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1.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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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抗菌 药物 临床 应用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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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内 容 提 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解读,1,2012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解读,2,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2,主要内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2012年4月24日,正式下发,共6章59条,包括总则、组织机构和职责、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起草过程中紧紧围绕国家药物政策和临床合理用药工作,重点规定了以下内容:,四、加大对不合理用药现象的干预力度,建立细菌耐药预警机制,三、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和细菌耐药监测体系建设,二、明确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的制定主体,一、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五、明确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意义),为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水平,促进临床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抗菌药物的范围),本办法所称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不包括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七条,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制度。,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本机构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二级以上的医院、妇幼保健院及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以下简称二级以上医院)应当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由医务、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医务、药学等部门共同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其他医疗机构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或者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具体管理工作。,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十条,(职责),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机构或者专(兼)职人员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审议,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三)对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上报,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四)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培训,,组织对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宣传,教育,。,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十一条,(感染性疾病科),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配备感染性疾病专业医师。,感染性疾病科和感染性疾病专业医师负责对本机构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第十二条,(临床药师),二级以上医院应当配备抗菌药物等相关专业的临床药师。,临床药师负责对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提供,技术支持,,,指导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十三条,(临床微生物室),二级以上医院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符合实验室生物安全要求的临床微生物室。,临床微生物室开展微生物培养、分离、鉴定和药物敏感试验等工作,提供,病原学诊断和细菌耐药技术支持,,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第十四条,(相关学科建设),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加强涉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相关学科建设,建立专业人才培养和考核制度,充分发挥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中的作用。,第三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十五条,(规定及技术规范),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家处方集,等相关规定及技术规范,加强对抗菌药物遴选、采购、处方、调剂、临床应用和药物评价的管理。,第十六条,(分级管理目录),医疗机构应当按照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并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包括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品规。未经备案的抗菌药物品种、品规,医疗机构不得采购。,第三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十七条,(一品两规),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控制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的品种数量。同一通用名称抗菌药物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种。具有相似或者相同药理学特征的抗菌药物不得重复列入供应目录。,第十八条,(特殊情况的处理),医疗机构确因临床工作需要,抗菌药物品种和品规数量超过规定的,应当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详细说明原因和理由;说明不充分或者理由不成立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得接受其抗菌药物品种和品规数量的备案。,第三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十九条,(抗菌药物供应目录的调整),医疗机构应当,定期调整,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品种结构,并于每次调整后15个工作日内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调整周期原则上为2年,最短不得少于1年,。,第二十条,(购进抗菌药物的原则),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进抗菌药物,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处方集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只能选用,基本药物,(包括各省区市增补品种)中的抗菌药物品种。,第三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二十一条,(统一采购供应),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应当由药学部门统一采购供应,其他科室或者部门不得从事抗菌药物的采购、调剂活动。临床上不得使用非药学部门采购供应的抗菌药物。,第二十二条,(临时采购的处理),因特殊治疗需要,医疗机构需使用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以外抗菌药物的,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临时采购应当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说明申请购入抗菌药物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经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学部门临时一次性购入使用。,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控制临时采购抗菌药物品种和数量,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原则上每年不得超过例次。如果超过例次,应当讨论是否列入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调整后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总品种数不得增加。,医疗机构应当每半年将抗菌药物临时采购情况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第三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二十三条,(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医疗机构遴选和新引进抗菌药物品种,应当由临床科室提交申请报告,经药学部门提出意见后,由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议。,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审议同意,并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审核同意后方可列入采购供应目录。,抗菌药物品种或者品规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率高、性价比差或者违规使用等情况的,临床科室、药学部门、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可以提出清退或者更换意见。清退意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二分之一以上成员同意后执行,并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备案;更换意见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执行。,清退或者更换的抗菌药物品种或者品规原则上12个月内不得重新进入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第二十四条,(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的管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在乡、民族乡、镇、村的医疗机构独立从事一般执业活动的执业助理医师以及乡村医生,可授予,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抗菌药物调剂资格。,二级以上医院,应当定期对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医师经本机构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相应的处方权。,其他医疗机构,依法享有处方权的医师、乡村医生和从事处方调剂工作的药师,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相关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授予相应的抗菌药物处方权或者抗菌药物调剂资格。,第三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三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二十五条,(培训和考核内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和考核内容应当包括:,(一)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国家处方集和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及管理制度;,(三)常用抗菌药物的药理学特点与注意事项;,(四)常见细菌的耐药趋势与控制方法;,(五)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的防治。,第三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二十六条,(抗菌药物使用基本原则),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掌握使用抗菌药物预防感染的指证。,预防感染、治疗轻度或者局部感染,应当,首选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或者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敏感时,方可选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第二十七条,(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原则),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微生物检验科、药学部门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药师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抗菌药物专业临床药师担任。,第三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二十八条,(越级使用的处理),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应当详细记录用药指证,并应当于24小时内补办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必要手续。,第二十九条,(控制静脉输液比例),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并严格控制门诊患者静脉输注使用抗菌药物比例。,村卫生室、诊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应当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第三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三十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医疗机构应当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工作,分析本机构及临床各专业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评估抗菌药物使用适宜性;对抗菌药物使用趋势进行分析,对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情况应当及时采取有效干预措施。,第三十一条,(根据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结果合理选用抗菌药物),医疗机构应当根据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结果合理选用抗菌药物。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结果未出具前,医疗机构可以根据当地和本机构细菌耐药监测情况经验选用抗菌药物,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结果出具后根据检测结果进行相应调整。,第三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三十二条,(建立细菌耐药预警机制),医疗机构应当开展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建立细菌耐药预警机制,并采取下列相应措施:,(一)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30,的抗菌药物,应当及时将预警信息通报本机构医务人员;,(二)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40,的抗菌药物,应当慎重经验用药;,(三)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50,的抗菌药物,应当参照药敏试验结果选用;,(四)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75,的抗菌药物,应当暂停针对此目标细菌的临床应用,根据追踪细菌耐药监测结果,再决定是否恢复临床应用。,第三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三十三条,(建立公示和报告制度),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排名、内部公示和报告制度。,医疗机构应当对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强度,等情况进行排名并予以内部公示;对排名后位或者发现严重问题的医师进行批评教育,情况严重的予以通报。,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要求对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进行汇总,并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每年报告一次,;限制使用级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每半年报告一次,。,第三十四条,(加强信息化管理),医疗机构应当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第三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三十五条,(对异常情况开展调查),医疗机构应当对以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异常情况开展调查,,并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处理:,(一)使用量异常增长的抗菌药物;,(二)半年内使用量始终居于前列的抗菌药物;,(三)经常超适应证、超剂量使用的抗菌药物;,(四)企业违规销售的抗菌药物;,(五)频繁发生严重不良事件的抗菌药物。,第三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抗菌药物生产、经营企业在本机构销售行为的管理,对存在不正当销售行为的企业,应当及时采取暂停进药、清退等措施。,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三十七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第三十八条,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对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证件,被检查医疗机构应当予以配合,提供必要的资料,不得拒绝、阻碍和隐瞒。,第三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评估制度。,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四十条,(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排名、公布和诫勉谈话制度),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排名、公布和诫勉谈话制度。对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强度等情况进行排名,将排名情况向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公布,并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对发生重大、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或者存在严重医疗质量安全隐患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情况严重的予以通报。,第四十一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辖区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等情况进行排名并予以公示。,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乡镇卫生院负责对辖区内村卫生室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等情况进行排名并予以公示,并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四十二条,(监测体系),卫生部建立,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和全国细菌耐药监测网,,对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根据监测情况定期公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控制指标,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和细菌耐药监测网,对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监测技术方案由卫生部另行制定。,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四十三条,(纳入医疗机构考核指标体系),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纳入医疗机构考核指标体系;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作为医疗机构定级、评审、评价重要指标,考核不合格的,视情况对医疗机构作出降级、降等、评价不合格处理。,第四十四条,(纳入医务人员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管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点评,并将点评结果作为医师定期考核、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依据。,第四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四十六条,(取消医师处方权的情形),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应当取消其处方权:,(一)抗菌药物考核不合格的;,(二)限制处方权后,仍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三)未按照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四)未按照规定使用抗菌药物,造成严重后果的;,(五)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牟取不正当利益的。,第四十七条,(取消药师药物调剂资格的情形),药师未按照规定审核抗菌药物处方与用药医嘱,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发现处方不适宜、超常处方等情况未进行干预且无正当理由的,医疗机构应当取消其药物调剂资格。,第四十八条,医师处方权和药师药物调剂资格取消后,在,六个月内,不得恢复其处方权和药物调剂资格。,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对医疗机构处罚的情形),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一)未建立抗菌药物管理组织机构或者未指定专(兼)职技术人员负责具体管理工作的;,(二)未建立抗菌药物管理规章制度的;,(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混乱的;,(四)未按照本办法规定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管理、药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管理或者未配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五)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五十条,(对医疗机构处罚的情形),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给予处分:,(一)使用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或者使用被取消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二)未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适宜性审核,情节严重的;,(三)非药学部门从事抗菌药物购销、调剂活动的;,(四)将抗菌药物购销、临床应用情况与个人或者科室经济利益挂钩的;,(五)在抗菌药物购销、临床应用中牟取不正当利益的。,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五十一条,(对医疗机构违法情况的处理),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等有关人员索取、收受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人给予的财物或者通过开具抗菌药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第五十二条,(对违规医师的处理),医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二)使用未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抗菌药物的;,(三)使用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以外的品种、品规,造成严重后果的;,(四)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乡村医生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乡村医师从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有关规定处理。,第五十三条,(对违规药师的处理),药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按照规定审核、调剂抗菌药物处方,情节严重的;,(二)未按照规定私自增加抗菌药物品种或者品规的;,(三)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第五十四条,未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村卫生室、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的,可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五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监管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分。,第五十六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药品管理法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五十七条,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中医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第五十八条,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于本办法发布之日起个月内,制定本行政区域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第五十九条,本办法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内 容 提 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解读,1,2012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解读,2,指 导 思 想,活 动 目 标,活 动 范 围,主 要 内 容,实 施 步 骤,具 体 要 求,2012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按照“突出重点、集中治理、健全机制、持续改进”的工作思路,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作为“三好一满意”活动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重要内容,统一部署、统一安排、统一组织、统一实施,围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进行集中治理,务求实效。,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长效工作机制,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的,医改目标,。,活动目标,通过开展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巩固,2011,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优化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结构,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有效遏制细菌耐药。,针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标本兼治的措施加以解决。,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效措施和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持续改进,持续提高,。,活动范围,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重点是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组织管理,制定整体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对全国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实现各项指标。,医疗机构负责人是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的第一责任人。,制定本辖区工作方案,负责本辖区专项活动的组织实施,督促本辖区医疗机构实现各项指标。,卫生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重点内容,(一)明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责任制,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责任人,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作为医疗质量和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安排。,明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织机构,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健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重点内容,卫生行政部门与医疗机构负责人、医疗机构负责人与临床科室负责人分别签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责任状,,根据各临床科室不同专业特点,科学设定,明确,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控制指标。,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情况作为院长、科室主任综合目标考核以及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指标。,卫生部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纳入医院评审、评价和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指标体系,,提高指标权重,。,重点内容,(二)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基本情况调查,医疗机构对,2011,年度,院、科两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开展调查:抗菌药物品种、剂型、规格、使用量、,使用,金额,使用量,和使用金额分别,排名前,10,位的抗菌药物品种,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诊疗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门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急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重点内容,(三)建立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技术支撑体系,二级以上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可根据需要设置,临床微生物室,配备感染专业医师、微生物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和临床药师,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发挥重要作用,为医师提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专业培训,对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县级医院感染专业医师、微生物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和临床药师的培训,不断提高相关人员专业技术水平。,重点内容,(四)严格落实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医师经过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医疗机构明确本机构抗菌药物分级目录,对不同管理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进行严格限定,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有明确的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和特殊使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程序,并能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明确本机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对不同管理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进行严格限定,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分级管理制度的落实,杜绝医师违规越级处方的现象。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制定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流程,并严格执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重点内容,(五),建立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加强抗菌药物购用管理,医疗机构对抗菌药物供应目录进行,全面梳理,动态管理,,清退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严重、性价比差和违规,促销,使用,的抗菌药物品种,或品规,。,清退或者更换的抗菌药物品种或品规原则上,12,个月内不得重新进入抗菌药物供应目录。,重点内容,严格控制抗菌药物购用,品种、,品规数量,,保障抗菌药物购用品种、品规结构合理。,三级,综合,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50,种,二级,综合,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5,种,口腔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5,种,肿瘤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5,种,儿童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50,种,精神病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10,种,妇产医院(含妇幼保健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40,种,重点内容,同一通用名称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具有相似或者相同药理学特征的抗菌药物不得重复采购。,头霉素类抗菌药物不超过,2,个品规,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超过,5,个品规,注射剂型不超过,8,个品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注射剂型不超过,3,个品规,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不超过,4,个品规,深部抗真菌类抗菌药物不超过,5,个,品规,品种,医疗机构抗菌药物采购目录(包括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剂型和规格,品规,)要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重点内容,医疗机构确因临床工作需要,需采购的抗菌药物品种、规格超过上述规定,经,备案的,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详细说明理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其申请抗菌药物的品种、,规格,和品规,的数量和种类。,因特殊,感染患者治疗需求,治疗需要,,医疗机构需使用本机构采购目录以外抗菌药物的,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临时采购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说明申请购入抗菌药物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经本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讨论通过后,审核同意后,,由药学部门临时一次性购入使用。,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原则上每年,不得超过,5,例,次。,如果超过,5,例,次,要讨论是否列入本机构抗菌药物,采购目录,供应目录,。,调整后的采购目录抗菌药物总品种数不得增加。,49,重点内容,重点内容,(六),抗菌药物使用率和使用强度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加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指标控制力度,医疗机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40DDD以下;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住院患者外科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重点内容,综合医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4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每百人天,40DDDs,以下,重点内容,住院患者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剖宫产手术除外),抗菌药物品种选择和使用疗程合理。,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其中,腹股沟疝修补术(包括补片修补术)、甲状腺疾病手术、乳腺疾病手术、关节镜检查手术、颈动脉内膜剥脱手术、颅骨肿物切除手术和经血管途径介入诊断手术患者原则上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重点内容,(七)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评估,医疗机构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有条件的医院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分析本机构及临床各专业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评估抗菌药物使用适宜性。,对抗菌药物使用趋势进行分析,出现使用量异常增长、使用量排名半年以上居于前列且频繁超适应证超剂量使用、企业违规销售以及频繁发生药物严重不良反应等情况,及时采取有效干预措施。,重点内容,(八)加强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和细菌耐药监测,二级以上医院根据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结果合理选用抗菌药物,接受抗菌药物治疗住院患者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30%,。,医疗机构要根据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结果合理选用抗菌药物,接受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50%,;接受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送检率不低于,80%,。,开展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定期发布细菌耐药信息,建立细菌耐药预警机制,针对不同的细菌耐药水平采取相应措施。,医疗机构按照要求向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报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数据信息,向全国细菌耐药监测网报送耐药菌分布和耐药情况等相关信息。,重点内容,(九),严格医师和药师资质管理,严格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和药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管理,医疗机构对执业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相关专业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的抗菌药物处方权或调剂资格。,二级以上医院对医师和药师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考核工作,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重点内容,(十)落实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制度,医疗机构组织感染、药学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专项点评。,每个月组织对,25%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所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50份处方、医嘱,重点抽查感染科、外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等临床科室以及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治,诊,疗病例。,医疗机构根据点评结果,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向全院公示;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点评结果作为绩效考核重要依据。,重点内容,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出现,2次以上,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未按照规定审核抗菌药物处方与用药医嘱,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发现处方不适宜、超常处方等情况未进行干预且无正当理由的,医疗机构应当取消其药物调剂资格。,医师处方权和药师药物调剂资格取消后,在6个月内不得恢复。,重点内容,(十一)建立,完善,省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监测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建立本辖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和细菌耐药监测网,与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和细菌耐药监测网互联互通,定期公布本辖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和细菌耐药监测情况,督促和指导本辖区医疗机构合理应用抗菌药物。,各省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和细菌耐药监测网应当在,2012,年,6,月,1,日前正式运行,,2012,年,12,月底向卫生部提交,2012,年度监测报告。,重点内容,(十二)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医疗机构要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包括利用电子处方(医嘱)系统实现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和药师抗菌药物处方调剂资格管理、控制抗菌药物使用的品种、时机和疗程等。,开发利用电子处方点评系统加大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工作力度,扩大处方点评范围和点评数量。,开发相应统计功能软件实现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动态监测、评估和预警。,重点内容,(十三)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通报和诫勉谈话制度,医疗机构要定期对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进行汇总,并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对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每年报告一次;对限制使用级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半年报告一次。,卫生部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监测情况对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强度进行排序,对于未达到相关目标要求并存在严重问题的,召集医疗机构第一责任人诫勉谈话,并将有关结果予以通报。,重点内容,(十四),完善抗菌药物管理奖惩制度,,严肃查处抗菌药物 不合理使用情况,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对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的查处力度。,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合理性评估结果作为医师职称晋升、评先评优、定期考核、收入分配、绩效考核等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对于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责任人的处理和惩罚力度。,加大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行为的奖励力度。,引导医务人员摒弃不合理用药行为,逐步树立良好的执业风气和合理用药氛围。,重点内容,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医师,卫生行政部门或医疗机构应当视情形依法依规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暂停处方权、取消处方权、降级使用、,暂停执业、,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科室,医疗机构应当视情形给予警告、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撤销科室主任行政职务。,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视情形给予警告、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处理;问题严重的,追究医疗机构负责人责任。,活动方式,自查,自纠,总结,交流,督导,检查,专项检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卫生部统一部署和统一要求,组织开展本辖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检查。卫生部结合,2011,年,2012,年,“医疗质量万里行”和“三好一满意”活动组织对全国专项督导检查。,重点抽查,卫生部组织检查组对全国部分医疗机构进行重点抽查,和,飞行检查,。,严肃处理,卫生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分别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发现的严重问题予以处理。,医疗机构根据卫生部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工作安排,认真排查梳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的问题,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自查自纠工作贯穿始终。,2012年11月底前,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将本辖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总结报送卫生部。卫生部组织召开工作会议,通报督导检查情况,部署,2012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下一步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工作,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控制细菌耐药,是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医疗卫生服务医改目标的重要措施。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切实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角度出发,,提高对此次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层层落实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活动的顺利开展。,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充分认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对于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细化措施,精心设计,周密安排,层层落实责任制,做到机构落实、人员落实、工作落实,保障活动的顺利开展。,工作要求,(二)突出重点,集中治理,务求实效,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方案,制定本辖区工作方案,明确组织分工、活动安排、工作重点,指导医疗机构落实各项活动内容。,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结合本地区、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际情况,认真剖析当前抗菌药物不合理应用的突出问题和重点环节,通过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教育培训、加大治理力度等综合手段,集中治理,抓点带面,点面结合,逐层突破,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工作要求,(三)认真总结,查找不足,持续改进,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提高合理用药水平,保障医疗安全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需要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在,推进活动不断深入开展的同时,,2011,年专项整治活动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逐步建立、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相关制度、指标体系和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巩固活动成果,坚决避免出现“反弹”现象。,努力,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展开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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