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及附属物工程监理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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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及附属物工程监理招标文件 52 2020年5月29日 文档仅供参考 阜阳市柳林路(南京路-颍上路)道路及附属物工程监理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FZGY-GCSZ 0428 招标人: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二0一三年三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 第三章 综合说明 7 第四章 评标原则、办法和内容 15 第五章 合同条款 19 第六章 技术说明 24 第七章 施工图纸及勘察资料 25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2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受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委托,现对阜阳市柳林路(南京路-颍上路)道路及附属物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条件: 1、 项目名称:阜阳市柳林路(南京路-颍上路)道路及附属物工程监理 2、项目编号: FZGY-GCSZ 0428 3、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招标人: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阜阳市五里庙路-颍州南路 2、建设规模:道路全长约3500米,红线宽度30米,实施宽度36米。 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施工的全过程监理。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质量要求:合格。 6、监理周期:从工程开工到工程保修期满止 。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及业绩要求:经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的独立法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 业绩须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监理过合同金额在3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 2、项目总监资格要求:取得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市政公用专业工程),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无在监工程。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自 3月8日起可在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小时内,投标人须到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受理大厅窗口缴纳招标文件费用500元,并领取缴费票据。未提供缴费票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六、联系方式: 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 联系人:刘征 联系人:李本杰 电话: 电话: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序号 项目 内容 1 招标人 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2 项目名称 阜阳市柳林路(南京路-颍上路)道路及附属物工程监理 3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4 建设规模 道路全长约3500米,红线宽度30米,实施宽度36米。 5 投标人资质业绩和总监资格业绩要求 1、投标人资质及业绩要求:经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的独立法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 业绩须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监理过合同金额在3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 2、项目总监资格要求:取得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市政公用专业),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无在监工程。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7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递交方式、 截止时间 电子邮件方式:(不得署名) 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 8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发布形 式、时间 网上发布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 网 址: 9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形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电汇或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时间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时前转到以下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阜阳市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一):徽商银行阜阳分行营业部 账 号:2080 1010 2100 0442 6550 00146 开户行(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城建支行 账 号:1311 0333 3800 0009 468 开户行(三):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开发区支行 账 号:1812 1656 0240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判定以招标通管理系统的投标保证金电子化收款信息为准,投标时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入投标文件)。 10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 肆份 11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名称: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项目名称:阜阳市柳林路(南京路-颍上路)道路及附属物工程监理 投标人名称: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12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3月2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13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阜阳市颍州区阜王路356号原武警支队院内) 14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3月2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动将于开标前发布通知,请投标人随时在网上查询。 开标地点: 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 15 投标人人员到场和基本账号开户许可证的要求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原件)、高级工程师证书(原件),按时到达开标现场并签字确认,由招标人在监督人员监督下当场核验。核验结果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投标函中承诺的项目总监,否则投标文件不予评审。 16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17 约谈 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执行<关于实行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约谈和履约承诺制度的通知>(阜招管【 】30号)。 18 定标方式 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19 履约保证金 保证金的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履约保证金数额:中标价的5%。 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5日内转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0 招标控制价 投标人所报费率大于或等于1.5%按废标处理。 监理服务费=工程决算审定价格×中标监理费率。 2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90天内。 22 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用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此费用计入投标报价。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原国家计委计价格【 】1980号、【 】857号、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 】534号文件规定的标准80%收取。 交易服务费:按标准的60%收取,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全额支付,收费标准执行安徽省物价局建设厅皖价服【 】226号文件和皖价服函【 】219号文件。 23 其它提示 外地企业进入阜阳市参加招投标活动,执行<关于进一步明确阜城进境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及管理工作的通知>(阜招管【 】27号)。 24 资格审查的其它资料 本项目资格后审所查验的原件和评分加分原件,请投标人认真核对,列出序号清单。在开标现场,由工作人员按目录序号一同接收并签字,递交时间过后递交的招标人不予接收。 25 本项目监理单位的项目总监、总监代表等关键岗位人员在施工期间须按照<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筑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在岗考核和”两场”联动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建质函〔 〕1151号)的规定纳入”IFA”系统进行管理考核,如考核不合格,将严格按照<建质函〔 〕1151号>文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章 综合说明 一、概况和要求说明 1、建设规模:道路全长约3500米,红线宽度30米,实施宽度36米。 2、工程施工监理内容:上述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工程项目及附属工程等与项目有关的全部工程竣工合格缺陷责任期满为止。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 3、工程施工监理范围:本次监理工程主要范围为上述工程(含设备安装)施工全过程监理。工程施工监理具体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内容和有关说明。 4、工程质量监理及检查验收标准、招标人的项目实施目标、拟采用的具体项目控制手段:本工程以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书、技术联系单、各类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书等有关资料和合同规定的条款为依据,按国家颁布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监理大纲进行监理、检查、验收。 5、承诺提供正常监理服务以外其它的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报审、施工招标过程的技术服务、施工图纸复核、施工合同的拟定、洽谈以及施工许可证申请办理、工程现场前期的准备工作、设计协调、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初审、工程备案以及工期控制等全过程服务。 6、开工条件:三通一平。 7、对投标人的要求:(1)投标人资质及本工程拟任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资质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前附表;(2)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具备相应监理技术装备及监理技术;(3)各投标人必须按本工程的特点,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及工程监理大纲,其内容必须详尽;(4)投标人须具备保证施工质量的监理管理体系;(5)投标人在本工程中配备的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丰富的监理经验、身体健康、年龄适中、有良好职业道德的专职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8、本项目监理单位的项目总监、总监代表等关键岗位人员在施工期间须按照<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筑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在岗考核和”两场”联动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建质函〔 〕1151号)的规定纳入”IFA”系统进行管理考核,如考核不合格,将严格按照<建质函〔 〕1151号>文的规定进行处理。 9、监理服务内容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9.1协助招标人审核施工图的设计和概(预)算,参与主持组织图纸会审,做好记录,写出会审纪要。 9.2参与招标人与承包商签定施工承包合同,审核施工进度计划,并在实施过程中检查、督促承包商严格按合同和施工规范、工程技术标准、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监督承包商现场施工管理。 9.3协助招标人做好开工前准备,签发工程开工报审报审表 ,复核灰线,经招标人同意下达开工令。 9.4审查施工单位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和检查施工技术措施、质量保证体系及安全防护措施,提出合理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9.5审查承包商采购清单,检查工程使用材料、构件、设备的规格、质量与数量。督促承包商编制材料的供需计划,协助招标人安排甲供材料的供应计划。 9.6对施工变更的签证,主持施工图交底,参与设计变更的签证,复核施工变更。 9.7主持召开工程协调会议及综合管理协调会议,主持召开工程协调会议并做好会议纪要,调解有关工程建设各种合同争议,处理索赔事项。 9.8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和文明施工,检查督促工程进度、施工质量。 9.9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理技术资料及竣工验收资料。 9.10协助招标人对工程投资进行控制,对施工单位提出的付款申请进行审核。 9.11参加审核工程结算,协助招标人审核工程造价,努力降低工程费用。 9.12及时提供完整的监理资料,定期编制监理简报。 9.13履行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理职责义务,提供其它可免费提供的监理服务。 9.14协助招标人组织进行交工验收及竣工验收。 9.15完成监理规范要求的其它工作内容。 10、派驻本工程的监理机构组织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并满足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名(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监理员3人(以上是最低配置)。其中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必须专职于本工程,并按投标人在投标书里所配备的监理人员必须实际到位;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月到位天数不少于22天,非不可抗力,不得途中调换,确需要更换的替代人员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的要求,报业主及管理部门审批,并处罚如下:总监更换一次按本项目监理费的10%处罚,专业监理人员更换一人,按本项目监理费的6%处罚 ,监理员更换一次按本项目监理费的3%处罚。 11、监理方独建食堂,独立开火,不允许同施工单位在一起,如发现接受施工方吃请,视成合同违约(注:施工前监理单位与业主签<廉政合同>,为工程建立合同文本组成之一)。 二、招标文件说明 2.1 招标文件内容: (1) 招标公告; (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本文件第一章至第八章内容; (4) 招标补充文件(如有)。 除上述所列内容外,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仅供投标人参考,对招标人和投标人无任何约束力。 2.2审阅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规范和图纸,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都将被拒绝。如果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2.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及方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并在 进行公示。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修改内容将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方式进行发布,并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为了给投标人合理的投标准备时间,招标人能够按规定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前后不一致的,以最后时间发出的为准。 2.4招标文件的效力 招标文件是工程招标和投标的有效依据,也是中标后签定监理合同的依据,对招投标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凡不遵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或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响应者,其投标都将被拒绝或以无效标处理。 三、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投标函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 投标综合说明 四、监理费报价及测算依据 投标人可根据监理工期、内容和要求,结合自身管理经验和技术水平,提出监理费总报价,并说明收费依据、优惠条件以及监理服务费调整的条件和方法。 4.1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和招标人所提供的图纸、资料及监理范围、内容,按照国家有关取费标准,结合自身监理能力和监理力量的投入进行竞争报价。 4.2监理费报价参照发改价格[ ]670号<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及其它有关文件。 4.3监理费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监理工程服务内容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如工作、生活、交通、通讯、设备(仪器)、劳力、利润、税收等以及所有有关的管理成本。 4.4由于非监理单位原因造成的监理工作量增加监理服务期延长的,延长期的费用按合同监理服务期内的监理收费额同比例计算。 4.5由于监理单位原因造成监理工作量增加或监理服务期延长的,监理费不予调整。 4.6监理费调整根据合同条款规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五、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2 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3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及同期存款利息将在中标公示期满后5日内予以退还。 5.4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同期存款利息在合同签订后的5日内予以退还。 5.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她人名义投标。 (2)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中标人除不可抗力外,放弃中标资格的。 (4)未能根据规定签订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六、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6.1 投标书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编制,打印、并胶装成册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并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正、副本如有不同,以正本为准)。 6.2 投标书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确认并加盖公章后密封,在封皮表面注明招标人名称、地址和项目名称并在封口封条处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6.3 投标人应派专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将投标书送达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地点。凡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书,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七、投标有效期 7.1投标书自递交之日起90天内有效。在此有效期内,投标书中的全部承诺和条款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得自行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经确认的承诺和条款,更不得撤回投标书。否则按违约处理,招标人可扣罚投标保证金,并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 7.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递交的投标书进行适当修改和补充,投标书的修改补充函应按规定进行密封并加盖单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印章(签字),递交至投标须知前附表所指定地点。 7.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书无效: 7.3.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和加盖公章的; 7.3.2投标文件未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人印签的; 7.3.3投标文件未按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7.3.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7.3.5监理费报价超过本招标文件规定的; 7.3.6监理单位与招标人被监理工程的承建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件和设备供应单位存在隶属关系或有股份等经济利益关系的; 7.3.7国家、省另有规定的。 八、开标 8.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应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开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人员应准时参加。 8.2 开标程序 8.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l)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招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 (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监督人员和招标人检验人员到场情况。 (6)按照投标书递交时间的先后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投标函其它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2.2投标人代表到达开标会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2.3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照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书的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核,凡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或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投标书,将予以拒绝,不进入评标范围。而且不允许投标人经过修改或撤消投标书中不符合要求的内容,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或符合要求的投标。 九、评标 9.1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职称证书、企业业绩证明材料、拟投入本工程的全部监理人员须是本投标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或企业所在地的人社部门出具的近一年的养老保险凭证。投标人必须提供上述资料原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查。上述资料审查原件须与投标文件提供的复印件一致,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胶装于投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按上述资料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不能经过资格审查的,其投标书作废标处理。 9.2评标委员会在审核和审阅投标书的过程中,对需进一步澄清、明确的技术、资信、管理和报价等问题,能够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补正和说明。 9.3投标人可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作出澄清和答复,但不得修改投标书中的实质性内容。其记录经签字,作为投标书的补充,对投标单位具有约束力。 9.4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办法以监理大纲、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构成、业务技术水平、监测设备、企业资质情况和业绩等多个因素为评价指标,并将各指标量化记分。 9.5评标委员会成员按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打分后,将各部分分值相加得到最终评分。 9.6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 十、定标 根据评标委员会评议、评分结果,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依法确定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能够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10.1 招标人对评标结果不负责解释,也不保证最低报价者中标。 10.2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10.3约谈。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执行<关于实行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约谈和履约承诺制度的通知>(阜招管【 】30号)。 十一、合同签订 11.1签订监理合同: 中标人自接到中标通知书起30天内,应与招标人签订本工程监理合同。监理合同必须根据国家有关合同法、省、市工程监理有关条例及招标文件、投标书的要求、承诺及中标结果签订。投标人若不遵守招标文件和投标书的要约、承诺而拒签合同,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扣罚全部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1.2合同经项目法定代表人和中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11.3签署监理承包合同之前,中标人应按合同规定向招标人提交中标价10%履约保证金。 11.4书面合同签订后7日内,需到阜阳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进行合同备案,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纪律和监督 12.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她人合法权益。 12.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与评标委员会成员串通谋取中标,不得以她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投标人不得提供任何虚假证件或用于投标的任何虚假资料,否则将没收虚假证件或资料,其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12.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招标人(代理人)或者投标人串通,滥用职权影响对投标文件的客观公正评审,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她人的财物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她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该项目”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12.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她人的财物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她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十三、异议、投诉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投标人或者其它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它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能够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十四、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考察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承诺等进行考察核实,如证实提供虚假材料、承诺不符事实的,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十五、本招标文件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第四章 评标原则、办法和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部<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及<安徽省工程监理招标投标实施办法>、<阜阳市建设工程项目监理人员岗位配置最低标准>等有关规定,为规范本项目监理招标的评标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评标原则 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评标组织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三、评标方法和内容 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对投标书进行符合性审查。凡投标书中的监理费报价、监理周期、投标文件格式等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作为废标处理。 (一)资格审查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经过,作废标处理。 1、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企业资质及业绩、项目总监资格及业绩、专业监理人员等条件和标准的;监理人员配备不能满足本工程项目监理人员岗位配置最低标准规定:总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1人,必须常驻工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监理员3人等。具体情况如下: (1)资格审查证件未提供齐全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无效、不能提供单位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或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不一致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资质、职称等级、类别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全部监理人员须是本投标单位工作人员,验证不符要求的; (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3)投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5)所提供的资料有弄虚作假的; 符合性评审标准和资格评审标准 符 合 性 评 审 评审项目 评审标准 是否合格 人员到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相关条款规定 投标企业名称 与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开户许可证上的名称一致。 监理费报价 只有一个有效报价 监理周期 符合招标文件约定的服务周期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资 格 评 审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年检合格,有效。 资质证书副本 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提供原件 项目总监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证书符合要求,专业符合要求、职称等级符合要求,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项目管理人员岗位配置 人员数量满足要求,专业满足要求,提供能够证明管理人员须是本单位工作人员的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以上评审中要求的证件或材料,投标人必须提供原件(开标现场交纳),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内。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有效(经过符合性审查和资格审查的)的投标文件及加分材料按以下四部分内容分别进行分析评分,其中监理大纲的得分按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值、去掉一个最低值后的平均分计算。 1、业绩及企业信誉(满分25分) (1)监理企业获得ISO质量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2分,经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以证书原件为准。(满分4分) (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内,监理企业获得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监理协会颁发的国家级优秀或先进监理企业的得5分,省级得3分,以获奖证书颁发日期为准。(满分5分) 2、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满分16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3年内,监理过合同金额在4000万元(含)及以上的市政工程项目,每提供一项得4分,最多得16分(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须提供原件)。 2、机构及人员配备(满分20分) 总监理工程师(12分) (1) 专业及资历(4分):第一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得2分;执业资格8年以上得2分,5-8年1分,不足5年得0分,以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原件为准。 (2) 职称(2分):正高级职称得2分,副高级职称得1分,以职称证书原件为准。 (3)业绩(4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3年,每监理过合同金额在4000万元(含)及以上的市政工程项目,每提供一项得2分,满分4分,(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须提供原件)。 (4)执业荣誉(满分2分):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追溯3年内,获得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建设监理协会表彰的国家级优秀总监得2分,省级的得1分,同级别证书不累计计算,以获奖证书原件及获奖证书颁发日期为准(满分2分)。 其它监理人员(满分8) (1)人员配备(满分4分):监理人员的专业配备满足招标文件(最低配置)要求得2分,另每增加一名监理人员加1分,最高加2分,以监理证书原件为准。 (2)职称(满分4分)满足招标文件(最低配置)要求的监理人员全部为中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 另增加一名中级职称(工程类)监理人员加1分,最高加2分,以职称证书原件为准。 3、监理大纲(30分) (1)投资控制(满分4 分):本项缺项得0分;一般情况的加1分;较好的加3分;细致详尽加4分。 (2)质量控制(4分): 本项缺项得0分;一般情况的加3分;较好的加3.5分;细致详尽的加4分。 (3)进度控制(4 分): 本项缺项得0分;一般情况的加3分;较好的加3.5分;细致详尽的加4分。 (4)关键工序控制(4 分): 本项缺项得0分;一般情况的加3分;较好的加3.5分;细致详尽的加4分。 (5)监理程序及工作制度(4分): 本项缺项得0分;一般情况的加3分;较好的加3.5分;细致详尽的加4分。 (6)安全文明控制(4 分): 本项缺项得0分;一般情况的加3分;较好的加3.5分;细致详尽的加4分。 (7)检测手段(3 分): 本项缺项得0分;一般情况的加2分;较好的加2.5分;细致详尽的加3分。 (8)合理化建议控制(3 分): 本项缺项得0分;一般情况的加2分;较好的加2.5分;细致详尽的加3分。 以上所列项目缺两项以上(含两项)的,按废标处理。 4、商务标(满分25分) 1、监理服务费费率上限设定为1.5%(不含),不设最低限,但投标人以监理服务费费率计算出的监理服务费不得低于成本价,否则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 评标基准值的确定:投标单位有效监理服务费费率(简称投标费率,下同)超过五家的(含五家)扣除一个最高投标费率,扣除一个最低投标费率,以剩下的投标费率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值;不足五家的以各投标人有效投标费率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值。 3、 评标公式:投标单位投标费率与评标基准值比较,等于评标基准值得满分;投标费率与评标基准值差值每高0.1%去2分,投标人得分计算公式:25–(投标费率–评标基准值)× ,投标费率与评标基准值差值每低0.1%去1分,投标人得分计算公式:25–(评标基准值–投标费率)×1000 。 4、监理服务费的确定:以工程决算审定价格乘以中标监理服务费率。 注:有效监理服务费费率:(1)投标人所报费率不高于1.5%(不含); (2)投标文件未按废标处理。 四、定标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须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阐明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意见,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法确定中标人。综合得分相等时,报价低的优先。报价也相等的抽签决定排序。 招标人依法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能够依序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定标后,招标人应将结果报送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后再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告知未中标人。 第五章 合同条款 合同格式参照建设部、国家工商局联合颁布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 ——0202)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委托人 与监理人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总投资: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②本合同标准条件; ③本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 委托人:(签章) 监理人:(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本合同签订于:____年__月__日 (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 (略)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第二条本合同使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 1、国家、地方现行的工程施工规范及质量验评标准; 2、本工程设计图纸及有关的设计条件; 3、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及有关协议; 4、工程建设监理规定; 第四条 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 监理范围: 监理工作内容:负责本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和投资的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等工作。 第九条 外部条件包括: 1、具备政府各部门的有关工程的批文、批件及许可证; 2、工程建设现场的所有外层外部关系,诸如:规划、消防、环保、电讯、电力、市政、治安、园林、城管、交警等部门,应由委托人负责协调,以满足工程施工和开展监理工作所需提供的外部条件; 3、涉及工程建设现场的外层关系(设计、质量监督、质量检测、安全监督、施工、材料供应等)由监理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或共同负责。 第十条 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 1、一套设计图纸、一套地质勘察报告; 2、本工程施工招标书,投标文件及施工合同; 3、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 上述资料在工程开工前七天内提供给监理单位。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在10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十二条 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招标人代表 ; 第十五条 生活设施、交通工具、通讯工具以及各种测量仪器、试验仪器均有监理单位自备,其费用计入监理费报价中; 第十六条 在监理期间,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 / 名工作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务时,此展开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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