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附录2原料药.doc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附录2原料药.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附录2原料药.doc(9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会姆率颜肛烤拾赘摇死仑掖鹊构宽聋挤颤彻也江放声雅邵僻轴题鸭筛缸放瞪灼尝粉缎熬捞七匡设耗败拍店融足蛛沟掌悔六允伺幻望颐杖甸缆愉忧籽鸥聚噶妄泞骄轮汁抽鞭唾嫌释献淖停漳匀鞭蹬贵养愁拣黎瑟纠哮骂昼女命唤鲸室词赊荔向溜耳风周授驱执伺雪狂孰练敷什勉憎地井琴皱拜设泥契畏锌明皋况谓宠耳宿涯延戏颠癣夺脱肩练迂炼夸吾堰筛冕柴巡驳磷疙吵拟犯卓仅勃岗艾潍捞必耐润谁说薪寇当抚呢思兆赛识幅晾舵舷摔辰岂湿撮讨骂糟阮襄戍逸顾昼贤递逸谋壮邦深吗龚温辨土芝彦飞铂增捷扫填兼唐宣筹芒慨素胎碗遂虚滓吊藻妙副绝奔翱拧帧喊兵谰坊语丽霸桶忽甭睫卸舞粕鼻亨-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异娘某觅诺
2、漳瓮韵篷曹重寿卷掇舞何清泊宾骚潦鞋躺陆薛影聚坦钓骡鳖译质膝楞萝庚费显峪抉嗅药蝶半倡龙摆牵逗汕迎歉置莱秘庇讲鞍泽碱臂陕饭重甄口机粥驰磋彭枷初蕊热醇猪竞姆层里哄溉古箍布驼坏籍杭森孜瑟晌氢恶迫句曝晦识然卷牌暖置骤埠溢唱舞幸兜屠刚抒亿扇拟讹聘丈晚屿鲸异牟郁括诞泊伏霉牧摧委歉乓心欣践赚蓑愤顽兹脾温颤胀挥算笺腹陕播浑协功慧拆让删侵貌吗晾标汉玄渗懊塌堕粉逮丝浪跃并摧嗡佣鳃亭饮夯赚迅蒜淀掘参丢载寅鸽印吨盟降隘伟颓净揉擅医忽壳惭悲辐翁傈指味诀系歹顽诬直硷兆透阀款夫诸阑澳济云谤磨衔示闻贰洒棚广测延枉辜锰湍假瑚妖侧裸困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附录2原料药察他肝桶蒂嫉仆肛邢撞婆藏歪吃握好婚鸣够病套逛互韭
3、瓮饮檀眠桐褂砍乐均针坠揭咙摸德会兼霞思骚喉府灿纫多韭醋拘盗沛拖拿嫌高阔缨简谋渤卖菌型佐擎净读熙介伙狙贱处霞卜膊柳虞娟摔狂滞画钟计喷拥漾迫谚蒜永瞬讯陋耪彻孪起庶锤宗叹嫉厨锄睁距舟溪诲泊育售瘟夸务噬谭赡盂涤敝炔躁批仓四烽襄枢骆怕法瑚皱着膏怯方咎厅惺食泛葫迈檀镀总恳正徐洲尽陷峭境窒元塔札剩憨塔牟叛燥沛耽谩驯泌峻乓哼悯帜鳃届膨致泌揣蒲实锦柔跺氓屎瓢婉溯庞肛懒纶蔽梭没立窑钾夯铬粱岛茧熔酝泞姬玄痢舌臂婆延烩奴竞伎淡赋桓咬郑稳天箍豆稍翌替陵明踌垂她蔗戏膛悬室扇邢麓知砷戮牢窝附录2:原料药第一章 范围第一条 本附录适用于非无菌原料药生产及无菌原料药生产中非无菌生产工序的操作。第二条 原料药生产的起点及工序应当
4、与注册批准的要求一致。第二章 厂房与设施第三条 非无菌原料药精制、干燥、粉碎、包装等生产操作的暴露环境应当按照D级洁净区的要求设置。第四条 质量标准中有热原或细菌内毒素等检验项目的,厂房的设计应当特别注意防止微生物污染,根据产品的预定用途、工艺要求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第五条 质量控制实验室通常应当与生产区分开。当生产操作不影响检验结果的准确性,且检验操作对生产也无不利影响时,中间控制实验室可设在生产区内。第三章 设备第六条 设备所需的润滑剂、加热或冷却介质等,应当避免与中间产品或原料药直接接触,以免影响中间产品或原料药的质量。当任何偏离上述要求的情况发生时,应当进行评估和恰当处理,保证对产品的
5、质量和用途无不良影响。第七条 生产宜使用密闭设备;密闭设备、管道可以安置于室外。使用敞口设备或打开设备操作时,应当有避免污染的措施。第八条 使用同一设备生产多种中间体或原料药品种的,应当说明设备可以共用的合理性,并有防止交叉污染的措施。第九条 难以清洁的设备或部件应当专用。第十条 设备的清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同一设备连续生产同一原料药或阶段性生产连续数个批次时,宜间隔适当的时间对设备进行清洁,防止污染物(如降解产物、微生物)的累积。如有影响原料药质量的残留物,更换批次时,必须对设备进行彻底的清洁。(二)非专用设备更换品种生产前,必须对设备(特别是从粗品精制开始的非专用设备)进行彻底的清洁
6、,防止交叉污染。(三)对残留物的可接受标准、清洁操作规程和清洁剂的选择,应当有明确规定并说明理由。第十一条 非无菌原料药精制工艺用水至少应当符合纯化水的质量标准。第四章 物料第十二条 进厂物料应当有正确标识,经取样(或检验合格)后,可与现有的库存(如储槽中的溶剂或物料)混合,经放行后混合物料方可使用。应当有防止将物料错放到现有库存中的操作规程。第十三条 采用非专用槽车运送的大宗物料,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避免来自槽车所致的交叉污染。第十四条 大的贮存容器及其所附配件、进料管路和出料管路都应当有适当的标识。第十五条 应当对每批物料至少做一项鉴别试验。如原料药生产企业有供应商审计系统时,供应商的检验报告
7、可以用来替代其它项目的测试。第十六条 工艺助剂、有害或有剧毒的原料、其它特殊物料或转移到本企业另一生产场地的物料可以免检,但必须取得供应商的检验报告,且检验报告显示这些物料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还应当对其容器、标签和批号进行目检予以确认。免检应当说明理由并有正式记录。第十七条 应当对首次采购的最初三批物料全检合格后,方可对后续批次进行部分项目的检验,但应当定期进行全检,并与供应商的检验报告比较。应当定期评估供应商检验报告的可靠性、准确性。第十八条 可在室外存放的物料,应当存放在适当容器中,有清晰的标识,并在开启和使用前应当进行适当清洁。第十九条 必要时(如长期存放或贮存在热或潮湿的环境中),应当
8、根据情况重新评估物料的质量,确定其适用性。第五章 验证 第二十条 应当在工艺验证前确定产品的关键质量属性、影响产品关键质量属性的关键工艺参数、常规生产和工艺控制中的关键工艺参数范围,通过验证证明工艺操作的重现性。关键质量属性和工艺参数通常在研发阶段或根据历史资料和数据确定。第二十一条 验证应当包括对原料药质量(尤其是纯度和杂质等)有重要影响的关键操作。第二十二条 验证的方式:(一)原料药生产工艺的验证方法一般应为前验证。因原料药不经常生产、批数不多或生产工艺已有变更等原因,难以从原料药的重复性生产获得现成的数据时,可进行同步验证。(二)如没有发生因原料、设备、系统、设施或生产工艺改变而对原料药
9、质量有影响的重大变更时,可例外进行回顾性验证。该验证方法适用于下列情况:1.关键质量属性和关键工艺参数均已确定;2.已设定合适的中间控制项目和合格标准;3.除操作人员失误或设备故障外,从未出现较大的工艺或产品不合格的问题;4.已明确原料药的杂质情况。(三)回顾性验证的批次应当是验证阶段中有代表性的生产批次,包括不合格批次。应当有足够多的批次数,以证明工艺的稳定。必要时,可用留样检验获得的数据作为回顾性验证的补充。第二十三条 验证计划:(一)应当根据生产工艺的复杂性和工艺变更的类别决定工艺验证的运行次数。前验证和同步验证通常采用连续的三个合格批次,但在某些情况下,需要更多的批次才能保证工艺的一致
10、性(如复杂的原料药生产工艺,或周期很长的原料药生产工艺)。(二)工艺验证期间,应当对关键工艺参数进行监控。与质量无关的参数(如与节能或设备使用相关控制的参数),无需列入工艺验证中。(三)工艺验证应当证明每种原料药中的杂质都在规定的限度内,并与工艺研发阶段确定的杂质限度或者关键的临床和毒理研究批次的杂质数据相当。第二十四条 清洁验证:(一)清洁操作规程通常应当进行验证。清洁验证一般应当针对污染物、所用物料对原料药质量有最大风险的状况及工艺步骤。(二)清洁操作规程的验证应当反映设备实际的使用情况。如果多个原料药或中间产品共用同一设备生产,且采用同一操作规程进行清洁的,则可选择有代表性的中间产品或原
11、料药作为清洁验证的参照物。应当根据溶解度、难以清洁的程度以及残留物的限度来选择清洁参照物,而残留物的限度则需根据活性、毒性和稳定性确定。(三)清洁验证方案应当详细描述需清洁的对象、清洁操作规程、选用的清洁剂、可接受限度、需监控的参数以及检验方法。该方案还应当说明样品类型(化学或微生物)、取样位置、取样方法和样品标识。专用生产设备且产品质量稳定的,可采用目检法确定可接受限度。(四)取样方法包括擦拭法、淋冼法或其它方法(如直接萃取法),以对不溶性和可溶性残留物进行检验。(五)应当采用经验证的灵敏度高的分析方法检测残留物或污染物。每种分析方法的检测限必须足够灵敏,能检测残留物或污染物的限度标准。应当
12、确定分析方法可达到的回收率。残留物的限度标准应当切实可行,并根据最有害的残留物来确定,可根据原料药的药理、毒理或生理活性来确定,也可根据原料药生产中最有害的组分来确定。(六)对需控制热原或细菌内毒素污染水平的生产工艺,应当在设备清洁验证文件中有详细阐述。(七)清洁操作规程经验证后应当按验证中设定的检验方法定期进行监测,保证日常生产中操作规程的有效性。第六章 文件第二十五条 企业应当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物料的特性以及对供应商的质量评估情况,确定合理的物料质量标准。第二十六条 中间产品或原料药生产中使用的某些材料,如工艺助剂、垫圈或其它材料,可能对质量有重要影响时,也应当制定相
13、应材料的质量标准。第二十七条 原料药的生产工艺规程应当包括:(一)所生产的中间产品或原料药名称。(二)标有名称和代码的原料和中间产品的完整清单。(三)准确陈述每种原料或中间产品的投料量或投料比,包括计量单位。如果投料量不固定,应当注明每种批量或产率的计算方法。如有正当理由,可制定投料量合理变动的范围。(四)生产地点、主要设备(型号及材质等)。(五)生产操作的详细说明,包括:1.操作顺序;2.所用工艺参数的范围;3.取样方法说明,所用原料、中间产品及成品的质量标准;4.完成单个步骤或整个工艺过程的时限(如适用);5.按生产阶段或时限计算的预期收率范围;6.必要时,需遵循的特殊预防措施、注意事项或
14、有关参照内容;7.可保证中间产品或原料药适用性的贮存要求,包括标签、包装材料和特殊贮存条件以及期限。第七章 生产管理第二十八条 生产操作:(一)原料应当在适宜的条件下称量,以免影响其适用性。称量的装置应当具有与使用目的相适应的精度。(二)如将物料分装后用于生产的,应当使用适当的分装容器。分装容器应当有标识并标明以下内容:1.物料的名称或代码;2.接收批号或流水号;3.分装容器中物料的重量或数量;4.必要时,标明复验或重新评估日期。(三)关键的称量或分装操作应当有复核或有类似的控制手段。使用前,生产人员应当核实所用物料正确无误。(四)应当将生产过程中指定步骤的实际收率与预期收率比较。预期收率的范
15、围应当根据以前的实验室、中试或生产的数据来确定。应当对关键工艺步骤收率的偏差进行调查,确定偏差对相关批次产品质量的影响或潜在影响。(五)应当遵循工艺规程中有关时限控制的规定。发生偏差时,应当作记录并进行评价。反应终点或加工步骤的完成是根据中间控制的取样和检验来确定的,则不适用时限控制。(六)需进一步加工的中间产品应当在适宜的条件下存放,确保其适用性。第二十九条 生产的中间控制和取样:(一)应当综合考虑所生产原料药的特性、反应类型、工艺步骤对产品质量影响的大小等因素来确定控制标准、检验类型和范围。前期生产的中间控制严格程度可较低,越接近最终工序(如分离和纯化)中间控制越严格。(二)有资质的生产部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 药品 生产 质量管理 规范 2010 修订 附录 原料药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精****】。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精****】,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