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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八年级第14课第三框.docx

  • 上传人:s4****5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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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年级 14 第三
    资源描述:
    第14课第三框 法律是我们的“保护伞”和“守护人” 主备人:倪红军 二次备课 【教学目标】 1.不断增强权利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2.了解法律在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共安全、打击违法犯罪中的作用和意义。 3.知道违法犯罪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到法律制裁。养成自觉遵守法律的行为习惯。   【教学重点与难点】 教学重点: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教学难点:自觉遵守法律的行为习惯 【教学方法】创设情境、案例分析、讨论与讲授相结合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师:有序的社会生活,如,优美清洁的校园;如诗如画的公园;紧张繁忙的车站;川流不息的公路,……所有这些有序的社会生活,都离不开一定规范的调节。如果没有了规范的调节,人民的生命财产就有可能遭受损失。那么调节我们日常生活最有力最权威的规范是什么呢?那就是法律。今天我就和同学们一起来交流:     三、法律是我们的“保护伞”和“守护人” 讲授新课: 师:法律规定每个公民都有维护公共秩序的义务,要求人们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强制人们遵守社会公共生活的准则,谁扰乱了公共秩序,危害了社会、危害了他人,最终都会自食其果,受到法律的制裁。请看案例:  2006年中国足球超级联赛于3月11日揭幕。在重庆力帆队与辽宁队的比赛中,连续两年在联赛积分榜垫底的力帆队以2:1击败对手,久违的胜利让球队和球迷狂喜不已。重庆知名球迷陈文武比赛刚结束就冲进球场,想与球队共同庆祝,但随后被迅速赶来的球场保安人员带离现场。陈文武在以前的比赛中曾有冲进赛场推搡裁判的“前科”。重庆市公安部门对陈文武开出了《治安管理处罚法》颁布施行后的第一张“球迷罚单”,依法对陈文武处以拘留10天、罚款500元的处罚,同时禁止他在一年内进入体育场观看同类比赛。 师:结合上述案例,请同学们讨论以下问题: (1)      公共秩序是指哪些地方、哪些场所的秩序?(可例举说明) (2)      如果不对陈文武的行为给予强行制止会产生什么后果? (3)      对陈文武作出处罚的依据是什么?维护社会秩序的还有哪部法律?它们在维护公共秩序中发挥什么作用? 学生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各小组派代表发言。 师:(归纳点评)公共秩序主要包括社会秩序、公共场所秩序和交通秩序,例如:学校、车站、码头、商场、电影院、体育场、火车上等场所的纪律。球迷陈文武的行为是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如果不加以制止,就会导致球场秩序的混乱,严重的还会导致人员的伤亡。破坏社会秩序,会滋扰他人的正常生活,严重的还会给个人、集体和国家造成损失,所以这些行为都应受到法律的惩处。在这个案例中,对陈文武作出处罚的依据就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在维护公共秩序中除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外还有一部很重要的法律就是《刑法》,它们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必须遵守的法律,也是人们同违反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作斗争的有力武器。  在日常生活中,使用最多的就是《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通过警告、罚款、拘留等强制手段维护社会秩序。请看下面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内容,了解它所维护的范围和具体措施: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师:通过刚才的学习,我们知道法律在维护公共秩序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青少年在社会生活中,要养成守法的好习惯,自觉维护公共秩序。为此,我们应懂得,在不同的生活情景中怎样自觉地维护良好的公共秩序。在下列情况下,你会如何选择的?为什么? 活动一:心灵的选择——自觉维护公共秩序 (1)      在公交车站等侯上车的人很多,排了很长的队,你会如何去做? (2)      观看演出时,现场人非常多,你在现场的话,会如何去做? (3)      (学生可自己设计情景)                                       师:(承上启下)通过以上同学们的回答可以看出,同学们能做到懂法守法,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在人们的生活中,不仅要有良好的公共秩序,还要有安全的社会环境,公共安全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重要问题,维护公共安全也就成为法律的一个重要职责。 师:请同学们讨论下面的两个问题: (1)      法律为什么要维护公共安全? (2)      我国法律为维护公共安全都作了哪些规定? 师:公共安全是指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公私财产的安全。公共安全关系着国家和社会的安定,关系到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国家的形象和声誉。维护公共安全是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需要,也是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措施。请同学们看视频,为了维护公共安全,《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都作了哪些详细的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节 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和处罚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盗窃、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铁路设施、设备、机车车辆配件或者安全标志的; (二)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障碍物,或者故意向列车投掷物品的; (三)在铁路线路、桥梁、涵洞处挖掘坑穴、采石取沙的; (四)在铁路线路上私设道口或者平交过道的。 《刑法》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师:石家庄爆炸案中的靳如超犯有危害公共安全罪,他的行为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危害,受到了法律的严惩,法律对他的制裁可以有效地警示众人,也保证了社会公共安全。 (过渡)我国社会安定,生活有序,经济也随着改革开放发展的越来越快,但在利益地驱使下,就会发生许多破坏经济秩序的行为。那么破坏经济秩序的行为又该如何禁止呢?接下来,请同学们看下面的一个新闻报道: 视频:工商局打假 师:看完了报道,请同学们分组讨论回答下列问题: (1)      这一案例反映了什么问题? (2)      国家依靠哪些法律来规范经济行为? (3)      这些法律中体现了什么样的经济活动规则?你是如何理解这些规则的呢? 师:(承上启下)通过以上探讨我们可以看出,公共秩序、公共安全、经济秩序的维护都离不开法律这一“保护伞”。法律还有一个很重要的职责就是规定了什么样的行为是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请同学们通过教材回答下面的问题: 视频: (1)      什么是违法行为?违法行为的类别有哪些?违法行为要分别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2)      什么是犯罪?我国刑法的任务和作用是什么? (3)      违法与犯罪之间的区别与联系是什么? 师:(承上启下)同学们回答的非常正确,通过以上回答可以看出,同学们对违法与犯罪都有了正确的认识。我们知道了法律的一个很重要的职责就是打击违法犯罪行为,那么与之相关的工作由哪些机关来负责实施呢?你了解它们的性质和职能吗?请同学们看教材第51、52页分组讨论完成下表: 执法机关 名    称 性质职能 主要受理 案    件 三者 关系 共同点 (任务) 公安机关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新课总结:通过本节课的学习,我们认识到,法律在维护公共秩序、维护公共安全、维护经济秩序等方面都起着重要作用,是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最有力的武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人民法院相互配合,各尽其责,协调一致,共同行使国家权力,履行打击犯罪、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职责,我们有法律这一“保护伞”,我们的国家将会更加和谐,我们的生活会更加幸福。 课外探究: 以小组为单位收集一些关于法院审判的知识,准备开展一次模拟法庭活动。 【教学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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