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2023.10 总第 173 期中国农民合作社合聚焦10 不断完善农业风险管理体系 大胆探索服务乡村振兴新模式文/赵亮 薛建良作为国家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背靠东北“大粮仓”,从大豆、玉米等农产品期货起步,在习近平总书记“脚踏实地,大胆探索,努力走出一条成功之路”的殷切嘱托下,不断创新服务乡村振兴模式,经过 30 年发展,探索出了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金融支农助农路径。其中,“保险+期货”模式是大商所首倡,充分发挥保险和期货两个风险管理市场功能,防控农畜产品市场价格风险的重大模式创新,是落实中央关于“多层次资本市场支农”精神的重要探索,从 2016
2、年起连续 8 年写入中央一号文件。2023 年,为落实中央关于“扩大大豆油料作物”的指示要求,大商所重点围绕东北大豆开展“银期保”,从保障豆农收益、缓解贷款难和卖粮难等方面服务乡村振兴。一、大胆探索期货市场服务乡村振兴的路径和方式为使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更好掌握市场信息、了解市场风险管理基础知识及期货市场基本功能等,大商所始终扎根我国国情农情,持续提升对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的服务水平。2004 年,大商所联合“中国大豆网”为农民提供免费市场行情信息,探索期货市场服务“三农”新路径。自 2005 年开始,大商所在东北三省一区粮食主产区推进“千村万户市场服务工程”,与专业权威信息机构合作,通过网络、电视、
3、手机短信、热线电话、电子周报等各种形式将信息送达种粮大户、农村经纪人、基层干部和粮食经营者,并在春播和秋收等关键时节举办市场形势分析报告会等活动,通过多种方式,将信息及时有效地传递给农户,推动市场信息大范围下乡。2011 年后,考虑到我国农户规模小、数量多、生产分散,难以直接参与期货市场的状况,大商所探索开展“公司+农户”“期货+订单”服务“三农”的模式,借助中间组织(如龙头企业),以订单的方式把小农户的生产与销售以市场化方式整合在一起,使分散的农户间接利用期货市场管理市场风险。基于“免费培训农民、市场信息下乡、期货订单试点”等建立的市场基础,2015 年大商所探索推出了“保险+期货”模式,在
4、服务“三农”的道路上走得更远更实,为多层次资本市场支农强农提供了更多力量。二、持续优化提升农产品期货功能,为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打下工具基础为进一步提升农产品期货功能发挥,更好服务农业产业,大商所通过引入做市商、扩大集团交割范围、优化交割布局和交割标准等方式,对不同农产品实施“一品一策”,有效促进功能发挥。目前,大商所 12 个农产品期货中,8 个品种的期现价格相关性在 0.90 以上,7 个品种的套期保值效率达 90%以上。在豆系品种方面,大商所持续丰富完善大豆衍生产品工具体系和市场体系建设,为大豆产11 2023.10 总第 173 期中国农民合作社合聚焦11 业平稳健康发展、初级产品供给保障
5、及乡村振兴作出了贡献。截至 2022 年底,大商所已上市了黄大豆 1 号、黄大豆 2 号、豆粕、豆油期货和期权,并在全部豆类产品中引入境外交易者,实现了大豆产业链系列品种期货期权产品全覆盖,提升了我国大豆价格的国际影响力和国内大豆市场在国际大豆产业及全球油脂油料风险管理体系中的地位。我国大豆系列期货期权品种流动性良好,功能发挥稳健。2023 年前 7 个月,大豆系列期货和期权成交量 3.95 亿手,成交额 18 万亿元,日均持仓 418.67 万手,占大商所市场份额的比例约为29%。其中,黄大豆 1 号期货前7 个月累计成交约 2500 万手,同 比 增 加 23%,7 月 底 持 仓 约23
6、 万手,同比增加 48%,较好的流动性使市场具有较高的风险转移承载能力,为更好地发挥期货功能、服务大豆产业提供了坚实的市场基础。作为重要的主粮品种,玉米期货上市至今已近 20 年,在服务收储制度改革、脱贫攻坚、保供稳价等国家战略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特别是在收储制度改革以后,玉米期货成交和持仓量大幅提升,价格反映灵活,促进形成了北粮南运的贸易格局,盘活了粮食储藏、贸易、加工等产业链。2023 年前 7 个月,玉米期货累计成交约 9306 万手,同比增加 13.8%,7 月底持仓约132 万手,同比持平。不断完善的农产品期货市场,为服务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支撑。三、首倡“保险+期货”模式,将保险和期
7、货两个风险管理市场有机结合,探索中国特色的农业风险管理路径适应玉米收储制度改革后市场价格波动加大农民风险管理的需求,创新推出“保险+期货”。2015 年,我国实施玉米收储制度改革,采用“市场化收购”加“补贴”的价补分离新机制,在政策性农业保险尚无法完全应对价格大幅下跌给农民带来的巨大价格风险冲击的背景下,在大商所的支持下,人保财险大连分公司与新湖期货子公司新湖瑞丰共同推出玉米“保险+期货”价格险试点。该试点于 2015 年 8 月推出,双方商定,参考当时玉米01 合约期货价格,保险合同设定玉米目标价格 2160 元/吨,保障周期为 2015 年 9 月 1 日至次年 8月 31 日,为辽宁省锦
8、州义县农民合作社的 51 户农户提供覆盖1000 吨玉米、保额共计 216 万元的 2016 年玉米收入保障。该项目保费为 11.58 万元(由大商所提供支持),同时,人保财险支付 9.66 万元向新湖瑞丰购买了 1000吨玉米的看跌期权,以对冲未来玉米价格下降可能带来的赔付风险。项目了结时,玉米价格跌到1918 元/吨,跌破了 2160 元/吨的目标价格。最终,农民获赔 24万元,保证了每吨 2160 元的收入;保险公司收取保费 11.58 万元,赔付率约为 207%。此后,以“保险+期货”为基础,推出兼容场外期权、基差点价、含权贸易等模式的“农民收入保障计划”,并延续至今。从 2016年起
9、,“保险+期货”连续写入中央一号文件,特别是 2021年,该模式不再以试点方式出现,表明已经试验成功,为进一步优化完善搭建了顶层设计。依 托“保 险+期 货”,聚焦农业经营主体现实需求,探索“保险+期货+”,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及金融服务链。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面对中小农户卖粮难、贷款难等困境,引入龙头企业和银行等机构,在保障农户收益的基础上,完善金融服务链条。2018 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探索“订单农业+保险+期货(权)”。在当年的“保险+期货”项目推进中,引入了订单收购模式,农民与企业签订以期货价格为基础的订单合同,可在期货市场上选择合适期货价格,加上事先约定的“价差”作为销售价格,不仅保
10、障了粮农收益,而且有力缓解了“卖粮难”。农户因参与“保险+期货”稳定了收益,提升了信用等级,银行可据此提供贷款,探索形成了“保险+期 货+银 行(信 贷)”模式,完善了保险、期货、银行等支农生态圈,为 2023 年开展大豆“银期保”项目积累了宝贵经12 2023.10 总第 173 期中国农民合作社合聚焦验。以 2018 年华泰期货黑龙江北大荒集团红星农场玉米价格险项目为例,在提供价格保险服务的同时,通过签订基差收(售)粮合同的方式,实现增收 39.4万余元。四、升级“保险+期货”,推出“银期保”模式更好保障豆农收益截至 2022 年底,玉米、大豆“保险+期货”累计开展项目253 项,保费总额
11、 15.04 亿元,其中大商所支持约 5.78 亿元,为深入推进重要农产品市场化改革、保障农民收益发挥了积极作用。2023 年,大商所在 2023 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支农作用,优化保险+期货”思想指导下,聚焦服务“扩大大豆油料作物”,将服务重点放在东北大豆上。多年来,国产大豆面临着价格波动、极端天气灾害和种植成本攀升等多重风险,保障豆农基本收益是扩种大豆的基础和前提。此外,随着农户流转土地,扩大种植规模,纯信用贷款方式已无法满足他们的资金需求,但又缺乏足值的抵押物和担保物,难以持续维持生产经营,必须有一套保值增信的机制服务农户贷款需求。基于此,打造升级版“保险+期货”,推出
12、“银期保”模式恰逢其时。“银期保”模式是在“保险+期货”基础上,为投保主体提供从种到卖全周期服务,其最大的特点就是在原有的“保险+期货”模式上,系统性引入银行和龙头企业形成闭环前端银行基于大豆远期订单和收入保险为投保主体提供贷款,后端龙头企业与投保主体签订附二次点价权的远期订单进行收粮。该模式在“保收入”的基础之上,进一步探索解决备耕环节融资难及后期行情不佳时售粮难的问题,为大豆种植提供了综合性金融保障,着力解决困扰农业生产经营的“风险大”“融资贵”“销售难”三大问题。2023 年,由大商所支持开展的 8 个“银期保”大豆专项项目在黑龙江省集中开展,预计覆盖大豆种植面积 33.24万亩。以北安
13、市“银期保”大豆项目为例,该项目由中粮期货联合4 家期货公司共同开展,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太保财险”)承保,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河市分行(以下称“邮储银行”)提供涉农贷款,中粮贸易黑龙江有限公司(以下称“中粮贸易”)实施大豆收购。项目覆盖了北安市 3 家合作社的 7.5 万亩大豆(地租在种植成本中占大头,按一亩地租金 1000 元算,种 7.5 万亩大豆地租需 7500 万元,靠合作社自己支付压力不小),总保费近400 万元,其中大商所支持保费约70%、合作社自缴保费约 30%,“保险+期货”(银期保)收入险为每亩地提供了 720 元的保障,再加上合作社与中粮贸易
14、提前签订的收购订单,邮储银行以此为依托,共发放了 5100 万元的贷款,折合每亩 680 元,极大缓解了合作社流转土地的经营压力。大豆成熟后,中粮贸易会统一收购入库。在这一过程中,中粮贸易还提供了一个为期两个月的二次点价权,让合作社(农户)在相对更高的价格卖出大豆。实际粮款将打到合作社在邮储银行的专门账户,优先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若有剩余则支付给合作社。如应付粮款不足以偿还全部贷款,就将收入保险的赔款用于偿还所欠贷款,随后将剩余赔款支付给合作社。该项目的核心逻辑在于依靠龙头企业远期收购订单和收入保险,在备耕期提前确定预期收入,为银行贷款安全性提供保障。综上,从“千村万户工程”到“保险+期货”,再到“银期保”,大商所脚踏实地、不断探索期货市场服务“三农”模式、路径。未来,大商所将继续立足东北粮仓,进一步优化玉米、大豆、生猪等期货合约,促进功能发挥,助力提升“粮-饲-畜”等全产业链风险管理能力水平,为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支农体系贡献期货力量。(作者单位:大连商品交易所研究中心)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