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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案例分析重点知识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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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案例分析重点知识1.doc

    1、2011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案例分析重点知识1执行合同中的有关合同管理工作程序和时限。 (1)时限为7天的工作程序。 申请延期开工的程序: 当承包方拟提示延期开工的要求时-应在合同约定的开工日前7天书面提出,工程师接到申请后48小时内书面答复,过时限不答复即为承认其要求。 若因发包人原因要求延期开工-工程师书面通知。造成的承包方损失,发包人赔偿。 支付预付款的时限及程序: 发包人支付预付款的时限-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前7天。 超过时限不付,承包方在规定预付款时间7天后要求支付。 发包方如仍不支付-承包方在7天后可停止施工,发包人承担责任。 工程量计量程序: 承包方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

    2、工程师收到后7天内核实计量-超过7天不核实计量,自第8天起以承包方计量为准。 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方-如不通知,工程师核实计量无效 承包方收到通知后参加工程师的核实计量-如不参加,则以工程量的核实计量结果为准。 (2)时限为14天的工作程序。 非承包方原因的工期延误要求工期延长的程序: 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工程师书面提出报告。 工程师收到后14天内确认。 逾期不答复,视为同意延期。 合同价调整的程序: 可以调价的原因-法律法规要求、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造价管理部门公布。 一周内停水、电、气累计超过8小时。 事件发生后14天内承包方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并通知工程师。 工程师收到后14天内予以

    3、确定并提出修改意见。 14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同意该项调整。 工程款支付的程序(按工程计量程序): 双方确认计量结果后,工程师开具支付证书。 收到支付证书后14天内,发包方支付工程款。 逾期未支付,承包方可发出通知要求付款。 发包方仍未支付,应协商延付。 协商不成功-从开具支付证书后第15天起计入贷款利息。 如导致无法施工,承包方可停止施工-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停止施工56天后仍不支付,承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工程变更程序: 发包方在工程设计变更前14天内书面通知承包方。 承包方在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的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的价款报告。(如逾期未提出变更价款报告,视为该变更不涉及价款变更。) 工程师

    4、收到变更价款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如无正当理由不确定-自收到变更价款日14天后即认为变更价款已被确认)。 来_源: (3)时限为28天的工作程序。 索赔工作程序: 引起索赔的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承包方向工程师提交索赔意向通知。 意向书发生后的28天内,承包方提交详细的索赔报告和资料。 工程师收到索赔报告和资料后的28天内应给予答复或提示意见。 如逾期未予答复或提示意见,视为该索赔已被认可。 若索赔事件延续进行,承包方应阶段性发生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的28天内,出示最终索赔报告及资料。 工程师收到最终报告后28天内做出答复,否则认为该索赔已被认可。 竣工验收程序: 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承包

    5、人按规定向承包人提示竣工验收报告及资料。 发包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 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 在28天内不组织验收,自第29天起发包人承担工程保管及意外责任。 在竣工验收后14天内不给予认可或提出意见,则视为已认可竣工报告。 (4)48小时及24小时的时限。 隐蔽工程验收及中间验收(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承包方在验收前48小时通知工程师。 工程师如不能届时验收,应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48小时)。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签字即视为已认可。 单机无负荷试车: 承包方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工程师。 工程师如不能届时参加,应于24小时前书

    6、面提出延期要求(延期48小时)。 工程师既不提出延期,又不参加试车-视为认可试车合格。 试车合格后24小时内不签字,视为已认可。 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 通常指令应采取书面形式交承包方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于回执上签字后生效。 口头指令发出后应在48小时内做书面确认。 如不能及时书面确认,承包方可在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的要求。工程师收到书面确认的要求后48小时内不答复,即视为口头指令已确认。 若承包方认为指令不合理-收到指令24小时内提出要求修改的报告,工程师收到报告后24小时内做出决定,书面通知承包方。 不可抗力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与修复的费用报告及资料。 如不可抗力持

    7、续发生,承包人每7天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承包方向工程师提交报告。 发现地下文物及障碍: 发现文物,承包方4小时内通知工程师工程师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文物部门(发包人承担费用及工期损失)。 发现地下障碍物-承包方8小时内通知工程师并提出处理方案,工程师收到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意见),发包人承担费用及工期损失。考核可能涉及的主要内容: (1)常见的费用索赔的内容工期延期引起的费用损失、加速措施引起的费用增加、物价上涨引起的费用增加、拖延支付的索赔、业主风险或不可抗力等引起的费用损失等。 (2)索赔费用的组成。 (3)各项费用的取舍原则(如管理费、利润等)。 (4)

    8、各种直接费、管理费、利润等的计费方法。 (5)实际费用法计算索赔费。考索赔费用计算中应注意的问题。 索赔费用计算是本章的一个考核难点,基本上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取费项目,即在费用计算中要包括那些项费用;二是取费标准,即如何计算,按什么标准计算。现归纳如下供参考。 (1)可以考虑费用索赔的情况(常见的经济索赔内容及考虑的原则)。 不利的自然条件及人为障碍如地质条件变化(发包方提供的资料不准确)以及地下埋藏物的出现(发包方提供的图纸未标示)。在合同价格上增加额外的费用(一般不包括利润)。 工程变更引起增减合同原定的工程量,取消或增加项目,更改某个项目性质或种类,改变质量标准,更改标高、位置、尺寸等,

    9、实施必要的附加工作,改变施工顺序或时间。应在合同价上增加相应的所需费用,一般包括利润。 非自身原因工期延长或工程延误引起的费用增加或经济损失。 由于业主延误(提供图纸、场地、资料不准确、指令暂停、拖延支付)及其他非承包方原因延长工期引起的费用增加。 这类引发的费用索赔通常要计入延误引起的人、机闲置费及管理费,不计入利润。 发包方提供数据错误引起放线错误等。 分两种情况:a、如工程已实施,需按工程师要求补救、整改时计入增加的额外费用,计入利润。 b、若导致停工造成损失只计入停工损失(窝工、闲置等),不计入利润。 发现地下文物等若交承包方执行处理,三方(业主、承包方、文物管理部门)协商费用,可计利

    10、润。 若不交承包方执行处理,补偿窝工损失,不计利润。 延期造成的管理费计入。 非承包方原因的工程中断如业主或工程师的过失造成或意外风险所致。中断要以工程师指令为依据,只计算中断期间实际发生的费用,不计利润。 为其他承包商提供服务如提供临时工程、设备;承包商负责维修、保养道路,提供各方使用;提供的服务应当是工程师要求的计费时可计入利润。 工程师指令进行合同外的检验如重新检验,如合格,全部费用由发包方补偿,只计实际发生的费用,不计利润。如检查不合格,则承包方承担,不予补偿。 (2)计费标准及取舍。 人工费参考: a、合同外额外工作人员费; b、非承包方原因的工效降低(增加人工费); c、法定增长(

    11、工资上涨); d、非承包方原因延误导致窝工; e、指令加班。 调节费用可能是: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加班费、奖金、窝工费、降效费等。 计费标准工日费(由于完成合同外的额外工作时的计费); 窝工费(由于工期延误导致的窝工,按日计算); 由于工效降低增加的人工费(工程延误期人员移作他用导致工效降低)。 材料费: 、因实际用量计划用量而增加费用; 、客观原因材料大幅度涨价导致费用增加; 、非承包方原因造成延误,导致超期存储或物价上涨造成损失按合同规定或实际增加费用考虑。 施工机械使用费: 、完成额外工作所增加的费用台班费。 、非承包商原因而降低工效台班费乘以降效系数。 、业主原因导致停工、窝工。 如

    12、为租赁机械,按台班租金+每台机分摊的调出调入费用。 如为自有机械,按台班折旧费考虑。 分包的索赔列入总包索赔中。 工地管理费: a、工期延长或完成额外工作时可考虑计入; b、对于部分或局都窝工、延误,由于工程仍在进行,所以不计入。 总部管理费: 应当是在工程延误期间所增加的费用。应注意它应以直接费的百分比计取,而不是按合同价百分比计取,即总部管理费总部管理费率(%)(直接费索赔额+工地管理费索赔额) 其中,总部管理费率可以是如下之一: a按标书中总部管理费率比例(3%); b按公司的规定; c以某工程延期总天数为基础计算。 某工程提取管理费同期的公司总管理费某工程合同额同期公司总合同款 该工程

    13、日管理费该工程上交公司的管理费/合同规定工期天数 索赔总部管理费该工程日管理费工期延长天数。 利息计取的条件可以是: a、因拖期支付; b、因工程变更或业主延误而增加投资的利息支付; c、拖付索赔款计取利息; d、错误扣款。利率可以按当时银行贷款的利率;当时银行透支的利率;合同协议的利率 利润。可以计取利润的索赔应是由于: a、工程范围变化; b、施工条件变化; c、对方违约终止合同。 工程延误的索赔一般不计利润,因为利润已包括在每项实施工程内容的价格内;而误期并未影响某项工程实施而导致利润的减少。监理工程师的工程计量包括以下主要环节: 监理工程师接到承包方报告3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

    14、,并在计量24小时前通知承包方。如果承包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由监理工程师自行进行计量,计量结果仍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监理工程师收到方报告后3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4天起,承包方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监理工程师不按约时间通知承包方,使承包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承包方必须为监理工程师进行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予以确认。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的程序是: (1)事故调查:了解事故情况,并确定是否需要采取防护措施; (2)分析调查结果,找出事故的主要原因; (3)确定是否需要处理,若需处理,施工确定处理方案; (4)事故处理; (5)检查事故处理结果

    15、是否达到要求; (6)事故处理结论; (7)提交处理方案。总承包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要求,写出项目监理机构的处理程序。 (1)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总承包单位提交的设计变更要求。 (2)若审查后同意总承包单位的设计变更申请,按下列程序进行: 1)项目监理机构将审查意见提交给建设单位。 2)项目监理机构取得设计变更文件后,结合实际情况对变更费用和工期进行评估。 3)总监理工程师就评估情况与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协商。 4)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 (3)若审查后不同意总承包单位的设计变更申请,应要求施工单位按原设计图纸施工。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审查分包单位的资格时,应审查哪些内容? (1

    16、)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2)公司业绩(3)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4)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和上岗证总监理工程师提出了建立项目监理组织机构的步骤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目标)确定监理工作内容)设计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结构制定工作流程和信息流程项目监理机构处理费用索赔的程序 (1)承包单位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对建设单位的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 (2)总监理工程师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 (3)承包单位在承包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对建设单位的费用索赔申请表; (4)总监理工程师初步审查费用索赔申请表,符合规定的条件时予以受理; (5)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费用索赔审查,并在初步确定一个额度后,与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协商; (6)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签署费用索赔审批表,或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发出要求承包单位提交有关索赔报告的进一步详细资料的通知。试大_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_考试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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