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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医药文化信息传递中心法则的构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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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医药文化信息传递中心法则的构建.pdf

    1、-37-一、问题的提出1958 年,英国生物学家弗朗西斯克里克在观察、研究及系统总结生物遗传信息传递行为的基础上,提出生物遗传信息传递的中心法则理论,用以描述遗传信息在 DNA、RNA 和蛋白质这三种生物大分子间依次传递的过程,初步揭示了生物遗传信息的传递方向(DNA RNA 蛋白质)。20 世纪 70 年代后,随着逆转录酶和逆转录病毒的发现,学者们陆续意识到生物遗传信息可以实现 RNA DNA 的逆向传递。这些发现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了克里克所构建的经典中心法则,推动人们对生物遗传信息传递的认识从单程性向多维的非共线性方向发展。a生物遗传信息传递的中心法则(图 1)基于生物遗传信息的流动方向,把

    2、生物遗传信息的传递过程划分为 4 个主要环节:复制,即遗传信息从 DNA 向 DNA,或从RNA 到 RNA 的传递;转录,即遗传信息从 DNA 向 RNA 的传递;翻译,即遗传信息从 RNA 向蛋白质的传递;逆转录,即遗传信息从 RNA 向DNA 的传递。生物遗传信息传递、传播的过程及其规律可以用中心法则来归纳和总结。那么,文化同样作为一种信息,b其传递、传播是否也具有和生物遗传信息传递一样的规律性?能否借助生物遗传信息传递的中心法则所提供的理论框架,构建文化信息传递的中心法则,从*本文系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 2021 年度基础理论研究重大项目“数字技术与中医师承教育深度融合研究”(GD2

    3、1ZDZJY01)及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四五”规划项目“广州数字中医药文化产业创新模式构建研究”(2022GZGJ184)的阶段性成果。作者简介 卢伟名,广州中医药大学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林彬,广州中医药大学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广东 广州,510006)。a马晓苗、石冠峰:企业文化中心法则构建机制研究,科技管理研究2012 年第 7 期。b钟国兴:中华文化密码:通达智慧之门,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19 年,第 2 页。2023 年第 8 期卢伟名 林 彬摘 要 借助生物遗传信息传递的中心法则所提供的理论框架,阐释构建中医药文化信息传递的中心法则,有助于揭示中

    4、医药文化形成、发展、嬗变及转化的规则和规律。中医药文化信息传递的中心法则试图阐释三大信息主体中华文化、中医药文化以及中医药文化实体在文化信息传递过程中各自的功能作用及相互关系,同时按信息的传递方向将中医药文化信息传递过程划分为复制、转录、翻译、逆转录 4 种主要形式。构建中医药文化信息传递中心法则,有助于为中医药文化的研究提供新思路和新方法,从而守正创新,助力中医药文化的传承传播和创新发展。关键词 中心法则 中医药文化 文化信息传递 创新发展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000-7326(2023)08-0037-07中医药文化信息传递中心法则的构建*文化研究与文化建设图 1

    5、生物遗传信息传递的中心法则-38-而对文化信息传递的过程及规律进行归纳和总结?本文以中医药文化为切入点,尝试梳理、总结文化信息传递的规则及规律,进而构建中医药文化信息传递的中心法则,以期为中医药文化的研究提供新思路和新方法。二、中医药文化信息传递中心法则的信息主体生物遗传信息传递的中心法则主要揭示了遗传信息在 DNA、RNA 以及蛋白质这三种生物大分子间的传递规则和规律。DNA、RNA 以及蛋白质共同构成了生物遗传信息传递中心法则的信息主体。同样的,若要构建中医药文化信息传递的中心法则,首先需要明确文化信息传递过程中涉及的关键信息主体。第一,中华文化:文化信息传递的信息源头。中华先民在华夏大地

    6、上,基于生产生活实践的需要开展着丰富多样的文化叙事,书就中华文化的宏篇巨著。中华文化在华夏大地的自然及人文环境中孕育、诞生和发展,形成了独特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基本确立了中华民族思想实践、制度实践、文化实践、生产生活实践的概念体系和基本框架。a中华文化对应生物遗传信息传递中心法则中的“DNA”,是中医药文化信息传递至关重要的信息源泉。第二,中医药文化:文化信息传递的信息中介。中华文化所记录和存储的文化信息在传递、传播过程中,经由人类实践的改造和传录,被不断赋予新的时代及实践内涵,并逐渐嬗变、衍化出形式多样、内涵丰富、适应不同实践场景及需要的次生文化。中医药文化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代表,是中

    7、华文化顺应医疗卫生保健实践需求所衍生、发展出的重要的次生文化之一。中医药文化不但继承了中华文化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并且进一步拓展了中华文化的医学科学内涵,对中华文化蕴含的健康理念和普世关怀进行了生动而具体的演绎和表达。在中医药文化信息传递过程中,中医药文化扮演着“RNA”的中介角色,一方面继承和发展了来自中华文化的文化信息,另一方面为中医药文化的对象化表达提供信息内容和文化内涵。第三,中医药文化实体:文化信息传递的对象产物。文化信息的传递和传播,终将经由人类实践朝着文化信息的对象化进程迈进,并最终形成特定的文化器物或文化现象。b中医药文化亦是如此,通过文化信息的对象化过程,中医药文化将会从抽

    8、象的文化信息转变为具体的、可控的、可操作的中医药文化实体,包括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器物、制度及民俗文化现象等。中医药文化实体在某种程度上可视为中医药文化信息传递所形成的“终产物”,其在中医药文化信息传递中心法则中的角色定位类似于生物遗传信息中心法则中的“蛋白质”。三、中医药文化信息传递中心法则的关键要素(一)文化基因序列:文化信息传递的基础支撑“文化基因序列”的概念借用了分子生物学中基因序列的概念,它是记录和储存文化信息的“信息仓库”,也是消弭代际差异、维持文化表征稳定传承的根本保障。一种文化的“文化基因序列”主要由该文化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及文化特质所构成。c其中,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是文化最为核

    9、心和根本的信息内容,两者共同构成了“文化基因序列”的核心骨架,塑造了“文化基因序列”的“双螺旋”结构(图 2)。文化特质则依次排布、整合于“文化基因序列”的“双螺旋”结构中,起到信息记录和存储的作用。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构成了“文化基因序列”的基本框架,文化特质则构成了“文化基因序列”的信息内容。“文化基因序列”包括中华文化及中医药文化的“文化基因序列”为中医药文化信息的传递提供a管宁:人类文明新形态的民族文化叙事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的文化旨归,学习与探索2021 年第 9 期。b徐玉:广谱哲学关于文化概念的新视角,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 年第 1 期。c张彦杰、胡海波:中华文

    10、明的文化基因,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21 年第 3 期。图 2 文化基因序列-39-了重要的信息来源及传递媒介,在文化信息的传递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是中医药文化信息传递中心法则的关键核心和重要支撑。(二)传递信号:文化信息传递的刺激因子新进化主义代表学者莱斯利怀特认为文化是一个“超有机体”,拥有类似于“生物性程序”的本能系统。文化的本能系统构成了文化的自运行机制,提示文化具有自组织、自管理的能力。文化的这种本能系统及自运行能力使其产生文脉赓续的“自我意识”,在宏观层面表现出与生物类似的文化适应性及进化性行为。a其中,文化信息的传递是最为典型的文化适应性及进化性行为之一:文化的复制扩增,帮助其

    11、排他性地获取尽可能多的注意力资源,最大化其文脉赓续的机会;b文化的转录衍化,能够帮助其不断适应传递过程伴随的时空变迁;文化的翻译表达,能够推动文化信息向物质力量适应性地转化。文化争取生存机会、实现文脉赓续的“自我意识”是激发产生传递信号的内在动因。根据作用方向的不同,传递信号可以细分为复制信号、转录信号、翻译信号和逆转录信号,分别诱导及刺激中医药文化信息的复制、转录、翻译及逆转录过程。(三)传递主体:文化信息传递的能动践行者新进化主义学者把文化视为能够自运行的“超有机体”而完全排除和忽视了“人”作为文化创造主体的主观能动性,这种观点遭到了诸多学者的质疑和诟病。文化的概念也在批评和争鸣中得到进一

    12、步的发展文化是有思想的“人”用以适应世界的关系综合体或系统,c此观点将生态的、经济的、社会结构的和意识形态等领域纳入文化进化进程的动态整体中,从而充分肯定了“人”在文化发展、衍化中的能动作用。这提示传递信号虽然能够基于文化适应、进化及发展的需求从文化内部自发地产生,但不能直接影响并作用于文化信息传递的过程。传递信号需要被“人”所识别和接收,并被转化为“人”参与文化信息传递的内驱力,借助“人”能动的实践力量方能推动文化信息传递的过程。文化信息的传递本质上是一个文化实践的过程,而“人”则是承担这个实践的主体。由于文化信息的传递是多元主体广泛参与的社会化过程,d因此中医药文化信息的信息主体不是单一个

    13、体,而是指参与中医药文化传递实践的个人、组织和团体所组成的集合体。四、中医药文化信息传递中心法则的整体框架根据文化信息的传递方向、方式及结果的不同,中医药文化信息传递具体可分为复制、转录、翻译及逆转录 4 个过程。(一)复制:文化的传承与传播文化信息的复制主要指“文化基因序列”的复制。文化信息的复制主要通过“文化基因序列”的复制实现即由亲代“文化基因序列”复制生成若干文化信息内容基本一致的子代“文化基因序列”(图 3)。“文化基因序列”与生物基因序列的复制基本类似,但两者的结果却有着极大的区别。生物基因序列的复制是为生物a 美 乔纳森弗里德曼:文化认同与全球性过程,郭建如译,北京:商务印书馆,

    14、2003 年,第 108-109 页。b冯建明、莫爱屏:模因三论与文化进化研究,外国语(上海外国语大学学报)2019 年第 2 期。c 美 乔纳森弗里德曼:文化认同与全球性过程,第 103 页。d张玥唯:社会变迁视域下作为文化表征的节庆重构以贵州“长角苗”跳花节为例,贵州社会科学2021年第 3 期。图 3 “文化基因序列”的复制过程-40-的生命活动和生殖繁衍服务的,为确保生物生命活动能够平稳、持续进行,维持生物遗传性状的稳定,生物进化出了一套精密、严格的遗传信息审查系统,以保证遗传信息能够精准、精确地复制传递,确保复制生成与亲代基因序列完全相同的若干子代基因序列;“文化基因序列”的复制更多

    15、的是出于传递主体文化交际、文化传播、文化传承创新等目的,其过程相对灵活,容错率也相对较高:在确保亲代与子代“文化基因序列”核心骨架(文化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保持一致的前提下,允许传递主体基于时代发展、自然环境和实践需求的变化,对“文化基因序列”的文化特质及其信息内容进行一定程度的适应性再创作。因此,亲代“文化基因序列”复制产生的若干子代“文化基因序列”与其并不会完全一致,甚至子代“文化基因序列”间也不会完全一致,唯一保持一致的是它们的核心骨架。“文化基因序列”的这种复制特性不仅使得文化在迭代复制的过程中保持其“文化性状”的相对稳定,同时也使其不断响应时代发展及实践需求,为文化的衍化进化及创新

    16、发展留下余地。文化基因序列复制的结果是促进文化信息在时空上的扩增,表现为文化在时间维度上的纵向传承以及在空间维度上的横向传播。文化信息的复制包括了中华文化及中医药文化信息的复制。中华文化及中医药文化在文化适应与文脉赓续本能的驱使下,借由传递主体的文化传递实践,沿着时空维度进行复制扩增。如中华文化的代表儒家文化沿着时间维度,通过响应时代发展的需求并不断从时代精神中汲取养分,进行文化信息的复制及传承,先后形成了先秦儒学、秦汉儒学、宋明理学及近现代新儒学等不同的发展形态,而当其沿着空间维度进行复制和传播时,则通过对地域文化的适应和交融,形成了江浙儒学、湖湘儒学及岭南儒学等不同的学术流派;a类似的,中

    17、医药文化沿着时间维度进行复制、发展和传承,形成了先秦医药文化、两汉医药文化、隋唐医药文化、宋元医药文化、明清医药文化及近现代医药文化等不同形态,而当其沿着空间维度进行复制、推广及传播时,则形成了燕京医药文化、海派医药文化、岭南医药文化、巴蜀医药文化等不同的文化形态。中华文化及中医药文化在复制过程中,由于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在代际间的稳定传递,使得两者在传承和传播的过程中虽然形成了多种不同的文化形态,但仍然可以保持文化内核的一致性。(二)转录:文化的衍化与发展中医药文化信息传递的中心法则中,文化信息的转录主要指中华“文化基因序列”指导合成中医药“文化基因序列”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中华“文化基因序

    18、列”为中医药“文化基因序列”的生成提供信息内容及转录模板:信息内容主要指储存、记录于中华“文化基因序列”的文化特质中的文化信息,转录模板则主要指中华“文化基因序列”的核心骨架。中医药文化信息的转录过程始于转录信号的信号诱导和刺激。转录信号主要产生于中华文化发展、衍化的适应性需求,并由中华文化所释放。中华文化所释放的转录信号可承载丰富多样的信号内容,如中华文化对生命现象的认识、对生命本质的理解、对健康内涵的思考等,而传递主体作为社会性生物“人”的集合,带有生物学及社会学的双重属性,这使其天然地产生出探索自然、认识生命、了解自我、获取健康等生物性的和文化性的需求,转录信号因与传递主体的需求相匹配而

    19、被识别和接收,由此触发文化信息的转录过程。转录信号与传递主体发生相互配对之后,会诱导传递主体基于认识自然、生命、自我及健康等现实需求针对性地从中华“文化基因序列”中定位、分离出特定的目标文化特质片段,如易学文化、佛学文化和儒家、道家、阴阳家等诸子百家学说中关于宇宙、生命、健康、疾病、生死的论述以及中国古代天文学、数学、农学、植物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等学科理论及技术。b传递主体进而破译并解读其中的文化信息,以满足其现实需求,指导其实践(主要指医疗卫生保健实践)的开展,并在实践中不断因地制宜地对目标文化特质片段上的文化信息内容进行拓展和再阐释,赋予其新的a杨念群:儒学地域化的近代形态:三大知识

    20、体系群体互动的比较研究,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1 年,第 161-202 页。b张其成主编:中医文化学,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7 年,第 143-247 页。-41-时代价值及医药卫生内涵,使其医药卫生属性得到进一步的深化、强调及突显,从而推动中华文化特质片段向着中医药文化特质片段衍化。此外,参与中医药文化信息传递的传递主体由于长期浸润于中华文化的文化氛围之内,其认知方式及行为模式深受中华文化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影响。另外,传递主体开展医疗卫生保健实践所依凭的理论指导及工具皆来源于中华文化,带有中华文化思维方式及价值观念的鲜明烙印。因此,传递主体在其认知方式及行为模式框架下

    21、所开展的医疗卫生保健实践实际上是中华文化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被反复确认、深化和强化的过程。其结果是,中华文化的思维方式及价值观念被深深编织并内化于经医疗卫生保健实践而获得的医药认识之中,贯穿于中医药文化体系的始终。如中华文化的象数思维、整体思维便被中医药文化所继承,塑造了中医药独特的取像比类的思维方式及天人合一、五脏相关等的整体观念,并被系统整合进中医药的基础理论体系及方法学体系中。上述宏观过程在“文化基因序列”的微观层面主要表现为传递主体依循中华“文化基因序列”提供的思维方式及价值观念转录模板,对医疗卫生保健实践中形成的中医药文化特质依次有序整合,并最终形成以转录模板为核心骨架、以中医药文化

    22、特质片段为基本内容的中医药“文化基因序列”。(三)翻译:文化的对象化表达在中医药文化的中心法则中,中医药文化信息翻译的实质是文化信息的对象化过程,即通过医疗卫生保健实践并借助特定的文化载体实现中医药文化信息的具象化表达,使其从抽象的信息转化为可触、可感、可控的文化实体。中医药文化载体可以是自然的或人造的,可以是精神的或物质的,可以是高雅的或是世俗的,如自然界的动物、植物、矿物等即可作为中药学理论的文化载体;针具、灸具、针灸铜人等可作为针灸学理论的文化载体;中医典籍以及药名诗、人物传记、古典小说、戏曲等涉医文艺作品等可作为中医药理论、理念的文化载体;药膳、凉茶、节日民俗等习惯、习俗则可作为中医药

    23、健康观念及养生保健理念的文化载体。中医药文化信息的翻译由翻译信号触发,中医药文化所释放的翻译信号与传递主体对维护并促进身心健康或抵御疾病侵袭以及追求美好生活的需求相匹配,进而诱使传递主体深入挖掘中医药文化独特的生命健康观与防病治病保健手段等科学精髓,指导其积极开展医疗卫生保健实践,并在实践中将中医药的疾病预防、疾病诊疗及养生保健等理念及技术对象化为具体的器物、制度及技术手段等。文化信息的翻译过程启动后,传递主体首先会受翻译信号的指引,同时结合其实践需求和实际需要,从其所能获取和掌握的中医药“文化基因序列”中定位、筛选出特定的中医药文化特质片段。传递主体接着解读中医药文化特质片段上的文化信息并为

    24、其配以合适的文化载体,然后在实践过程中将文化信息系统整合进所选的文化载体中,由此赋予文化信息具体的、可操作的文化表征,最终实现中医药文化信息的对象化。在利用文化载体对中医药文化进行对象化改造的过程中,文化载体与文化信息之间的配适性是影响中医药文化信息翻译的效率和效果的关键因素。如果两者的配适程度较高,则文化信息翻译的效率和效果也会较好;反之,若两者的配适程度较差,文化信息翻译的效率和效果也会较差。例如,对于中药性味理论,相较于药名诗,其与动物、植物、矿物等文化载体的配适性更高,以此为载体更能清晰、简单、具体地传达及展示中药性味理论的文化内涵及科学精髓,收获更好的翻译效果。(四)逆转录:文化的吸

    25、收与融合在分子生物学中,遗传信息的逆转录常常发生在病原体与宿主细胞之间。病原体(一般指逆转录病毒)携带的外源性基因序列(RNA)通过逆转录,继而整合进宿主细胞的基因序列中(DNA)。与遗传信息的逆转录类似,文化信息的逆转录过程往往发生在跨文化语境的情景中。因为在中华文化语境下,中医药文化由中华文化转录而成,若对其进行逆转录,中医药文化的医药信息内容及医药内涵在被剥除后将被还原为中华文化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及文化特质等文化基本要素,这不仅不能为中华文化带来新的信息内容,反而会造成中华文化信息的重复和冗余。因此,中医药文化信息传递的逆转录过程-42-常发生在海外医药文化与中华文化的跨文化情景中。当

    26、作为异质文化的海外医药文化携带着外源性文化信息进入中华文化语境后,会引发跨文化冲突。a海外医药文化为在中华文化语境下获取生存、延续的机会,必需争取到传递主体的认同,b这促使其持续发出逆转录信号,以便刺激启动文化信息的逆转录,从而推动其自身的解构及在中华文化语境下的重构,进而实现文化适应,获取文化认同。海外医药文化信息带来的新理论及新体验并不能直接为传递主体所理解和接受,因为传递主体对海外医药文化的认识往往是在参照和类比的过程中,通过建立海外医药文化与中医药文化的等量关系来实现。c这意味着海外医药文化信息的逆转录常以中医药文化信息作为信息中介,因为海外医药文化与中医药文化同属于医药文化,相同的文

    27、化属类使两者具有相近的文化内容及文化形式,为两者的对比及类比提供充裕的空间,有利于实现海外医药文化在中华文化语境下的本土化“转译”及改造吸收。d例如,隋唐时期的佛教医学、回回医学以及晚清至民国时期的西方医学在华传播过程中便经历了这样一个“冲突解构比较融合认同”的过程(图 4)。海外医药文化在中华文化语境下的跨文化传播过程中,被解构为一个个基本的文化要素,如医学理念、诊疗技术及药物等,在中医药文化独特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梳理整合下,通过再编码被系统整合进中医药文化对应的文化特质之中,由此完成其文化重构。经过医疗卫生保健实践的筛选,那些顺应医学科学发展规律、应用价值高、临床疗效好的海外医药文化信

    28、息得以顺利保留并逐步获得传递主体的认同,被进一步熔铸进中医药文化中,成为其中密不可分的一部分。另外,传递主体在使用海外医药诊疗或预防保健等理论及技术手段的同时,其所内含的异质文化的思维方式及价值观念也会反过来影响着传递主体的认知方式及行为模式。这种影响经过长时间、大范围的积累和聚合最终会在文化层面上留下印记传递主体的认知方式及行为模式的改变会反映在文化的层面,其内在逻辑为传递主体在实践中反复接触并最终认同吸收了海外医药文化的思维方式及价值观念,这会推动中华文化思维方式及价值观念的更新及发展。如近现代以来传入我国的西方医学,其重实证、重分析,循证客观的特点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国人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

    29、念,为中华文化带来了强调理性、注重科学的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综上,文化信息的复制、转录、翻译及逆转录过程相互衔接、相互配合,搭建并畅通了中华文化、中医药文化、中医药文化实体等信息主体之间的沟通渠道,并与信息主体一起参与构筑了中医药文化信息传递中心法则的整体框架(图 5)。a车英、欧阳云玲:冲突与融合:全球化语境下跨文化传播的主旋律,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 年第 4 期。b单波、冯济海:2015 年西方跨文化传播研究:问题与方法,文化与传播2016 年第 1 期。c 美 保罗康纳顿:社会如何记忆,纳日碧力戈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 年,第 1 页。d高胜兵:晚明社会文

    30、化语境下士大夫对西学的接受,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22 年第 3 期。图 4 海外医药文化在中华文化语境下的本土化“转译”及改造过程图 5 中医药文化信息传递中心法则-43-五、中医药文化信息传递中心法则的时代价值本文通过将遗传信息传递的中心法则理论引入对中医药文化衍化、发展、传承、传播等文化信息传递行为及模式的研究中,试图提炼和概括不受时空变迁影响的文化信息传递的一般性、普遍性规律。中心法则所揭示的文化信息传递的规律同样适用于解释信息化时代中医药文化传递过程中出现的新行为和新模式。同时在数字信息技术的加持下,中医药文化信息传递的中心法则也在加速发展,并在信息时代得到进一步的强化和突显。首先,在

    31、信息爆炸的时代,面对激烈的流量竞争,中医药文化需持续大量释放传递信号,以争取公众注意力资源,提高文化传播及文脉赓续的机率。如现今各中医医院、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等,大部分都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已部署并开通了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信息发布及文化传播平台,通过整合搭建融媒体平台,释放文化信息传递的强劲信号。其次,社交媒体的出现及迅猛发展催生了一个个基于共同话题和兴趣爱好的互联网社区,如中医药文化交流互动论坛平台,这对于凝聚中医药文化传递主体,提高传递主体的文化参与度及创造力有积极意义。再次,互联网及数字化技术的发展,加速、扩大了中医药文化信息在时空维度的复制裂变的速度和范围,有效提高了中医药

    32、文化跨时空的传承、传播能力。如近年来广东中医药博物馆因受新冠疫情的影响,线上科普受众数量剧增,地区范围覆盖全国及港澳台地区,中医药文化传播的辐射力及影响力得到进一步的增强。最后,多媒体技术的发展为中医药文化的翻译提供了影音图像等文化载体,丰富和拓展了中医药文化对象化表达的方式,如 2018 年大型中医药文化纪录片悬壶岭南在广东卫视和央视网播出,社会反响热烈。然而,数字信息技术在加快推动中医药文化信息传递的同时,也在某种程度上增加了中医药文化基因重组、变异、衰减的风险。在快节奏的信息时代,中医药文化为持续获得曝光率和关注度,必需时刻求变,以保持新鲜感和话题度,否则会因为失去讨论度而迅速“过气”。

    33、文化信息更新迭代速度的加快,在一定程度上是在透支着中医药文化的创新潜力,缺乏时间沉淀的功利性的低质创新使中医药文化逐渐失去对文化内容质量的把控,导致文化内容的碎片化、媚俗化及低质化。另外,社交媒体的普及使得人人都能成为文化内容的生产者和传播者,社交媒体带来的这种文化内容生产及传播的去中心化趋势削弱了传统主流媒体的文化号召力和引领力。在这种去中心化、去权威化的背景下,中医药文化信息复制、转录、翻译、逆转录呈现出野蛮生长的态势,形式更加多样,导致所产生的文化内容良莠不齐,质量难以保证。上述问题都有可能对中医药文化的科学精髓和人文价值造成冲击,造成文化信念迷失、价值扭曲等不良后果。中医药文化信息传递

    34、的中心法则为剖析和解决中医药文化在信息时代的发展困境提供了分析工具和解决路径:关于中医药文化信息的转录理论提示我们,持续推动中医药文化的创新发展、保证其理论活力,需要充分汲取中华文化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养分,发挥主流文化的引领作用,守护中医药文化理论创新和高质量发展的源头活水;关于中医药文化信息的翻译理论提示我们数字信息技术也可以作为中医药文化的文化载体,通过打造数字中医药文化精品,释放其示范带动潜能,能够引导民众开展积极、健康、有价值的文化创造活动。六、结语本文通过构建中医药文化信息传递的中心法则,尝试归纳、总结和阐释文化信息在复制、转录、翻译及逆转录过程中的规则及规律,以期深入梳理中华文化、中医药文化及中医药文化实体的相互关系,从而为研究中医药文化的形成、发展、嬗变及转化过程提供新的理论视角及理论工具。构建并进一步完善中医药文化信息传递的中心法则有利于回答中医药文化从哪里来、到哪里去以及怎么来、怎么去的问题,对于深入研究及阐明中医药文化系统的运行发展机制,推动中医药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具有一定意义。责任编辑:王 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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