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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D∕T 5132-2021 移动通信钢塔桅结构工程验收规范(通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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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D∕T 5132-2021 移动通信钢塔桅结构工程验收规范(通信).pdf

    1、_ YD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通 信 行 业 标 准 YD/T 5132-20XX _ 移动通信钢塔桅结构工程验收规范移动通信钢塔桅结构工程验收规范 Acceptance Specifications of Structure Engineer for Mobile Communication Steel Tower and Mast (报批稿) 20XX-XX-发布 20XX-XX-XX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 移动通信钢塔桅结构工程验收规范移动通信钢塔桅结构工程验收规范 Acceptance Specifications of Struc

    2、ture Engineer for Mobile Communication Steel Tower and Mast YD/T 5132-20XX 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发展司 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工业和信息化部 施行日期:200X 年 XX 月 XX 日 XXXXXX 出版社 200X 北京 前 言 本规范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6 年第二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工信厅科2016110 号)的要求进行修订。 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对原标准进行了补充和完善,本规范共分为 9 章和 8 个附录,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

    3、原材料及成品进场、焊接工程、钢零件和构件加工工程、防腐工程、塔桅钢结构安装工程、移动通信钢塔桅结构工程验收。 本规范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发展司负责解释、 监督执行。 规范在使用过程中,如有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内容,请与部信息通信发展司联系,并将补充或修改意见寄部信息通信发展司(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 13 号,邮编:100804)。 本规范由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通信工程建设分会组织编制。 本规范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 原主编单位:华信邮电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修订主编单位: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彭桂平 俞济棠 姚云龙 池远东 陆皞 殷晓霞 参编单位: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

    4、司 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福建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参加人: 谢郁山 赖良方 胡万达 陈允锐 汤伟方 赵云 高扬明 张帆 陈思颖 目目 次次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基本规定 .4 4 原材料及成品进场 .6 4.1 一般规定 .6 4.2 钢材 .6 4.3 焊接材料 .7 4.4 连接用紧固标准件 .7 4.5 桅杆用拉线及拉线金具 .7 4.6 其他 .8 5 焊接工程 .9 5.1 一般规定 .9 5.2 焊接工程 .10 6 钢零件和构件加工工程 .14 6.1 一般规定 .14 6.2 切割 .14 6.3 矫正和成型 .14 6.

    5、4 边缘加工 .17 6.5 制孔 .18 6.6 构件验收 .20 7 防腐工程 .23 7.1 一般规定 .23 7.2 热浸镀锌 .23 7.3 热喷涂锌、铝复合涂层 .24 8 塔桅钢结构安装工程 .25 8.1 一般规定 .25 8.2 基础及支承面 .25 8.3 紧固件连接 .26 8.4 安装和校正 .28 9 移动通信钢塔桅结构工程验收 .30 9.1 一般规定 .30 9.2 地基与基础 .31 9.3 塔桅钢结构 .31 附录 A 本规范用词说明 .33 附录 B 塔桅钢结构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见证检测项目 .34 附录 C 塔桅钢结构工程有关观感质量检查项目 .3

    6、5 附录 D 塔桅钢结构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36 附录 E 塔桅钢结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40 附录 F 塔桅钢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41 附录 G 移动通信钢塔桅结构工程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42 引用标准名录 .43 条文说明 .44 修订、补充内容一览表 .56 1 1 总则 1.0.1 为加强移动通信钢塔桅结构工程的质量管理,统一移动通信钢塔桅结构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自立式塔架、桅杆、单管塔等移动通信钢塔桅结构工程的验收。 1.0.3 移动通信钢塔桅结构工程的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

    7、规范、标准的规定。 1.0.4 移动通信钢塔桅结构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2 2 术语 2.0.1 移动通信钢塔桅结构 (Mobile Communication Supporting Steel Structures) 用于支撑移动通信天线的自立式塔架、桅杆、单管塔等钢结构。 2.0.2 检验 (Inspection) 对被检验项目的特征、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项目每项性能是否合格的活动。 2.0.3 进场检验 (Site Inspection)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及器

    8、具按相关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检验,并对其质量、规格、及型号等是否符合要求做出确认的活动。 2.0.4 见证检验 (Evidential Testing) 施工单位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的见证下, 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随机抽取试样,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的活动。 2.0.5 复验 (Repeating Testing) 建筑材料、设备等进入施工现场后,在外观质量检查和质量证明文件核查符合要求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抽取试样送至试验室进行检验的活动。 2.0.6 检验批 (Inspection Lot) 按相同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抽样检验用的, 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

    9、检验体。 2.0.7 验收 (Acceptance) 移动通信钢塔桅结构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合格的基础上, 由工程质量验收责任方组织,工程建设相关单位参加,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及其隐蔽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检验,对技术文件进行审核,并根据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是否达到合格做出确认。 2.0.8 主控项目 (Dominant Item) 移动通信钢塔桅结构工程中对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2.0.9 一般项目 (General Item) 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2.0.10 抽样检验 (Sampling Inspection) 按照

    10、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移动通信钢塔桅结构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2.0.11 抽样方案 (Sampling Scheme) 根据检验项目的特性所确定的抽样数量和方法。 2.0.12 观感质量 (Quality of Appearance) 通过观察和必要的测试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和功能状态。 3 2.0.13 返修 (Repair) 对施工质量不符合规定的部位采取的整修等措施。 2.0.14 返工 (Rework) 对施工质量不符合规定的部位采取的更换、重新制作、重新施工等措施。 2.0.15 零件 (Part) 组成构件的最小单元,如

    11、节点板、加劲板等。 2.0.16 构件 (Element) 由零件组成的钢结构基本单元,如单管塔的塔段、桅杆的标准杆身。 2.0.17 预拼装 (Test Assembling) 为检验构件是否满足安装质量要求而在制造厂内进行的拼装。 2.0.18 环境温度 (Ambient Temperature) 制作或安装时现场的温度。 2.0.19 热浸镀锌 (Hot Dip Galvanizing) 将经过前处理的钢制件浸入熔融的锌液中,在其表面形成锌层的工艺过程和方法。 2.0.20 热喷涂 (Thermal Spraying) 将涂层金属加热到熔融状态,然后借助一股气流将锌、铝等金属喷射到经过预

    12、处理后的基体表面形成涂层的一种方法。 4 3 基本规定 3.0.1 移动通信钢塔桅结构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1 采用的原材料及成品应进行进场检验。凡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要材料及成品应按本规范规定、设计文件等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 2 在工厂进行的每道生产工序、在工地进行的每道施工工序应按本规范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施工工序。 3 钢塔桅结构安装前,应对运到工地的构件、工地已完成的基础及地脚锚栓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未经检验不得进入安装工序。 3.0.2 移动通信钢塔桅结构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

    13、收: 1 移动通信钢塔桅结构工程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2 参加工程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 3 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4 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及材料,应在进场时或施工中按规定进行见证检验; 5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人员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6 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在验收前按规定进行抽样检验; 7 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3.0.3 移动通信钢塔桅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14、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2 符合本规范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及标准的规定。 3.0.4 移动通信钢塔桅结构工程的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可按表 3.0.4 划分并验收。 表 3.0.4 移动通信钢塔桅结构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划分 序号 分部工程 子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基坑工程 基坑支护,土方开挖,土方回填 地基处理 素土、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砂石桩复合地基,高压喷射注浆地基,水泥土搅拌桩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地基,夯实水泥土桩地基 桩基 钢筋混凝土预制桩,混凝土灌注桩(成孔、钢筋笼、清孔

    15、、水下混凝土灌注)、钢桩 1 地基与基础 岩石锚杆 岩石锚杆,灌浆料 5 混凝土基础 模板,钢筋及预埋件,混凝土,预制混凝土,地脚锚栓 2 塔桅钢结构 焊接,紧固件连接、钢零件和构件加工,防腐工程,塔桅钢结构安装 3.0.5 移动通信钢塔桅结构各分项工程可根据工序内容的区别,工程量的大小,工期的先后关系分成一个或若干检验批,各检验批应按本规范的规定进行划分。 3.0.6 移动通信钢塔桅结构的制作、安装及验收,应采用经计量检定、校准,并在时效内合格的计量器具。 3.0.7 未实行监理的移动通信钢塔桅结构工程,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应履行本规范涉及的监理职责。 3.0.8 当本规范对移动通信钢塔桅结构中

    16、的验收项目未作出相应规定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制订专项验收要求。 6 4 原材料及成品进场 4.1 一般规定 4.1.1 本章适用于进入移动通信钢塔桅结构各分项工程实施现场的主要材料、零(部)件、成品件、标准件等产品的进场检验。 4.1.2 进场检验的检验批原则上应与各分项工程检验批一致,也可以根据工程规模及进料实际情况划分检验批。 4.1.3 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验收应按 GB 5020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执行。 4.2 钢材 主控项目 4.2.1 钢材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进口钢材产品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7、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识及检验报告等。 4.2.2 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钢材,应进行抽样复验,其复验结果应符合 GB 5020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和设计要求。 1 国外进口钢材; 2 混批的钢材; 3 板厚等于或大于 40mm,且设计有 Z 向性能要求的厚钢板; 4 设计有复验要求的钢材; 5 对质量有疑义的钢材。 6 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的塔柱、斜杆用材。 检查数量:对属于上述情况之一的各炉(批)号的钢材作抽样复验。同一炉(批)号超过 60t 时每 60t 取样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复验报告。 一般项目 4.2.3 钢板厚度及允许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

    18、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一品种、规格的钢板抽查 5 处。 检验方法:用游标卡尺量测。 4.2.4 型钢的规格尺寸及允许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一品种、规格的型钢抽查 5 处。 检验方法:用钢尺和游标卡尺量测。 4.2.5 钢材的表面外观质量除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钢材的表面有锈蚀、麻点或划痕等缺陷时,其深度不得大于该钢材厚度负允许偏差值的 1/2; 7 2 钢材表面的锈蚀等级应符合 GB/T 8923.1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 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第 1 部分:未涂覆过的钢材表面和全面清除原有涂层后的钢材表面的锈蚀等级和处理等级规

    19、定的 C 级及 C 级以上; 3 钢材端边或断口处不应有分层、夹渣等缺陷。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3 焊接材料 主控项目 4.3.1 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焊接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识及检验报告等。 4.3.2 对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的焊接材料、桅杆纤绳拉耳的焊接材料以及对质量有疑义的焊接材料应进行抽样复验,复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复验报告。 一般项目 4.3.3 焊条外观不应有药皮脱落、焊芯生锈等缺陷;焊剂不应受潮结块。 检查数

    20、量:按量检查 1%,少于 10 包应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4 连接用紧固标准件 主控项目 4.4.1 连接用高强度螺栓、普通螺栓、锚栓(机械型和胶粘型)、地脚锚栓等紧固标准件及螺母、垫圈等标准配件,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对所有批次、规格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识及检验报告等。 4.4.2 8.8 级及以上高强度螺栓应对抗拉强度、屈服强度、延伸率进行抽样复验,其复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批应抽取 8 套。 检验方法:检查复验报告。 4.5 桅杆用拉线及拉线金具 主控项目 4.5.

    21、1 桅杆用的钢绞线、钢丝绳、线夹、花篮螺栓、拉线棒、拉环等采用的原材料,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8 检查数量:对所有批次、规格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识及检验报告等。 4.6 其他 主控项目 4.6.1 移动通信钢塔桅结构工程所涉及到的其他特殊材料,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对所有批次、规格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识及检验报告等。 9 5 焊接工程 5.1 一般规定 5.1.1 本章适用于移动通信钢塔桅结构制作和安装中的钢构件焊接的工程质量验收。 5.1.2 塔桅钢结

    22、构焊接工程可按相应的塔桅钢结构制作或安装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原则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 5.1.3 碳素结构钢应在焊缝冷却到环境温度、低合金结构钢应在完成焊接 24h 以后,进行焊缝探伤检验;检验时焊缝及其母材温度在 060之间。要求无损探伤的焊缝被其他零(部)件覆盖影响无损探伤时,应先探伤,合格后方可连接其他零(部)件。 5.1.4 焊缝施焊后应在工艺规定的焊缝及部位上打上焊工钢印或采取其他可追溯性措施。 5.1.5 焊缝质量等级应按设计要求。设计未规定时,焊缝质量等级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插接单管塔外套管插接部位纵向焊缝设计长度加 200mm 焊缝质量等级应为一级。 2、单管塔管身环向对

    23、接焊缝质量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且应采用全熔透接头形式。 3、单管塔管身纵向对接焊缝质量等级不宜低于二级。 4、无劲法兰、有劲法兰或带颈法兰与杆体连接焊缝、钢管与钢管相贯连接焊缝应符合二级焊缝外观质量要求。 5、次要结构的焊缝质量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5.1.6 主要受力构件采用对接焊接时,对接焊接接头数量在一个杆节或一个塔层内不宜多于一个。 5.1.7 单管塔管身纵向焊缝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设计未规定的, 管体直径小于 1230mm时,纵向焊缝数量不应多于 2 道;管体直径大于等于 1230mm 且小于 1800mm 时,纵向焊缝不应多于 3 道。纵向焊缝位置在截面上应均匀分布。 5.1.8 环缝

    24、处上、下纵缝错开水平距离不宜小于 200mm,且拼料的长度和宽度不宜小于 300mm。纵缝用引弧板焊,端部 200mm 应全熔透,引弧板割除后打磨平整再焊环缝,环缝和纵缝交接处的 T 字接头部位(环缝 400mm、纵缝 200 mm)应探伤。如图 5.1.8所示。 图 5.1.8 5.2 焊接工程 主控项目 10 5.2.1 焊条、焊丝、焊剂等焊接材料与母材的匹配应符合 GB 50661钢结构焊接规范及设计要求的规定。焊条、焊剂、药芯焊丝等在使用前,应按其产品说明书及焊接工艺文件的规定进行烘焙和存放。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和烘焙记录。 5.2.2 焊工应经考试合格并取得

    25、合格证书。持证焊工应在其考试合格项目及其认可范围内施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焊工合格证及其认可范围、有效期。 5.2.3 施工单位对其首次采用的钢材、焊接材料、焊接方法、焊后热处理等,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并应根据评定报告确定焊接工艺。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焊接工艺评定报告。 5.2.4 无损检测人员应取得相应的资格证,并从事与其资格证级别、方法相对应的无损检测工作。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证及其相对应的无损检测工作 5.2.5 设计要求全熔透的一、二级焊缝应采用超声波探伤进行内部缺陷的检验,超声波探伤不能对缺陷作出判断时, 应采用射线

    26、探伤, 其内部缺陷分级及探伤方法应符合 GB/T 11345 焊缝无损检测 超声检测 技术、检测等级和评定或 GB/T 3323.1焊缝无损检测射线检测第 1 部分:X 和伽玛射线的胶片技术 的规定。一、二级焊缝的质量等级及缺陷分级应符合表 5.2.5 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超声波或射线探伤记录。 表 5.2.5 一、二级焊缝质量等级及缺陷分级 11 焊缝质量等级 一级 二级 评定等级 检验等级 B 级 B 级 内部缺陷 超声波探伤 探伤比例 100% 20% 评定等级 检验等级 AB 级 AB 级 内部缺陷 射线探伤 探伤比例 100% 20% 注:探伤比例的计数方法

    27、应按以下原则确定:(1)对工厂制作焊缝,应按每条焊缝计算百分比,且探伤长度应不小于 200mm,当焊缝长度不足 200mm时,应对整条焊缝进行探伤;(2)对现场安装焊缝 ,应按同一类型、同一施焊条件的焊缝条数计算百分比,探伤长度应不小于 200mm,并应不少于 1条焊缝。 5.2.6 焊缝表面不得有裂纹、焊瘤等缺陷。一级、二级焊缝不得有电弧擦伤、表面气孔、表面夹渣等缺陷,且一级焊缝不得有未焊满、根部收缩、咬边、接头不良等缺陷。 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 10%,且不应少于 3 件;被抽查构件中,每一类型焊缝按条数抽查 5%,且不应少于 1 条;每条检查 1 处,总抽查数不应少于 10 处。

    28、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或使用放大镜、焊缝量规和钢尺检查,当存在疑义时,采用渗透或磁粉探伤检查。 一般项目 5.2.7 焊缝除主控项目外的外观质量标准应符合 GB 50661钢结构焊接规范的规定,三级对接焊缝应按二级焊缝标准进行外观质量检验。如表 5.2.7 所示。 表 5.2.7 焊缝外观质量要求 焊缝质量 等级 检验项目 二级 三级 裂纹 不允许 未焊满 0.2mm+0.02t 且1mm,每 100mm 长度焊缝内未焊满累积长度25mm 0.2mm+0.04t 且2mm, 每100mm 长度焊缝内未焊满累积长度25mm 根部收缩 0.2mm+0.02t 且1mm, 长度不限 0.2mm+0.04

    29、t 且2mm,长度不限 咬边 深度0.05t 且0.5mm,连续长度100mm,且焊缝两侧咬边总长10%焊缝全长 深度0.1t 且1mm, 长度不限 电弧擦伤 不允许 允许存在个别电弧擦伤 接头不良 缺口深度0.05t 且0.5mm,每 1000mm 长度焊缝内不得超过 1 处 缺口深度0.1t 且1mm,每 1000mm长度焊缝内不得超过1 处 12 表面气孔 不允许 每 50mm 长度焊缝内允许存在直径0.4t 且3mm 的气孔 2 个;孔距应6 倍孔径 表面夹渣 不允许 深0.2t, 长0.5t 且20mm 注:t 为较薄钢板厚度。 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 10%,且不应少于 3 件

    30、;被抽查构件中,每一类型焊缝按条数抽查 5%,且不应少于 1 条;每条检查 1 处,总抽查数不应少于 10 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或使用放大镜、焊缝量规和钢尺检查。 5.2.8 焊缝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 GB 50661钢结构焊接规范的规定。 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 10%,且不应少于 3 件;被抽查构件中,每一类型焊缝按条数抽查 5%,且不应少于 1 条;每条检查 1 处,总抽查数不应少于 10 处。 检验方法:用焊缝量规检查。 5.2.9 焊缝观感应达到:外观均匀、成型较好,焊道与焊道、焊道与基本金属间过渡较平滑,焊渣和飞溅物清除干净。 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 10%,且不应少于

    31、3 件;被抽查构件中,每种焊缝按条数量各抽查 5%,总抽查数不应少于 5 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2.10 焊缝连接组装偏差应满足表 5.2.10 的要求。 检查数量:每种规格焊缝抽查 20%。 检验方法:钢尺、角尺测量。 表 5.2.10 焊缝连接组装允许偏差 13 5.2.11 用热浸镀锌方法做防腐蚀的构件,其焊缝应封闭,不应留有间隙。 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 10%,且不少于 3 件。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或使用放大镜。 5.2.12 焊成凹形的角焊缝,焊缝金属与母材间应平缓过渡;加工厂凹形的角焊缝,不得在其表面留下切痕。 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 10%,且不少于 3 件

    32、。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或使用放大镜。 14 6 钢零件和构件加工工程 6.1 一般规定 6.1.1 本章适用于移动通信钢塔桅结构制作及安装中钢零件和构件加工的质量验收。 6.1.2 钢零件和构件加工工程,可按工艺排列及工艺的区别分成若干个检验批。 6.2 切割 主控项目 6.2.1 钢材切割面或剪切面应无裂纹、夹渣、分层等缺陷和大于 1mm 的缺棱。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或用放大镜及百分尺检查,有疑义时作渗透、磁粉或超声波探伤检查。 一般项目 6.2.2 切割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6.2.2 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总数抽查 10%,且不应少于 10 件。 检验方法:用钢尺、卡尺

    33、检查。 表 6.2.2 切割的允许偏差(mm) 项 目 允 许 偏 差 零件宽度、长度 2.0 钢板、型钢切割面与杆轴之垂直度 0.05t,且不应大于 2.0 d16 时不应大于 1.0 16d25 时不应大于 1.5 圆钢端面与杆轴之垂直度 d25 时不应大于 2.0 钢管相贯线相交坡口弧形曲面 0.1t,且不应大于 2.0 注:t 为切割面厚度;d 为圆钢直径。 6.3 矫正和成型 主控项目 6.3.1 钢零件和构件制作中的矫正和成型应按 GB 5020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相关规定验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制作工艺报告和施工记录。 一般项目 6.3.2 矫正后的

    34、钢材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凹面或损伤,划痕深度不应大于 0.5mm,且不应大于钢材厚度允许负偏差的 1/2。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实测检查。 15 6.3.3 冷矫正和冷弯曲的最小曲率半径和最大弯曲矢高应符合表 6.3.3 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冷矫正和冷弯曲的件数抽查 10%,且不应少于 3 个。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实测检查。 表 6.3.3 冷矫正和冷弯曲的最小曲率半径和最大弯曲矢高(mm) 矫正 弯曲 钢材 类别 图 例 对应轴 r f r f x-x 50t 25t 钢板扁钢 y-y(仅对扁钢轴线) 100b 50b 角钢 x-x 90b 45b x-x 50h 2

    35、5h 槽钢 y-y 90b 45b x-x 50h 25h 工字钢 y-y 50b 25b 钢管 x-x 50D 25D tl4002tl2002bl8002bl4002bl7202bl3602hl4002hl2002bl7202bl3602hl4002hl2002bl4002bl2002Dl4002Dl200216 注:r 为曲率半径;f 为弯曲矢高; 为弯曲弦长;t 为钢板厚度。 6.3.4 钢材矫正后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6.3.4 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矫正件数抽查 10%,且不应少于 3 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实测检查。 表 6.3.4 钢材矫正后的允许偏差(mm) 项目 允许偏

    36、差 图 例 t14 1.5 钢板、 扁钢的局部平面度 t14 1.0 型钢、钢管、圆钢 的弯曲矢高 长度的 1/1000, 且不应大于 5.0 角钢肢的垂直度 b/100,且双肢栓接角钢的角度不得大于 90 槽钢翼缘 对腹板的垂直度 b/80 工字钢、H 型钢翼缘 对腹板的垂直度 b/100 且不大于 2.0 l17 钢管的椭圆度 1=D1-D0D0/100 2= D0-D2D0/100 6.3.5 法兰盘受压接触面应车削或模压成略向内凹的平面。其内凹平面外矢高不应超过法兰盘厚度 t 的 1/20。 检查数量:每种规格法兰盘不少于 2 个,且不少于 10%。 检验方法:实测检查。 6.4 边缘

    37、加工 主控项目 6.4.1 气割或机械剪切的零件需要进行边缘加工时,其加工余量不应小于 2.0m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工艺报告和施工记录。 一般项目 6.4.2 边缘加工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6.4.2 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加工面数抽查 10,且不应少于 3 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实测检查。 表 6.4.2 边缘加工的允许偏差 项 目 允 许 偏 差 零件宽度、长度 1.0mm 加工边直线度 l/3000,且不应大于 2.0mm 相邻两边夹角 6 加工面垂直度 0.025t,且不应大于 0.5mm 加工面表面粗糙度 Ra50 注:l 为板件加工长度,t 为板件厚度。 6.

    38、4.3 角钢拼接时的刨根和铲背加工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6.4.3 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加工件数抽查,每种抽查 3 件。 检验方法:用 R 规测量。 表 6.4.3 刨根、铲背加工的允许偏差(mm) 项目 允许偏差 示意图 刨根 t10 +0.8 -0.4 m18 10t16 +1.2 -0.4 t16 +2.0 -0.6 铲背 角钢铲背可铲成直线 -2.0 0 应保证铲背处最小厚度不小于型材厚度 6.5 制孔 主控项目 6.5.1 C 级螺栓孔(类孔),螺栓孔直径比螺栓杆公称直径大 1.01.5mm,孔壁表面粗糙度不应大于 25,孔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6.5.1 的规定。A、B 级螺栓孔(I

    39、类孔)的要求,按 GB 5020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执行。 检查数量:按钢构件数抽查 10%,且不应少于 10 件。 检验方法:用游标卡尺或孔径量规检查。 表 6.5.1 类螺栓孔的允许偏差(mm) 序号 项 目 允许偏差 示 意 图 1 孔径 +1.0 0.0 2 圆度 d 2.0 aRm19 t4 0.6 4t8 1.0 3 冲孔上下面直径差 d1-d 8t12 1.5 4 孔中心垂直度 e 0.03t 且2.0 注:第 1、2 项不应同时存在。 6.5.2 机械或气割制孔后,应清除孔周边的毛刺、切屑等杂物;孔壁应圆滑,应无裂纹和大于 1.0mm 的缺棱。 检查数量:按钢构件数抽查

    40、 10%,且不应少于 10 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一般项目 6.5.3 螺栓孔孔距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6.5.3 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钢构件数抽查 10%,且不应少于 10 件。 检验方法:用钢尺检查。 表 6.5.3 螺栓孔孔距允许偏差(mm) 螺栓孔孔距范围 500 5011200 12013000 3000 同一组内任意两孔间距离 1.0 1.5 相邻两组的端孔间距离 1.5 2.0 2.5 3.0 端边距 +1.5 -1.0 准线距 +1.5 -1.0 注:1 在节点中连接板与一根杆件相连的所有螺栓孔为一组; 2 对接接头在拼接板一侧的螺栓孔为一组; 3 在两相邻节点或接头间的

    41、螺栓孔为一组,但不包括上述两款所规定的螺栓孔; 4 受弯构件翼缘上的连接螺栓孔,每米长度范围内的螺栓孔为一组。 6.5.4 法兰孔间距离的制孔允许偏差值为0.5mm,法兰孔中心直径 D 的允许偏差值为20 1.0mm。 6.5.5 螺栓孔孔距的允许偏差超过表 6.5.3 的规定的允许偏差时,应采用与母材材质相匹配的焊条补焊后重新制孔。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5.6 冲孔后直径为 D 的孔,孔边凹陷量 应小于 D/10 或 1mm。 检查数量:每种规格螺栓孔数量的 4%,且不少于 5 个。 检验方法:用靠尺检查。 6.6 构件验收 主控项目 6.6.1 构件制作完成后,

    42、构件的外形和几何尺寸应满足表 6.6.1 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种规格抽查 10%,且不少于 5 件。 检验方法:实测检查。 表 6.6.1 构件外形和几何尺寸的允许偏差(mm) 项目 允许偏差 l5m 3.0 绝对值 l5m 2.0 l5m 1.5 构件轴线长度 同层同种构件相对值 l5m 1.0 构件整体弯曲度 l/1000,且5.0 构件局部弯曲度 被测长度的 1/750 且3.0 单个法兰盘上螺栓孔中心距 0.7 孔径24 1.5 法兰盘上螺栓孔中心距 桅杆或组合构件各法兰盘相对应的孔中心距 孔径24 2.0 构件最大边宽1.5m 1/边宽 法兰盘平面与设计位置转角的正切值

    43、构件最大边宽1.5m 1/1500 在螺孔范围内间隙 不大于 1.0 单独法兰盘 在法兰边缘处间隙 不大于 1.2 在螺孔范围内间隙 不大于 1.2 用直尺检查法兰盘平面间隙 多个法兰盘组成一平面 在法兰边缘处间隙 不大于 1.5 平面内偏移 1.0 平面外偏移 2.0 节点板上螺栓孔偏移 1.0 构件上节点板 多块节点板时,任意两组孔距或节点板上孔与基准1.5 21 线的距离 桅杆或组合构件横、斜杆弯曲变形 3.0 固定拉线用节点板在平面内、外的偏移 2.0 6.6.2 单管塔钢板卷成钢管后,表面及端部不应有裂纹、褶皱,对接焊缝表面应平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6

    44、.3 钢管构件外形尺寸的允许偏差应满足表 6.6.3 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种构件抽查 20%,且不少于 3 根。 检验方法:按表 6.6.3 的规定。 表 6.6.3 钢管构件外形尺寸的允许偏差(mm) 序号 偏差名称 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 示意图 d500 1.0 对接接头 d500 2.0 套接接头 d/100,且5.0 1 钢板制管实测外径 法兰连接 d500 5.0 1.0 对接接头 d500 2.0 套接接头 d/100,且5.0 2 钢板制管圆度 Dmax-Dmin 法兰连接 5.0 用钢尺检查 棱边宽度 b 2.0 3 多边形钢管截面折弯角度 1 用钢尺和量角器检查 4

    45、 构件长度 3.0 用钢尺检查 5 管端面对管轴的垂直度 d/200,且5.0 用拉线、吊线和钢尺检查 6 弯曲矢高 l/1000,且5.0 用拉线、吊线和钢尺检查 7 对口错边 t/10,且3.0 用量规检查 22 8 钢管杆插接长度 L +L/20,且100 用钢尺检查 9 插接式钢管杆插接面贴合率 75%周长且棱边间局部间隙5.0 用塞尺检查 23 7 防腐工程 7.1 一般规定 7.1.1 本章适用于移动通信钢塔桅结构的长效防腐蚀处理的施工质量验收。 7.1.2 塔桅钢结构的防腐蚀可按塔桅钢结构的一次定货或一次交货的制件数量划分成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 7.1.3 防腐蚀处理在工厂施工、

    46、验收完毕后,还应保证其在运输安装过程中基本完好。 7.1.4 现场需局部补做涂层防护部位,可采用冷涂锌或无机富锌涂料补涂,但不宜作为主要防腐措施。 7.1.5 油漆类防腐涂料施工质量的验收应按照 GB 5020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执行。 7.2 热浸镀锌 I 主控项目 7.2.1 热浸镀锌之前应进行酸洗除锈。除锈后金属表面不应有任何污渍、锈迹,表面粗糙度宜为 30m50m,并露出金属色泽,除锈等级应达到 Pi 级。酸洗后应彻底清洗金属表面的酸液,并立即进行钝化处理,及时进行热浸镀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每个构件 20%的表面积。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比较样块法。 7.2.2 热

    47、浸锌的锌层与基本金属应结合牢固,经锤击试验,锌层不剥离,不凸起。 检查数量:5%构件,每个构件 6 个点。 检验方法:锤击试验、目测。 II 一般项目 7.2.3 镀锌的锌层厚度应按设计要求。设计未规定时可按下列标准:镀件厚度小于 5mm时,锌层平均厚度为 65 ,镀件厚度大于或等于 5mm 时,锌层平均厚度为 86。单点检测偏差应小于10。 检查数量:构件抽检数量按表 7.2.3 确定,每个构件 6 个点。 检验方法:用涂层测厚仪检测。 表 7.2.3 锌层厚度抽检数量 每检验批的制件数量 抽检最小数量 13 全部 4500 3 5011200 5 12013200 8 320110000

    48、13 10000 20 mmm24 7.2.4 应严格控制浸锌过程的构件热变形,每根构件的长度伸缩量L/5000,弯曲变形L/1500。 检查数量:按构件数抽查 10%,且不应少于 10 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钢尺测量。 7.2.5 构件镀锌表面应平滑,无滴瘤、粗糙和锌刺,无起皮、无漏镀,无残留的溶剂渣。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7.2.6 构件漏镀面的总面积不应超过构件总表面积的 0.5%,每个漏镀面的面积不应超过 10cm2,若漏镀面积大于上述规定值,构件应予重镀。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钢尺测量。 7.3 热喷涂锌、铝复合涂层 I 主控项目 7

    49、.3.1 除锈等级应达到 Sa2级,即钢材表面露出全部金属光泽,表面粗糙度宜为4085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每个构件 20%的表面积。 检验方法:比较样块法 7.3.2 热喷涂前应对构件局部预加热,锌、铝熔液要均匀喷涂,吸附牢固。经锤击试验,不剥离,不凸起。 检查数量:5%构件,每个构件 6 个点。 检验方法:锤击试验、目测。 II 一般项目 7.3.3 热喷涂层厚度应按设计要求。设计未规定时,涂层厚度为 150m,允许偏差 0+25。单点检测偏差应小于10。 检查数量:10的构件,每个构件 6 个点。 检验方法:用涂层测厚仪检测。 7.3.4 热喷涂锌、铝层后应用设计规定的涂料涂刷金属喷

    50、层表面,使毛细孔封闭,形成复合涂层。复合涂层的总厚度应按设计规定,设计未作规定时,总厚度为 210,允许偏差-10+25。 检查数量:10的构件,每个构件 6 处。 检验方法:用涂层测厚仪检测。 21mmmm25 8 塔桅钢结构安装工程 8.1 一般规定 8.1.1 本章适用于塔桅钢结构及钢塔平台等安装工程的质量验收。 8.1.2 塔桅钢结构安装工程可按塔段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塔桅钢结构的安装程序,应确保结构的稳定性和不致永久性变形以及施工安全。 8.1.3 对于结构形状特殊,生产厂家无相关工程记录,或工程记录较少,尚未形成完善的工装模具以及工艺流程的塔桅钢结构,应在工厂进行预拼装。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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