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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省刊2016年11月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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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省刊2016年11月份.pdf

    1、主管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主办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内部资料 免费交流 浙江省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 (试行) 研讨会于2016年11月8日在工程总承包试点县湖 州市德清县召开。 省建筑业管理局吴伟明副局长、 李锋处长,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李仲尧主 任等来自本省工程总承包试点地区 (杭州、 宁波、 绍兴、 湖州) 的30余位专家到会参与研讨。 会议 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汪亚峰副站长主持。 各参会代表结合本省工程总承包试点的实际经验, 就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内容中的费用项 目组成、 费用项目计算、 价款结算等计价条款进行了深入的研讨。 会议认为, 工程总承包计价是工程总承包的一个重

    2、要环节, 目前我省部分政府投资项目中已 在试点城市开展工程总承包工作。 浙江省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 的制定, 将有利于规范我省工 程总承包的计价行为, 指导工程总承包的计价活动, 有利于本省工程总承包的推行。 省造价管理总 站将结合本次研讨 成果, 对浙江省 工程总承包计价规 则 (试行) 作进一 步修改完善上报主 管部门。同时,抓 紧与工程总承包 计价规则相配套 的其他计价依据的 编制落实工作。 浙江省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 (试行)研讨会会议报道 领 导 讲 话 省建设厅党组书记、 厅长钱建民在全省绿道建设工作会 议上的讲话 (3) 政 策 法 规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传统基础设施领域实施政

    3、 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工作导则 的通知 (7)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公布2016年第十八批 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审核结果的函 封三 会 议 报 道 浙江省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 (试行) 研讨会会议 报道 封二 技术经济指标 某医院综合楼工程造价(指标)分析 (11) 建 筑 市 场 杭宁温110月钢筋、 水泥价格走势 (17) 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报建项目一览表 (2016年10月 ) (18) 浙江省重大工程决标项目汇总表(2016年10月 ) (20) 讨论与研究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成本效益分析 (21) 2016年 11 月 月刊 总第 176期 11月25日出版 内部准印

    4、证: 浙内准字第 O146 号 主管:浙江省住房和城 乡建 设 厅 主办: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电 话: 88822279、 88835928 传 真: 88902971 网 址: E - mail: zjzjzz 编 辑: 浙江造价信息编辑部 地 址: 杭州市湖墅南路503号 迪尚商务大厦中楼9楼 邮 编: 310005 印 刷: 浙江建工印刷有限公司 CONTENTS ZHEJIANG COST INFORMATION 目 录 浙江造价信息 1 “浙江造价” 微信二维码 高级顾问: 朱永斌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 成员、 省建筑业管理局局长) 主 编: 张金星 副 主 编: 韩 英

    5、、 汪亚峰、 季 挺 责任编辑: 蔡临申 执行编辑: 丁 锋、 陈耀坤 编 委: 张金星、 韩 英、 汪亚峰、 季 挺、 胡建明、 田忠玉、 李浙平、 蔡临申、 蔡立峰、 李江波、 吴 昕、 方 波、 陈 奎、 陈 波、 丁 锋 本刊如遇缺页、 错页、 倒页等质量问题, 请与 本厂联系。 电话: 0571-87321092, 本厂负责 免费调换。 CONTENTS ZHEJIANG COST INFORMATION 目 录 价 格 专 递 价格点评 (24) 常用材料价格信息 (25) 黑色及有色金属 水泥、 砖瓦灰砂石及混凝土制品 涂料及防腐防水材料 耐火、 绝热材料 (25) 管材 (26

    6、) 管件 (36) 洁具及厨卫器具 (41) 水暖及通风空调器材 (42) 消防器材 (43) 仪表及自动化控制 (46) 灯具、 灯源 (47) 开关、 插座 (51) 电线电缆及光纤光缆 (52) 电气线路敷设材料 (56) 仿古建筑材料 (59) 成型构件及加工件 道路桥梁专用材料 (61) 加固修缮材料 设备 (62) 花岗岩信息价 (67) 过滤器信息价 人防设备及设备信息价 (68) 阀门信息价 (71) 法兰及垫片信息价 (79) 电线、 电缆信息价 (80) 桥架及隔板信息价 (101) 母线槽及配件信息价 (104) 苗木信息价 (105) 风机、 水泵设备信息价 (114)

    7、 防火阀、 调节阀、 蝶阀、 止回阀、 送风排烟 (阀) 口、 消声器、 铝合金风口信息价计算公式 (120) 浙江造价信息 A类会员名录 ( 电线、 电缆) 封 底 2 浙江造价信息 领导讲话 浙江造价信息 3 省建设厅党组书记、 厅长钱建民 在全省绿道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经省政府同意, 今天我们在美丽的钱塘江畔召 开全省绿道建设工作会议, 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 好省委全会的精神和省政府工作报告的目标要求, 全面深化推进全省 “万里绿道网” 建设管理工作。 省委、 省政府非常重视绿道建设工作, 省委的几次 全会、 省委城市工作会议和 “十三五” 规划建议都 把绿道建设作为重要内容, 省政府又

    8、把绿道建设 的任务纳入对地方政府的年度考核。 这次会议的 内容很丰富, 昨天, 大家实地考察了杭州市闻涛路 绿道和G20峰会主会场场馆周边景观项目; 今天 上午, 又观看了 浙江绿道宣传片, 听取了杭州、 台州、 长兴、 诸暨、 常山和松阳6个市县经验介绍, 见证了国家园林市县、 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省级 园林城市等奖牌颁发仪式, 可以说从不同角度、 不 同层面体验感受了全省绿道建设所取得的丰硕成 果。 这些年全省绿道工作快速推进, 主要是得益于 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 得益于各级相关部门 的大力支持、 得益于全省建设系统的真抓实干, 我 代表省建设厅向大家表示衷心地感谢。 借此机会, 我

    9、就进一步推进全省绿道建设管理工作, 讲两方 面意见: 一、 全面总结, 充分肯定全省绿道建设所取得 的成效 我省绿道建设工作开展四年多来, 各地围绕 “万里绿道网”建设目标, 通过规划引领、 项目推 动、建管并举、结合推进等一系列扎实有效的举 措, 已建成各类绿道逾3500公里, 打造了一批精品绿 道。 绿道在改善城乡生态、 美化城乡环境、 打造慢行 新业态等方面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 已成为各地 展示地方风貌的重要标志性风景, 越来越受到关注 和欢迎。 一是规划标准逐步完善。 继嘉兴、 湖州等市在 率先完成市域绿道网规划编制工作后, 浙江省省 级绿道网布局规划 (2012-2020) 于20

    10、14年5月经省 政府批准实施。 目前, 11个设区市根据省级绿道网 的主体框架, 按照省市联动、 市县区互动的方式, 均 已编制了绿道网规划, 并纳入县(市)域总体规划、 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和城乡规划年度实施计划中统一 实施, 基本实现了绿道网规划市域全覆盖。 今年, 我厅又编制了 浙江省园林绿化事业和绿道网建设 发展 “十三五” 规划 , 目前已进入审查发布阶段。 此外, 浙江省绿道规划设计技术导则(试行) 已 发布施行; 浙江省城镇绿道技术规程也有望年 内出台。 二是推进机制逐步健全。 省级层面建立了我 厅牵头, 省财政、 林业、 农业、 水利、 环保、 交通、 文 化、 旅游、 体育等10

    11、部门共同参与的绿道网建设推 进协调机制。 各市县也相继建立了由分管领导牵头、 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并在机构人员、 资金投入、 配套政策等方面给予保障。 自2014年开 始, 省政府将绿道建设纳入对各市政府年度目标考 核。 今年2月, 我厅与省财政厅等10个厅局联合印发 了 关于加快绿道网建设的实施意见 (浙建城 201623号) , 明确了全省绿道网建设的指导思想、 基本原则、 目标任务、 重点工作和相关保障措施, 提 出 “从2016年开始, 全省每年新增绿道1000公里” 。 8月26日, 省委、 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 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加快建设现代化城市的实施意 见 ,

    12、 强调要 “加快建成省域万里绿道网, 大力推进 市县级和社区级绿道网建设, 着力提升绿道运营管 理和服务水平” 。 三是 “五个结合” 逐步显效。 各地按照 “一年试 点推动, 两年初见规模, 三年形成网络” 的建设思 路, 坚持将绿道建设与省委、 省政府重点工作统筹 部署、 结合推进。 首先与 “三改一拆” 相结合, 重点 1行 2行 3行 4行 5行 6行 7行 8行 9行 10行 11行 12行 13行 14行 15行 16行 17行 18行 19行 20行 21行 22行 23行 24行 25行 26行 27行 28行 29行 30行 31行 32行 33行 34行 35行 36行 3

    13、7行 38行 39行 40行 41行 42行 43行 领导讲话 4 浙江造价信息 做好拆后土地利用的文章, 在城乡结合部、 依山临 水旧厂区等拆后土地上优先规划建设特色景观绿 道。 自2014年以来累计利用拆后土地建成了城镇绿 道130多公里。 其次与 “五水共治” 相结合, 坚持水 系环境整治与水域景观绿化双管齐下, 沿海、 河、 江、 湖建成一大批滨水绿道, 做到有河必有绿、 有绿 必有道、 有道必有景。 第三与 “四边三化” 相结合。 以 “两路两侧” 环境卫生整治提升为重点, 统筹推 进 “四边三化” 和精品示范道路建设, 着力打造美 丽浙江的标志线和风景线。 全省累计沿公路边、 铁

    14、路边、 山边、 水边建成各类绿道1000多公里。 第四 与园林城镇创建相结合, 将绿道建设纳入城市绿地 系统规划, 在城镇各功能区、 各类街区、 各类公园 之间建设通达完善的步行绿道和绿色慢行系统, 集 “山、 水、 林、 园、 路” 于一体, 让园林城市的创建 成果惠及更多百姓。 第五与风景名胜和历史文化保 护利用相结合, 通过绿道把我省丰富的风景名胜、 历史文化、 自然保护区、 森林公园、 湿地公园等各类 生态和人文资源合理串联, 实现统筹管理、 严格保 护、 适度利用。 四是综合效益逐步显现。 绿道作为服务民生、 服务发展的绿色公共基础设施, 已全面融入城市 生态、 生产、 生活。 一方

    15、面, 绿道是城市步行和慢行 系统重要组成部分, 对城市交通分担率起着非常 重要的作用。 据调查, 在步行和慢行系统完善的城 市, 在3公里行程之内, 85%左右的市民会选择以步 行或自行车骑行的方式上下班。 另一方面, 绿道建 设全面推动和带动了乡村游、 景点游、 生态游和健 康游。 调查显示, 嘉兴、 淳安、 桐庐、 建德、 金华、 武义、 仙居等市县, 绿道沿线景点的游客人数增长 很快, 沿线周边乡村的旅游服务产业收入也明显多 于未开通绿道的地区。 近年来, 绿道国际马拉松比 赛、 环千岛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 全国公路自行车 冠军赛等大项赛事纷纷落户金华、 淳安等市县。 众 多 “骑友”

    16、、 “驴友” 自发组织的乡村游、 徒步游、 健 身游等群众性活动, 频繁在浙江的美丽绿道上演, 构成了一幅幅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绿色空间开放共 享的优美画面。 五是品牌特色逐步形成。 在绿道建设管理中, 各地坚持寓绿色景观于外、 寓功能人文于内, 充分发 挥本地资源优势, 结合风景名胜区、 历史文化名镇名 村和街区等特色资源, 发掘历史人文内涵, 打造主 题鲜明、 特色各异的绿道, 形成一批具有品牌特色 的绿道网区域品牌。 如以钱塘江、 富春江、 新安江两 岸的山光水色和人文底蕴为基底的杭州三江两岸绿 道, 以千岛湖碧水、 青山、 蓝天景观飘带为主题的千 岛湖环湖绿道, 以乡村游生态游为主导、

    17、 联结桐庐美 丽县城和美丽乡村的桐庐慢生活绿道, 以平原城乡 田野风景为主题的嘉兴市生态绿道, 以环瓜渚湖、 大 小坂湖、 青甸湖等八大湖为主线的绍兴滨水休闲步 行道, 以群众性骑行、 长跑、 竞走、 摄影等活动为主 的金华浙中绿道, 还有荣获 “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的仙居县永安溪生态绿道, 依托境内10多万亩茶园 和田园风光建成的松阳茶园绿道, 宁波市东钱湖环 湖骑行绿道, 等等。 这些品牌绿道已经得到社会各 界的普遍欢迎和较高赞誉。 尽管全省绿道建设工作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与 “两富” 、 “两美” 浙江建设的品质要求相比还 有差距。 一是工作推进不平衡, 推进快、 力度大的市 县绿

    18、道已成网成片, 但有的市县还没有一条完整的 绿道。 二是管理维护和宣传推广相对薄弱, 绿道建 设、 管理维护长效机制有待健全完善, 特别是社会资 本参与绿道建设管理运营方面, 缺乏成功的、 具有 示范作用的项目。 三是部分绿道设施配套不完善, 有 些借用城市道路及公路的绿道连接线的安全、 环境 景观问题需要优化。 四是绿道功能比较单一, 综合 功能和效益尚未完全发挥, 距离成熟的绿道品牌运 营还有不小差距。 这些, 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 不断深入研究、 总结、 完善和提升。 二、 统筹谋划、 开拓创新, 加快推动全省绿道建 设管理再上新台阶 省委城市工作会议和省委、 省政府关于进一 步加强

    19、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加快建设现代化城市 的实施意见 明确要求, 要切实把城市规划好、 建设 好、 管理好, 加快建设和谐宜居、 富有活力、 各具特 色的现代化城市。 这些年的实践表明, 绿道已经成为 浙江城镇迈向现代化全面小康社会的生态之道、 景 观之道、 幸福之道、 发展之道。 对此, 各级各部门要 进一步提高认识, 科学谋划、 加大力度、 通力合作, 加快实现 “万里绿道网” 既定目标。 下一步, 全省绿 道建设管理工作要努力做到 “三个坚持” : ( 一 ) 坚持规划引领, 科学绘好绿道网络。 规划是建设之本, 是发展蓝图。 各市县要综合 考虑本地区的资源禀赋、 历史人文等因素, 进一步

    20、 优化完善绿道网规划。 领导讲话 浙江造价信息 5 一是定位再科学些。 在布局定位上, 要在城市 总体规划和浙江省省级绿道网布局规划(2012- 2020) 所确定的总框架下, 按照省市联动、 市县互 动的要求, 科学合理布局。 在作用定位上, 要重点突 出绿道作为生态空间的保护系统、 城乡统筹的连接 系统、 居民出行的慢行系统、 历史文化的展示系统、 旅游网络的支撑系统、 健康运行的活动系统等 “六 大作用” 。 在衔接定位上, 要充分做好与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规划、 主体功能区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 划以及交通、 环保、 旅游、 水利等专项规划的衔接和 协调, 做到可操作、 可推行。 二是

    21、功能再完善些。 把以人为本的理念全面贯 穿落实到绿道规划建设管理的全过程。 在设施配套 上, 要充分考虑到公众的不同需求, 强化服务功能, 加快完善由各类市政、 安全、 商业、 科普等设施组成 的服务设施系统, 以及由各类导引、 信息、 警示等标 识组成的标识系统等, 提升绿道的服务功能和服务 能力。 在交通衔接上, 要加快完善由停车设施、 交通 接驳设施等构成的交通衔接系统, 充分做到机非分 隔、 有机串联。 可以沿主要公路和城市道路一定距 离设置绿道, 以提高绿道的可进入性, 但也要尽量避 免长距离借用机动车道两侧的慢性道。 在功能拓展 上, 要充分考虑到绿道与风景旅游、 生态农业、 体育

    22、 运动、 环境保护等的融合, 加快绿道产业培育, 让绿 道真正成为便民道、 富民道。 三是特色再鲜明些。 关键在绿道规划设计上, 指导思想要明确, 要突出地方特色、 人文内涵、 特色 产业, 营造具有浓郁地域特征和时代特点的绿道空 间环境。 比如杭州地区, 可借助长三角南翼中心城 市的政治、 经济、 文化等优势, 以西湖风景名胜区、 千岛湖、 钱塘江、 富春江、 新安江等的自然和人文元 素为核心, 沿湖、 沿江、 沿山着力打造国家级乃至世 界级的西湖绿道、 三江两岸绿道、 千岛湖绿道等。 宁 波、 温州、 台州、 舟山等沿海地区, 可依托山海资源 和山海人文, 着力打造滨海绿道、 山海绿道、

    23、沿江绿 道等。 嘉兴、 湖州、 绍兴、 金华等地区, 可结合境内河 湖密布、 水网纵横等特点, 着力打造江南水乡绿道、 环太湖绿道、 平原生态绿道等。 衢州、 丽水等地区, 可聚焦境内的绿水青山, 着力打造美丽山乡绿道、 田 园绿道等。 (二) 坚持绿色生态, 建管并重精致实用 在推进绿道成线成片成网的同时, 实现绿道建 设的长效发展、 发挥绿道的长效作用, 是今后工作 的重中之重。 要着力在 “绿、 用、 优” 三篇文章上下足 功夫。 一是基调上要突出一个 “绿” 字。 绿色发展是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五大发展理念之一, 是 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和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 体现。 绿道建设

    24、, 首先要加强沿路两侧绿化, 保证绿 道有足够的 “绿量” , 这样才能形成美丽自然的植物 景观。 要按照规模化、 大苗化、 立体化、 多样化和生 态化的要求, 沿绿道两侧合理配置各类乔灌花草, 并突出本地乡土植物的应用, 做到绿意盎然、 乡野自 然。 其次要强调生态低碳, 结合绿道 “绿” 的基本特 征和 “非机动化慢行道” 的本质要求, 在绿道的地 基处理、 路材铺设、 设施构建等方面, 尽量多运用乡 土元素, 多用绿色建材, 多用低碳环保铺装材料, 做 到因地制宜、 生态节约。 再次要强调自然走向, 要以 保护区域生态安全格局、 优化城乡生态环境为重要 前提, 结合现有地形、 水系、 植

    25、被等自然资源, 保持 和改善沿线的生态功能, 充分发挥区域生态廊道功 能, 做到原貌为先、 人工天成。 二是在效能上要突出一个 “用” 字。 建设绿道 的最终目的是用。 一方面要提高绿道的使用率。 要以 城区以及近郊区等群众易于到达的绿道为重点, 有 计划地建设“活动道” 、 “休闲道” 、 “科普道” 等, 带动绿道 “线” 和网的使用。 要通过绿道将本地区的 特色公园、 名胜古迹、 历史街区、 自然保护区等有机 串联起来, 吸引人们走出家门, 走进绿道。 另一方面 要发挥绿道的综合效用。 在交通方面, 要充分发挥 绿道的步行和慢行系统作用, 在绿道通达区域的交 通枢纽、 旅游集散点等设置功

    26、能完善的 “接驳点” , 方便公众绿色出行, 解决公共交通最后 “一公里” 问 题。 在产业培育方面, 要通过绿道的延伸推动城郊 乡村、 特色乡村、 传统村落等发展观光农业、 乡村旅 游、 艺术采风、 农家乐等服务业, 促进就业、 发展经 济、 增加收入。 在活动和科普等方面, 既可针对不同 特点的绿道组织开展马拉松、 自行车竞赛以及群众 骑行活动, 也可通过沿路标识牌向群众宣传自然、 历 史、 人文等科普知识, 使绿道成为运动道、 科普道、 知识道。 三是品质上要突出一个 “优” 字。 绿道作为绿 色公共基础设施, 必须保证品质、 耐用实用。 建设 环节, 必须坚持高标准、 采用好技术和好材

    27、料。 要 按照浙江省绿道规划设计技术导则和绿道建 设规范加强绿道规划设计方案审查, 明确绿道宽 领导讲话 6 浙江造价信息 度走向、 植物配置、 面材选用、 配套设施等关键性 内容的标准要求。着眼点、 线、 面结合, 行、 休、 赏 方便, 使绿道建设与城市综合发展、生态环境保 护、 百姓生活需求相适应, 做到数量与质量并举、 规模与布局相适、 设施与标识完善。 管理环节, 要 做到规范严管、 共建共管、 共享共管。 对内要将绿 道的管理、 养护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 制定绿道管 理养护制度, 按照制度标准做好日常管理和养护工 作, 特别要加强绿道及设施的安全管理, 及时排查 消除设施安全隐患;

    28、 对外要制定绿道使用指南, 明 确绿道安全使用注意事项, 并将相关重点内容张 贴在绿道标志牌上, 指导使用者安全使用绿道。 对 采用社会化建设管理的, 要规范绿道非机动车辆 租赁、 餐饮服务、 零售服务等经营服务行为, 加强 对相关设施的日常维护, 保证设施设备保养到位、 使用安全。 (三) 坚持开拓创新, 加快实现共融共享 一是进一步完善推进机制。 建设厅作为全省绿 道网建设的牵头部门, 将继续协同省级相关部门, 加 强对全省绿道建设发展的指导协调。 各市县政府作 为绿道建设的主体, 要加快建立完善绿道建设管理 推进协调机制, 抓紧编制完善绿道建设规划、 工作 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 切实解决

    29、土地供给、 资金筹 措等实际问题, 扎实推进绿道建设管理作。 各级建 设系统内部的规划、 建设、 市政园林、 城市管理等部 门要加强协调配合, 按照各自职责协同推进绿道工 作, 同时要积极争取同级发改、 财政、 国土、 环保、 交 通、 农业、 林业、 文化、 旅游、 体育等部门大力支持, 在行政审批、 政策支持、 要素保障等方面给绿道建 设开辟 “绿色通道” 。 二是进一步拓宽建管渠道。绿道是重要的公 共服务设施和民生工程, 前期建设管理应以政府为 主导。 各地要积极向当地政府争取设立绿道建设管 理基金, 探索将绿道建设管理经费纳入城市基础 设施建设投资专项经费列支。 另外, 因为绿道建设

    30、与很多部门的专项工作关联度较大, 也可以打开思 路积极争取利用各相关的专项资金。 在此基础上, 要积极引导、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绿道建设管理, 按 照国家和省关于在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领域推广政 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稳步推进绿道建设管理 领域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培育管理规范有序、 各方积极参与, 生态、 经济和社会综合效益好的绿 道建设管理市场。 三是进一步营造共享氛围。 一方面, 要着力提 升绿道的绿色内涵、 人文内涵, 切实发挥绿道的绿 色开敞空间、 人文交流空间、 运动休闲空间和交通 慢行系统的作用, 鼓励和提倡更多的市民加入绿色 出行、 文明出行、人文出行队伍, 激发广大群众支 持绿

    31、道、 建设绿道的热情。 另一方面, 要结合生态 旅游、 群众性文体、 农业观光、 自然探索等活动, 结合美丽城市、 美丽县城、 美丽乡村等建设成果展 示, 结合各项环境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宣传等, 进一 步加强绿道网建设宣传。 也希望省级相关部门今后 有计划地以绿道为载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 内容丰 富的主题活动, 大力宣传推广品牌特色绿道, 扩大 绿道影响力和知名度, 促进浙江绿道走向全国、 走 向世界。 加快推进城镇绿道网建设, 是全面贯彻落实中 央和省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 是全面提 升城市发展质量、 加快建设浙江特色现代化城市的 基础工作, 也是提升城乡统筹发展水平、 优化生态环 境

    32、品质的重要载体。 我们要按照省委、 省政府的统 一部署, 以更饱满的热情、 更有力的举措、 更优良的 作风, 全面推进全省绿道建设持续科学发展, 为打 造全面建设小康标杆省份, 为走在前列, 勇立潮头, 作出积极地贡献! 政策法规 浙江造价信息 7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传统基础 设施领域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项目工作导则 的通知 发改投资20162231号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进一步规范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项目操作流程, 现将传统基础设施领域实 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工作导则 印发你们, 请积极采取

    33、有力措施, 加大工作力度, 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附件: 传统基础设施领域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工作导则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6年10月24日 附件 传统基础设施领域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工作导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 资本合作(PPP)项目操作流程,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 (中发 201618号)、 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 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 (国发201460 号)、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 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 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154

    34、2号) 、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国 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令2015年第25号)、 国家发 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 见 (发改投资20142724号)等文件要求, 制定 本导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按照国务院确定的部门职责分工,本导则适 用于在能源、交通运输、水利、 环境保护、农业、 林业以及重大市政工程等传统基础设施领域采用 PPP模式的项目。 具体项目范围参见国家发展改 革委关于切实做好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 会资本合作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改投资2016 1744号) 。 第三条 实施方式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主要包括特许经 营和政府购买服务两类。新建

    35、项目优先采用建 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 1行 2行 3行 4行 5行 6行 7行 8行 9行 10行 11行 12行 13行 14行 15行 16行 17行 18行 19行 20行 21行 22行 23行 24行 25行 26行 27行 28行 29行 30行 31行 32行 33行 34行 35行 36行 37行 38行 39行 40行 41行 42行 43行 政策法规 8 浙江造价信息 移交(BOOT)、 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 (DBFOT) 、 建设拥有运营(BOO)等方式。 存 量项目优先采用改建运营移交 (ROT)方式。 同 时, 各地区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及项目特点, 积

    36、极探 索、 大胆创新, 灵活运用多种方式, 切实提高项目运 作效率。 第四条 适用要求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应按照本导则明确的程序 要求和工作内容, 本着 “简捷高效、 科学规范、 兼容 并包、 创新务实” 原则, 会同有关部门, 加强协调配 合, 形成合力, 共同促进本地区传统基础设施领域 PPP模式规范健康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加强指 导和监督, 促进PPP工作稳步推进。 第二章 项目储备 第五条 加强规划政策引导 要重视发挥发展规划、 投资政策的战略引领 与统筹协调作用, 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 规划、区域规划、 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 依据传 统基础设施领域的建设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步

    37、 骤等, 明确推广应用PPP模式的统一部署及具体 要求。 第六条 建立PPP项目库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重大建设项目库) 基础上, 建立各地区各行业传统基础设施PPP项目 库, 并统一纳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传统基础设施PPP 项目库, 建立贯通各地区各部门的传统基础设施 PPP项目信息平台。 入库情况将作为安排政府投资、 确定与调整价格、 发行企业债券及享受政府和社会 资本合作专项政策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 纳入年度实施计划 列入各地区各行业传统基础设施PPP项目库的 项目, 实行动态管理、 滚动实施、 分批推进。 对于需 要当年推进实施的PPP项目

    38、, 应纳入各地区各行业 PPP项目年度实施计划。 需要使用各类政府投资资 金的传统基础设施PPP项目, 应当纳入三年滚动政 府投资计划。 第八条 确定实施机构和政府出资人代表 对于列入年度实施计划的PPP项目, 应根据项 目性质和行业特点, 由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或其 委托的相关单位作为PPP项目实施机构, 负责项目准 备及实施等工作。 鼓励地方政府采用资本金注入方 式投资传统基础设施PPP项目, 并明确政府出资人 代表, 参与项目准备及实施工作。 第三章 项目论证 第九条 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纳入年度实施计划的PPP项目, 应编制PPP项 目实施方案。 PPP项目实施方案由实施机构组织编

    39、 制, 内容包括项目概况、运作方式、 社会资本方遴 选方案、投融资和财务方案、建设运营和移交方 案、 合同结构与主要内容、 风险分担、 保障与监管 措施等。 为提高工作效率, 对于一般性政府投资项 目, 各地可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包括PPP项目实施 专章, 内容可以适当简化, 不再单独编写PPP项目 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编制过程中, 应重视征询潜在社会 资本方的意见和建议。 要重视引导社会资本方形成 合理的收益预期, 建立主要依靠市场的投资回报机 制。 如果项目涉及向使用者收取费用, 要取得价格主 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意见。 第十条 项目审批、 核准或备案 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应由具有相 应

    40、项目审批职能的投资主管部门等审批。 可行性 研究报告审批后, 实施机构根据经批准的可行性 研究报告有关要求, 完善并确定PPP项目实施方 案。重大基础设施政府投资项目, 应重视项目初 步设计方案的深化研究, 细化工程技术方案和投 资概算等内容, 作为确定PPP项目实施方案的重 要依据。 实行核准制或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 应根据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及相关规定, 由相应 的核准或备案机关履行核准、 备案手续。 项目核准 或备案后, 实施机构依据相关要求完善和确定PPP 项目实施方案。 纳入PPP项目库的投资项目, 应在批复可行性 研究报告或核准项目申请报告时, 明确规定可以根 据社会资本方

    41、选择结果依法变更项目法人。 第十一条 PPP项目实施方案审查审批 政策法规 浙江造价信息 9 鼓励地方政府建立PPP项目实施方案联审机 制。 按照 “多评合一, 统一评审” 的要求, 由发展改 革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牵头, 会同项目涉及到 的财政、 规划、 国土、 价格、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 审 计、 法制等政府相关部门, 对PPP项目实施方案进行 联合评审。 必要时可先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议或委 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评估意见, 然后再进行联合 评审。 一般性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 PPP项目实施专章, 可结合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一 并审查。 通过实施方案审查的PPP项目, 可以开展下一

    42、 步工作; 按规定需报当地政府批准的, 应报当地政 府批准同意后开展下一步工作。 未通过审查的, 可 在调整实施方案后重新审查; 经重新审查仍不能通 过的, 不再采用PPP模式。 第十二条 合同草案起草 PPP项目实施机构依据审查批准的实施方案, 组织起草PPP合同草案, 包括PPP项目主合同和相关 附属合同(如项目公司股东协议和章程、 配套建设 条件落实协议等) 。 PPP项目合同主要内容参考国家 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通用 合同指南 (2014年版) 。 第四章 社会资本方选择 第十三条 社会资本方遴选 依法通过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两阶段招标、 竞争性谈判等方式, 公平

    43、择优选择具有相应投资能 力、 管理经验、 专业水平、 融资实力以及信用状况良 好的社会资本方作为合作伙伴。 其中, 拟由社会资本 方自行承担工程项目勘察、 设计、 施工、 监理以及与 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 材料等采购的, 必须按 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 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社会 资本方。 在遴选社会资本方资格要求及评标标准设定 等方面, 要客观、 公正、 详细、 透明, 禁止排斥、 限制 或歧视民间资本和外商投资。 鼓励社会资本方成立 联合体投标。 鼓励设立混合所有制项目公司。 社会 资本方遴选结果要及时公告或公示, 并明确申诉渠 道和方式。 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 采用多种方式保障PPP 项目建

    44、设用地。 如果项目建设用地涉及土地招拍 挂, 鼓励相关工作与社会资本方招标、 评标等工作 同时开展。 第十四条 PPP合同确认谈判 PPP项目实施机构根据需要组织项目谈判小 组, 必要时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专业支持。 谈判小组按照候选社会资本方的排名, 依次与 候选社会资本方进行合同确认谈判, 率先达成一致 的即为中选社会资本方。 项目实施机构应与中选社 会资本方签署确认谈判备忘录, 并根据信息公开相 关规定, 公示合同文本及相关文件。 第十五条 PPP项目合同签订 PPP项目实施机构应按相关规定做好公示期间 异议的解释、 澄清和回复等工作。 公示期满无异议 的, 由项目实施机构会同当地投资

    45、主管部门将PPP 项目合同报送当地政府审核。 政府审核同意后, 由 项目实施机构与中选社会资本方正式签署PPP项目 合同。 需要设立项目公司的, 待项目公司正式设立后, 由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正式签署PPP项目合同, 或 签署关于承继PPP项目合同的补充合同。 第五章 项目执行 第十六条 项目公司设立 社会资本方可依法设立项目公司。 政府指定了 出资人代表的, 项目公司由政府出资人代表与社会 资本方共同成立。 项目公司应按照PPP合同中的股 东协议、 公司章程等设立。 项目公司负责按PPP项目合同承担设计、 融资、 建设、 运营等责任, 自主经营, 自负盈亏。 除PPP项目 合同另有约定外, 项

    46、目公司的股权及经营权未经政 府同意不得变更。 第十七条 项目法人变更 PPP项目法人选择确定后, 如与审批、 核准、 备 案时的项目法人不一致, 应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办理 项目法人变更手续。 第十八条 项目融资及建设 PPP项目融资责任由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方 承担, 当地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不应为项目公司或 政策法规 10 浙江造价信息 社会资本方的融资提供担保。 项目公司或社会资 本方未按照PPP项目合同约定完成融资的, 政府方 可依法提出履约要求, 必要时可提出终止PPP项目 合同。 PPP项目建设应符合工程建设管理的相关规 定。 工程建设成本、 质量、 进度等风险应由项目公 司或社会资本方承担

    47、。 政府方及政府相关部门应根 据PPP项目合同及有关规定, 对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 方履行PPP项目建设责任进行监督。 第十九条 运营绩效评价 PPP项目合同中应包含PPP项目运营服务绩效标 准。 项目实施机构应会同行业主管部门, 根据PPP项 目合同约定, 定期对项目运营服务进行绩效评价, 绩效评价结果应作为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方取得项 目回报的依据。 项目实施机构应会同行业主管部门, 自行组织 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项目进行中期评估, 及时 发现存在的问题, 制订应对措施, 推动项目绩效目 标顺利完成。 第二十条 项目临时接管和提前终止 在PPP项目合作期限内, 如出现重大违约或者 不可抗力导致项目运营持续恶化, 危及公共安全 或重大公共利益时, 政府要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必 要时可指定项目实施机构等临时接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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