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11.020CCSC 05DB42 湖北省地方标准DB42/T 21472023湖北省餐饮服务鼠害防制指南Rodent control guide for catering service in Hubei Province2023 - 12 - 23 发布2024 - 01 - 23 实施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 DB42/T 21472023目次前言I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工作原则15 综合管理2 总体要求2 防制装置26 环境防制2 环境改造2 环境处理3A.1 物理灭鼠5A.2 化学灭鼠5A.3 死鼠处理6参考文献7I 附录 A(规范性) 灭鼠技
2、术方案5DB42/T 21472023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处、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吴杰鹏、杨志豪、傅德忠、余波、王力、徐建辉、李响、夏鸿轶、张锐。本文件首次发布。 本文件实施应用中的疑问,可咨询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027- 88701926,邮箱:23084299;对本标准的有关修改意见建议请
3、反馈至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联系电话:027-88075773,邮箱:hubs_tc29。 III DB42/T 21472023湖北省餐饮服务鼠害防制指南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湖北省餐饮服务鼠害防制工作原则、综合管理、环境防制和灭鼠技术方案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湖北省行政区域内集中用餐单位、社会餐饮等各类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鼠害防制工作指导。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8321(所有部分)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G
4、B/T 27770 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 鼠类 WS/T 6892020 病媒生物防制操作规程 商场 WS/T 6902020 病媒生物防制操作规程 餐饮服务场所 3 术语和定义GB 31654和GB/T 3172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餐饮服务 catering service通过即时加工制作、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向消费者提供食品或食品和消费设施的服务活动。来源:GB 316542021,2.1 鼠害防制 rodent control采取环境治理、物理器械、化学灭鼠,设置防鼠设施等措施,预防和控制鼠类进入食品处理区污染加工环境和食物。 鼠迹 traces of rode
5、nt鼠活动留下的痕迹如鼠洞、鼠道、粪便、啮痕、爪印、盗土等。 来源:GB/T 317212015,3.2.6 4 工作原则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物防优先、防制结合”总体原则。 1 GB 3165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T 31712 病媒生物综合管理技术规范 环境治理 鼠类WS/T 6882019 病媒生物防制操作规程 宾馆饭店 应根据鼠类的生态习性,以及餐饮服务经营场所的环境特点和行业要求,以食品、人员、环境安全为前提,重点加强环境治理,消除鼠类孳生地。 采用防制并举的综合措施,应优先选用物理防制,建立健全防鼠设施,必要时限制性使用化学防制,有效控制鼠类危害。
6、5 综合管理 总体要求5.1.1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建立鼠害防制工作制度,制定鼠害防制工作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建立健全从业人员鼠害防制培训工作机制; 健全完善“进货查验”制度,在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分拣、清洗、切配、烹饪、备餐等操作加工环节进行检查把关,严防食物中混入鼠尸、鼠器官、鼠屎等; 餐饮服务经营场所的鼠活动监测措施; 重点防制区域和一般防制区域的环境治理措施、防护设施建设,不同区域的防制方法,包括器械的选择、数量、点位设置等; 外环境灭鼠的场所、方法、药物、剂型、器械及防治时间与频次等; 发生杀鼠剂中毒的应急救治措施。 5.1.2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将鼠害防制工作列入“日管控、
7、周排查、月调度”重要内容,定时检查餐饮服务经营场所。 5.1.3 定时开展环境清洁卫生打扫和防鼠设施维护工作,消除鼠类孳生环境,确保防鼠设施正常使用。 5.1.4 餐饮服务管理人员接到鼠类活动预警后应及时寻找鼠迹,快速捕杀,处理其污染区域和食物, 消除其活动影响。 防制装置5.2.1 餐饮服务提供者参照湖北省餐饮服务“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指南的要求建设互联网平台, 应具备自动监测鼠类活动的功能,并运用“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抓拍系统,全时段对鼠类活动进行监测,抓拍鼠类活动照片,及时推送预警。 5.2.2 餐饮服务场所应备有灭鼠器械(鼠夹、鼠笼、粘鼠板、机械式/电子捕鼠器等),室内不应使用杀鼠
8、剂。 5.2.3 捕鼠装置应放置在鼠道或有鼠活动的地点,如库房门口内外两侧、天花板、餐厨设备隐蔽处、传菜电梯处、设备管线处等。捕鼠装置上投放诱饵,定期更换诱饵及变更捕鼠装置位置,及时清理捕获的鼠类并进行器械维护。 5.2.4 在主副食库房、粗加工、烹饪等重点场所,宜采用超声波驱鼠设备进行防鼠驱鼠,超声波驱鼠器功率应在 30 khz 以上。 5.2.5 宜应用挡鼠板移位监测传感器,监测挡鼠板应用情况。 6 环境防制 环境改造6.1.1 材料2 宜使用有效的建筑材料(如金属丝网、金属板材等),阻断鼠类侵入场区的途径(下水道、门、窗、漏水槽、孔洞、墙壁和舍顶缝隙、陈旧建筑的夹层等)。建筑材料应符合G
9、B 31654和GB/T 31712的要求。 6.1.2 墙壁、地面、天花板6.1.2.1 墙基深度应大于 1500 mm,要求砖石砌牢,水泥灌浆,防止鼠类打洞进入。 6.1.2.2 硬化室内地面,修葺或填补室内地面、墙壁、天花板的裂缝、孔洞,使其完好。装饰条、地脚线等应无明显缝隙。 6.1.2.3 墙与天花板交界处,宜抹成圆形或安装防鼠挡板。墙与地板交界处,宜使用铁皮钉牢或抹成圆形,使鼠类不能攀爬。 6.1.3 门、窗6.1.3.1 门、窗应能封闭,缝隙处应采用橡胶条封闭或泥浆封闭。 6.1.3.2 一般操作区(食品库房、粗加工制作区、切配区、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区)、准清洁操作区(烹饪区、餐具
10、用具保洁区、面食加工区)、清洁操作区(备餐区)等食品处理区,凡与外界相通需要设置门道的地方,以及食品库房门口,均应设置挡鼠板。挡鼠板应由金属材质制作而成,标准高度为 600 mm, 标准厚度为 25 mm,上部应贴有反光条,夜间容易辨别。挡鼠板宜安装在门框上,易拆卸,方便搬运物品。 6.1.3.3 食品库房和或储藏室的门如为木质,应在门框和门的下端包(镶)铁皮,高度不低于 300 mm。门窗框的缝隙应小于 6 mm,窗户外部安装钢丝网状的纱窗,防止鼠类进入。 6.1.4 排(通)风口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通风口、换气窗外应加装不小于16目的防虫网筛。 6.1.5 排水管口6.1.5.1 食品处理区下
11、水道排水口或排水沟上口及检查口应设金属栏栅(箅子),栅条间隔小于10 mm, 地漏加盖,并符合GB/T 27770 的要求。 6.1.5.2 室外连接室内的排水沟应设置为暗沟,应完整加盖,破损盖板应及时修补。 6.1.5.3 靠墙的垂直下水管、电线等髀道上应钉挡鼠板,阻止老鼠沿髀道攀爬。 6.1.5.4 雨水落水管下端应离地 300 mm 以上。 6.1.6 管线孔洞6.1.6.1 封闭供水、排水、供热、燃气、电缆电线、空调、烟道等管道与外界或天花板连接处的缝隙, 填充封堵管线穿墙孔洞。填充应牢固,无缝隙;材料宜选用水泥、不锈钢隔板、钢丝、防火泥等;不能堵死的孔洞应采用孔径小于 10 mm 铁
12、丝网或铁皮钉牢,使鼠类不能钻入。 6.1.6.2 所有线槽、配电箱(柜)应密封,防止鼠类钻入。 6.1.6.3 通向外环境的管线孔洞应堵塞,未堵死的孔洞应小于 6 mm。 环境处理6.2.1 厕所厕所内清洁,无尿垢,无蝇蛆,无鼠迹,便池排污口有防止鼠类进入室内的措施。 6.2.2 垃圾箱3 6.2.2.1 垃圾箱(桶)应密闭,垃圾入箱、无外溢无渗漏,日产日清。 6.2.2.2 垃圾箱(桶)应经常刷洗,保持整洁。 6.2.2.3 室外垃圾箱应离墙放置,布局、数量和垃圾箱容量等符合正常营业的需求。 6.2.3 就餐区6.2.3.1 用餐区物品应摆放整齐,环境整洁,无卫生死角,无鼠迹。 6.2.3.
13、2 用餐区的各类箱柜、设备箱应密闭无缝隙,洁净无食物残渣,无鼠迹。 6.2.3.3 用餐区的隐蔽处、各类箱柜和设备箱顶部应无鼠迹。 6.2.4 景观区6.2.4.1 路面、草坪、绿化等景观区域应无暴露垃圾,无鼠迹。 6.2.4.2 室外餐厨废弃物存放处地面应硬化,并填平坑洼,封堵鼠洞。 6.2.5 食品处理区6.2.5.1 食品处理区各类设施设备与地面、墙壁间保持距离。各类物品摆放整齐,与墙面、地面保持距离。定期进行移位清扫,保持清洁。 6.2.5.2 应定期清洁食品处理区的地面、墙壁和下水道等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室内外垃圾、杂物及食物残渣。有条件的宜每天开展清理工作。 6.2.5.3 应定期检
14、查食品库房、食品贮存区域及其他阴暗、潮湿区域是否存在鼠迹。库房物品隔墙离地存放,定期移位清扫。 6.2.5.4 收取货物时,应检查运输工具和货物包装是否有鼠迹,防止将鼠类带入。 6.2.5.5 在食品加工过程中检查食物是否受到鼠类污染,重点在原料进货查验、分拣清洗、切配、烹饪、分餐等关键环节检查,一旦发现食物中混入鼠尸、鼠器官、鼠屎或其它被鼠类污染的痕迹,应立即停用,并及时查源处理。 6.2.5.6 不应在食品处理区和就餐场所存放杀鼠剂。应单独设置固定的杀鼠剂产品存放场所,存放场所应具备防盗及通风条件,并由专人负责。 6.2.6 外环境防制6.2.6.1 夏秋季应开展不少于 1 次灭鼠工作,发
15、现鼠迹应进行外环境灭鼠。 6.2.6.2 在外环境和垃圾箱附近沿墙边隐蔽处设置一定数量的毒饵站,毒饵站和毒饵盒的使用方法应参照使用说明。宜采用缓效低毒的抗凝血杀鼠药物,应严格根据杀鼠剂的技术要求确定使用剂量和位置, 并在醒目处设置警示标识。外环境灭鼠严禁使用毒鼠强等国家禁用的急性剧毒鼠药。 6.2.6.3 使用杀鼠剂的人员应经过有害生物防制专业培训。 6.2.6.4 灭鼠应按附录 A 进行。 4 附 录 A(规范性) 灭鼠技术方案A.1 物理灭鼠A.1.1 粘鼠板捕杀A.1.1.1 选用规格长宽为 150 mm 200 mm 的粘鼠板。 A.1.1.2 每天应查看粘鼠情况,粘到的鼠类应及时集中
16、处理。粘鼠板无粘性后应及时更换。连续 5 天未捕到鼠时,应撤换粘鼠板。 A.1.2 防制装置A.1.2.1 应选用规格 150 mm80 mm 的铁板夹,或选用规格长高宽为 260 mm 120 mm 120 mm 的捕鼠笼,并布置在鼠类出没的地方附近。 A.1.2.2 可选用新鲜的玉米、猪油、花生等作诱饵。 A.1.2.3 捕鼠装置应布放在鼠道或有鼠活动地点,如天花板、餐厨设备隐蔽处、传菜电梯处、设备管线处等;每 15 m 放置 1 个为宜,诱饵使用鼠类喜爱的食物;库房门口内外两侧 2 m 范围内沿墙根布放捕鼠器,库内沿墙根每 5 m10 m 布放一个捕鼠器为宜;3 日内未捕到鼠,更换诱饵或
17、变更捕鼠器位置; 及时清理捕获的鼠类并进行器械维护。 A.1.2.4 鼠夹与墙基垂直,踏板端靠墙。小于 15 m2 房间放置 1 夹,15 m2 及以上房间放置 2 夹。应每天检查一次捕鼠装置,捕获鼠后应集中处理。连续 5 天未捕到鼠类时,撤掉捕鼠夹或捕鼠笼。 A.2 化学灭鼠A.2.1 投饵灭鼠A.2.1.1 杀鼠剂的选择应符合 GB/T 8321(所有部分)的规定,应选用取得农药登记证的杀鼠剂。 A.2.1.2 可选用新鲜的大米、谷子、玉米、花生、葵花籽等作为配制毒饵用的基饵。 A.2.1.3 应根据餐饮环境以及优势种群鼠的生态习性等特点选择毒饵。 A.2.1.4 应使用低毒的抗凝血抑制类
18、的灭鼠药剂配制的毒饵、蜡块等。 A.2.2 投饵方法投放毒饵应坚持“三饱和”原则: 毒饵量饱和。毒饵投放后,应常检查,依据消耗情况及时添加;发现已被取食的毒饵应及时补充,吃多少补多少,吃光则加倍补充,直到投放毒饵不再消耗为止; 空间饱和。投药时应全面投放,覆盖面广。餐饮场所外环境可修建长期毒饵站,下水道沟、暖气管道沟、通信电缆沟投放防潮蜡块; 时间饱和。连续几天投毒饵,直到投放的毒饵不再消耗为止。毒饵投放后,根据盗食情况应保持较长时间,重点场所如管道沟、楼层管道间等部位。 A.2.3 杀鼠剂保存5 A.2.3.1 不应在食品处理区保存化学杀鼠剂。餐饮服务经营者应指派专人,应用专用设施保存杀鼠剂
19、, 防止误用误食。 A.2.3.2 应加强杀鼠剂管理,设专库保存,出入库和使用应进行登记,包装和标签应保持完整,不应与食品、饲料、洗涤剂混放。应妥善处理使用杀鼠剂后的废弃容器、包装和残饵垃圾。 A.2.3.3 应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开展化学灭鼠。严格按需用药,纠正宁多毋少偏向。应按照要求分发和使用杀鼠剂。妥善处理染毒用具和污水、污物,避免污染环境。剩余毒饵应收回,集中管理或交指定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 A.2.4 安全注意事项杀鼠剂的使用应符合WS/T 6882019中5.4、WS/T 6892020中5.4和WS/T 6902020中5.4的要求。 A.3 死鼠处理A.3.1 死鼠可用0.05%的
20、过氧乙酸或含有效氯1000 mg/L溶液喷淋消毒及其他方式,用量应保证鼠尸表面完全湿润,之后用塑料袋密封好,送环卫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 A.3.2 处理完死鼠后应用消毒液消27毒可能被鼠污染的场所并洗手消毒。 6 参 考 文 献1 GB/T 317212015 病媒生物控制术语与分类2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5 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60号令)6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18年 第12号) 7 湖北省餐饮服务“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指南(鄂市监餐饮函2020269 号)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