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咨信网! | 成为共赢成为共赢 咨信网助力知识提升 | 自信网络旗下运营:咨信网 自信AI创作助手 自信AI导航
咨信网
全部分类
  • 包罗万象   教育专区 >
  • 品牌综合   考试专区 >
  • 管理财经   行业资料 >
  • 环境建筑   通信科技 >
  • 法律文献   文学艺术 >
  • 学术论文   百科休闲 >
  • 应用文书   研究报告 >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咨信网 > 资源分类 > PDF文档下载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DB42T2112.3-2023科技成果评价 第3部分:机构和人员要求.pdf

    • 资源ID:455595       资源大小:1.19MB        全文页数:19页
    • 资源格式: PDF        下载积分:10金币
    微信登录下载
    验证码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QQ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0金币
    邮箱/手机: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为邮箱或者手机号,密码是验证码),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VIP下载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提示    |    会员权益      领5元活动      写作写作
    1、填表:    下载求助     索取发票    退款申请
    2、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3、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4、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5、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Fis****915】。
    6、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7、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Fis****915】,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DB42T2112.3-2023科技成果评价 第3部分:机构和人员要求.pdf

    1、 ICS 03.080 CCS A 20 DB42 湖北省地方标准 DB42/T 2112.32023 科技成果评价 第 3 部分:机构和人员要求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chievements evaluation Parts 3:Institutions and personnel requirements 2023-09-27 发布 2023-11-27 实施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目次 前言.III 引言.V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基本原则.2 5 基本条件.3 6 服务要求.4 7 运营管理要求.4 8 服务测评

    2、与改进.6 9 行业自律.6 附录 A(规范性)科技成果评估师备案申请表.8 参考文献.1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是DB42/T 2112科技成果评价的第3部分。DB42/T 2112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第 1 部分:分类评价规范;第 2 部分:工作规程;第 3 部分:机构和人员要求。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湖北技术交易所、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湖北省技术市场协会。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汉梅、李国强、李

    3、婳婧、向闱、罗隽、江伟、姜楠、黄依然、朱旻、卢敏、田园、李志勇、刘艾黎、余毅、芦雪、安保山、王娟、韩鹏程、吴敏。本文件实施应用中的疑问,可咨询湖北省科学技术厅,联系电话:027-87135775,邮箱:;对本文件的有关修改意见建议请反馈至湖北技术交易所,联系电话:027-87381707,邮箱:。引言 科技成果评价是国家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一环,对促进高质量成果产出和转化应用,进一步推动科技与经济社会的深度融合具有重大意义。本文件为系列文件,目的是对科技成果价值进行全面准确地评估,引导科技成果评价机构规范发展,针对性提出相应的科技成果评价技术要求,有助于发挥科技创新和成

    4、果转化的导向作用。之后涉及科技成果评价的文件,归为本系列文件的不同部分。DB42/T 2112拟由三个部分构成。第 1 部分:分类评价规范。目的在于规范科技成果评价的分类、评价原则、评价维度与要点、评价指标、评价流程及评价结果的应用等技术内容。第 2 部分:工作规程。目的在于规范科技成果评价工作流程及要求等技术内容。第 3 部分:机构和人员要求。目的在于规范科技成果评价机构和服务人员的基本原则、基本条件、技术服务要求,以及评价机构的运营管理要求、服务测评与改进和行业自律等技术内容。科技成果评价 第 3 部分:机构和人员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科技成果评价机构与人员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基

    5、本条件、技术服务要求、运营管理要求、服务测评与改进和行业自律。本文件适用于开展科技成果评价的机构与人员。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039 顾客满意测评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科技成果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chievements 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理论价值和(或)实践价值的成果。科技成果评价 science and technology

    6、achievements evaluation 根据委托方的要求和目的,依据科学的原理与方法,通过调研、取证、验证、获取反映科技成果真实状态的客观数据与相关信息,结合数据查询与检索,进行数据处理与指标计算,运用分析、对比、归纳等科学的研究方法,对科技成果当前的实际状态与性质进行充分认识、求证与判断的思维和行为活动与过程。评价报告 evaluation report 科技成果评价活动最终形成的,说明评价活动基本情况、反映评价结论和建议等内容的规范化书面 报告。第三方评价 third-party evaluation 独立于委托方、被评价方之外的评价机构组织实施的科技成果评价活动。委托方 clie

    7、nt 提出科技成果评价需求,委托评价任务,提供相关经费和条件保障的组织机构或个人。被评价方 the evaluated party 科技成果的所有方或完成者。评价机构 evaluation organization 具备科技成果评价业务能力,能够独立接受委托,组织实施科技成果评价活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评估师 evaluators 评价机构内经过专业培训掌握了标准化评价方法与工具,且以科技成果评价为职业的专职科技成果评价人员。评价专家 evaluation expert 在相关行业、专业领域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熟悉国内外相关技术或产业发展,在该领域内有一定的影响力,接受

    8、评价机构聘请,承担科技成果评级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评价人员 evaluation personnel 参与科技成果评价活动的人员。注:评价人员包括评价机构聘请的评价专家、评价机构中从事科技成果评价的评估师以及参与评价活动的其他工作人员。4 基本原则 依法依规 评价机构和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并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客观公正 评价机构和人员在评价过程中应做到科学、客观、公正,不带有任何个人偏见,秉持公正的立场,独立地做出判断。诚实公开 评价机构应全面明示服务内容和收费规定等基本信息,及时、准确地向委托人通报业务进展中的各种情况。在评价过程中,评估师、专家应诚实、守信。规范化 评价机构应通过

    9、服务体系的运行、监管和完善,提供规范化的数据信息、服务流程、系统管理等规范化运营服务。独立性 评价机构应秉持独立性原则,不可按照委托方的授意给出对其有利的评价结论,也不可接受来自其它方面的暗示,做出具有偏向性评价结论。回避原则 在第三方评价业务中,当评价机构、评价专家或评估师个人遇到与成果单位或成果完成人有行政隶属关系、亲属关系或其它利益关系时,应主动提出回避请求。5 基本条件 评价机构 5.1.1 应依法取得经营资质,从事第三方评价的应是独立的法人机构,非法人机构可以从事第一方和第二方评价。5.1.2 应建立内部的评价业务流程及客户服务管理规范。5.1.3 应具有专业化评价能力和相对稳定的工

    10、作队伍,具备经过省级科技成果评价行业自律组织认定、备案的评估师 3 名及以上。5.1.4 应具备开展科技成果评价所必需的技术、经济、管理等相关领域的专家资源。5.1.5 应维护委托方的知识产权及获知的商业秘密。5.1.6 应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评估师 5.2.1 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客观公正,认真严谨,诚实守信。5.2.2 熟悉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5.2.3 评估师应严守保密原则,未经许可,不得向任何无关人员透露有关评价信息及被评价方提供用于评价分析的资料和数据。5.2.4 熟练掌握科技成果评价的专业方法和工具,具备较强的市场分析能力、职业判断能力以及项目管

    11、理能力。5.2.5 了解技术评价相关领域的适用技术信息,包括技术发展水平、国内外现状、转移转化条件等。具备与所从事的评价工作相关的专业技能,至少包括:调研与预测,组织与洽谈,计划与实施,评价方案设计,指标体系设计,指标设计,数据与信息采集方案与获取方法,凭证查验与鉴别,数据与指标分析,指标与指数计算方法,数据、指标与指数的解读,综合分析与判断,独立撰写评价报告,宣传与传播,协调与应变,口头与书面沟通,学习与研究技能。5.2.6 通过省级科技成果评价行业性自律组织组织的评估师考试并备案。评估师备案申请表详见附录A。5.2.7 每年接受业务培训,包括面授、研讨和实训。评价专家 5.3.1 遵守国家

    12、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良好的职业道德。5.3.2 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科学技术部科学技术评价办法(试行)等有关政策法规。5.3.3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操守,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评价意见及建议。5.3.4 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或管理工作经验,熟悉国内外相关领域或行业的发展动态,熟悉相关政策、标准和法律法规。5.3.5 身体健康,时间和精力能保证完成评价、咨询等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 65 周岁。院士、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励获得者以及国家级科技计划

    13、项目负责人等高层次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5.3.6 没有科研失信和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5.3.7 各类评价专家应满足以下专业条件:a)技术类专家,应具有高级职称,从事相关领域研究工作满 5 年;或曾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相关技术领域科研课题;或省级及以上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平台技术负责人;或国家级人才计划引进的企业创新创业人才;b)管理类专家,应为从事科技管理、政策研究、决策咨询工作的高校院所、企事业单位等负责人并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在相关领域具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c)财务类专家,应具有会计、审计、经济专业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等职业资格,在相关领域(如经济、税收、资产管理等)具有 5 年以

    14、上工作经验;d)金融类专家,应为在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具有 5 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6 服务要求 评价机构接受委托方委托开展技术服务时,应明确服务对象、范围、权利、义务和责任。评价机构及其人员应不受任何可能干扰其技术判断因素的影响,保证科技成果评价的严肃性、科学性、独立性,并对评价结论承担法律责任。评价机构应自主完成评价工作,不得转包。评价机构、评估师应勤勉尽责,审慎履行调查、核查、验证、分析、判断等工作,在形成评价结论的过程中不能使用、依赖没有充分依据支持的结论和判断。发现委托人提供的材料有错误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应当要求委托人纠正、补充。委托人拒绝纠正的,或发

    15、现委托人提供虚假材料、侵权或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不得提供评价服务。评价机构应适应服务创新以及发展的需要,制定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对评估师进行行业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职业道德、服务质量规范、岗位服务技能等相关的定向、定期培训。评价机构应按照合法合理、弥补成本、略有盈余的原则确定收费标准,主动公开服务收费标准,方便用户和社会公众查询。评价机构应当保证所聘请的评价专家的独立性,不得向评价专家施加倾向性影响。评价机构和评价人员不得未经委托方和成果完成者同意,擅自披露、使用或者向他人提供和转让被评价科技成果的关键技术,否则,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评估机构和评价人员在开展技术服务时不应出现下列情况:a)未依法与

    16、委托方签订技术服务合同;b)未按规定提交科技成果评价报告相关信息;c)评价人员未按要求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d)评价报告与实际情况不符,或者评价报告存在重大疏漏;e)违反法规标准规定更改或者简化科技成果评价程序和相关内容。评估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评价机构从业。7 运营管理要求 评价机构管理要求 7.1.1 流程管理 评价机构应建立业务流程管理制度,使用科技成果评价专业系统或工具,实现流程管理信息化:a)根据不同业务建立业务流程,设置相应流程岗位;b)针对业务流程,建立档案,确定作业任务和要求,指定作业人员,明确作业时限,记录业务状态;c)建立业务时限管理,包括时限的建立、提醒、监督、销核制度;

    17、d)跟踪和监控业务处理过程;e)明确业务终止的规则和程序。7.1.2 质量管理 评价机构应建立服务质量管理制度,至少包括:a)建立内部考核评价机制,对服务质量有详细的考核评定管理办法;b)建立专家诚信档案,对评价专家开展科技成果评价工作进行考核和监管;c)建立业务文件提交前的复核机制;d)建立业务文件的署名责任制;e)建立定期抽查机制,保存并通报抽查记录;f)建立业务研讨机制。7.1.3 信息管理 评价机构应当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自我约束,保证其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持续符合要求。评价机构应当做好基础数据的收集和管理。7.1.4 印章管理 评价机构应建立印章和电子系统权限管理制度,

    18、应明确印章保管、使用的权限和程序。7.1.5 保密管理 评价机构应建立保密制度,至少包括:a)保密内容、保密措施、保密责任、保密期限及补救措施;b)与从业人员签订保密协议;c)实施保密制度的设备和设施。7.1.6 档案管理 评价机构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应至少包括:a)建档规则,明确案卷管理,便于业务文件的存放;b)文件的存档与检索规则,明确案卷编号方式,进行分类登记和编号管理,便于案卷的查找;c)文件保存规则,明确保存方式、期限;d)文件销毁规则,明确销毁方式。评价人员管理要求 7.2.1 评估师 7.2.1.1 评估师在执行业务时应严肃认真,采用既定的评价方法,按照评价程序,完成科技成果评价

    19、业务,审慎、客观地撰写评价报告。7.2.1.2 评估师不得对持不同观点和意见的评价专家、团队其他评价人员进行施压。7.2.1.3 评估师应当依法取得评价信息,不得通过欺诈、窃取、贿赂、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收集。7.2.1.4 评估师应对评价方的原始资料、评价过程中的文字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形成工作底稿,对评价委托方或被评价方特别要求保密的文件应予以注明。7.2.1.5 评估师应对收集到的评价资料、数据等信息按照既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审慎分析、判断,对被评价方某些数据的极端情况给予特别关注并做深入分析。7.2.1.6 评估师在评价准备阶段,应对被评价方提交的材料及本评价机构已有的信息做初步审核

    20、,确定材料中遗漏、缺失、错误的信息并通知被评价方进行补充,保证评价材料的完整性。7.2.1.7 评估师在撰写评价报告时,应客观地对风险进行揭示,不得故意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做不恰当的表述。应当在分析、预测或建议的表述中将客观事实与主观判断严格区分,并就主观判断的内容做出明确提示,对采用的数据信息资料均应注明来源。7.2.2 评价专家 7.2.2.1 评价专家按评价工作程序以严肃公正的态度参加评价,不得在评价活动中从事与评价无关的工作。7.2.2.2 评价专家应对评价材料进行全面、详尽、深入分析,对评价资料中技术原理和路径不清、论据不明、风险揭示不充分等内容进行充分质询。7.2.2.3 评价专家应认

    21、真审查评价材料,负责撰写评价意见和评价结果,对本人给出的评价意见和评价结果负责,不得徇私放宽标准条件或出现其他有碍公正评价的行为。7.2.2.4 评价专家在评价过程中发表个人意见的同时,也应尊重持不同观点的其他评价专家意见。7.2.2.5 评价专家在项目评价过程中如认为需补充材料或进一步说明情况,应通过承接项目的评价机构进行,不得与被评价方直接联系。7.2.2.6 评价专家不对外接受有关评价情况的查询,不得向任何人泄露评价中接触到的评价信息。8 服务测评与改进 服务测评 8.1.1 评价机构应建立满意度测评制度,明确满意度测评标准。可根据 GB/T 19039 规定的方法对服务机构和人员开展服

    22、务评价,也可以定期整理委托人意见或反馈意见。8.1.2 评价机构应建立投诉处理和反馈机制,设立并公布投诉电话、网址、联系人,将投诉处理的经过及结果完整记录在案。服务改进 8.2.1 应根据测评结果,分析运营管理、服务质量等存在的问题,查找原因,制定改进措施。8.2.2 提高创新能力,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优化评价服务。9 行业自律 发挥省级科技成果评价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对评价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省级科技成果评价行业自律组织应对评价机构实行日常检查和年度考核制,不定期对评价机构进行日常检查,每年组织对评价机构上年度工作进行年度考核。省级科技成果评价行业自律组织的日常检查内容主要针对评价机构的评价

    23、过程、评价专家信用和评价人员行为规范性进行监督抽查,宜建立评审细则。包括评价专家的选取质量、结构是否合理;评价程序、评价报告是否规范;评价档案是否完整;评价合同履行情况;争议和投诉的处理办法和结果等。A A 附录A (规范性)科技成果评估师备案申请表 表 A.1 规定了科技成果评估师备案申请表。表A.1 科技成果评估师备案申请表 备案编号:科技成果评估师备案申请表 申请人:所在单位:申请时间:年 月 日 表 A.1 科技成果评估师备案申请表(续)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 片 学历 现职位/职称 联系 方式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主要学习经历(从大学起)起止时间 学校名称 所学专业 专业职称或职业

    24、资格 证书名称 签发/批准单位 批准时间 主要工作经历(可包含实习经历)起止时间 单位名称 工作职务 从事科技服务主要业绩 表 A.1 科技成果评估师备案申请表(续)申请承诺:本人承诺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所提供申报资料真实、合法、有效,无造假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行为。如有失实、失信或违规行为,本人愿承担以下责任:一、被取消申报资格;二、被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并接受相应处理;三、承担因失实、失信或违规行为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等。特此声明!申请人(签字):年 月 日 附件:参考文献 1 GB/Z 19579-2012 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 2 GB/T 19580-2012 卓越绩效评价准则 3 T/TMAC 002.F2021 科技成果评价 4 T/TMAC 020.F-2021 科技成果评价机构运营服务规范 5 T/TMAC 0212020 科技成果评价机构评价导则 6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154号)


    注意事项

    本文(DB42T2112.3-2023科技成果评价 第3部分:机构和人员要求.pdf)为本站上传会员【Fis****915】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8-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页脚通栏广告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诚招英才 - 文档分销 - 服务填表 - 联系我们 - 成长足迹

    Copyright ©201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help@zixin.com.cn    文档合作和网站合作邮箱:fuwu@zixin.com.cn    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   | 证照中心

    12321jubao.png12321网络举报中心 电话:010-12321  jubao.png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电话:12377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浙B2-2024(办理中)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