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93.080.01 CCS P 66 DB63 青海省地方标准 DB 63/T 20432022 高寒高海拔地区高速公路避险车道 设计规范 2022-08-24 发布 2022-10-01 实施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63/T 20432022 I 目 次 前 言.II 1 范围.10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0 3 术语和定义.10 3.1.10 3.2.10 3.3.11 4 一般规定.11 5 设置条件.12 6 引道.12 7 制动床.13 7.1 一般规定.13 7.2 面层.13 7.3 基层.13 7.4 功能层.13 8 救援车道.13 9 交通安全设施.14
2、 9.1 标志、标线.14 9.2 护栏.14 9.3 轮廓标.14 9.4 消能设施.14 9.5 端部防护.14 10 防排水设施.14 11 照明和监控设施.15 11.1 照明设施.15 11.2 监控设施.15 DB63/T 20432022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青海省交通运输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提出。本文件由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青海省高速公路养护服务有限公司、青海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长安大学、河南科技大学。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蒋红艳、程军勤、陈胜利、余强、
3、华旦扎西、吴健、骆敏、油川洲、韩英荣、童守才、赵轩、张思琪、于鹏飞、于昕然、武康森、史培龙、刘攀、王海建、杨泽龙、张媛媛、马玉龙、童知翠。本文件由青海省交通运输厅监督实施。DB63/T 20432022 1 高寒高海拔地区高速公路避险车道设计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高寒高海拔地区高速公路避险车道设计的范围、术语和定义、一般规定、设置条件、引道、制动床、救援车道、交通安全设施、排水设施、照明和监控设施。本文件适用于高速公路、一级公路避险车道设计。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
4、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589 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轮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 5768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T 24969 公路照明技术条件 GB/T 28650 公路防撞桶 JTG B01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 B05 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规范 JTG D30 公路路基设计规范 JTG/T D33 公路排水设计规范 JTG D40 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 JTG D81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 JTG/T D81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 JTG D82 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 JTG E42 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 JTG/T
5、 F20 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 JTG F40 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避险车道避险车道 在行车道外侧增设的、供制动失效车辆驶离、减速停车、自救的专用车道。来源:JTG B012014,2.0.9 3.2 DB63/T 20432022 2 引道引道 从公路主线外侧行车道引出的、供制动失效车辆驶离主线进入制动床的专用车道。3.3 制动床制动床 避险车道中通过铺筑一定厚度的消能材料,使制动失效车辆减速停车的专用结构。3.4 救援车道救援车道 紧邻制动床设置、供救援车辆和维护车辆使用的专用车道。3.5 消能设施消能设施 设置于制动床末端,使
6、驶入制动床的制动失效车辆进一步消能减速的设施。4 一般规定 4.1 设计防护车辆应符合 GB 1589 的规定。4.2 避险车道应根据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报告结论设置,设计安全性应符合 JTG B05 的要求。4.3 新建的避险车道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使用。4.4 避险车道一般由引道、制动床、救援车道、交通安全设施、排水设施、照明和监控设施组成,见图 1。图1 典型避险车道平面示意图 4.5 避险车道分为上坡型、平坡型和下坡型,各坡型纵面示意图见图 2、图 3、图 4,避险车道宜选用上坡型。图2 上坡型 DB63/T 20432022 3 图3 平坡型 注:i,j为纵坡坡度,其中
7、下坡型制动床j值不宜大于i值。图4 下坡型 4.6 避险车道宜设置救援车道,救援车道应设置在制动床右侧。4.7 设计阶段应查明避险车道所处地区的气象、水文、地形、地质、生态环境等建设条件,进行相应设计。4.8 避险车道路基设计应符合 JTG D30 的规定,不良地质及特殊岩土路段避险车道路基应进行针对性设计。5 设置条件 5.1 当连续长、陡下坡路段达到下表 1 时,宜在外侧行车道右侧、视距良好的路段设置避险车道。表1 连续长、陡下坡的平均坡度与连续坡长 平均坡度%2.5 2.5 3.0 3.5 4 连续坡长 km 不限 20.0 14.8 9.3 6.8 相对高差 m 不限 500 450
8、330 270 5.2 避险车道入口识别视距应符合 JTG/T D81 的规定。5.3 避险车道应避开隧道、大中桥、大型构造物等。6 引道 6.1 引道宜设置在沿较小半径的平曲线路段的切线方向,如设置在直线或大半径曲线路段时,避险车道与主线的夹角应符合 JTG/T D81 的规定。表2 引道最小长度 入口速度 km/h 60 80 100 120 引道最小长度 m 100 140 170 200 DB63/T 20432022 4 6.2 引道最小长度应符合表 2 的规定。6.3 引道过渡段长度应符合 JTG/T D81 的规定。引道起点行车道宽度应不小于公路主线外侧行车道宽度,引道末端宽度与
9、制动床同宽。6.4 引道宜采用与主线相同的路面结构,引道与主线相邻车道的路面应平顺衔接。7 制动床 7.1 一般规定 7.1.1 上坡型避险车道的纵坡宜不大于 15%,下坡型避险车道的纵坡宜不小于-2.5%。7.1.2 避险车道制动床计算长度应符合 JTG/T D81 的规定。7.1.3 制动床设置长度应按式(1)计算:20 LL(1)式中:L制动床设置长度,单位为米(m);L制动床计算长度,单位为米(m)。7.1.4 避险车道制动床的宽度宜为 4 m6 m,且应等宽或逐渐加宽。7.1.5 制动床结构由面层、基层和功能层组成。7.1.6 避险车道基层和功能层材料应符合 JTG D40、JTG/
10、T F20、JTG F40 的规定。7.2 面层 7.2.1 制动床面层应采用消能材料。7.2.2 消能材料采用 2 cm4 cm 豆砾石时,集料压碎值应不大于 12%,针片状颗粒含量应不大于 5%,含泥量应不大于 0.5%。7.2.3 豆砾石集料压碎值、针片状颗粒含量、含泥量试验应符合 JTG E42 的规定。7.2.4 制动床面层集料应采用由浅入深逐渐过渡到完整深度的铺设方法,应在 30 m60 m 距离内从制动床入口处的 7.5 cm 深度逐渐过渡到完整深度,完整铺设深度应为 110 cm。7.3 基层 7.3.1 避险车道制动床基层应有抗疲劳、抗开裂、耐久性和稳定性,并满足承载力要求。
11、7.3.2 制动床基层宜采用 C30 混凝土并设置接缝,其设计符合 JTG D40 的规定。7.3.3 基层长度、宽度应与制动床相同,厚度不小于 30 cm。7.4 功能层 7.4.1 应在避险车道制动床基层下设置功能层。7.4.2 功能层宜采用级配碎石。7.4.3 功能层长度、宽度应与制动床相同,厚度不小于 15 cm。8 救援车道 8.1 救援车道应紧邻制动床,宜设置在同一坡面,宽度宜为 5.5 m,最小宽度 3.75 m。8.2 救援车道设计应符合 JTG D30、JTG D40 的规定,宜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DB63/T 20432022 5 9 交通安全设施 9.1 标志、标线 9.
12、1.1 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应符合 GB 5768 和 JTG D82 的规定。9.1.2 宜在附近服务区、停车区等醒目位置,设置避险车道告示牌,内容包括避险车道的数量、桩号位置及使用注意事项等。9.1.3 应在避险车道上游 2000 m、1000 m 和 500 m 处设置预告标志,引道入口处设置避险车道标志。9.1.4 同一段连续长、陡下坡存在多处避险车道时,宜在避险车道预告标志中给出编号信息。9.1.5 救援车道入口应设置禁止驶入的警告、禁令标志及隔离设施,制动床与救援车道间应采用柱式轮廓标或防撞桶隔离。9.1.6 引道入口前应设置“禁止停车”禁令标志和“失控车辆专用”标志。9.1.7
13、救援车道硬化路面上应设置“救援车道专用”路面文字标记。9.2 护栏 9.2.1 护栏设计应符合 JTG/T D81 的规定。9.2.2 设置救援车道时,制动床左侧、救援车道右侧应设置 SS 级钢筋混凝土护栏。9.2.3 不设置救援车道时,制动床两侧应设置 SS 级钢筋混凝土护栏。9.2.4 引道护栏不低于路侧护栏等级,且不应低于 SB 级,与相邻的护栏结构合理过渡。9.3 轮廓标 9.3.1 避险车道轮廓标设置应符合 JTG D81 规定。9.3.2 设置救援车道时,制动床左侧护栏上应设置轮廓标,救援车道右侧护栏上不应设置轮廓标。9.3.3 不设置救援车道时,制动床两侧护栏上均应设置轮廓标。9
14、.3.4 轮廓标反光器颜色为红色,轮廓标的间距宜为 12 m。9.3.5 有条件时,宜采用智能碰撞报警的轮廓标。9.4 消能设施 9.4.1 在制动床末端应设置消能桶、废旧轮胎、集料堆等减速消能设施。9.4.2 消能桶应符合 GB/T 28650 的规定,填充材料应与制动床材料相同。9.4.3 废旧轮胎沿行车方向交叉布置不少于 5 排,横向与制动床宽度相同,高度不低于 2 m。9.4.4 集料堆应与制动床材料相同,高度应高于制动床表面 0.6 m1.5 m,坡度宜为 15。9.5 端部防护 9.5.1 制动床末端位于填方或高度小于 2 m 的挖方边坡且挖方端部余方量无法阻挡失控车辆时,宜在坡床
15、末端设置重力式防护挡墙,宜适当提高防撞等级。9.5.2 防护挡墙应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设置长度与避险车道制动床和救援车道总宽度一致,挡墙顶部至制动床面层的高度不小于 1.5 m。9.5.3 防护挡墙应满足抗倾覆稳定性的要求。10 防排水设施 10.1 避险车道排水设施的设计应符合 JTG/T D33 的规定。DB63/T 20432022 6 10.2 避险车道应设置排水设施,有条件时宜考虑保温设施,与公路排水系统和设施合理衔接,便于施工、检查和养护维修。10.3 制动床应设置由横向、纵向相结合的排水系统。a)横向排水应符合如下要求:横向排水沟间距以及断面尺寸应根据设计泄水能力计算确定;制动床
16、坡底位置应设置一道横向排水沟;横向排水沟应进行防淤设计;横向排水沟的结构强度应满足规范要求;横向排水沟宜向主线一侧倾斜布置,横坡不宜小于 5%,出水水流应引排至纵向排水沟内。b)纵向排水应符合如下要求:制动床应设置纵向排水沟,纵向排水沟沟底纵坡不小于 2%;纵向排水沟宜釆用三角形、浅碟形、梯形或矩形等形式,断面尺寸应根据设计泄水能力计算确定。10.4 避险车道范围宜设置路侧排水设施,并与主线排水系统衔接。避险车道两侧存在地表洼地和积水时应进行回填整平,形成向外不小于 2%的坡度。10.5 救援车道表面水应排向避险车道外侧。10.6 有条件时,避险车道上方宜设置防雪设施。11 照明和监控设施 11.1 照明设施 11.1.1 照明设施应符合 GB/T 24969 的规定。11.1.2 平均照度宜为 10 lux20 lux,总均匀度宜为 0.3。11.1.3 必要时,宜进行照明专项设计。11.2 监控设施 11.2.1 监控设施宜具备实时监控、车辆检测、事故报警和信息发布等功能。11.2.2 事故报警设施宜采用电话报警或人工报警按钮。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