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规范性制度指导样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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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人单位 职业 卫生 管理 规范性 制度 指导 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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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规范性制度指导目录 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一)关键责任人责任制 1.设置职业危害管理机构,并提供人力资源; 2.定时召开职业健康工作会议,研究处理存在问题; 3.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督促、检验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立即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 5.确保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投入有效实施; 6.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职业危害事故应抢救援预案; 7.立即、如实汇报职业危害事故。 (二)主管职业危害责任人责任制 1.明确在本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中具体职责; 2.组织职业危害防治检验及落实职业危害原因整改; 3.组织制订、修订和审定各项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并检验其实施情况; 4.明确在职业危害事故应抢救援预案中组织、实施责任。 (三)专职职业危害管理人员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1.落实实施相关职业危害防治法规、制度和标准; 2.负责日常职业危害防治监督、检验、技术管理、教育和职业危害事故调查组织、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 (四)职业危害岗位防治责任制 1.参与职业危害防治培训教育和活动、学习职业危害防治技术知识,遵守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觉隐患立即汇报; 2.正确使用、保管多种劳保用具、器具和防护设施; 3.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阻止她人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实施,并立即向单位领导汇报; 4.当工作场全部发生职业危害事故危险时,应向监督管理人员汇报,并停止作业,直到危险消除。 (五)职业危害管理部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1.落实实施国家和上级制订职业危害防治要求及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验; 2.在企业责任人领导下组织建立、修订各项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和参与制订职业危害防治技术方法; 3.职业危害防治技术方法计划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二、职业危害监测、检测和评价管理制度 (一)日常监测 1.明确日常监测人员,并对数据正确性负责; 2.明确尘、毒、噪声合理布点(部署图),明确监测时间,并做好统计(统计表); 3.要求监测措施。 (二)检测和评价 1.按要求委托取得资质认定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作业场所危害原因浓度或强度检测和评价; 2.作业场所危害原因浓度或强度若超出职业接触限值,应立即采取有效治理方法,治理方法难度较大应制订计划,限期处理; 3.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时和在设备大修后,应进行危害原因浓度或强度检测和评价。 三、职业危害通知制度 (一)岗前通知 在签订或变更劳动协议时,将工作场所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原因、后果、防护方法和待遇等如实通知劳动者。 (二)作业场所通知 1.设置或定时更换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明确具体责任人; 2.设置高毒物品通知卡; 3.定时将监测、检测和评价结果公告,明确公告方法。 四、职业危害检验和隐患整改制度 1.明确职业危害检验负责部门和人员,和对应任务和职责; 2.明确职业危害检验方法(如日常、定时、季节性、节假日前后和通常性、专业性)及检验周期; 3.明确职业危害检验内容(包含对思想认识、管理制度、现场环境、职业危害标志、职业危害设施、工艺、设备、仪表、问题整改等方面检验内容); 4.检验统计保留完好; 5.明确对检验中发觉问题处理; 6.明确对事故隐患整改限期要求及复查要求,实现跟踪问效; 7.有害作业和无害作业是否分开,作业场所和生活场所是否分开。 五、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1.申报工作责任人; 2.每十二个月申报时间; 3.申报程序; 4.申报存档资料。 六、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明确教育培训负责部门和培训对象(责任人、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在岗职员、新进职员、转岗人员、外来人员、临时工作人员等); 2.明确各类人员接收职业危害教育内容(思想、政策、法律法规、事故教训、职业危害基础技能、常识、经验等)及教材; 3.明确培训应达成目标及资格要求; 4.明确教育方法、培训时间、考评方法; 5.明确必需持证上岗人员,依法接收相关培训、考评(包含复审)管理要求要求。 七、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1.制订职业危害维护检修要求; 2.明确维护检修单位和检修人职责范围; 3.明确检修种类; 4.各类检修作业应该遵照规程或要求; 5.检修程序和要求; 6.检修统计要求; 7.检修验收要求。 八、从业人员防护用具管理制度 1.明确配置标准; 2.明确采购及特种劳保用具供给方资质审验措施; 3.明确劳保用具发放、使用、报废管理措施和管理责任人。 九、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从业人员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2.对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原因监测结果; 3.职业健康检验结果及处理情况; 4.职业病诊疗等职员健康资料。 (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1.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 2.职业健康检验结果汇报和评价汇报; 3.职业病汇报卡; 4.对职业病患者、患有职业禁忌证者和已出现职业相关健康损害从业人员处理和安置统计。 (三)职业健康检验 1、开展上岗前职业健康检验,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验职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原因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职员从事其所禁忌作业。 2、开展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验,将体检结果如实通知从业人员,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劳动者,应该根据体检机构要求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该向所在地安全监管和卫生行政部门汇报,并根据体检机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疗或医学观察。 3、开展离岗时职业健康检验。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验从业人员,不得解除或终止和其签订劳动协议。 4、开展职业危害事故后参与应抢救援人员职业健康检验。 十、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建立健全各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并张贴在操作岗位。关键包含内容: 1.生产操作方法和要求; 2.关键操作复核、操作过程职业危害要求和劳动保护; 3.异常情况处理和汇报; 4.工艺卫生和环境卫生。 十一、职业危害事故管理制度 1.明确职业危害事故汇报程序和内容,调查、处理程序及要求; 2.“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相关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预防方法不放过、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标准要求; 3.事故档案管理和事故台帐。 十二、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职业危害管理制度 1.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资质要求; 2.对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教育和检验措施; 3.职业危害协议签署要求。 十三、应抢救援预案管理 1.成立应急机构,明确各人员应抢救援管理责任; 2.制订应急预案,配置必需应抢救援物资,确保资金,经论证后由责任人同意公布实施; 3.明确重大职业危害应抢救援宣传、学习、教育、演练等相关工作。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编制关键点和范例 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二、职业危害通知制度 三、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四、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五、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六、从业人员防护用具管理制度 七、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八、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九、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一)液氨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二)涂装作业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三)酸洗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四)磷化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五)反应釜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六)油库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十、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一)粉尘作业防护管理制度 (二)毒物作业防护管理制度 (三)噪声作业防护管理制度 (四)高温作业防护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编制关键点和范例 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1、编制关键点 明确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目标、依据。 明确将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纳入企业关键责任人目标管理责任制中。 明确职业危害防治相关部门和人员职责。 2、范例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总 则 一、为落实实施国家相关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管理,提升职业危害防治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健康和安全,依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要求》相关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需管安全”标准,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员明确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危害防治,促进生产可连续发展。 三、本制度要求从企业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危害防治职责范围,凡本单位发生职业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四、为确保本制度有效实施,以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要求职责范围,对照落实对应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各部门和人员职责 一、关键责任人职责 1、认真落实国家相关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健康和安全。 2、设置和企业规模相适应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置专职或兼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3、每十二个月向职员代表大会汇报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计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员对本企业职业健康工作意见,并责成相关部门立即处理和处理提出合理化提议和意见。 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健康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和制订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方案。 5、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督促、检验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立即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保障企业职业危害防治投入,并有效实施。 7、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职业危害事故应抢救援组织和预案。 8、立即、如实汇报职业危害事故。 9、依法负担本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领导责任。 10.每十二个月11月底以汇报形式向当地职业危害监督管理部门上报本企业年度职业危害管理情况。 二、分管职业健康责任人职责 在企业关键责任人领导下,依据国家相关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要求,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制订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方案,完善和修订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依据各部门分工,明确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职责并组织具体实施,督促并确保职业危害防治经费落实和专款专用。 2、组织对企业职员进行职业健康法规、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普及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对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中有贡献进行表彰、奖励,对违章者、不推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3、定时组织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巡查,对查出问题立即研究,制订整改方法,落实部门按期处理,立即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 4、定时组织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组人员会议,听取各部门、车间、职员相关职业健康相关情况汇报,立即采取方法。 5、如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科学应对及妥善处理,立即汇报,主动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严厉处理。 6、依法负担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直接责任。 三、技术部门职责 1、编制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改善方案,计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危害防治方法等,改善职员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 2、编制生产过程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职业危害原因种类、起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3、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4、对本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 四、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职责 1、在企业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领导下,推进企业开展职业健康工作,落实实施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 2、组织开展对企业职员进行职业健康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健康管理优异经验。 3、组织职员进行职业健康检验,并建立健康检验档案。 4、认真开展职业病危害原因日常监测。 5、帮助相关部门制订岗位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验。 6、定时组织现场检验,对检验中发觉不安全隐患,有权责令更正,重大隐患书面汇报领导小组。 五、专(兼)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职责 1、认真推行企业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职业健康管理相关职责,落实落实国家、省、市等法规标准、规章制度。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方法、计划,而且督促相关部门切实按期实施。 2、组织参与对职员开展职业健康培训教育,检验督促职员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具。 3、组织开展职业危害原因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4、帮助相关部门制订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职业安全健康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验。 5、定时组织参与现场检验,对检验中发觉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更正,或立即汇报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6、参与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 7、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六、车间责任人职责 在分管责任人领导下工作,具体职责: 1、把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制度方法落实到每个具体步骤。 2、组织对本车间职员职业健康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具。 3、督促职员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具正确使用。严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 4、定时组织本车间范围检验,对车间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问题,立即报领导小组,采取方法。 5、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快速上报,并立即组织抢救。 6、对本车间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全部责任。 七、职业危害岗位防治职责 1.参与职业危害防治培训教育和活动、学习职业危害防治技术知识,遵守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觉隐患立即汇报。 2.正确使用、保管多种劳保用具、器具和防护设施。 3.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阻止她人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实施,并立即向企业责任人汇报。 4.当工作场全部发生职业危害事故危险时,应向监督管理人员汇报,并停止作业,直到危险消除。 二、职业危害通知制度 1、编制关键点 明确职业危害通知制度目标、依据。 明确对从业人员职业危害通知范围。 明确对从业人员职业危害通知形式及要求。 明确职业危害如实通知内容(包含: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方法、待遇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验结果等)。 2、范例 职业危害通知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预防发生职业危害,切实保护企业职员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要求》相关要求,制订本制度。 一、企业应该为职员发明符合国家职业健康标准和健康要求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方法保障劳动者取得职业健康保护权益。 二、岗前通知 1、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和新老职员签署协议(含聘用协议)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方法和待遇等如实通知,并在劳动协议中写明。 未和在岗职员签署职业危害劳动通知协议,应按国家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和职员进行补签。 2、企业职员在已签订劳动协议期间,因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变更,从事和所签订劳动协议中未通知存在职业危害作业时,企业人事管理、职业健康管理等部门应向职员如实通知,现所从事工作岗位存在职业危害原因,并签署职业危害原因通知补充协议。 二、现场通知 1、企业在生产车间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负责公布相关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抢救援方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原因检测和评价结果。各相关部门立即提供需要公布内容。 2、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在产生职业危害作业岗位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汉字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该载明产生职业危害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理方法等内容。 三、检验结果通知。 如实通知职员职业健康检验结果,发觉疑似职业危害立即通知本人。职员离开本企业时,如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企业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复印件上签章。 四、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定时或不定时对各项职业危害通知事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验和指导,确保通知制度落实。 五、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对接触职业危害职员进行上岗前和在岗定时培训和考评,使每位职员掌握职业危害原因预防和控制技能。 六、因未如实通知从业人员,从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企业不得以从业人员拒绝作业而解除或终止和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协议。 三、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1、编制关键点 明确职业危害申报制度目标、依据。 确定职业危害申报工作负责部门、责任人。 具体编写职业危害申报具体内容:(职业危害场所、人员、使用原材料、工艺步骤、可能产生或存在职业危害原因等)。 明确申报部门、时段、时间及备档相关要求。 2、范例 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为保障职员职业健康和安全,防治职业危害,依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要求》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措施》要求,制订本制度: 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关键由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负责,相关职能部门亲密配合。 二、企业每十二个月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申报,申报分为网上和书面两种,申报时认真填写《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并加盖公章,由单位关键责任人签字后报安监部门立案,立案结束后从安监部门取回《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回执》。 三、申报内容关键包含以下几方面: 1、生产经营单位基础情况; 2、产生职业危害原因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情况; 3、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原因种类、浓度和强度情况; 4、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原因人数及分布情况; 5、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具配置情况; 6、对接触职业危害原因从业人员管理情况; 7、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其它资料。 四、下列事项发生重大改变,应在要求时间内向安监部门申报变更: 1、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技术引进,在建设项目完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2、因技术、工艺或材料发生改变造成原申报职业危害原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改变,在技术、工艺或材料改变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3、生产经营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关键责任人发生改变,在发生改变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4、终止生产经营活动,应该在生产经营活动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安监部门汇报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编制关键点 明确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制度目标、依据。 确定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工作负责部门、责任人。 明确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内容。 明确职业健康教育培训人员范围、教育培训时间、整年教育培训累计时间。 明确职业健康教育培训不合格人员再培训要求。 确定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档案内容及保留备档期限。 2、范例 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为提升职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要求》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对职员进行职业健康法规、知识、操作规程、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职业危害防护用具正确使用、维护培训,特制订本制度。 一、人事培训部门会同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对职员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定时职业健康培训,宣传普及职业健康知识,督促职员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职员正确使用预防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职业防护用具。 二、人事培训部门会同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应依据法律规范等要求、企业实际情况及岗位需要,定时识别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需求,制订、实施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计划,提供对应资源确保。 应做好安全教育培训统计,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实施分级管理,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定和改善。 三、职业健康宣传 1、企业利用公告栏、黑板报(墙报)、厂报、公告栏、会议、培训、张贴口号等形式定时开展职业健康宣传。 2、部门车间要利用班前班后会、安全报阅读、现场岗位职业危害讲解和职业危害标志牌标识、公告栏等进行职业健康宣传。 四、职业健康教育培训 (一)培训内容 1、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和标准; 2、职业健康基础知识; 3、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防护用具; 5、发生事故时应抢救援方法、基础技能等; 6、职业危害事故案例。 (二) 培训对象及方法 1、单位关键责任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参与经安监部门认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持证上岗。依据证件有效时间,到期进行复训。 2、入厂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训 凡入厂新工人、新调入人员、新分配大中专学生、来厂实习人员,由人事部门通知安全部门,并由安全部门组织进行企业、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工作,成绩归档存查。 1)企业教育培训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进行培训,教育内容: (1)党和政府相关职业健康方针、政策、法令,《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要求》、《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措施》、《劳动防护用具监督管理要求》等。 (2)企业安全生产奋斗目标、管理组织、实施方法及生产工艺基础情况。 (3)综合安全知识,企业关键危险区域和经典事故分析及防范方法。 (4)企业多种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总则。 (5)企业存在职业危害原因防治知识 2)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安全组或兼职安全员负责组织进行培训,教育内容: (1)本车间安全生产组织及生产工艺步骤。 (2)本车间安全技术规程、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安全制度和要求。 (3)本车间关键职业危害原因和经典事故经验教训和防范方法。 3)班组教育由班组长或指定专员负责进行培训,关键内容: (1)本班组生产组织及生产工艺步骤。 (2)本班组作业中危害原因和应急防范方法。 (3)本班组岗位劳动保护用具佩戴、使用要求。 (4)本班组关键设备性能及安全规程和关键步骤危害防范注意事项。 (5)本班组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和职业危害防治方法要求。 (6)制订实施师徒协议,包学、包会、保安全。 3、调换新岗位和采取新工艺人员教育培训 凡调换新岗位人员和采取新设备、新工艺岗位人员,要重新进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1)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进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内容按“入厂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训”要求实施。 2)采取新设备、新工艺岗位人员,必需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门安全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技术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通知岗位工人,新设备、新设备存在危害原因和防范方法。 4、通常职员安全教育培训 1)由企业每十二个月对基层领导干部、班组长、专职安全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管理和职业健康知识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存档。要求必需有签到表、教案、考试卷纸及考分花名册。 2)为了不停提升职员安全意识和防治职业危害意识,增强安全责任感。企业每十二个月必需对在职员人进行不少于二十小时安全教育培训,要有计划、签到表、培训教案、考试卷纸及考分花名表。 3)通常“三违”人员由车间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天;严重“三违”人员由企业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周,并将“三违”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存档。 4)培训方法:定时教育和不定时教育相结合,采取课堂教学、观看录像、现场教育、参与上级组织培训、邀请教授等形式; 五、培训时间: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要求》实施。 六、建立职员培训教育档案资料: 1、三级安全教育卡; 2、职员安全试卷; 3、相关培训证书复印件; 4、其它相关资料。 七、企业关键责任人和财务部门应确保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费用落实。 五、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1、编制关键点 明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制度目标、依据。 确定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工作负责部门、责任人。 明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名称、所在场所及部位。 明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专职维护检修人员。 明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性能、可能产生职业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检修注意事项。 明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周期。 明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发生故障临时方法和上报相关事项。 2、范例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为确保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正常运行,给劳动者发明安全舒适环境,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要求》相关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一、各车间、部门有职业危害原因工作场所,所使用职业健康防护设施应由使用部门专员负责设施日常维护和保养,并作好对应台帐。 二、企业应定时组织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教育培训。职员应该学习和掌握相关职业健康知识,遵守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防护用具,发觉职业危害事故隐患应该立即汇报。 三、认真实施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检修相关要求,精心维护所属设备,定时进行自检自查,确保设备正常安全运行。 四、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应会同设备管理部门根据企业实际,制订和实施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检维修计划和方案,常常检验职业健康防护设施日常检验、维护和检修情况,并做好相关统计。 五、企业设备管理部门关键负责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检修。使用部门发觉设施出现故障时,应快速切断电源,立即向设备管理部门汇报,不得私自进行修理。 六、职业健康管理部门每个月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一次检验,使用部门每七天对防护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验,当班工人天天对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统计。 七、防护设施在检修时,严格根据相关操作规程进行,同时做好现场监护和相关人员协调和指挥工作,悬挂安全警示标志牌,切断电源。 八、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结束后,维护检修部门应做好现场清理工作,并进行确定,确定合格后,方可和使用部门进行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签字。 六、从业人员防护用具管理制度 1、编制关键点 明确职业危害个人防护用具管理制度目标、依据。 确定职业危害个人防护用具管理工作负责部门、责任人。 根据职业危害场所、本岗及工序,明确职业危害个人防护用具种类、规格、型号。 明确职业危害个人防护用含有效使用期限。 明确购置职业危害个人防护用具单位。 明确职业危害个人防护用具购置后验收标准、储存标准、发放标准、领用标准、使用标准和日常穿戴检验、处理标准。 2、范例 从业人员防护用具管理制度 为认真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要求》、《劳动防护用具监督管理要求》、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相关要求,规范劳动者个体防护用具发放和使用,切实维护劳动者相关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一、劳动防护用具是企业无偿发给劳动者个人使用保管公共财物,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免遭或减轻职业危害一个辅助方法,必需以实物形式发放,不得以货币或其它物品替换。 二、劳动防护用具发放标准关键依据《江苏省劳动防护用具配置标准》(),《标准》未列入工种可依据企业实际需要,参考本单位同类工种相同条件发放。 三、劳动防护用具中服装(含工作棉衣)结构及款式,必需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含有永久性安全标识,做到领口紧、袖口紧、下摆紧。部分特殊场所所穿着服装,不应有明口袋,不得使用金属附件,便于连接和解脱,适应作业时肢体活动。 四、对于从事多个岗位作业劳动者,应该按其关键作业工种发放劳动防护用具,假如从事其它工种作业时,可由部门提出申请,借用其所需要防护用具。 五、凡职员工种有变动时,应立即办理手续变更现行工种劳动防护用具(原工种劳防用具发放使用时间对应延长)。 六、职员因某种原因离开原生产岗位不从事生产工作,在六个月以上,其防护用具应按实际离开时间对应延长使用期限或停发。 七、对于生产中必需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防护用具、防毒面具、防尘(毒)口罩等特殊防护用具,必需建立定时品质检验和保养制度。使用前要注意检验,使用中要注意维护,使用后要注意保养。对受到过较大外力冲击安全帽,发觉有磨损、疵点安全带及出现刺穿、破损安全鞋等,应不受使用年限限制,立即更换。不合格或失效防护用具严禁使用。 八、特种劳动防护用具购置,应依据工作场所及岗位要求编制计划,所采购物品必需符合《职业病防治法》中相关要求及相关产品标准技术要求,必需含有国家安监总局安全标志、标识,必需含有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所出具产品检验汇报。 九、对于在易燃、易爆、烧灼及有静电发生场所作业人员,应该配置含有对应防护性能阻燃服、酸碱类化学品防护服或防静电服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具。 十、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应对职员怎样正确地使用劳动防护用具进行教育和培训,并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活动,提升安全防范意识。 十一、凡领用绝缘防护用具及工具部门或个人,在重新更换领取时,必需实施以旧换新制度,以确保人身安全。不属领用绝缘工用具和劳动防护用具部门或个人,需领用绝缘工用具和劳防用具时,必需提出申请报相关部门同意。 七、职业危害日常检测管理制度 1、编制关键点 明确职业危害日常检测管理制度目标、依据。 确定职业危害日常检测管理工作负责部门、责任人。 明确职业危害原因检测人员、检测场所、检测周期、检测标准和依据、检测内容、检测设备、检测方法和检测要求、上报要求、备档要求。 明确对职业危害原因检测后评价分析、评价结果、预防和整改和治理方法、上报内容立即限。 明确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原因检测结果公布地点及相关事宜。 2、范例 职业危害日常检测管理制度 为做好企业职业危害检测和评价工作,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原因强度或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有效预防职业危害,切实保障职员健康,依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要求》相关要求,制订本制度。 一、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职业危害原因检测管理制度实施和监督,并做好制订、修订和落实工作。 二、职业健康管理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各个生产车间等对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粉尘、噪声、高温、毒物等危害原因及危害点进行确定和辨识,并根据职业健康管理标准进行定时检测及评定,确定每一个点危害程度。 三、企业应设置设专员,负责日常监测和管理工作,建立本单位职业危害原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留。 四、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联络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定时对作业现场危害原因进行检测及评价 五、企业对存在职业危害作业场所最少每十二个月进行一次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实状况评价。 六、检测和评价结果应立即向劳动者公布,并上报当地安监部门立案 七、检测或评价人员进入现场必需佩戴安全帽、工作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毒面罩等相关防护用具。 八、有新、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可能产生职业危害,应该根据相关要求,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九、检测结果发觉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原因浓度或强度超出职业接触限值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治理方法,治理方法难度较大应制订计划,限期整改到位。 十、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前和设备大修后,应进行危害原因浓度或强度检测和评价。 十一、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应制订年度检测计划和经费预算,财务部门要保障检测经费落实。 八、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1、编制关键点 明确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目标、依据。 明确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工作负责部门、责任人。 明确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文件、资料及相关统计。 根据要求明确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妥善留档保留期限。 明确从业人员离开生产经营单位时,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相关要求。 2、范例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为推行对接触职业危害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监护法定职责,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职员健康,依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要求》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企业职业健康管理部门依据企业存在职业危害原因类别、接触水平等情况,严格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要求,组织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原因从业人员有计划地到法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验。职员接收职业健康检验视同正常出勤。 二、组织拟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原因作业新录用人员(包含转岗到该作业岗位人员)、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职员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验。新进厂职员必需经职业健康检验合格后,方可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原因作业。 三、最少每十二个月一次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原因作业职员应组织进行在岗期间定时职业健康检验和异常人员复查诊疗。由企业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和人事部门负责核实人员名单,制订体检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对立即离岗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原因作业职员,人事部门报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并共同组织其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验,未进行离岗体检,不得解除或终止和其签订劳动协议。 五、对体检中发觉有职业禁忌证或有从事和职业相关健康损害职员应调离原作业岗位,并妥善安置;发觉健康损害或需要复查,应如实通知职员本人,并根据体检机构要求时间,进行复查或医学观察、诊疗。 六、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该按要求向所在地安监和卫生部门汇报,并根据体检机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疗或医学观察。 七、在设备生产、检修过程中如出现职业危害原因严重超标,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危害劳动者,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应做好个体防护并立即组织进行健康检验和医学观察。 八、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应该建立职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企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并按要求妥善保留,接收安监部门监督检验。 职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含以下内容: 1、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2、对应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原因监测结果; 3、职业健康检验结果汇报及处理情况; 4、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5、劳动协议通知书和教育培训考评资料 6、其它需要资料 企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1、企业申报检测、组织职员体检、委托医疗机构服务等活动委托书; 2、职业健康检验结果汇报和评价汇报; 3、职业病诊疗汇报; 4、对职业危害患者、患有职业禁忌证者和已出现职业相关健康损害从业人员处理和安置统计; 5、企业在职业健康监护中提供其它资料和职业健康检验机构统计整理相关资料。 6、设备,设施改善,隐患整改情况等。 九、企业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验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职员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证劳动者从事所禁忌作业。 十、职业健康检验、复查、医学观察、职业病诊疗费用由本企业负担。 十一、建立职业危害事故后参与应抢救援人员职业健康体检制度。 九、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编制关键点 明确岗位及性质。 明确各岗位存在职业危害场所危害原因、产生原因、防护方法、应急处理方法、本岗位安全操作程序和维护注意事项。 编写时参考以下资料: 一、单位购置可能产生职业危害设备中,应有汉字说明书,在醒目位置设置有警示标识和汉字警示说明。 警示说明应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职业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危害防护方法等内容。 二、单位购置可能产生职业危害化学品等材料中,应有汉字说明书,说明书应载明产品特征、关键成份、存在有害原因、可能产生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危害防护和应急处理方法等内容。 可能产生职业危害化学品等材料产品包装应有警示标识和汉字警示说明。 (包含职业危害岗位展开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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