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13.220.01CCS C 80上 海市地方标准DB31/T 5402022代替 DB31/T 540.12011,DB31/T 540.22011 等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要求Key unit of fire safety management requirements2022-06-28 发布2022-10-01 实施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中国标准出版社 出版DB31/T 5402022目 次前言.Hl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消防安全责任.34.1 基本要求.34.2 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贡.44.3 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44.4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5
2、4.5 员工消防安全职责.54.6 安全主管部门消防安全职责.54.7 人事主管部门消防安全职责.64.8 技术主管部门消防安全职责.64.9 微型消防站职责.65消防安全管理制度.65.1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65.2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75.3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85.4 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85.5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85.6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95.7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95.8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95.9 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105.10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W5.11 燃气和电气设备检查和管
3、理制度.105.12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05.13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115.14 租赁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16消防设施管理.116.1 消防设施、器材.116.2 消防控制室.11IDB31/T 54020226.3 消防水泵房.126.4 防排烟风机房.126.5 气体灭火系统储瓶间.127安全疏散与灭火救援设施管理.137.1 安全疏散设施.137.2 灭火救援设施.138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148.1 通用要求.148.2 fef 房.148.3 锅炉房.148.4 变配电室.158.5 柴油发电机房.158.6 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158.7 电动
4、汽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158.8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168.9 学校.168.10 医院.178.11 宾馆饭店.198.12 商场市场.208.13 公共娱乐场所.218.14 老年人照料设施.218.15 展览场所.229用火、用电、用气和施工现场管理.229.1 用火.229.2 用电、用气.239.3 单位内部施工现场.2310微型消防站管理.2311消防档案管理.24附录A(规范性)单位微型消防站装备配置标准.26参考文献.28nDB31/T 5402022前 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本文件代替DB3
5、1/T 540.12011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第1部分:总则、DB31/T 540.2 2011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第2部分:学校、DB31/T 540.32013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要 求 第3部分:展览场馆、DB31/T 540.52014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第5部分:医院、DB31/T 540.62014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第6部分:养老机构、DB31/T 540.7-2014重点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第7部分:餐饮娱乐基船、DB31/T 540.82015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要 求 第8部分:公共娱乐场所、DB31/T 540.92015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要
6、求 第9部分:宾馆饭 店、DB31/T 540.102015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第10部分:商场市场,与DB31/T 540.1 2011、DB31/T 540.22011、DB31/T 540.32013、DB31/T 540.52014、DB31/T 540.62014、DB31/T 540.72014.DB31/T 540.82015.DB31/T 540.92015.DB31/T 540.102015 相比,除结构 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取消了餐饮娱乐意船的相关要求;明确了各岗位、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明确了消防安全管理各项制度;重点明确了学校、医院、宾馆饭店、商场
7、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养老机构及展览场所等消防安全重 点部位管理要求;对原标准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条文进行了优化。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提出并组织实施。本文件由上海市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谈迅、缪鹏飞、徐军、盛晨、张帆、沙晶晶、柳复荫、裘明哲、曹严、陈诚、曹晴炜。本文件所替代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DB31/T 540.1,2011年首次发布;DB31/T 540.2,2011年首次发布;DB31/T 540.3,2013年首次发布;DB31/T 540.5,20
8、14年首次发布;DB31/T 540.6,2014年首次发布;DB31/T 540.7,2014年首次发布;-,DB31/T 540.8,2015 年首次发布;DB31/T 540.9,2015年首次发布;DB31/T 540.10,2015年首次发布,mDB31/T 5402022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要求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设施管理,安全疏散与灭 火救援设施管理,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用火、用电、用气和施工现场管理,微型消防站管理,消防档案 管理。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其他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可参照本文件。2规范性
9、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GB/T 5907(所有部分)消防词汇GB 13495.1消防安全标志 第1部分:标志GB 15630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 25201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 25506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T 402482021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B 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2017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720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Z 2212009消防
10、员职业健康标准JGJ48商店建筑设计规范XF 767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DB31/T 13302021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建设要求3术语和定义GB/T 5907(所有部分)、GB 13495.1、GB 15630、GB 25201,GB 25506、GB/T 402482021、GB 50016.GB 502222017.GB 50720.XF 767.JGJ 48 和 DB31/T 13302021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 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社会单位 social organization有固定活动场所且有依法注册名称或其他合法名称的组织,注:包括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有固定生
11、产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3.2火灾危险源fire hazard可能导致火灾的根源或状态,1DB31/T 54020223.3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key unit of fire safety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3.4火灾高危单位 high-risk unit of fire safety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3.5微型消防站 mini-fire station以单位、社区(村、居民小区)为基本单元,按照“有站点、有人员、有装备、有战斗力”和“24小时值 守、1分钟响应启动、3分钟到场
12、扑救”的要求建设的志愿性消防组织,主要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培 训、初起火灾扑救等工作。来源:DB31/T 13302021,3.33.6动火作业 hot work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 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3.7宾馆hotel以问(套)夜为时间单位出租客房.以住宿服务为主,并提供商务、会议、休闲、度假等相应服务的住宿 设施。注:按不同习惯可能也被称为宾馆,酒店、旅馆、旅社、宾舍、度假村、俱乐部、大厦、中心、饭店等。3.8布草间linen room用于存放床上用品、毛巾、浴巾等的房间。3.9公共娱乐场所 pu
13、blic entertainment occupancy具有文化娱乐、健身休闲功能并向公众开放的室内场所,包括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 所,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酒吧和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 所和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等娱乐、健身、休闲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来源:GB/T 402482021,3,13.10临时装饰物 temporary decoration在节日、庆典和举办活动期间,场所内临时悬挂、张贴、摆放和搭建的装饰物品,以及场所内临时设置 的舞台、展示柜、游戏娱乐装置等设施,3.11商场市场 market经营多种商品,较大规模
14、的商业场所,注:包括百货商店、专业阍店、自选商场、商业购物中心和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市场登记的农副产品巾场、日用 匚业品W场和综市场3.12学校 school国家或者社会力遗举办的全日制的中小学、幼儿园(含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2DB31/T 54020223.13老年人照料设施 care facilities for the aged为老年人提供集中照料服务的设施,是老年人全日照料设施和老年人日间照料设施的统称,属于公 共建筑。来源:JGJ 4502018,2.0,13.14医技楼(部)medical technology building(department)运用专门诊
15、疗技术或设备,协同临床各科诊疗疾病的技术科室。注:通常包括:放射科如计算机断层扫描(CT)室、胶片室等、核医学如核磁共振(MR)、放射核(ECT)等、超声科、内窥科、药剂科、检验科、中心供应、血库等。3.15展览场馆 exhibition venue临时陈列展品、举办各种展览会和其他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场所。3.16特装展位 stand with special decoration展览活动期间,在特定面积上进行创意设计和特别制作的展示区域。3.17展厅 exhibition hall用于陈列展品、展项及提供相关服务的室内空间。3.18临时展棚 temporary exhibition hall设
16、置在室外展场,专门为举办各种展览会和其他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临时建构筑物。3.19全封闭展示区域 full-closed exhibition area四周围合度大于75%的隔断且有固定顶棚与其他建筑空间分隔的展示区域。3.20布展 build-up展览活动开幕前主办方、参展方、搭建方在展示区域内,以展览、展示为目的而搭建临时建构筑物,布 置各类结构、装修装饰和展品、展项的活动。3.21标准布展图 standard booth design plan按照相关法规确定展览场馆和室外展场的展示区域、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要素的平 面布置图口3.22消防安全三提示fire safety thr
17、ee tips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提示,告知防火注意事项、火灾逃生路线、消防设施器材放置部位及使用方 法等。4消防安全责任4.1 基本要求4.1.1 单位应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匚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应,接受 3DB31/T 5402022消防救援机构的监督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障消防安全。4.1.2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贲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 工作全面负责;各部门的负责人是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单位应结合实际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 理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日常工作,并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非独立法人单位
18、的消防安 全管理人应由所属上一级独立法人单位结合实际确定,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日常工作,并对本级和h 一级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应通过文件正式任命并经过消防 培训,岗位人员发生变更应及时修订文件和组织培训。4.1.3 单位应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并在单 位公共部位进行公示,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定期开展消防工作检查考核,确保各项消防安 全规章制度落实。4.1.4 单位应根据法律法规建立微型消防站,定期组织训练演练,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区域联防联控,接受 消防救援机构的指令调派,提高自防自救能力。4.1.5
19、 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 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 建筑消防设施应由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统一管理。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应 遵守本规定,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4.1.6 同一建筑物由两个及以上单位管理或使用的,应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共同协商,签订协议,明确各自消防安全工作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 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4.1.7 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消防安全防范
20、服务,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和疏散通 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进行维护管理,及时劝阻和制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 道等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立即向消防救援机构等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应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 消防宣传教育。4.2 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4.2.1 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 防安全工作,4.2.2 统筹安排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4.2.3 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组织和人员保障。4.2.4 确定逐级和各部门、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任命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审
21、定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 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4.2.5 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4.2.6 根据消防法规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保障人员和装备配备符合相关要求,定期组织训练 演练。4.2.7 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高层公共建筑应每半个月至少开展一 次防火检查。4.2.8 每月组织召开消防安全例会,研究本单位消防工作,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4.2.9 定期组织消防工作检查考核,保证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4.3 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4.3.1 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4.3.2 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
22、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4DB31/T 54020224.3.3 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经费预算和组织保障方案。4.3.4 组织单位员工开展岗前和日常消防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 演练。4.3.5 组织管理专(兼)职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开展日常业务训练,组织初起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4.3.6 每月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4.3.7 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其完好有效和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4.3.8 每月组织编制消防工作情况,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存档
23、,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应及时 报告。4.3.9 管理本单位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4.3.10 落实和完成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4.4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4.4.1 与单位(含外包服务单位)签订劳务合同,经专业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应掌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和消防设施联动控制系统的功能原理及操作规程,熟练操作工作单位的消防设施设备。4.4.2 设有集中报警系统及控制中心报警系统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应持有中级及以上的消防设施操 作证。4.4.3 全面监控单位的消防设施设备和系统,实时掌握运行状况,发现故障应及时通知相关单位或部门,不能排除的应立即向消防安全
24、管理人报告。4.4.4 做好消防控制室的火警、故障记录和值班记录,换班时落实交接和检查。4.4.5 配合消防设施维保和检测人员按照规定维护、测试自动消防设施的功能,保证消防控制室设备的 完好有效。4.4.6 熟练掌握火灾事故应急处理程序。发生火灾时,及时核实、确认火灾情况;火灾确认后应立即报火 警,并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4.5 员工消防安全职责4.5.1 主动接受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4.5.2 熟悉本工作场所消防设施、器材及安全出口的位置,参加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掌握火灾 时自救逃生的能力。4.5.3 清楚本岗位工作场所的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
25、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和自救。4.5.4 每日到岗后及离岗前应检查本岗位工作设施、设备、场地、电源插座、电气设备的使用状态等,发现 隐患及时处置并向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报告。4.5.5 监督其他人员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止吸烟、使用大功率电器等不利于消防安全的行为。4.5.6 人员密集场所的现场员工应在发生火灾时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4.6 安全主管部门消防安全职责4.6.1 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具体实施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监督单位各部门和员工落实消防安全 责任。4.6.2 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指导并监督单位范围内的执行情况,4.6.3 按计划开展消防安全
26、检查,每月分析单位消防安全形势,对存在火灾隐患、削弱消防安全管理、违 反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的部门和个人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落实,并将情况告知相关部门、领导和消防 安全管理人,5DB31/T 54020224.6.4 组织或指导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演练。4.6.5 负责施工作业中消防安全的审批和监管,审查金属焊接切割作业人员是否持有国家、行业或地方 职业鉴定中心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4.6.6 协助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根据相关制度和消防奖惩规定开展检查考核,并将考核 结果通报给人事主管部门。4.7 人事主管部门消防安全职责4.7.1 根据法律法规及单位实际,协助消防安
27、全责任人审查、配齐具备资质能力的消防工作人员和特种 作业人员,并结合单位实际及时向主管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相关人员。其中,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国家、行业或地方职业鉴定中心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注: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直接从事电工、燃气、锅炉、危险化学品等特殊种类作业的从业人员。4.7.2 制定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所有员工上岗前均应接受相应的消防安全 培训。4.7.3 依照消防工作相关制度协助安全部门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员工考核,并予以奖惩。4.8 技术主管部门消防安全职责4.8.1 制定消防设施设备的操作、维保和检修规程,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4.8.2 制定或审核消防设
28、施设备年度、月度检修计划,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 护、保养、检测应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4.8.3 制定或审核消防设施设备专项整修、改造计划和施工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4.8.4 组织消防设施设备的专业培训。4.8.5 对消防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保、检测和故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总结、考核和评估。4.9 微型消防站职责4.9.1 根据相关标准、规定的要求和本单位所属行业、单位性质、规模等实际情况,配备符合要求的执勤 用房、装备器材、办公用品,并落实相关人员。4.9.2 熟悉单位、场所平面布局、重点部位和固定消防设施等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快速参马灭火与应急救 援工作。4.
29、9.3 制定训练计划并组织实施,提高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的能力。4.9.4 制定完善单位、场所灭火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4.9.5 开展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业务培训。4.9.6 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接受上海市应急联动中心、属地消防救援机构统一 调派。5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1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5.1.1 单位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明确负责部门,制定消防安全培训计划,落 实培训经费,制作培训教材5.1.2 单位应至少每年组织一次对每名员工消防安全培训,人员密策场所和高层公共建筑内的单位应至 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对每名员工的消防培训,对新上岗和进
30、入新岗位的员工应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5.1.3单位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包括:6DB31/T 5402022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等;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本场所的安全疏散路线,引导人员疏散的程序和方法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其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内容。公众聚集场所的培训内容还应包括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5.1.4 对公众开放的人员密集场所,应通过张贴图面、发放消防刊物、播放视频、举办消防文化活动等多 种形式向
31、公众宣传防火、灭火、应急逃生等常识。5.1.5 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应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的内容,落实教材、课时、师资、场地 等,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教育活动。5.1.6 单位下列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其他依照规定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5.2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5.2.1 单位应建立防火巡查、防火检查制度,确定巡查、检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5.2.2 防火巡查、检查中,应及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无法消除的,应立即报告,并记录存 档。防火巡查、检查时,应填写巡查
32、、检查记录,巡查和检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巡查记 录表应包括部位、时间、人员和存在的问题。检查记录表应包括部位、时间、人员、巡查情况、火灾隐患整 改情况和存在的问题。5.2.3 防火巡查时发现火灾,应立即报火警并启动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5.2.4 单位应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并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夜间防火巡查。防火巡查宜采用电子巡更设备。5.2.5 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应至少每2h巡查一次。宾馆、医院、养老院及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和 幼儿园,应组织每日夜间防火巡查,且应至少每2h巡查一次。商场、公共娱乐场所营业结束后,应切断非 必要用电设备电源,检查并消除遗留火种。5.2.6 防火
33、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常闭式防火门是否保持常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有影响防火卷帘正常使用的物品。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好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是否标识正确、清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消防车道是否畅通,其他消防安全情况。5.2.7 单位应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防火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各部门 负责人参加、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宜增加防火检查频次,检查的内容应包括: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源情况;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情
34、况;-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7DB31/T 5402022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楼板、防火墙、防火隔墙和竖井孔洞的封堵情况;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和记录情况;一微型消防站人员值班值守情况,器材、装备设备完备情况;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规、违章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和记录情况;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名。5.3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5.3.1 单位应明确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
35、人和安全疏散设施的检查内容、要求。人员密集 场所还应建立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和安全疏散设施统计清单,并定期检查、维护。注:安全疏散设施包括疏散fj、疏散走道、疏散楼梯、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设施,以及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 器、逃生缓降器等安全疏散辅助耦材,5.3.2 举办展览、展销、演出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前,应事先制定应急疏散预案且根据场所的疏散能力核定 容纳人数。活动期间,应采取防止超员的措施控制人数。5.3.3 各楼层的明显位置宜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 必要的文字说明。5.4 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5.4.1 消防控制室管理应明确值班人员
36、的职责,制订并落实24h值班制度和交接班的程序、要求以及设 备自检、巡检的程序、要求。5.4.2 值班人员应按时上岗,认真履职尽责,不应擅白离岗或玩忽职守。5.4.3 值班人员应熟悉掌提各楼层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资料存放位置及内容5.4.4 值班人员应填写规范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等消防安全工作记录,5.4.5 消防安全管理人或值班领导应组织落实交接班程序,并不定期检查值班人员的履职情况。5.5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5.5.1 单位应建立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其内容应明确消防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设施的检 查内容和要求、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的要求,5.5.2 单位
37、应使用合格的消防产品,建立消防设施、器材的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部位、检 查及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时间等有关情况。档案的保管期限不少于3年,5.5.3 建筑消防设施投入使用后,应保证其处于正常运行或准工作状态,不应擅自断电停运或长期带故 障运行,需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5.5.4 单位应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行巡查、单项检查、联动检查,并做好相应记录,5.5.5 属于消防安全翥点单位的人员密弟场所,每日应进行一次建筑消防设施、器材巡查;其他单位,每 周应至少进行一次建筑消防设施巡查,应明确各类建筑消防设施、器材的巡查部位和内
38、容5.5.6 单位应制定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等操作规程,由具备相应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证书的人员进行 维护、保养、检测,并做好相应记录5.5.7 单位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安装有技术性能较高消防设施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 8DB31/T 5402022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高危单位,应委托专业消防检测单位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防排烟 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实施专业检测。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前或者期间,应根据属地消 防救援机构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检测。5.5.8 设有自动建筑消防设施系统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 位以及其
39、他一类高层公共建筑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自系统投入运行后每年年底前,将年度检测记录 报属地消防救援机构备案。5.5.9 单位应建立建筑消防设施、器材故障报告和故障消除的登记制度。发生故障后,应及时组织修复。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用系统的,应严格履行内部审批程序,采取确保安全的有效措施,并在建 筑入口等明显位置公告。停用时间超过24h的还应报属地消防救援机构备案。5.6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5.6.1 单位应建立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整改的程序、时限和所需经 费来源、保障措施。5.6.2 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报告上级主管人员。5.6.3
40、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组织对报告的火灾隐患进行认定,提出整改方案,确定 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责任部门、人员,落实整改资金。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对整改情况进行确认。5.6.4 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5.6.5 对消防救援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 函,报送消防救援机构。5.6.6 重大火灾隐患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应自行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5.6.7 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大灾隐患,应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 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5.6.8 火灾隐患情况及改正情况应存档记录。5.
41、7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5.7.1 单位应建立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用火、用电安全管理部门和责任人,并制定动火审批制 度,将用火、用电情况纳入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的重要内容。5.7.2 单位应将食堂、锅炉房、配电间、电焊操作间等常年用火、用电场所纳入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醒 目警示标志,实施严格消防安全管理。5.7.3 电气设备的选型和安装,线路的敷设、改造及材料的选用应由用火、用电安全管理部门检查核准,并保存记录。5.7.4 火灾高危单位应按照本市有关技术标准,委托专业检测单位,至少每年一次对电气线路及其设备 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5.8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5.
42、8.1 单位应建立易燃易爆物危险品贮存、使用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人员密集场所严 禁生产或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5.8.2 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贮存、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消防安全技术标准。5.8.3 易燃易爆危险品应设立领取登记和清退程序及要求,随用随领,5.8.4 贮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应按照性质分类、分开储存,并设置明显标志.注明品名、危险特性,防火措施 和灭火方法:性质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5.8.5 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应实行限量存放制度,存放量不应超过相关国家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的最大允 9DB31/T 5402022许量。5.8.6 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工作人员应掌握
43、相关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理化性质及储存、操作的禁忌等 知识,并具备初起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能力。仓管人员应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5.9 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5.9.1 单位应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组建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5.9.2 火灾高位单位的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应接受属地消防救援机构的指导和训练,定期参加消防知识、灭火应急疏散技能培训I,开展灭火应急疏散演练。5.9.3 单位应落实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队伍管理、人员分工、岗位职责、后勤保障、考核 评价等工作。5.10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5.10.1 单位制定的灭火
44、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包括下列内容:单位的基本情况,火灾危险分析;火灾现场通信联络、灭火、疏散、救护、保卫等应由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并明确各职能小组的负 责人、组成人员及各自职责;火警处置程序;-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通信联络、安全防护和人员救护的组织与调度程序、保障措施。5.10.2 单位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通过预案演练,不断完善预案。消防演练时,应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5.10.3 单位应建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资料记录。5.10.4 大型多功能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公共建筑等,应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全要素
45、综合演 练,并根据需要邀请有关专家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评估、论证、5.11 燃气和电气设备检查和管理制度5.11.1 单位应确定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管理部门和责任人,明确燃气和电气设备检查的重点内容和 方法,记录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落实整改措施。5.11.2 单位燃气、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应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至少每年委托专业检测单位检测一次,并 出具检查记录及检测报告。5.11.3 餐饮等使用燃气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5.12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12.1 单位应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消防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5.12.2 各分包施工单位
46、应向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管理,并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消防责 任和义务: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监理5.12.3 总承包单位应根据建设项H规模、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 机构及义务消防组织,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二 5.12.4施工现场应按照相关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设置消防车道.防火间距、临时用房、临时消防设施器 材,并落实在建工程和临时用房的建筑防火要求5.12.5 总承包单位应对施匚现场存在火灾风险的施工作业及其他活动,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 10DB31/T 5402022安全管理制度至
47、少包括: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应急预案演练制度。5.13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5.13.1 单位应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并明确考评和奖惩实施的责任部门和责 任人。5.13.2 单位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班组)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 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 处理。5.13.3 单位应结合实际,明确考评目标、频次、内容、方法、奖励和惩戒等要点。5.14 租赁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14.1 实行承包、
48、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各方应签 订消防安全管理分工文件,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5.14.2 应由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对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 防设施统一管理。承包、承租方应做好实际使用区域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6消防设施管理6.1 消防设施、器材6.1.1 单位内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排烟风机房等消防设施用房应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设置,确定为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不应占用和堆放杂物。6.1.2 单位内应在公共区域的醒目位置摆放灭火器材,有条件的宜配置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器、逃生绳、救援哨、疏散用手电筒等逃
49、生疏散设施器材。6.1.3 消防设施、器材应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标识铭牌,并根据需要张贴使用方法的标识。6.1.4 建筑消防设施的电源开关、管道阀门,均应指示正常运行位置,并正确标识开/关的状态;对需要 保持常开或常闭状态的阀门,应采取铅封、标识等限位措施。6.2 消防控制室6.2.1 消防控制室内应配备消防控制室日常管理制度、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 急程序、消防控制室火灾事故紧急处理程序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悬挂上墙。6.2.2 消防控制室应公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相关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名称及项目负责人、维护保 养日期等信息的标识,并在醒目位置予以公示。6.2.3 消防
50、控制空内不得堆放杂物,并应保证其环境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要求、6.2.4 报警联动控制设备当设置在手动状态时,火灾发生时应能迅速将手动控制转换为自动控制,严禁 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联动控制的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6.2.5 不应对消防控制室报警控制设备的喇叭、蜂鸣器等声光报警器件进行遮蔽、堵塞、断线、旁路等操 作,保证警示器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11DB31/T 54020226.2.6 不应将消防控制室的消防电话、消防应急广播、消防记录打印机等设备挪作他用。消防图形显示 装置中专用于报警显示的计算机,不应安装游戏、办公等其他无关软件。6.2.7 消防控制室内应具备各楼层消防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