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5.020 B 25 DB52 贵州省地方标准 DB 52/T 10542015 地理标志产品 锡利贡米 2015 - 07 - 22 发布 2016 - 01 - 22 实施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52/T 10542015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2 4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 2 5 要求 . 2 6 试验方法 . 4 7 检验规则 . 4 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 5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锡利贡米保护范围. 6 DB52/T 10542015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
2、-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内容。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榕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单位:榕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贵州省农业职业学院、黔东南州质量技术监督局、贵州榕江县盛泰盛泰农产品开了有限公司、 贵州省榕江县粒粒香米业有限公司、 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仁怀分院。 本标准起草人:雷阳、周晓琴、唐国芳、李穗渝、覃崇文、石松、程江敏、包福书、马显康、吴正勇。DB52/T 10542015 1 地理标志产品 锡利贡米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锡利贡米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要求
3、、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 、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地理标志产品锡利贡米的生产、加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350 稻谷 GB 1354 大米 GB 2715 粮食卫生标准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T5009.36 粮食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T 5490 粮油检验 一般规则 GB 5491 粮食、油料检验 扦样、分样法 GB/T 5492 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的
4、色泽、气味、口味鉴定 GB/T 5493 粮油检验 类型及互混检验 GB/T 5494 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的杂质、不完善粒检验 GB/T 5496 粮食、油料检验 黄粒米及裂纹粒检验法 GB/T 5497 粮食、油料检验 水分测定法 GB/T 5502 粮油检验 米类加工精度检验 GB/T 5503 粮油检验 碎米检验法 GB/T 5519 谷物与豆类 千粒重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T 5009.36 粮食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15682 粮油检验 稻谷、大米蒸煮食用
5、品质感官评价 GB/T 15683 大米 直链淀粉含量的测定 GB/T 17109 粮食销售包装 GB/T 17891 优质稻谷 GB/T 22294 粮油检验 大米胶稠度的测定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 营养标签通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DB52/T 10542015 2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8号) 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
6、第 123 号) 3 术语和定义 GB 1354和GB/T 1789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锡利贡米 在榕江县特殊的气候资源、土壤环境,采用传统生态农业技术种植的本地油粘稻谷为原料,经加工精制而成,并符合本标准的籼型香米。 4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锡利贡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限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的范围,即贵州省榕江县古州镇、忠诚镇、寨嵩镇、平永镇、乐里镇、朗洞镇、载麻乡、崇义乡、平江乡、三江水族乡、仁里水族乡、塔石瑶族水族乡、八开乡、定威水族乡、兴华水族乡、计划乡、水尾水族乡、平阳乡、两汪乡 19 个乡镇所辖行政区域,见
7、附录 A。 5 要求 5.1 自然生态环境要求 5.1.1 海拔 海拔400m800m。 5.1.2 土壤 土层厚度 30 cm50cm,土壤有机质含量3%,土壤 pH 值 5.57.5。 5.1.3 水源 农田灌溉水质符合 GB 5084 规定要求。 5.1.4 环境空气 环境空气符合 GB 3095 规定要求。 5.2 感官要求 锡利贡米感官要求见表1。 表1 锡利贡米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色泽 米粒油润晶莹洁白,呈半透明状,有光泽。 气味 具有自然的清香味。 口感 蒸煮后米饭保持良好光泽,入口香滑绵软有弹性。 组织形态 米形长条尖细或椭圆,饭粒完整,稍弯曲,似虾状。 DB52/T 105
8、42015 3 5.3 加工质量 锡利贡米加工质量指标见表2。 表2 锡利贡米加工质量指标 等级 特等 优等 加工精度 背沟无皮,或有皮不成线,米胚和粒面皮层基本去净的占95%以上。 背沟有皮,粒面皮基本去净的占90%以上。 总量/% 5 10 碎米 其中:小碎%/ 0.2 0.5 不完善粒/% 2.0 2.0 垩白粒率/% 10.0 30.0 总量/% 0.25 0.3 糠粉/% 0.15 0.2 矿物质/% 0.02 0.02 带壳稗粒/(粒/kg) 3.0 5.0 杂质最大限量 稻谷粒(粒/kg) 4.0 6.0 黄粒米/% 0.2 0.5 互混/% 5.0 5.0 5.4 理化指标 锡
9、利贡米理化指标见表3。 表3 锡利贡米理化指标 项目 要求 水分/% 14.5 直链淀粉含量(干基)/% 15.018.0 胶稠度/mm 80 品尝评分值分/ 90.0 千粒重/mm 13.017.0 长宽比/ 3.0 5.5 安全卫生要求 5.5.1 原料应符合 GB 1350、GB/T 17891 的规定。 5.5.2 安全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2715 的规定。 5.5.3 生产过程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 5.5.4 生产过程中,除符合 GB 5749 规定的水之外不得添加任何物质。 5.6 每袋净含量 DB52/T 10542015 4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10、2005年5月3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的规定。 6 试验方法 6.1 感官检验 6.1.1 色泽、气味:按 GB/T 5492 规定执行。 6.1.2 食味品质:按 GB/T 15682 规定执行。 6.2 加工质量 6.2.1 加工精度检验:按 GB 5502 规定执行。 6.2.2 黄粒米检验:按 GB/T 5496 规定执行。 6.2.3 不完善粒检验:按 GB/T 5494 规定执行。 6.2.4 垩白粒率检验:按 GB/T 17891 规定执行。 6.2.5 杂质检验:按 GB/T 5494 规定执行。 6.2.6 碎米检验:按 GB/T 5503 规定执行。 6.
11、2.7 互混检验:按 GB/T 5493 规定执行。 6.3 理化指标 6.3.1 水分:按 GB/T 5497 规定执行。 6.3.2 直链淀粉:按 GB/T 15683 规定执行。 6.3.3 胶稠度:按 GB/T 22294 规定执行。 6.3.4 长宽比:按 GB/T 17891 规定执行。 6.3.5 千粒重:按 GB/T 5519 规定执行。 6.4 卫生指标 按GB/T 5009.36规定执行。 6.5 净含量检验 按JJF 1070规定执行。 7 检验规则 7.1 扦样、分样 按GB/T5491规定执行。 7.2 检验的一般规则 按GB/T 5490规定执行。 7.3 产品组批
12、 同原料、同工艺、同设备、同班次加工的产品为一批。 DB52/T 10542015 5 7.4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的感官要求、加工精度、最大限度杂质总量、糠粉、矿物质、带壳稗粒、稻谷粒、碎米总量、水分、 净含量。 7.5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周期为每年一次,型式检验的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的全部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投产时; b) 原料、工艺、设备等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c)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7.6 判定规则 7.6.1 凡不符合 GB 2715 以及国家卫生检验有关规定的产品,判为非食用产品。 7.6.2 锡利贡米的定等指
13、标中有一项达不到该等级质量要求的,则降为下一等级;低于最低等级指标的,作为非等级产品。 7.6.3 初验不合格时,可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 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 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使用应符合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的要求,获得批准的企业,可在其产品外包装上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 8.2 产品包装应符合 GB/T 17109 的规定和卫生要求。 8.3 包装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关于修改的决定的规定。 8.4 产品应储存在清洁、干燥、防雨、防潮、防虫、防鼠、无异味的合格仓库内,不应与有毒有害物质或水分较高的物质混存。 8.5 产品在常温下的保质期不应低于个月。运输时应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运输。 DB52/T 10542015 6 A 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锡利贡米保护范围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