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71.060.30 G 13 DB51 四川省地方标准 DB51/T 24232017 湿法提铬副产氧化铁粉 2017 - 09 - 19 发布 2017 - 10 - 01 实施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51/T 24232017 I 目 次 前 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分子式和相对分子质量 . 1 4 要求 . 1 5 试验方法 . 2 6 检验规则 . 5 7 标志、标签 . 5 8 包装、运输、贮存 . 5 DB51/T 24232017 II 前 言 本标准按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2、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四川省危险化学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提出。 本标准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四川省银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危险化学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四川精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中田、李肖锋、陈宁、董明甫、王方兵、谢友才、黄先东、黄玉西、周燕、杨亮、赵汝鉴。DB51/T 24232017 1 湿法提铬副产氧化铁粉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湿法提铬副产氧化铁粉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铬铁湿法提取铬后而制成的氧化铁粉。主要用于炼铁等工业领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
3、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6678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8946 塑料编织袋 GB 28657 工业重铬酸钾 HG/T 2775 工业三氧化二铬 HG/T 3696.1 无机化工产品 化学分析用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 HG/T 3696.2 无机化工产品 化学分析用杂质标准溶液的制备 HG/T 3696.3 无机化工产品
4、化学分析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 YB/T 140 钢渣化学分析方法 3 分子式和相对分子质量 氧化铁粉分子式:Fe2O3。 相对分子质量:159.69(按 2016 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 4 要求 4.1 外观:棕红色或暗红色粉末。 4.2 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4.3 湿法提铬副产氧化铁粉按照本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检测并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DB51/T 24232017 2 表1 项 目 指 标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铁含量(以 Fe2O3计) % 80.0 70.0 65.0 铬含量(以 Cr2O3计) % 10.0 15.0 20.0 水溶性铬(以 Cr
5、计)% 不得检出 0.05 0.10 5 试验方法 5.1 安全提示 本试验方法中使用的部分试剂具有毒性、腐蚀性,操作者须小心谨慎!如溅到皮肤上应立即用水冲 洗,严重者应立即就医。使用易燃品时,严禁使用明火加热。 5.2 一般规定 本标准所用试剂和水,在没有注明其它要求时,均指分析纯试剂和 GB/T 6682 中规定的三级水。试验中所用标准滴定溶液、 杂质标准溶液、 制剂及制品, 在没有注明其它要求时, 均按 HG/T 3696.1、 HG/T 3696.2、HG/T 3696.3 之规定制备。 5.3 外观检验 在自然光下,于白色衬底的表面皿或白瓷板上用目视法判定外观。 5.4 铁含量的测定
6、 5.4.1 方法提要 样品采用混合碱熔融浸取后,采用氨水中和沉淀铁,除去溶液中的铬,再用盐酸洗涤沉淀,以磺基水杨酸钠指示剂,使用EDTA直接滴定。 5.4.2 试剂 5.4.2.1 过氧化钠。 5.4.2.2 氢氧化钠。 5.4.2.3 盐酸。 5.4.2.4 盐酸溶液:1+1。 5.4.2.5 盐酸溶液:1+5。 5.4.2.6 盐酸溶液:2.5%。 5.4.2.7 氯化铵饱和溶液。 5.4.2.8 氯化铵溶液:10g/L。 5.4.2.9 氨水溶液:1+1。 5.4.2.10 磺基水杨酸钠指示液:100g/L。 5.4.2.11 EDTA 标准滴定溶液:0.02mol/L。 5.4.2.
7、12 精密 pH 试纸。 5.4.3 仪器和设备 DB51/T 24232017 3 %100250/251031=mMcV5.4.3.1 铂金坩埚:30mL。 5.4.3.2 高温炉:温度可控制在 52510。 5.4.4 分析步骤 5.4.4.1 样品处理 准确称取 0.5g 试样置于铂坩埚中,加入 34g 粉状过氧化钠与试样混合,2g 氢氧化钠盖面,盖上坩埚盖,放入高温炉中,由低温逐渐升至 52510,在此温度下熔融 3060 分钟(中间可摇动熔融物一次),取出冷却,将坩埚放入已盛有 80mL 沸水的塑料烧杯中,盖上表面皿,浸取,待熔块完全浸出后,用镊子取出坩埚,以水和(1+5)盐酸溶液
8、洗净坩埚和盖,在搅拌一次加入 25mL 浓盐酸,得到澄清透明溶液,待溶液冷却后,全部移入 250mL 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备用。此溶液为溶液A。 5.4.4.2 测定 准确移取 25mL 试样溶液 A 于 300mL 烧杯中,加水 20mL,加入饱和氯化铵溶液 10mL,搅拌均匀后,加热至沸,取下用(1+1)氨水中和至溶液出现浑浊(此时 pH 应在 6.57.0 之间),再煮沸一分钟,取下待沉淀凝集下降后,用快速定性滤纸过滤于另一 300mL 烧杯中,用 10g/L 氯化铵热溶液洗涤 3 次,弃去滤液。 滤纸内红色沉淀物用 2.5%的盐酸热溶液洗至 250mL 烧杯中,并洗至无色(无
9、铁),用水稀释 100mL 左右。 稀释后的溶液按YB/T 140-2009中6.4.3的规定测定。 5.4.5 结果计算 铁含量以三氧化二铁(Fe2O3)的质量分数1计,按式(1)计算: (1) 式中: cEDTA 标准滴定溶液物质的量浓度,mol/L; V滴定时消耗 EDTA 标准滴定溶液的体积,mL; m所称取试样质量,g; M三氧化二铁(1/2Fe2O3)的摩尔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每摩尔(g/mol)(M=79.85)。 取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 0.2。 5.5 铬含量的测定 5.5.1 方法提要 样品采用混合碱熔融浸取后, 在酸性介质中六价
10、铬离子与二价铁离子发生氧化还原反应, 以二苯胺磺酸钠为指示剂,用硫酸亚铁铵标准滴定溶液滴定至溶液变为绿色。 5.5.2 试剂 5.5.2.1 硫酸溶液:1+4。 5.5.2.2 磷酸。 5.5.2.3 邻苯氨基苯甲酸指示液:1g/L。 DB51/T 24232017 4 %100250/251032=mMcV5.5.2.4 硫酸亚铁铵标准滴定溶液:0.1mol/L。 5.5.3 分析步骤 准确移取 25mL 试样溶液 A(5.4.4.1)按 GB 28657-2012 中 5.4.1.4.2 的规定测定。 5.5.4 结果计算 铬含量以三氧化二铬(Cr2O3)的质量分数 2计,按式(2)计算:
11、 (2) 式中: c硫酸亚铁铵标准滴定溶液物质的量浓度,mol/L; v滴定时消耗硫酸亚铁铵标准滴定溶液的体积,mL; m所称取试样质量,g; M三氧化二铬(1/6Cr2O3)的摩尔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每摩尔(g/mol)(M=25.33)。 取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0.2。 5.6 水溶性铬含量的测定 5.6.1 方法提要 在酸性介质中,六价铬与二苯基偶氮碳酰肼生成紫红色配合物,采用分光光度法于最大吸收波长540 nm 处进行测定。 5.6.2 试剂 5.6.2.1 硫酸。 5.6.2.2 磷酸。 5.6.2.3 丙酮。 5.6.2.4 二苯基偶氮碳
12、酰肼显色剂:2g/L。 5.6.2.5 铬标准溶液:1mL 含铬(Cr)0.005mg。 5.6.3 仪器和设备 分光光度计:配3cm的比色皿。 5.6.4 分析步骤 5.6.4.1 工作曲线的绘制 按 HG/T 2775-2010 中6.5.4.1的规定测定。 5.6.4.2 测定 称取约2g试样,精确至0.0001g置于150mL烧杯中,加入100mL水,搅拌后煮沸5min,趁热经中速滤纸过滤直至滤液清澈。冷却至室温,移入500mL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 DB51/T 24232017 5 %100500/103013=Vmmm)(用移液管移取VmL置于50mL.容量瓶中,按HG
13、/T 2775-2010中6.5.4.2的规定测定。 5.6.5 分析结果表述 水溶性铬含量以铬( Cr)的质量分数3计,按式(3)计算: (3) 式中: m1从工作曲线上查得的试验溶液中铬的质量的数值,单位为毫克(mg); m0从工作曲线上查得的空白试验溶液中铬的质量的数值,单位为毫克(mg); V移取试料的体积的数值,单位为毫升(mL)。 m试料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取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0.003%。 6 检验规则 6.1 本标准表 1 中要求的所有指标项目均为出厂检验项目,应逐批逐项检验。 6.2 以相同原料,相同工艺生产的产品为
14、一检验批次,按生产批次取样检验批次,每批产品不超过100t。 6.3 按 GB/T 6678 的规定确定采样单元数。每一塑料编织袋为一包装单元。采样时,将采样器斜插至料层深度 34 处采样,从每个选取的包装单元中,取出不少于 50g 的样品,将所采的样品混匀后按四分法缩分至约 500g,立即装入两个清洁干燥带磨口塞的广口瓶中,密封。瓶上粘贴标签,注明:生产厂名、产品名称、类别、批号、采样日期和采样者姓名,一瓶作为实验室样品,另一瓶保存三个月备查。 6.4 试验结果全部合格则判定为合格,如有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在同批次产品中自两倍量的采样单元数的包装中采样复验, 复验结果即使只有一项指
15、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 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7 标志、标签 7.1 产品的包装物上应有牢固、清晰的标志,内容包括:生产厂名、厂址、产品名称、商标、等级、净重、批号或生产日期和执行标准编号,标志应符合 GB/T 191 规定的“怕晒”、“怕雨”标志。 7.2 每批出厂的湿法提铬副产氧化铁粉都应附有质量证明书。内容包括:生产厂名、厂址、产品名称、商标、等级、净含量、批号或生产日期、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的证明和标准编号。 8 包装、运输、贮存 8.1 湿法提铬副产氧化铁粉采用内衬塑料袋的聚丙烯编织袋包装。内包装采用聚乙烯塑料薄膜袋,内袋包装时将空气排净后,袋口用维尼龙绳扎紧,或用与其相当的方式封口,应严密不漏;外包装采用塑料编织袋,外包装袋应牢固缝合,无漏缝和跳线。每袋净含量为 25kg、50kg 或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条件下与用户协商确定包装净含量。 8.2 湿法提铬副产氧化铁粉在运输过程中应有遮盖物,防止日晒、雨淋,编织袋包装的产品运输中不得污染袋子表面,不得与尖锐器件碰撞、钩挂。 8.3 湿法提铬副产氧化铁粉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内,防止潮、防日晒、雨淋,不得污染袋子表面,不得与尖锐器件碰撞、钩挂。 _ DB51/T 2423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