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六章关税法 第一节关税基本原理第二节征税对象与纳税义务人第三节进出口税则第四节关税完税价格与应纳税额的计算第五节税收优惠第六节征收管理 1.第一节关税基本原理 一、关税的概念关税是海关依法对进出境货物、物品征收的一种税。【解释1】所谓“境”指关境,又称“海关境域”或“关税领域”,是国家海关法全面实施的领域。关境与国境有时不一致。【解释2】海关在征收进口货物、物品关税的同时,还代征进口增值税和消费税。2.海关总署发布的20122012年第1515号公告:部分进口物品开始执行新的完税价格和税率,一些化妆品完税价格上调,部分电子、摄像产品的税率从20%降至10%。调整后,笔记本电脑关税从每台100
2、0元降低为200元,降幅达80%。从国外购进香水、眼霜、精华液等商品,将比原来多缴100元左右的关税。3.二、关税分类关税的分类与计税方法分类依据具体种类关税分类1.按征收对象划分进口税、出口税和过境税2.按征收目的划分财政关税和保护关税3.按计征方式划分 从量关税、从价关税、混合关税、选择性关税和滑动关税*4.按税率制定划分自主关税和协定关税5.按差别待遇和特定的实施情况划分 进口附加税(主要有反补贴税和反倾销税)、差价税、特惠税和普遍优惠制4.三、世界贸易组织(WTOWTO)与关税谈判中国从2001年12月11日起正式成为世贸组织成员。5.第二节征税对象及纳税人 一、关税的征税对象:是准允
3、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二、纳税义务人:关税纳税人为进口货物收货人,出口货物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6.第三节进出口税则关税税率及运用:(一)进口关税税率进出口税则是一国政府根据国家关税政策和经济政策,通过一定的立法程序制定公布实施的进出口货物和物品应税的关税税率表。1.种类进口关税分为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共五种税率,一定时期内可实行暂定税率。7.2.计征办法进口商品多数实行从价税,对部分产品实行从量税、复合税、滑准税。从量税是以进口商品的重量、长度、容量、面积等计量单位为计税依据。其特点是:税额计算简便,通关手续快捷,并能起到抑制质次价廉商品或故意低瞒价格商
4、品的进口。复合税是对某种进口商品同时使用从价和从量计征的一种计征关税的方法。其特点是:既可以发挥从量税抑制低价商品进口的特点,又可以发挥从价税税负合理、稳定的特点。滑准税是一种关税税率随进口商品价格由高到低而由低到高设置计征关税的方法。其特点是:可保持滑准税商品的国内市场价格的相对稳定,尽可能减少国际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8.(二)出口关税税率一栏比例税率(20%-40%)。我国真正征收出口关税的商品只有20种,税率比较低。(三)特别关税包括报复性关税、反倾销税与反补贴税、保障性关税。(四)税率的运用1.进出口货物,应当按照纳税义务人申报进口或者出口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2.进口货物到达前,经海关
5、核准先行申报的,应当按照装载此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9.第四节关税完税价格与应纳税额计算 一、原产地规定我国采用的原产地标准有两个:全部产地生产标准、实质性加工标准。实质性加工标准是适用于确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参与的生产的产品的原产国的标准。“实质性加工”是指产品加工后,在进出口税则中四位数税号一级的税则归类已经有了改变,或者加工增值部分所占新产品总值的比例已超过30%及以上的。10.二、关税完税价格(一)一般进口货物完税价格1.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完税价格。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包括货物的货价、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进口货物完税价格货价采购
6、费用(包括货物运抵中国关境内输入地起卸前的运输、保险和其他劳务等费用)。11.2.实付或应付价格调整规定如下:计入完税价格的项目不计入完税价格的项目下列费用或者价值未包括在进口货物的实付或者应付价格中,应当计入完税价格:由买方负担的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购货佣金”指买方为购买进口货物向自己的采购代理人支付的劳务费用。“经纪费”指买方为购买进口货物向代表买卖双方利益的经纪人支付的劳务费用;由买方负担的与该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费用;由买方负担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劳务费用;下列费用,如能与该货物实付或者应付价格区分,不得计入完税价格:厂房、机械、设备等货物进口后的基建、安装、装配、维修和技术服务
7、的费用;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之后的运输费用;进口关税及其他国内税。12.3.进口货物海关估价方法:(1)相同或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方法。(2)倒扣价格方法。(3)计算价格方法。(4)其他合理方法。使用其他合理方法时,应当根据完税价格办法规定的估价原则,以在境内获得的数据资料为基础估定完税价格。但不得使用以下价格:境内生产的货物在境内的销售价格;可供选择的价格中较高的价格;货物在出口地市场的销售价格;以计算价格方法规定的有关各项之外的价值或费用计算的价格;出口到第三国或地区的货物的销售价格;最低限价或武断虚构的价格。13.(二)特殊进口货物完税价格1.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及其制成品(1)进口时需征税的进
8、料加工进口料件,以该料件申报进口时的价格估定。(2)内销的进料加工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以料件原进口时的价格估定。(3)内销的来料加工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以料件申报内销时的价格估定。(4)出口加工区内的加工企业内销的制成品,以制成品申报内销时的价格估定。(5)保税区内的加工企业内销的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分别以料件或制成品申报内销时的价格估定。(6)加工贸易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以申报内销时的价格估定。14.2.保税区、出口加工区货物3.运往境外修理的货物。运往境外修理的机械器具、运输工具或其他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当以海关审定的境外修理费和料件费为完税价格。
9、4.运往境外加工的货物。运往境外加工的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当以海关审定的境外加工费和料件费以及该货物复运进境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估定完税价格。15.5.暂时进境货物。对于经海关批准的暂时进境的货物,应当按照一般进口货物估价办法的规定估定完税价格。6.租赁方式进口货物。租赁方式进口的货物中,以租金方式对外支付的租赁货物,在租赁期间以海关审定的租金作为完税价格;留购的租赁货物,以海关审定的留购价格作为完税价格;承租人申请一次性缴纳税款的,经海关同意,按照一般进口货物估价办法的规定估定完税价格。7.留购的进口货样等。对于境内留购的进口货样、展览品和广告陈列
10、品,以海关审定的留购价格作为完税价格。8.予以补税的减免税货物。减税或免税进口的货物需予补税时,应当以海关审定的该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扣除折旧部分价值作为完税价格,其计算公式如下:完税价格海关审定的该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1申请补税时实际已使用的时间(月)(监管年限12)9.以其他方式进口的货物以货易货贸易、寄售、捐赠、赠送等其他方式进口的货物,应当按照一般进口货物估价办法的规定,估定完税价格。16.(三)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向境外销售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应包括货物运至我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不包括:1.出口关税税额;2.支付给国外的
11、佣金,如与货物的离岸价格分列,应予扣除;未分列则不予扣除。售价中含离境口岸至境外口岸之间的运费、保险费的,该运费、保险费可以扣除。17.(四)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中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计算1.以一般陆、空、海运方式进口货物:运费应计算至卸货口岸(海运),目的地口岸(空运、陆运)。运费和保险费的实际支出费用计算。无法确定的应估算,其中运费按运费率;保险费可按照“货价加运费”的33估算。18.2.以其他方式进口货物:邮运进口货物,以邮费作为运输、保险等相关费用;以境外边境口岸价格条件成交的铁路或公路运输进口货物,按货价的1%计算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3.出口货物出口货物的销售价格如果包括离境口岸
12、到境外口岸之间的运输、保险费的,该运费、保险费应当扣除。(五)完税价格审定(了解)19.三、应纳税额的计算【例题计算题】某轿车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12月份的生产经营情况如下:(1)进口原材料一批,支付给国外买价120万元,包装材料8万元,到达我国海关以前的运输装卸费3万元、保险费l3万元,从海关运往企业所在地支付运输费7万元;(2)进口两台机械设备,支付给国外的买价60万元,相关税金3万元,支付到达我国海关以前的装卸费、运输费6万元、,保险费2万元,从海关运往企业所在地支付运输费4万元;其他相关资料:该企业进口原材料和机械设备的关税税率为10%;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
13、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1)计算企业l2月进口原材料应缴纳的关税;(2)计算企业l2月进口原材料应缴纳的增值税;(3)计算企业l2月进口机械设备应缴纳的关税;(4)计算企业l2月进口机械设备应缴纳的增值税;正确答案(1)12月进口原材料应缴纳的关税(1208313)10%14.40(万元)(2)12月进口原材料应缴纳的增值税(120831314.4)17%26.93(万元)国内进项税额26.9377%27.42(万元)(3)12月进口机械设备应缴纳的关税(60362)10%7.10(万元)(4)12月进口机械设备应缴纳的增值税(603627.1)17%13.28(万元)国内进项税额13
14、.2847%13.56(万元)20.【例题】某公司从境外进口小轿车30辆,每辆小轿车货价15万元,运抵我国海关前发生的运输费用、保险费用无法确定,经海关查实其他运输公司相同业务的运输费用占货价的比例为2%。关税税率60%,消费税税率9%。分别计算进口环节缴纳的各项税金。正确答案小轿车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关税、消费税、增值税:进口小轿车的货价1530450(万元)进口小轿车的运输费4502%9(万元)进口小轿车的保险费(4509)31.38(万元)进口小轿车应缴纳的关税:关税的完税价格45091.38460.38(万元)应缴纳关税460.3860%276.23(万元)进口环节小轿车应缴纳的消费税:
15、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460.38276.23)(1-9%)809.46(万元)应缴纳消费税809.469%72.85(万元)进口环节小轿车应缴纳增值税:应缴纳增值税809.4617%137.61(万元)21.第五节税收优惠 关税减免分为法定减免、特定减免、临时减免三种类型。除法定减免税外的其他减免税均由国务院决定。减征关税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前税则规定税率为基准,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以最惠国税率或者普通税率为基准。给予法定减免关税的货物、物品:(一)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可免征关税。(二)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可免征关税。(三)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可
16、免征关税。(四)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可予免税。(五)经海关核准暂时进境或者暂时出境,并在6个月内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的货样、展览品、施工机械、工程车辆、工程船舶、供安装设备时使用的仪器和工具、电视或者电影摄制器械、盛装货物的容器以及剧团服装道具,在货物收发货人向海关缴纳相当于税款的保证金或者提供担保后,可予暂时免税。22.(六)为境外厂商加工、装配成品和为制造外销产品而进口的原材料、辅料、零件、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海关按照实际加工出口的成品数量免征进口关税;或者对进口料、件先征进口关税,再按照实际加工出口的成品数量予以退税。(七)因故退还的中国出口货物,经海
17、关审查属实,可予免征进口关税,但已征收的出口关税不予退还。(八)因故退还的境外进口货物,经海关审查属实,可予免征出口关税,但已征收的进口关税不予退还。(九)进口货物如有以下情形,经海关查明属实,可酌情减免进口关税:1.在境外运输中或在起卸时,遭受损坏或者损失的。2.起卸后海关放行前,因不可抗力遭受损坏或者损失的。3.海关查验时已经破漏、损坏或者腐烂,经证明不是保管不慎造成的。(十)无代价抵偿货物,可以免税。23.第六节征收管理征收管理项目内容(一)关税缴纳1.申报时间:进口货物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14日内;出口货物在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24小时以前。2.纳税期限:关税的纳税义务人
18、或其代理人,应在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的之日起15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3.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经海关总署批准,可延期缴纳,但最长不得超过6 6个月(二)关税强制执行两种形式:1.征收关税滞纳金关税滞纳金金额滞纳关税税额滞纳金征收比率(万分之五)滞纳天数;2.强制征收如纳税义务人自海关填发缴款书之日起3个月仍未缴纳税款,经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采取强制扣缴、变价抵缴等强制措施。24.(三)关税退还如遇下列情况之一,可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书面声明理由,连同原纳税收据向海关申请退税,并加计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1.因海关误征,多纳税款的;2.海关核准免验进口的货物,在完税后,发现有短卸情
19、况,经海关审查认可的;3.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故未装运出口,申报退关,经海关查验属实的。对已征出口关税的出口货物和已征进口关税的进口货物,因货物种或规格原因原状复运进境或出境的,经海关查验属实的,也应退还已征关税。(四)关税补征和追征1.关税补征,是因非纳税人违反海关规定造成的少征或漏征关税,关税补征期为缴纳税款或货物放行之日起1 1年内。2.关税追征,是因纳税人违反海关规定造成少征或漏征关税,关税追征期为进出口货物完税之日或货物放行之日起3 3年内,并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五)关税纳税争议在纳税义务人同海关发生纳税争议时,可以向海关申请复议,但同时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按海关核定的税额缴纳关税,逾期则构成滞纳,海关有权按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