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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麻醉药品第一类的管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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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麻醉药品第一类的管理-.ppt

    1、麻醉麻醉药药品、第一品、第一类类精神精神药药品管理品管理陈陈源源1 1主要内容一、定义二、目的三、有关文件四、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五、医院内部管理六、医师的管理七、其它医务人员的管理八、患者的管理2 2一、定义3 31、药品药品管理法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证或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4 42、麻醉药品与麻醉剂度冷丁,吗啡普鲁卡因,利多卡因5 5麻醉药品麻醉麻醉药药品管理品管理办办法法(1987年年11月月28日中日中华华

    2、人民共和国国人民共和国国务务院院发发布)布)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麻醉麻醉药药品和精神品和精神药药品管理条例品管理条例(2005年年11月月1日日实实施施)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是指列入麻醉药品目录、精神药品目录的药品和其他物质。精神药品分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6 6麻醉药品与麻醉剂注意区分:实施特殊管理的麻醉药品药政管理上的概念麻醉性镇痛药、有药物依赖性、有成瘾性日常所说的麻醉药(麻醉剂)药理学范畴的概念有麻醉作用,不一定产生依赖,不一定成瘾7 72、麻醉药品受国际管制的麻醉药品共120种第一类:100种第二类:10种,依赖性较低,如可待因第三类:

    3、少量复方制剂第四第四类类:18种,医种,医疗疗上不准使用,如海洛因等上不准使用,如海洛因等我国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后附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分121种8 83、精神药品麻醉麻醉药药品管理品管理办办法法(1987年年11月月28日中日中华华人民共和国国人民共和国国务务院院发发布)布)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麻醉麻醉药药品和精神品和精神药药品管理条例品管理条例(2005年年11月月1日日实实施施)是指列入精神药品目录的药品和其他物质。9 93、精神药品分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一类:52种二类:78种10104、相关定

    4、义药物依赖精神依赖(成瘾性):觅药行为身体依赖戒断症状药物耐受注意与药物依赖的区分11114、相关定义药物滥用我国习惯称吸毒毒品指国家管理制的、使用后能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1212二、管理目的13131、管理的原因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的共同点:双刃剑是医疗和科研上必不可少的不规范是连续使用又易产生依赖性,若流入非法渠道则成为毒品,会带来严重的药物滥用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危害,产生公共卫生、社会和经济问题。14142、加强管理的必要性药物滥用的严重危害个人:健康水平、寿命、道德家庭社会:犯罪问题,治安问题 目前我国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是发展蔓延趋势,吸毒人数也逐年增加,毒品案件持续上升,毒

    5、品给社会造成的危害越来越大,15153、管理的目的确保确保麻醉麻醉药药品的医品的医疗应疗应用和科研用和科研需要需要,确,确保保临临床用床用药药安全有效,最大可能地安全有效,最大可能地缓缓解患解患者的疼痛,者的疼痛,实现实现癌症患者无痛的目癌症患者无痛的目标标。严严防防流入流入非法非法渠道渠道16164、管理的手段各部各部门门必必须认须认真真贯彻贯彻落落实实各各项项法律法法律法规规,全面加全面加强强管理,促管理,促进进麻醉麻醉药药品、一品、一类类精神精神药药品管理的法制化和品管理的法制化和规规范化,正确合理使范化,正确合理使用麻醉用麻醉药药品、一品、一类类精神精神药药品,确保品,确保临临床用床用

    6、药药安全有效。安全有效。1717三、有关文件1818三、有关文件药药品管理品管理办办法法1987年印年印发发麻醉麻醉药药品管理品管理办办法法2000年印年印发发医医疗疗机构麻醉机构麻醉药药品、一品、一类类精神精神药药品品供供应应管理管理办办法的通知法的通知2002年印年印发发癌症患者申癌症患者申办办麻醉麻醉药药品品专专用卡的用卡的规规定定2004年印年印发发医医疗疗机构麻醉机构麻醉药药品、一品、一类类精神精神药药品品管理管理规规定(定(暂暂行)行)2005年印年印发发麻醉麻醉药药品和精神品和精神药药品的管理条例品的管理条例20052005年印年印发发麻醉麻醉药药品和精神品和精神药药品品种目品品

    7、种目录录1919三、有关文件2005年印发以下文件(北卫医200599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关于医疗机构购买、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有关问题的通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2020三、有关文件(最新)2007年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广西的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121四、麻醉四、麻醉药药品和精神品和精神药药品管理条例品管理条例22221、基本情况、基本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2号发布时间:二五年八月三日实施时间:2005年11月1日23232、各部门的职责国家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以及

    8、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管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农业主管部门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实施监督管理。公安部门负责对造成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行为进行查处。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有关的管理工作。24242、各部门的职责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应当互相通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名单以及其他管理信息。25253、管理分类生产-实行总总量控制、定点生量控制、定点生产产制度制度。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年度生产计划。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年度生产计划,制定药用原植物年

    9、度种植计划。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需求总量,确定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定点生产企业的数量和布局,并根据年度需求总量对数量和布局进行调整、公布。26263、管理分类经营-定点经营制度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需求总量,确定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定点批发企业布局,并应当根据年度需求总量对布局进行调整、公布。27274、使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品生产企业食品、食品添加剂、化妆品、油漆等非药品生产企业科学研究、教学单位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医疗机构2828五、医院内的管理29291、医院内的组织及管理医医疗疗机构机构应应建立由主管院建立由主管院

    10、长负责长负责,医,医务务、药剂药剂、护护理、保理、保卫卫等部等部门门参加的麻醉、精神参加的麻醉、精神药药品管理机品管理机构(医院麻醉构(医院麻醉药药品、精神品、精神药药品品监监督管理小督管理小组组),),加加强强医医疗疗机构麻醉、精神机构麻醉、精神药药品的管理。品的管理。医医疗疗机构要把麻醉、精神机构要把麻醉、精神药药品管理列入本品管理列入本单单位年位年度目度目标责标责任制考核,建立麻醉、精神任制考核,建立麻醉、精神药药品使用品使用专专项检查项检查制度,并定期制度,并定期组织组织开展开展检查检查,做好,做好检查记检查记录录,及,及时纠时纠正存在的正存在的问题问题和和隐隐患。患。30302、药品

    11、的购买1、申办麻醉麻醉药药品、精神品、精神药药品品购购用印用印鉴鉴卡卡2、每年申、每年申办购买计办购买计划划3、每次填、每次填报购买报购买申申请请表表4、划、划帐帐5、送、送药药6、验验收入收入库库31311 1)、)、办办理理“印印鉴鉴卡卡”医医疗疗机构使用麻醉机构使用麻醉药药品、一品、一类类精神精神药药品(以下品(以下简简称精神称精神药药品)品)应应向当地向当地设设区的区的市市级级卫卫生行政部生行政部门门(行政下放后,委托行政下放后,委托辖辖区区卫卫生局生局)提出申)提出申请请,填,填报报“麻醉麻醉药药品、精品、精神神药药品品购购用印用印鉴鉴卡申卡申请请表表”,经审经审核批准核批准发发给给

    12、“麻醉麻醉药药品、精神品、精神药药品品购购用印用印鉴鉴卡卡”。32321 1)、)、办办理理“印印鉴鉴卡卡提交的材料:提交的材料:1、印、印鉴鉴卡申卡申请请表。表。2、医、医疗疗机构机构执业许执业许可可证证副本及复印件(副本及复印件(单单位位验验原件,并加盖原件,并加盖单单位公位公章)。章)。3、麻醉、麻醉药药品和第一品和第一类类精神精神药药品安全品安全储储存情况及相关管理制度。存情况及相关管理制度。4、麻醉、麻醉药药品和第一品和第一类类精神精神药药品印品印鉴鉴卡上涉及人卡上涉及人员员清清单单及相关的及相关的资资格格证书证书、执业证书执业证书、培、培训训合格合格证书证书复印件。复印件。5、开具

    13、麻醉、开具麻醉药药品和第一品和第一类类精神精神药药品医品医师师的清的清单单(含姓名、医(含姓名、医师资师资格格证证号、号、执业证执业证号、培号、培训训合格合格证证号及号及签签名留名留样样)。)。6、麻醉、麻醉药药品和第一品和第一类类精神精神药药品采品采购购、储储存、存、调调配、使用、管理人配、使用、管理人员员的清的清单单(含姓名、(含姓名、职职称、称、执业证执业证号、培号、培训训合格合格证证号)。号)。7、原印、原印鉴鉴卡及原印卡及原印鉴鉴卡有效期内麻醉卡有效期内麻醉药药品和第一品和第一类类精神精神药药品使品使用工作用工作总结总结。(印。(印鉴鉴卡到期卡到期换证换证才需提交)才需提交)8、申、

    14、申请请人(指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人(指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委托提交委托原件及复印件;如有委托提交委托文文书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9、申、申请购买请购买美沙美沙酮酮口服液用于戒除毒口服液用于戒除毒瘾瘾治治疗业务疗业务的,的,还应还应提交有关部提交有关部门门同意开展美沙同意开展美沙酮业务酮业务的批文复印件。的批文复印件。3333办办理理“印印鉴鉴卡卡办办理的程序理的程序医医疗疗机构向市机构向市级卫级卫生行政部生行政部门门申申请请由市由市级卫级卫生行政部生行政部门组织现场审查门组织现场审查现场资现场资料料审查审查合格后,合格后,审发审发“

    15、印印鉴鉴卡卡”医医疗疗机构凭机构凭“印印鉴鉴卡卡”购买购买麻醉麻醉药药品、精神品、精神药药品。品。“印印鉴鉴卡卡”有效期有效期为为三年。三年。3434医医疗疗机构机构购买购买麻醉麻醉药药品品实实行按行按剂剂型型分分类类管理制度管理制度1、购买购买麻醉麻醉药药品品注射液注射液实实行行“计计划划”制管理制管理其它其它剂剂型型实实行行“备备案案”制管理制管理。2、购买购买精神精神药药品品实实行行“备备案案”制管理。(一制管理。(一类类注射除外)注射除外)3535变变更印更印鉴鉴卡卡项项目目变更机构名称、地址、医疗管理部门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药学部门负责人、采购人员需提交的材料1.印鉴卡原件;2.医疗

    16、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变更申请表;3.如变更内容为人员项目(医疗机构负责人按除外),提交拟变更人员的任命书、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证、麻醉药品培训合格证、印章及签名留样;4.如变更内容为非人员项目(含医疗机构负责人),提交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医疗机构许可证等可佐证的文件及材料。5.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核原件、收复印件);如有委托,增加提交委托文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收复印件)。3636遗遗失失补办补办申申报报材料材料1、遗失补办申请报告;2、申请人(指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委托提交委托文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

    17、件;3、刊登有遗失声明的公开发行当地主要报刊原件(公告期须满15天)。3737注注销销印印鉴鉴卡卡(注: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注销,应同时注销印鉴卡)1、注销申请报告;2、印鉴卡原件。3、注销的原因说明及有关证明材料;4、申请人(指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委托提交委托文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8382 2)、)、报购报购用用计计划划医医疗疗机构机构购买购买麻醉麻醉药药品注射品注射剂应剂应于于每每年年12月底之前月底之前将下一年度的将下一年度的购购用用计计划表,划表,报报市以上市以上卫卫生行政部生行政部门审门审批,批,经经批准后,批准后,到到辖辖区内或指定的麻醉区内或指定

    18、的麻醉药药品品经营单经营单位位购买购买。医医疗疗机构因医机构因医疗疗需要需要追加或减少追加或减少年度麻年度麻醉醉药药品注射品注射剂购剂购用用计计划划时时,应应在在当年当年5月底月底前前报报所在地市以上所在地市以上卫卫生行政管理部生行政管理部门门批准批准后,方可后,方可购购用。用。时间时间上不作要求上不作要求39392 2)、)、报购报购用用计计划划计计划划审审批提交的材料批提交的材料1.年度年度购购用用计计划表划表(2份份);2.印印鉴鉴卡;卡;3.上一年度使用月上一年度使用月报报表和年度表和年度报报表表。4.申申请单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负责人)身份人)身份证证明(

    19、核原件、收复印件);如有委托,增加明(核原件、收复印件);如有委托,增加提交委托提交委托书书及受委托人身份及受委托人身份证证复印件(核原件、复印件(核原件、收复印件);收复印件);4040报购报购用用计计划划审审批程序批程序医医疗疗机构向市机构向市级卫级卫生行政部生行政部门门提交申提交申请请市市级卫级卫生行政部生行政部门审门审批批计计划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划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卫卫生局存,生局存,一份由医一份由医疗疗机构交机构交购药购药企企业业,在企,在企业业凭凭计计划划购药购药。41413)、购买申请表由医疗机构在年度计划范围根据实际需要申请。要适当过少:影响临床应用过多:浪费、增加报废麻烦42

    20、423、医疗机构内部管理一一级库级库、二、二级库级库、周、周转转柜管理柜管理调调配和使用配和使用安全管理安全管理处处方方编编号管理:号管理:由由药师进药师进行行编编号号070508-01043434、报表制度报报表:表:医医疗疗机构于机构于每月每月结结束后束后10天内天内报报麻醉麻醉药药品使用品使用情况月情况月报报表表医医疗疗机构于机构于每年每年1月底之前月底之前报报麻醉麻醉药药品使用情品使用情况年况年报报表表在申在申报报年度年度计计划划时时一起交一起交44445、药品的销毁原因:过期、变质手续:盘点院内报废审批向市卫生局报废申请市卫生局同意后派员监督销毁销毁记录一式二份,一份存机构,一份存卫

    21、生局45456、注意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临床试验,不得以健康人为受试对象。执业医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资格后,方可在本医疗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但不得为自己开具该种处方。医疗机构应当将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名单及其变更情况,定期报送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并抄送同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46466、注意医疗机构抢救病人急需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而本医疗机构无法提供时,可以从其他医疗机构或者定点批发企业紧急借用;抢救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将借用情况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备案。对临床需要而市场无供应的麻

    22、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持有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和印鉴卡的医疗机构需要配制制剂的,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医疗机构配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制剂只能在本医疗机构使用,不得对外销售。47476、注意对临床需要而市场无供应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持有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和印鉴卡的医疗机构需要配制制剂的,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医疗机构配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制剂只能在本医疗机构使用,不得对外销售。麻醉药品处方至少保存3年,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2年。细则细则保存期限保存期限为为3年年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或者由医疗机构派医务人员

    23、出诊至患者家中使用。48487、法律责任取得印鉴卡的医疗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印鉴卡;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一)未依照规定购买、储存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二)未依照规定保存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专用处方,或者未依照规定进行处方专册登记的;(三)未依照规定报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进货、库存、使用数量的;(四)紧急借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后未备案的;(五)未依照规定销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49497

    24、、法律责任提供虚假材料、隐瞒有关情况,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资格的,由原审批部门撤销其已取得的资格,5年内不得提出有关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申请;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依法吊销其许可证明文件。5050六、医师的管理51511、开具处方的资格执业医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资格后,方可在本医疗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但不得为自己开具该种处方。(培训合格证:有效期5年)医疗机构应当将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名单及其变更情况,定期报送

    25、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并抄送同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52522、使用原则A、根据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对确需使用麻醉药品或者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患者,应当满足其合理用药需求。B、执业医师应当使用专用处方开具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单张处方的最大用量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5353专用处方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的样式统一印制。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印刷用纸为淡红色,处方右上角分别标注“麻”、“精一”;细则细则合合为为一一体,注体,注“麻、精一麻、精一”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印刷用纸为白色,处方右上角标注“精二”。5454专用处方由三部分组成:前记:医疗机构名称、处方编号、患者姓名、

    26、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门诊病历号、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名编号、科别、开具日期等,并可添列专科要求的项目。正文:病情及诊断;以Rp或者R标示,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后记:医师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5555门诊单张处方的最大用量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处方为一次用量;其他剂型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控缓释制剂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对于某些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5656门诊单张处方的最大用量为癌痛、慢性中、重度非癌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处方

    27、不得超过3日用量;其他剂型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一次用量,药品仅限于二级以上医院内使用;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用量,药品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57572、使用原则C、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在为患者首次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当亲自诊查患者,为其建立相应的病历,留存患者身份证明复印件,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5858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于2005年11月1日实施。为了提高疼痛及相关疾病患者的生存质量,方便患者领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以下简称麻醉和精神药品),防止药品流失,在首次建立门诊病历前

    28、,请您认真阅读以下内容:一、患者所拥有的权利:(一)有在医师、药师指导下获得药品的权利;(二)有从医师、药师、护师处获得麻醉和精神药品正确、安全、有效使用和保存常识的权利;(三)有委托亲属或者监护人代领麻醉药品的权利;(四)权利受侵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的权利。受理投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电话:5959二、患者及其亲属或者监护人的义务:(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二)如实说明病情及是否有药物依赖或药物滥用史;(三)患者不再使用麻醉和精神药品时,立即停止取药并将剩余的药品无偿交回建立门诊病历医院;(四)不向他人转让或者贩卖麻醉和精神药品。6060三、重要提示:(一)麻醉和精神药品仅供患者因疾

    29、病需要而使用,其他一切用作他用或者非法持有的行为,都可能导致您触犯刑律或其它法律、规定,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二)违反有关规定时,患者或者代办人均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以上内容本人已经详细阅读,同意在享有上述权利的同时,履行相应的义务。医疗机构(章):患者(家属)签名:经办人签名:年月日年月日61613、注意执业医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资格后,方可在本医疗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不得为自己开具该种处方。医务人员为了医疗需要携带少量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出入境的,应当持有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的携带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证明。海关凭携带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证明放行。

    30、62624、法律责任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违反规定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或者未按照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要求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由其所在医疗机构取消其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执业医师未按照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要求使用第二类精神药品或者未使用专用处方开具第二类精神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63634、法律责任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擅自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暂停其执业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其执业证

    31、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464七、其它医务人员药师:需经培训合格才能进行调配每日对处方进行编号管理采购、保管等:培训上岗6565八、患者的管理1、在医疗机构就诊的癌症疼痛患者和其他危重患者得不到麻醉药品或者第一类精神药品时,患者或者其亲属可以向执业医师提出申请。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认为要求合理的,应当及时为患者提供所需麻醉药品或者第一类精神药品。6666八、患者的管理2、因治疗疾病需要,个人凭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书、本人身份证明,可以携带单张处方最大用量以内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携带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出入境的,由海关根据自用、合理的原则放行。6767八、患者的管理3、首次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医师为其建立相应的病历(由医疗机构保管),留存患者身份证明复印件,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4、每4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6868八、患者的管理5、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型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需要带出医疗机构外使用时,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在患者或者其代办人出示下列材料后方可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一)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二)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身份证明;(三)代办人员身份证明。医疗机构应当在患者门诊病历中留存代办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6969谢谢!7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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