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分销 收藏 举报 申诉 / 9
播放页_导航下方通栏广告

类型新形势下加强打假工作之我见.docx

  • 上传人:qwe****66
  • 文档编号:9047292
  • 上传时间:2025-03-12
  • 格式:DOCX
  • 页数:9
  • 大小:20.93KB
  • 下载积分:10 金币
  • 播放页_非在线预览资源立即下载上方广告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关 键  词:
    新形势下 加强 打假 工作 我见
    资源描述:
    新形势下加强打假工作之我见 新形势下加强打假工作之我见 从2000年10月下旬,我国政府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场严厉打击制假售假伪劣商品的联合行动,行动开展以来,全国各地捷报频传。联合打假效果显著,然而打假工作依旧是任重而道远,作为打假排头兵的质监部门,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打假工作值得每个执法者深入探讨的问题。 一、新形势下必须加强打假工作 (一)加强打假工作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我国之所以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求发挥市场在配置社会资源和调节经济活动的基础性作用,以求在资源过程中减少浪费,使有限的社会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用和在协调活动使经济正常运转,发挥最大的效率,而假冒伪劣不仅造成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而且还扰乱整个社会经济生活。假冒伪劣问题在我国已到了极其严重的程序。在我国,每年因产品假冒而造成的资源损失以数百亿美元。与此同时假冒产品每年给我国政府造成上千亿人民币的税收损失。上海量刃具厂曾是全国知名的工量具生产企业,产品遍及祖国大江南北,年生产总值逾亿元,上缴国家财税千万元,由于受假冒产品的侵袭,如今全国市场上每10把量具中就有8把是假冒的,现企业工人仅数百人,年生产总值仅数千万元,大量工人下岗,“假冒”产品的存在侵害了企业的合法权益,挤占了企业市场份额,增大了企业成本,导致了国家财税的严重流失,与“上量”厂命运相同的还有上海“永久”自行车厂,“丰收”锁厂、“洛阳”轴承厂、福建的“南孚”电池厂等等,此外,“假冒”问题还严重影响了我国的出口创汇,曾一度我国的产品在俄罗斯、越南、菲律宾等国以其价廉物美的品质为各国民众推崇,是市场上的抢手货。然而随着假冒产品的剧增,不少国家对我国产品失去信心,假冒产品遍及领域之广令人瞠目结舌,其中不乏有“东方红”拖拉机、“冠生园佛手”味精、“中华”牌牙膏、“凤凰”牌自行车、“真美”牌扬声器等国内著名品牌,使这些真正正宗的产品在海外举步为艰。可见,要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使我国经济保持持续的高速的增长,必须加强打假工作。 入世谈判已结束wto大门向外敞开的同时也要求我国积极创造一个符合wto贸易规则的市场环境,即在开放市场的同时竞争必须公平、公正。坚决杜绝假冒伪劣产品。然而产品假冒问题正在损害中国的这种声誉,国际品牌面临着与中国品牌同样的假冒问题,宝洁、吉列等国外著名品牌知识产权保护协会近期就产品被假冒的问题多次与吴仪总理是行了磋商,吴仪总理在今年8月27日电视电话会上在强调严厉打击各类制假售假行为的同时,着重强调了对国外产品的知识产权的保护。饱受假冒产品困扰的有“花花公子”、“皮尔卡丹”、“飞利浦”、“诺基亚”、“日立”等,众多国际知名品牌的被假冒已严重影响了我国的国际声誉,加强打假工作刻不容缓。 (二)加强打假工作是形势发展的需要。 虽然近几年打假工作取得了一个又一个辉煌的成绩,但不可否认,打假工作任重道远,形势仍不容乐观,正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现在打假难度越来越大,主要是造假者的造假形式上已由过去的单一存放,销售向团伙化,区域化,高科技化发展,在其规模上也已经是化整为零,各自行动,以销定产,甚至找法律的漏洞,钻法律的空子,与执法者周旋,只有加大打击力度,启动全方位打假,坚决打死,才能创造一个真正有序、良性的市场经济秩序。 二、新形势下加强打假工作的措施 (一)法定当先,依法办事 首先,立法要配套是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关键,党的十五大明确指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既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个根本任务和原则,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1993年八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明确地将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写进了根本大法,《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的颁布,作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击假冒伪劣起到了积极作用,其中《产品质量法》于2000年9月予以重新修订颁布,也弥补了旧法中的不足,但在实践中仍体现出了一些不完善之处,质监执法检查是一种要式行为,即必须通过一定程序形式。立法中已明确了质监执法人员的检查权、调查权、查阅复制帐册权等等,但未涉及在当事人不接受调查,不同意查阅帐册时的保障权,也就是说在我们的权力得不到行使时,谁来保障我们的权力。这都是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经过多次打击后,不少违法分子依靠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钻法律的漏洞,以达到不罚或少罚的最终目的,不仅如此,打假工作与物价、税务等部门的立法都有着很大联系,如调阅帐册权与税法条例中的“为纳税人保密”明显起了冲突。税务部门也多以此为由婉言拒绝我们查阅要求。因此,只有相应法律法规完整、协调、配套、才能更好,更高效地遏制住制假售假的行为,当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韩玉胜教授曾说过:“法律永远是滞后的”,我们也不可能通过经常性地修改法律来解决随时发现的一些问题,法律的规定永远是原则的。在呼吁加强立法的同时,利用现有的法律来解决现有的问题也不失业一个积极的态度。 其次,执法者要提高业务素质,要懂法、守法。由于质量监执法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专业性较强的工作,所以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执法工作水平,每个质监执法者应具备较全面的业务知识,实际工作中不仅要求他掌握众多商品辨别真伪的方法,还要求他要懂计量知识、懂标准要求、懂条码规定等等,查处质量案件其实是一场水平的较量,只有你掌握的知识超过了他们,才能抓住其违法实质及要害。在法律方面也同样如此,“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是每一个执法者首先要执行的,这要求我们每一个执法工作者要依法办事,办案过程中要作风严谨,按程序办事,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化,《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相继出台,老百姓有了自己与行政部门打官司的法。这些法都对行政执法部门起监督、约束作用,执法者本身与行政相对人在法律关系上就是一种不对等关系,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但如果执法者不依法办事、不懂法,只靠工作热情,往往一个细枝未节的疏忽就可导致败诉。曾有这样一个案例,“某质监执法部门在查处个体户甲某经销山东一家劣质且无生产许可证的水泥一案中,在调查时疏忽了认定甲某与山东水泥厂之间的关系,后个体户在质监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后,拿着一本盖有山东水泥厂公章的聘书,称其行为是职务代理。并以质监局认定甲某为处罚对象不当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后经法院核实,聘书为伪造,质监局胜诉。”虽然胜诉了,但是如果聘书是真的话,那么结果又会是怎样。。懂法,不仅仅是懂我们系统内部的法律、法规,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都要认真研究,如果案件承办人懂得“职务代理”一词的含义,懂得由此带来的法律关系和法律后果,那么在调查中搞清楚关系,确定好行政相对人,也就不会有这么一场官司,我们的工作效率必然会大大提高,因此,我们作为执法人员要多学法,学一学《民法通则》、《合同法》、《金融法学》甚至是一些行业规定都要懂一些,他山之石,可为我用就是这个道理。 目前,在我们系统中机械性执法现象还比较严重,在执法中不能深入到工艺,指不出企业质量问题出现的环节,体现不出“质量技术”这几个字,体现不了我们的打假与工商打假的区别,显示不出我们技术性打假的优势性、深入度、科技化,要解决这个问题,当务之急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系统培训,不仅仅是从法律法规的宣贯和打假方法,办案技巧上着手更重要的是要引入管理内容,技术环节内容有效地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 第三、顶住压力,消除地方保护主义。与假冒伪劣并存的另一项顽症就是地方保护主义“放任假冒伪劣,国家就没有希望”,这不仅是政府的决定,更是人民的心声,然而在我国不少地区仍存在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其实质为地区、部门乃至个人之小利,舍国家之大利的具体表现。作为执法部门要敢于顶住压力,要借助社会舆论的力量,借助新闻媒介,必要时要向省、市局汇报,甚至是国家质监总局汇报,追究包庇者的责任,同时要将打假工作与纪检工作结合起来,确保消除地方保护主义,使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得心实现。更主要的是要呼吁国家从组织人事制度上要建立一套科学的质量考核制度,要将地域性制假售假问题、质量问题、产品合格率与当地政府官员的升迁、考评挂起钩来,要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制,发挥政府的牵头作用,建立落实的打假责任制,并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促使各地政府将质量兴市强市作为第一要务,才能将打假工作落实到实处。 (二(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转变思路,分清主次。当前困扰我们执法人员的主要是职能调整后所带来的问题,我个人认为,转变主攻方向,将我们的主战场由过去单纯的市场转到其最终的使用地——生产领域上来。要把工作思路转变到打造服务性稽查上来。要从为企业打假扶优工作中着手,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从企业的原辅材料质量把关着手,降低企业的平均加工成本,从企业无标生产着手,帮助企业办理标准,按标生产提高产品质量,提升企业竞争力。要利用江、浙、沪等地质监打假联动的优势,采取市、市联合、跨省打假等各种手段,打假货、端窝点,切实维护企业权益,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进一步强化与当地政府的沟通,以书面形式向市委、市政府及各乡镇领导人反馈最新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准入制度,减少各乡镇招商引资的盲目性,提供我们的服务职责,增强为外来客商服务的主动性,通过信息反馈机制,及时反馈地域性制假问题,提高预警性,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服务性稽查。 (三)系统要协调,信息要畅通。 1、质监内部要保持协调和畅通。 质监局内部除稽查执法部门之外还有检验所、计量所等多个部门,特别是检验和计量两个部门的人员多数是专业技术人员,重技术的研究,轻法律,法规的学习,甚至有些同志认为执法是稽查大队的事,自己只要专心业务水平的提高,为企业提供优良的服务即或,当然分工不同职责不同,有侧重点当然是对的,但上述2个部门的同志同样要提高法律、法规的学习,不能面对违法行为时无动于衷,缺乏必要的敏感性,只懂业务不懂法不可能真正正确指导企业守法经营,懂法不懂业务,无疑是盲人摸象,计量所与检验所的同志们通常又是深入基层的工作人员,接触产品的机会要多于稽查队,发现问题的机会同样多于稽查队,所以要提高人员素质,及时将所发现的不正常的现象反馈给稽查大队,这样稽查队可以少走弯路,达到事半功倍的工作效力,只有执法与服务双管齐下,才能规范企业,正确引导产、销商规范经营。 要在全国质监系统建立一套完整的操作性强的信息交换平台,破除本位主义,消除小部门利益思想。建立有效的案件交移制度,真正形成资源共享,使假冒伪劣产品无处藏身。 2、质监部门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质监局与目前很多执法部门一样,都属于行政执职能,缺乏有效的强制力,所以也经常会碰到抗法事件,甚至在我国还出现执法人员遭遇暴力抗法,英勇牺牲的事件,因此加强协调好公安部门的关系,是十分必要的,同时通过判处一批制假、售假分子,能震憾,威慑一大批违法分子,因此,凡行政执法中,发现的数额已达到刑法规定的,必须及时移交公安,这样不仅能惩治犯罪分子,同时还能教育一大批制、售假分子。 同时质监局还要保持与工商、烟草、盐务卫生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各个打假执法主体不同,职能不同,分工不同,要加强信息网络,增强信息触角,共同构织一张打假电网,让不法分子无可乘之机。 打假是一项造福于民,造福于社会的工作,我们所肩付着打假重担的同志们任重而道远的,只要有市场的存在,假冒伪劣就一天不可能完全消除,但只要我们都来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并不断地加以总结、改进。少考虑一些个人的,小集体的,地方的局部利益,从国家大局出发,从宏观角度着眼,加强打击假冒的力度,加强政府监督机制,在不远的将来我坚信一定能看到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一个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一个公平公正的竞争市场。 第9页 共9页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  咨信网温馨提示: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自信AI创作助手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新形势下加强打假工作之我见.docx
    链接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9047292.html
    页脚通栏广告

    Copyright ©2010-2026   All Rights Reserved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微信客服:咨信网客服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help@zixin.com.cn    文档合作和网站合作邮箱:fuwu@zixin.com.cn    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   | 证照中心

    12321jubao.png12321网络举报中心 电话:010-12321  jubao.png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电话:12377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自信网络  |  ZixinNetwo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