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医疗卫生机构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工作方案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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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西省医疗卫生机构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工作方案(试行)为规范医疗卫生机构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工作,提高中药饮片处方质量,规范医师中药饮片处方行为,促进中药饮片的合理使用,保障医疗安全,节约中药材资源,控制中药饮片费用不合理增长,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卫医管发201028号)、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国中医药医政发20105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饮片处方质量管理强化合理使用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52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
2、,中西医并重,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更加注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加强中药饮片合理使用与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权益与用药安全,促进人民群众健康。二、目标任务以在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系统化、标准化和持续改进的中药饮片处方专项点评制度为核心,提高中药饮片处方质量,进一步强化中药饮片合理使用管理;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不断提高中药饮片应用能力,促进合理用药。三、工作内容(一)建立处方点评组织凡开具中药饮片处方的各级医疗机构均应成立中药饮片
3、处方点评组织。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工作在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和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组)领导下,由医院医疗管理部门和药学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下设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小组,负责中药饮片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根据机构的性质、功能、任务、科室设置等实际情况,设立点评小组或者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本机构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工作。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成立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工作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省、市级专家组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工作进行督查、评价,提供专业咨询和技术指导;县级专家组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处方点评工作的具体实施,定期对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
4、机构开展处方抽查点评,分析处方点评结果,提出质量改进建议,并及时报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专家组由医院中药学、中医临床学、医疗管理等多学科专家组成,其中中药学人员应具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和合理用药知识,原则上具有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二)规范处方点评方法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工作应坚持科学、公正、务实并体现中医药学科特色的原则。医疗机构药学部门应当会同医疗管理部门根据医院诊疗科目设置、科室设置、技术水平、诊疗量等实际情况,采取全样本、等距离等随机抽样方法抽取处方,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中药饮片处方点评,重点点评超常处方及含有毒性的中药饮片处方。二级以上卫生医疗机构门急诊中药饮片处方的抽查率
5、应不少于中药饮片总处方量的0.5,每月点评处方绝对数不少于100张,不足100张的全部点评;病房(区)中药饮片处方抽查率(按出院病历数计)不少于5%,且每月点评出院病历绝对数应不少于30份,不足30份的全部点评。基层医疗机构门急诊处方的抽样率不应少于总处方量的1,且每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季度点评处方绝对数不应少于100张;病房(区)医嘱单的抽样率(按出院病历数计)不应少于1%,且每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季度点评出院病历绝对数不应少于30份。抽取门急诊中药饮片处方按照点评问题代码及门诊中药饮片工作表进行点评分析(见附件1、2、3);住院中药饮片处方按照中药饮片处方点评问题代码及住院点评登记表实施综
6、合点评(见附件1、2、4)。(三)统一处方点评标准中药饮片处方点评按点评标准对中药饮片处方格式、书写的规范性、药物使用的适宜性(辨证论治、药物名称、每剂味数、配伍禁忌、用量用法等)等进行分析。1.标准中药饮片处方应当包含以下内容:(1)一般项目,包括医疗机构名称、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区和床位号等。可添列特殊要求的项目。(2)中医诊断,包括病名和证型(病名不明确的可不写病名),应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3)药品名称、数量、用量、用法。(4)医师签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处方日期。(5)药品金额,审核、调配、核对、发药药师签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2.标
7、准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应当遵循以下要求:(1)应当体现“君、臣、佐、使”的特点要求;(2)名称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准确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没有规定的,应当按照本省(区、市)或本单位中药饮片处方用名与调剂给付的规定书写;(3)剂量使用法定剂量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原则上应当以克(g)为单位,“g”(单位名称)紧随数值后,精制小包装饮片应写明规格及包数;(4)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如打碎、先煎、后下等;(5)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6)根据整张处方中药味多少选择每行排列的药味数,并原则上要求横排及上下排列整齐;(7)中药饮片用法用量应
8、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无配伍禁忌,有配伍禁忌和超剂量使用时,应当在药品上方再次签名;(8)中药饮片剂数应当以“剂”为单位;(9)处方用法用量紧随剂数之后,包括每日剂量、采用剂型(水煎煮、酒泡、打粉、制丸、装胶囊等)、每剂分几次服用、用药方法(内服、外用等)、服用要求(温服、凉服、顿服、慢服、饭前服、饭后服、空腹服等)等内容,例如:“每日1剂,水煎400ml,分早晚两次空腹温服”;(10)按毒麻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的使用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3.不合理中药饮片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视为不合理:(1)不规范处方:处方的前记、正文、后
9、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 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 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 中药饮片与西药、中成药未分别开具处方的;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 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 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的; 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有配伍禁忌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 缺中医诊断,包括病名和证型(病名不明确的可不写病名)的; 中药饮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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