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九龙杯”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doc
《丽水市“九龙杯”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丽水市“九龙杯”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doc(12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丽水市“九龙杯”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文明施工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丽水市“九龙杯”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以下简称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是我市建筑施工安全最高奖。其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应达到市内先进水平。第三条 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的评审工作由丽水市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和考核工作委托丽水市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处具体组织实
2、施。建立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评审专家库,成立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由评审委员会投票确定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除主任、副主任外,评审委员会委员由丽水市建设局在每次评审前,从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库由全市建设系统从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专家组成。第四条 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评审,主要依据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省、市有关规定等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规范。第五条 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评审数实行总量控制,择优评选。每年评审工程个数原则上控制在30个以内。第六条 创安全文明标化工地是建设工程全过程创优的重要组成部分,创安全文明标化工地和工程质量创优应具有一致性和互动性。“
3、九龙杯”优质工程应先获得“丽水市“九龙杯”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称号。 第二章 评选范围和条件 第七条 申报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的规模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丽水市市区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楼、图书馆、教学楼、商场、单体住宅等,各县(市、区)可控制建筑面积在4000平方米以上;(按0.8系数折算,下同)(二)住宅小区标段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连片建设的住宅工程;(三)建安工程量在1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四)规模无具体划分标准,但建安工程量在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五)达到国家计委规定的中型项目标准的工业、交通、市政、水利、电力等其他建设工程;(六)工程规模未达
4、到上述规定,但在创安全文明标化方面成绩特别突出的工程;第八条 申报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的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一)企业一年内未发生三级及以上工程建设重大事故;(二)在丽水市内注册或登记进丽的建筑业企业;(三)工程的总承包单位或主承建单位;(四)企业在丽施工项目一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行政处罚或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第九条 申报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二)已列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级专业部门创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计划,且被市施工管理处确定为“丽水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参选工程”并已获得挂牌的工地;(三
5、)在上年度10月1日以后本年度9月30日以前竣工;(四)已获得工程所在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级有关专业部门的建筑安全标化工地;(五)施工现场积极推广使用新材料、新技术的安全防护设施和施工机械设备; (六)施工现场临时设施齐全、整洁、卫生,结构安全;(七)办理了建筑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第十条 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不得申报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一)工程施工中发生四级及以上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二)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及相关人员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三)恶意拖欠民工工资,造成不良影响的;(四)发生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有责投诉、治安案件或其他事件的。第三章 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第十一
6、条 凡计划申报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的工程,工程开工一个月内,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级相关专业部门)或安全监监督机构报送“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创建计划资料。经同意后列入当地“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创建计划,并将创建计划资料报丽水市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处备案。在工程基础完工后,对符合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创建要求的,由企业申请填写丽水市建筑安全标化参选工程匾牌领取单(附件三),经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级相关专业部门)或安全监监督机构检查同意后,在工地大门口醒目处悬挂“丽水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参选工程”匾牌,接受社会监督。 “丽水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参选工程” 匾牌由市建筑工程
7、施工管理处统一制作。创建计划资料包括:创建丽水市“九龙杯”文明标化工地登记表(附件四)、工程施工许可证、企业创标报告、意外伤害保险办理证明、项目管理人员上岗证证件复印件。创建计划资料统一装订成册。第十二条 工程竣工后,申报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的企业应填写丽水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申报表(附件一)。申报房屋建筑工程的,经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上报;申报专业工程的,经相关市级专业部门签署意见后上报。第十三条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级专业部门根据申报要求,择优推荐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推荐申报名单的文件和有关资料于当年10月15日前上报丽水市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处。 第十四条
8、 申报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需提交下列资料:(一)丽水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申报表(一式两份); (二)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三)参建单位的证明材料(如:分包合同复印件);(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签署意见的工程竣工验收记录(原件);(五)工程办理建筑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六)一篇介绍工地创建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的组织网络和实施计划与措施的书面说明材料,字数不得少于1500字; (七)工程基础施工、主体结顶和装饰三阶段的工程外观与有关检查分项(指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十个检查分项)安全状况的彩色效果照片各一份;(八)工程所在地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对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丽水市 九龙 建筑 安全 文明 施工 标准化 工地 管理办法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可****】。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可****】,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