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主管部门2024年“双减”督导工作方案范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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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 主管部门 2024 双减 督导 工作方案 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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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主管部门2024年“双减”督导工作方案范文 开展“双减”工作是(名称替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教育部教育督导局把“双减”列为教育督导“一号工程”,是顺民意、利长远、固根本的德政工程。根据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双减”督导工作方案》要求,持续抓深抓实我区“双减”工作,更好地发挥教育督导的监督作用,实现以督促减、以督增效,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名称替换)精神和(名称替换)关于“双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全面落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双减”督导工作方案》要求,把“双减”督导作为责任督学日常督导重点内容,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指导中小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推动形成良好教育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督导范围。 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各中小学校,校外培训机构。 三、工作措施。 (一)突出“双减”督导重点。 1.校内减负提质增效。 (1)学校考试管理。重点督导:学校是否违规组织面向小学各年级和初中非毕业年级的区域性或跨校际的考试;小学是否进行期中考试或变相组织考试,一、二年级是否进行纸笔考试;学校考试是否实行等级评价,考试结果是否排名和公布;学校招生录取是否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作为招生依据等。(责任单位:区教育局教研室、各义务教育学校、责任区督学)。 (2)学校作业管理。重点督导:学校是否巩固完善科学规范的作业管理制度,是否严格落实“一科一辅”选用政策;小学一、二年级是否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教师对布置的学生书面作业是否全批全改,是否存在要求学生自批自改、要求家长批改作业等行为。(责任单位:区教育局教研室、各义务教育学校、责任区督学)。 (3)学校课后服务。重点督导:是否用课后服务时间开展集体教学,上新课、补课和进行考试训练;是否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是否通过家长告知书、学校公告公示栏、校园网、各类家校联系平台等方式主动公开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安全措施、收费事项等;是否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合理引导调配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等。(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基教股、教研室、各义务教育学校、责任区督学)。 2.突出校外培训规范督导 (1)学科类培训机构监管。重点督导:是否在周末或节假日违规开展学科培训或者超时培训;是否有黑机构或个人在居民楼、酒店等场所违规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地下学科培训;是否存在非学科类机构、托管机构、家政服务机构等以“英语戏剧”“作业托管”“高端家教”等名义开展学科培训;校外培训机构是否执行政府指导价,是否存在收取超过3个月或60课时费用,未按规定将预收费纳入银行托管账户或保证金账户进行监管等情况。(责任单位:区“双减”办、区教育局民发中心) (2)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监管。重点督导:非学科类机构是否发放核准书(由县级科技、文旅、体育部门审核发放);是否录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收费标准等是否在培训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是否存在违规收费、恶意涨价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收取超过3个月或60课时费用,一次性收费超过5000元,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将预收费纳入银行托管账户或保证金账户进行监管等情况;培训材料是否经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公布;从业人员是否有中小学校在职教师参与校外培训;从业人员是否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职业(专业)能力证明并按要求公示,是否有性侵、虐待、暴力伤害、吸毒等违法犯罪记录;是否对照《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九项规定》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开展安全自查和排查等;是否存在消防通道摆放物品影响疏散,消防设施是否有检查维护记录、器材摆放是否规范等。(责任单位:区“双减”办、区教育局民发中心) (二)突出“双减”督政评价 1.纳入乡镇政府目标绩效考核。把“双减”工作情况及成绩列为乡镇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教育发展)内容。督促指导乡镇政府对区级教育督导部门在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组织开展回头看,督促乡镇政府做好统筹,抓好问题整改,形成督导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区“双减”办、各义务教育学校、责任区督学) 2.落实部门职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双减”职责,定期召开督导委员会会议听取相关工作汇报,推动部门履职尽责,压紧压实部门工作责任。(责任单位:区“双减”办、各义务教育学校、责任区督学) (三)突出“双减”联动督查 1.开展明查暗访。发挥“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作用,会同市场监管、科技、文旅、体育等相关部门,聚焦重点地区、关键时段,特别是寒暑假期间,协同推进,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实施一体化督导。(责任单位:区“双减”办、各义务教育学校、责任区督学) 2.开展常规督导。责任督学采取校园巡查、推门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落实每月至少到校督导1次的要求,通过督导做实日常监督,实现对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督导的全覆盖;形成问题清单、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各义务教育学校、责任区督学) 3.开展专项督导。各督学责任区按照职责分工,根据群众投诉举报问题线索,组织责任督学,围绕课后服务水平、隐形变异培训查处、非学科类培训规范管理等,于5月份、10月份分别开展一次全面落实辖区内各义务教育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的“双减”专项督导工作。(责任单位:区“双减”办、各义务教育学校、责任区督学) (四)突出“双减”督导问责 1.开展挂牌督办。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进行挂牌督办,限期督促学校查清短板弱项,落实整改任务和要求。(责任单位:区“双减”办、各义务教育学校、责任区督学) 2.加大问责力度。要突出教育督导“长牙齿”功能,要将落实《教育督导问责办法》作为保障“双减”工作落实到位的利器,完善“双减”工作通报制度,对存在突出问题或工作进展缓慢或问题较多的单位,进行专项通报。对不作为、慢作为等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对通报、约谈、督办后仍整改不力的,予以严肃问责。(责任单位:区“双减”办、各义务教育学校、责任区督学)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各学校、各督学责任区要切实提高政 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细化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成果形式,确保“双减”工作平稳有效落实。 (二)加强宣传引导。 各单位、各学校、各督学责任区要及时发现并总结推广学校的典型经验和好做法,结合督查工作发现的问题,加强创新探索,补齐短板弱项,梳理形成“双减”督查的有效经验做法,及时予以宣传推广,努力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和社会风气。 (三)加强督导保障。 各单位、各学校要支持配合督学开展专项督导和到校督查、明查暗访等,对反馈的问题及时组织开展核查处理。各督学责任区要统筹做好“双减”督导工作期间的保障工作,协调做好实地督查、明查暗访期间的车辆和差旅等费用保障。展开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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