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分销 收藏 举报 申诉 / 9
播放页_导航下方通栏广告

类型XX省科技计划项1(课题)经费管理办法 .docx

  • 上传人:qwe****66
  • 文档编号:7811862
  • 上传时间:2025-01-18
  • 格式:DOCX
  • 页数:9
  • 大小:18.94KB
  • 下载积分:10 金币
  • 播放页_非在线预览资源立即下载上方广告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关 键  词:
    XX省科技计划项1课题经费管理办法 XX 科技 计划 课题 经费 管理办法
    资源描述:
    XX省科技计划项1(课题)经费管理办法 XX省财政局 XX省科学技术委员会京财科文"2016"2861号 XX省财政局XX省科学技术委员会 关于印发《XX省科技计划项目(课题) 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委办局(总公司、集团公司)、各区财政局、科委、中关村管委会,有关单位: 为规范并加强XX省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XX省进一步完善财政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的若干政策措施》(京办发〔2016〕36号)等文件精神,依据XX省市级支出预算要求及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本市财政科技经费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XX省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XX省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管理办法 XX省财政局 XX省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6年12月21日 (联系人:胡威;联系电话:88549835) XX省财政局办公室2016年12月26日印发 附件:XX省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管理办法 -1 京财科文〔2016〕2861号附件 XX省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并加强XX省科技计划项目(课题)(以下简称“项目(课题)”)经费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XX省进一步完善财政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的若干政策措施》(京办发"2016"36号)等文件精神,依据XX省市级支出预算要求及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本市财政科技经费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课题)指为落实国家方针政策,依据XX省经济社会的发展目标,由XX省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研究确定并组织安排在北京地区注册的法人单位承担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应用等任务。 市财政科技经费来源于市财政资金,用于支持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的执行和科技事业的发展。事业单位履行本职工作的经费不在该范围之内。 第三条科技经费管理和使用原则 -3 与市财政局共同制定项目(课题)经费的支持方向,会同市财政局制定相应经费管理办法。负责组织主持单位、承担单位、专业服务机构(受市科委委托承担项目(课题)管理工作的机构)编报项目(课题)经费的预算及决算,组织项目(课题)预算评审。根据市财政局预算批复,按项目(课题)进度拨付经费。负责对项目(课题)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经费自查、经费审计和绩效管理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项目(课题)经费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主持单位、专业服务机构的主要职责: 负责建立符合项目(课题)特点的经费内部监管机制,保证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合理性、有效性。负责组织承担单位落实市财政科技经费以外其他渠道资金及相关配套条件。负责组织承担单位编报项目(课题)经费预算和决算,按规定程序审核汇总经费预算和决算,向市科委报送。负责监督、检查项目(课题)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对实施中的重大预算调整报市科委审批。负责组织承担单位对项目(课题)经费使用情况的自查工作,配合市科委开展对项目(课题)的绩效管理与监督检查等工作。负责有关财务文件的归档保存。 第七条承担单位的主要职责: 承担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家和XX省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权责一致,自我约束,自我规范,接住管好”的原则,切实履行在项目(课题)申请、组织实施、验收和经费使用等方面的管理职责。 -5 股权投资(含资本金注入)是指财政经费对开展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项目(课题)相关的科技企业以股权形式进行权益性投资的财政支持方式。 风险补偿金是指用于对金融机构给予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过程中银行、担保、创业投资、保险等支持活动产生的风险,给予一定比例补偿的财政支持方式。 贷款贴息是指对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对一定时期内按照一定比例给予的银行贷款利息补贴。 本办法主要适用于采用事前直接补助方式支持项目(课题)的经费管理。 第四章经费支出范围 第十条事前直接补助经费的支出范围一般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 第十一条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包括: (一)设备费。是指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使用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相关费用。 (二)材料费。是指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三)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由 -7 (十)咨询费。是指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项目(课题)研究及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 (十一)其他费用。是指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除上述支出费用之外的其他支出,应当在申请预算时单独列示。 第十二条间接费用是指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课题)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项目(课题)承担单位为项目(课题)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以及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等。其中绩效支出是指承担单位为提高科研工作绩效安排的相关支出,只能用于项目组成员。 第五章经费管理 第十三条预算编制 (一)预算编制原则 1.项目(课题)经费预算编制严格遵守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和任务完成的可行性原则。 2.项目(课题)经费预算编制时需编制来源预算与支出预算。来源预算指用于同一项目(课题)的各种不同渠道的经费。包括市财政科技经费、单位自筹资金和其他来源资金。支出预算应当按照经费开支范围确定的支出科目和不同经费来源编列。预算编制需提供主要支出内容与项目(课题)活动内容的相关性、必要性说明,及测算方法、测算依据。 -9 中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20%核定。间接费用中的绩效支出不得超过间接费用的比例。 项目(课题)承担单位要依法依规使用间接费用,处理好合理分摊间接成本和对科研人员激励的关系,绩效支出只能用于项目组成员,不得截留、挪用、挤占。项目(课题)负责人要结合项目(课题)组成员的贡献和实绩,公开、公正安排绩效支出,真正体现科研人员价值。 实行工资总额管理的承担单位从科研经费中列支的编制内有工资性收入科研人员的绩效支出,一次性计入当年本单位工资总额,但不受当年本单位工资总额限制、不纳入本单位工资总额基数。 第十四条预算评审 项目(课题)预算评审与实施方案论证“合二为一”,由市科委组织科技、财务等方面的专家,坚持科学合理、实事求是的原则,重点对目标相关性、技术创新性、路线可行性、政策相符性以及经济合理性等进行论证。专家组必须出具单独的经费预算评审意见,保证其相对独立性。 项目(课题)应按要求参加预算评审,属下列范围之一的项目(课题)可不参加: 1.采取股权投资、后补助(事前立项事后补助的项目(课题)除外)、资本金注入、风险补偿金、基金、贷款贴息支持方式的项目(课题); 2.政策法规已明确补助标准、范围等定额方式,已制定相关 -11 (四)承担单位使用市财政科技经费购置(试制)的固定资产属国有资产,原则上由承担单位进行管理和使用,国家有权调配用于相关科学研究开发,其处置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市财政科技经费形成的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市财政科技经费形成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科学数据、自然科技资源等,在保障有关参与单位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和XX省有关规定开放共享,避免重复购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五)承担单位应当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资金开支范围和标准执行,严禁使用项目(课题)经费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等,严禁以任何方式牟取私利。 (六)承担单位因科研活动需要,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和有关人员参加其主办的会议,对确需负担的城市间交通费、国际旅费,可由其在会议费等费用中报销。对于难以取得住宿费发票的,承担单位在确保真实性的前提下,据实报销城市间交通费,并按规定标准发放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承担单位要制定符合科研实际需要的内部报销规定,切实解决野外考察、心理测试等科研活动中无法取得发票或财政性票据等的报销问题。 (七)项目(课题)经费实行决算报告制度,分为年度决算和总决算。 (八)企业承担项目(课题)取得财政性资金的税务处理,参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等国家和XX省有关 -13 的直接支出;2年后未使用完的,按规定收回。 第六章经费监督管理与处理原则 第十九条主持单位、承担单位、专业服务机构在项目(课题)经费使用和管理中,不得存在以下行为: (一)未对项目(课题)经费进行单独核算。 (二)编报虚假预算、套取国家财政资金。 (三)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课题)经费。 (四)违反规定转拨、转移项目(课题)经费。 (五)擅自变更项目(课题)承担主体,未获市科委批准。 (六)提供虚假财务会计信息,虚列支出。 (七)虚假承诺配套资金、自筹资金到位率低于60%。 (八)未按规定执行和调整预算。 (九)发生设备购置、租赁,测试、化验、加工,对外合作等事项未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 (十)随意调账变动支出、随意修改记账凭证、以表代账应付财务审计和检查。 出现上述行为的,视情节轻重将采取暂停项目(课题)拨款、终止项目(课题)执行、追回已拨项目(课题)资金、取消项目(课题)承担者一定期限内项目(课题)申报资格等措施。对于违反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建立责任倒查制度,针对出现的问题倒查项目(课题) -15 第9页 共9页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  咨信网温馨提示: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自信AI创作助手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XX省科技计划项1(课题)经费管理办法 .docx
    链接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7811862.html
    页脚通栏广告

    Copyright ©2010-2026   All Rights Reserved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微信客服:咨信网客服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help@zixin.com.cn    文档合作和网站合作邮箱:fuwu@zixin.com.cn    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   | 证照中心

    12321jubao.png12321网络举报中心 电话:010-12321  jubao.png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电话:12377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自信网络  |  ZixinNetwo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