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分销 收藏 举报 申诉 / 5
播放页_导航下方通栏广告

类型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工作规划.docx

  • 上传人:qwe****66
  • 文档编号:7735911
  • 上传时间:2025-01-14
  • 格式:DOCX
  • 页数:5
  • 大小:16.70KB
  • 下载积分:10 金币
  • 播放页_非在线预览资源立即下载上方广告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关 键  词:
    关于 加强 食品 生产 加工 作坊 摊贩 管理工作 规划
    资源描述:
    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工作规划 中食安办发"2011"11号 中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 品摊贩管理工作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工作规划》已经县食安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九月十七日 —1— 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 管理工作规划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从业人员较少,生产工艺简单,经营规模较小,不具备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或经营者。不包括食用农产品的生产者)和食品摊贩(无固定门店,在城乡街头、集贸市场以及其他公共场所固定或流动设摊、设点从事制作销售食品或提供餐饮服务的经营者)生产经营行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豫政办发"2011"**号)精神,特提出如下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 和规划原则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落实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安全主体责任,健全政府负总责、有关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监管体系,坚持监督管理和扶持发展相结合,集中治理和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统筹兼顾,依法监管,有效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生产经营方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 —2— 命安全。 (二)规划原则。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坚持科学管理,正确引导,逐步规范,扶持发展的监管原则。同时,为方便相对人、提高监管效率,坚持对一个主体以一个部门为主依法监管,其他部门密切配合的原则。 二、部门监管职责 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依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本《规划》明确的监管职责,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监督管理工作,保证其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安全。 (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指有固定生产加工场所,从业人员较少,生产条件简单,依法从事传统食品生产加工"不含现做现卖"的单位或个人)的监督管理,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 (二)食品摊贩(指在街头或其他公共场所不定点销售食品或者提供餐饮服务的经营者)的监督管理。提供餐饮服务(指通过即时制作加工、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和消费场所及设施的服务活动)的食品摊贩,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不提供餐饮服务的食品摊贩,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占道经营食品摊贩的管理,按照《XX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号)的有关规定,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 (三)“前店后坊(厂)”行为的监督管理。 1.以食品生产加工为主,生产地与销售地相分离的,其生产 —3— 加工点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 2.现场制售食品,其食品在本店销售,但不提供餐饮服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3.现场制售食品,其食品在本店销售,并提供餐饮服务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四)学生“小饭桌”的监督管理,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五)公安、教育、民族事务等部门配合做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学生“小饭桌”及清真食品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 (六)相关监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身从事的食品包装、仓储、物流以及食品无害化处理和销毁工作等进行监督管理;对各自职责范围内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七)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生产经营场所、设施、环境以及从业人员资质、健康状况等的监督管理。 三、组织领导 当前,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盲点和难点。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统一协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工作。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城市行政管理执法部门要按照监管职责,加强合作,健全长效机制,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既统一行动,又 —4— 各司其职,努力实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全面覆盖和无缝对接。各职能部门要依法鼓励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改进生产条件;鼓励食品摊贩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固定场所经营。 四、清理登记,落实责任 各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确定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职责,安排辖区内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对辖区内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展开“拉网式排查”、“地毯式清理”的摸底登记活动。在清理登记的基础上,按照本《规划》明确的各部门职责,确定各部门的具体监管对象。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职能部门要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定职责,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履行法定职责。不履职或履职不到位的,将依据《食品安全法》第95条及其实施条例 第61条的规定予以问责。 —5— 主题词:经济管理食品安全规划 抄报: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 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中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11年9月17日印发—6— 第5页 共5页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  咨信网温馨提示: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自信AI创作助手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工作规划.docx
    链接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7735911.html
    页脚通栏广告

    Copyright ©2010-2026   All Rights Reserved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微信客服:咨信网客服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help@zixin.com.cn    文档合作和网站合作邮箱:fuwu@zixin.com.cn    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   | 证照中心

    12321jubao.png12321网络举报中心 电话:010-12321  jubao.png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电话:12377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自信网络  |  ZixinNetwo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