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与党的执政方式(吴席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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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代码:030101 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本科)毕业论文 依法治国与党的执政方式 系 别:法律经管系 专 业:法学专业 班 级:2010级2班 学 号:102005010084 学 生 姓 名:吴席律 指 导 教 师:李金国(副教授) 完成时间:2014年4月 独 创 性 声 明 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题为《依法治国与党的执政方式》的毕业论文是本人在指导老师指导下取得的研究成果。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注释和致谢的地方外,论文中不包含其他人已经发表的研究成果。与本研究成果相关的所有人所作出的任何贡献均已在论文中作了明确的说明并表示了谢意。 学生签名: 年 月 日 授权声明 本人完全了解许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有关保留、使用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规定,即:有权保留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毕业论文(设计)的复印件和磁盘,允许毕业论文(设计)被查阅和借阅。本人授权许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可以将毕业论文(设计)《依法治国与党的执政方式》全部或部分内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扫描等复制手段保存、汇编论文(设计)。 学生签名: 指导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目 录 前 言…………………………………………………………-1- 一、依法治国与党的执政方式转变的关系 ………………………-1- (一)依法治国与党的执政方式转变的历史渊源……………………-1- (二)依法治国是党的执政方式的历史性进步 ………………………-2- 二、依法治国与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3- (一)依法治国与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之间的关系 …………………-3- (二)执政方式的转变是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的重要举措……………-4- 三、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历史必然 …………………………-6- (一)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动依法执政的基本途径…………………-6- (二)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历史必然……………………………-8- 参考文献………………………………………………………-10- 致 谢………………………………………………………-11- III 依法治国与党的执政方式 摘 要:依法治国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前提和基础,是社会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其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内容,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在回顾形成过程、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定不移的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不断促进和实现党的领导和执政方式的根本转变,这直接关系到国家发展、民族兴亡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道路,是实现“中国梦”力量之源泉。 关键词:法治;依法治国;依法执政 The ruling way of governing the country according to law and the party Abstract: the rule of law is the premise and basis of construction China socialist society under the rule of law, is an important guarantee of social stability, national long period of stability. As the core content of the socialist legal system China characteristics, to facilitate the formation of the socialist legal system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play. In the review process, based on summing up the experience, and actively improve the Chinese socialist legal system, not to move or retreat of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basic strategy of governing the country by law, building a socialist country ruled by law. In the rule of law background, strengthen and improve the party's leadership, and constantly promote and realize the fundamental change in the party's leadership and the ruling way, which is directly related to the national development path, the rise and fall of the nation and the great rejuvenation of the Chinese nation, is the source of the "Chinese dream" power. Key words: rule of law;manage state affairs according to law; legal administration 前言: 1996年2月,江泽民同志首次提出“依法治国”思想,中共十五大报告第一次阐述了依法治国的含义,并将其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健全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江泽民.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4-6. ”。锦涛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要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权威,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 胡锦涛.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3-7. ”。依法治国是党的执政方式和领导方式的历史性进步,是党对过去的执政经验和教训的总结而制定和实施的一项基本治国方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毛泽东曾说:“真理只有一个,而究竟谁发现了真理,不依靠主观的夸张,而依靠客观的实践。只有千百万人民的革命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尺度 毛泽东选集(第五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98-103. ”。因此,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是我们党在取得政权并经历了长期的执政历程中,总结过去的执政经验和教训,结合现阶段中国之现状而制定和实施的基本治国方略,是党对现阶段中国国情之把握。在现阶段,正确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党的执政方式的转变,对于建立法治社会,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本文拟从依法治国与党的执政方式二者的联系方面作出初步的探讨和阐述。 一 、依法治国与党的执政方式转变的关系 (一)依法治国与党的执政方式转变的历史渊源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依法治国作为一种治国之道,是党在总结长期的执政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制定出来的基本治国方略,是在治国理政方略上做出的重大抉择。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废除国民党时期的法律的基础上,党在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对于治国理政方略进行了长期艰辛的探索,从第一部宪法性法律文件——《共同纲领》的制定及颁布施行,再到新中国第一部宪法——《1954年宪法》,短短几年时间,便完成了从过渡性宪法性法律文件到第一部颁布施行的宪法,说明了党和国家对法治的高度重视,这是新中国成立后对依法治国方略的初步探索。 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由于受“文化大革命”的影响,国家法制遭到严重的破坏,法律的权威及存在荡然无存,法治无从谈起,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集体深刻认识到,实行法治才是社会主义中国的治国之道,并首次提出了“依法治国”这一概念,这为后来的以依法治国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理政之道奠定了理论和思想基础,这是对在社会主义中国实行法治的强烈呼唤。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党基于对历史经验教训的深刻认识,以及对社会主义新时期我国的社会发展的现状与未来发展趋势的综合分析,得出正确的判断,从而做出了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党的十四大,正式提出“依法治国”理念,并对其进行科学的阐述,党的十五大,正式确立了依法治国作为基本治国方略。胡锦涛在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保证人民当家做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胡锦涛.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11-19. ”。依法治国方略作为治国理政的重要途径,正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道路上稳步推进,这是党执政方式转变的具体体现。 (二)依法治国是党的执政方式的历史性进步 一个政党要取得国家政权,掌握国家权力,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就是如何获取执政地位,只有在掌握了国家权力之后,政党才有可能施行党的执政方式与进行执政活动。获取执政地位、掌握国家权力是任何一个政党最基本的目标,但是政党获取执政地位进而掌握国家权力,却有着着不同的路径,有学者认为,“世界上的政党各种各样,政党获取执政地位的途径也各种各样,对这些途径略作概括,大体上可以分为合法途径、非常途径和建国途径 王长江.现代政党执政规律研究[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78-132. ”。从中国共产党为获取执政地位、掌握国家政权,从而改造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的路径来看,走的是非常路径,即不承认当局的各种政治体制,为了实现自己的目标,只有彻底改变现有的体制。韩三平导演的《建国大业》,向我们清晰的介绍了我党取得执政地位、掌握国家权力的一幕,开国大典是人民群众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从百年屈辱的坎坷道路上走向光明的重要里程碑,这一声“中国人民站起来了”响彻云霄、震惊世界,开启了党执政方式转变的新纪元。 我党在长期的执政活动中,积极探索治国之道,为解决社会矛盾,适应社会的发展,不断转变其执政方式,从“以党领政”到“以党代政”,再到现阶段倡导的“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以党领政”和“以党代政”是不同阶段党的执政方式的具体体现。但是,长期的党政不分,造成党和国家机关职能不明,政府机构臃肿,办事效率低下。党的执政方式的转变,是党为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而做出的选择,是党提高执政能力和巩固执政地位的重要途径,依法治国作为治国之道是我党在长期实践的基础上确立的基本治国方略,是现阶段党对执政方式作出的正确抉择。而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党积极转变其执政方式,党的十七大把要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写入了党章;党的十八大明确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十八大报告辅导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201-254.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推进法治的建设,通过法治来实现依法执政。在长期的执政道路上,中国共产党积极探索和借鉴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执政党的执政经验,并吸取教训,确立了依法治国作为基本治国方略,依法治国符合我国现阶段的国情,也符合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时代特征,其实施是党执政方式转变的体现,同时也是党执政方式的历史性跨越。 二、依法治国与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 (一)依法治国与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之间的关系 依法治国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而党的领导是实行依法治国重要的政治保证,也是实现法治社会的基石。实行依法治国离不开党的领导,只有加强党的领导,不断健全法制,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才能严格依法管理国家,保障国家的长治久安和民族的兴旺发达,在朝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道路上不断前进。 党的领导在依法治国进程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一方面,党领导人民制定法律,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作为执政党,中国共产党代表着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法律不仅是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同时也是执政党意志的体现,党的政策不断上升为国家意志并通过立法程序赋予其法的形式,并通过法律的形式将其固定下来,真正做到依法治国;另一方面,党要善于运用法律来处理国家事务和社会、文化事务,党要积极带头遵守法律,严格依法办事,并且要领导和动员广大人民群众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从而使法律能够得到有效施行,通过法律的手段来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 (二)执政方式的转变是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的重要举措 执政方式是执政党掌控国家政权、行使国家管理职能时所使用的手段和方法的总称。从社会历史历程来看,社会主义国家的建立比资本主义国家建立较晚,从1917年列宁领导的“十月革命”建立的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至今,社会主义国家的历程不过近百年时间,社会主义执政党的执政方式并没有固定的方法和形式。在社会不断向前发展的今天,借鉴其他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的执政方式的经验和教训,对于我党的执政方式的转变进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在1991年苏联解体以前,社会主义国家的建设都在遵循一个固定的模式,即苏联模式,随着苏联的解体,这让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执政党清醒认识到,社会主义国家的建设以及社会主义的胜利,没有固定的模式可循。不可否认,列宁领导下的布尔什维克党在夺取国家政权之处,在面临国内反动势力的反扑和国外外国势力的干涉的严峻形势下,布尔什维克党制定了各种在特殊时期实施的各种制度,如党政不分、以党代政以及实行干部任命制等,这些措施对于消除国内外威胁、巩固新生政权以及在社会主义建设初期集中国家力量进行建设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过去的执政方式远不能适应新的发展需要,列宁在长期领导党进行革命和建设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党政职能分开的思想,斯大林对列宁的“党政分开”思想的理解产生了偏差,这种观念直接导致之后日益严重的党政不分、以党代政想象。干部任命制,即中央组织局和书记处直接委派和任命党和国家各级干部的制度 王长江.现代政党执政规律研究[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154-178. 。而长期实行干部任命制,被委派的干部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约束,逐渐滋生出官僚主义作风,官场不良作风蔓延,导致工作效率不高,缺乏民主,这与党的宗旨相违背。随着各种社会矛盾的日益加深,改革的失败,直接导致苏联的解体。苏联的解体,使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执政党陷入沉思。 未来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 江泽民.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10-14. ”。我党是一个创新型的政党,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统一,是提高我党执政能力和巩固执政地位的有效途径。通过创新积极引导党寻求执政方式转变的路径,不断在实践中探索前进,为我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而实现社会主义提供有力的保障。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建设法治国家,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依法治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利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为我党执政方式的转变提供了思想基础与政治保证,依法治国作为治国方略,将被长期坚持和完善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8-12. 。 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中国的执政党,从1949年取得政权开始执政至今,我党在学习苏共执政经验的同时,对我党立足我国国情的执政方式也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从以党领政到以党代政再到现在的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执政党执政方式的转变是顺应发展的趋势,是党在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作出的正确的抉择。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现今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时期,矛盾突出,为了解决我党当前面临的执政危机,转变党的执政方式刻不容缓。党的执政方式的转变,有利于缓和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面临的问题,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增强党的执政能力与提高党的执政地位,因此党经过长期艰辛的探索,在总结以往的执政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国情,探索出我国的治国之道,作出了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重大举措,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 三、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历史必然 (一)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动依法执政的基本途径 1.立法。立法为公,是立法工作的出发点,也是制定法律的价值取向与目标。依法治国、进而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要前提是有法可依。洛克主张国家最高权力(即立法权)属于人民,他认为,“当立法者们图谋夺取和破坏人民的财产或贬低他们的地位使其处于专断权力下的奴役状态时,立法者们就使自己与人民处于战争状态,人们因此就无须再予服从。人民享有..........,权力又回到当初授权的人们手中 洛克.政府论[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10:97-146. ”。法律是国家制度的有效载体,它以法律的具体形式规范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制度,并通过法律把涉及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制度具体规定下来,使之法律化、规范化,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依,前提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如果无法,那就谈不上有法可依,更谈不上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和完善,为依法治国提供了系统的法律规范指南,同时也为依法执政提供重要的法律保障。 2.执法。执法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树立为人民服务的理念,这是党宗旨的具体体现。执法,就是指依法行政,即实施行政行为要具有合法性,这不仅要求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职能的过程中要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实施,还要求行政机关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实施行政管理职能。如何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具体表现为:1、“法已规定不可违”,即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积极行使法律授权的职权,并承担相应的职责;2、“法无规定不可为”,行政机关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与程序实施行政管理职能,立法文件没有进行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制定违背立法文件的下位法,也不得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作出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 3.司法。公正,即公平正义,公正作为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是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首要考虑的因素。法律无公平正义,依法治国便是空谈。以信访为例,信访是指人民群众致函或走访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并要求解决某些问题的现象。不可否认,信访制度的存在在我国有其积极的影响,但是法律不是万能的,有限的司法资源不足以解决所有的社会矛盾与社会问题。随着近些年来越来越多的民众加入“信访大军” ,大量的信访人员涌入北京,政府部门为了息事宁人,尽量满足一些信访民众的要求,少数人的“成功”带动了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信访的行列,导致信访量一直呈现居高不下且有逐年增加的趋势。这是对信访制度一个警示的信号,究其原因,一方面,法律缺乏权威性,人民群众不相信法律能解决自己所面临的问题,既然法律不能解决问题,那就另辟蹊径,转而信访。另一方面,法律公信力不足,违法判案等现象屡见不鲜。因此,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要树立宪法和法律权威,提高公信力,以有限的司法资源尽力为人民群众办好事,注重社会公平,这样才能取信于民,真正实现依法治国,进而推动依法执政的进程。 4.守法。守法是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辩证统一;即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和国家机关以法律规范为其行为准则,依照法律规范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行为。法是人民意志的体现,也是调整公民行为的规范性文件,守法作为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环节,人民群众的的积极参与必不可少,人民群众作为守法的主体,其应该在现行法律规范的范围内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以及履行法定的义务,违反法律必受到法律的惩罚。而作为守法的另一主体,党和国家机关也应该在法定的幅度内行使职权和履行义务,履行法定职能,积极引导公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培养公民的法律意识,为依法治国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进而为依法执政奠定一定的社会基础。 5.法律监督。“治官之治”、“治权之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属性,即社会主义法治不仅约束公民和社会组织的行为,还约束国家机关的行为。法律监督的是在法律适用过程中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是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监察和督促的法律监督活动,不管是公民、社会组织还是国家机关都应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并接受法律的监督。法律监督的主体包括公民、社会组织及国家机关,社会主义法治要求要从法律上构建起“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权利制约权力,以道德制约权力”的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这就要求有关国家机关按照法定的职权对其他国家机关的法律适用的合法性进行监督,还要求公民和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监督主体的作用,积极行使法定的监督权利,发挥社会道德与舆论的作用,并从法律上规范各种监督行为,提升监督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从而实现对各种法律活动合法性的监察与督促,使各种法律活动都合法有效的进行。 (二)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历史必然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成为当前我国全社会的共识。党的十八大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和部署,明确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现阶段,党的主要任务是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坚定不移的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而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是党依法执政的基石。 依法执政是落实依法治国的关键,同时也是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在依法治国方略提出之后,党的十六大提出了“依法执政”的方针,党的十七大明确了党的执政方式为“依法执政、科学执政和民主执政”,党的十七大要求,“要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依法执政作为党的基本执政方式,是科学执政与民主执政的前提,国家权力不严格依法,那科学执政与民主执政无从谈起。坚持依法执政,是党在结合时代特点以及新的执政条件下作出的正确抉择。依法执政是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框架内实施的,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现阶段,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出以及不断推进的背景下,坚持依法执政,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是党治国方略的重要转变。在党的领导下,经过不懈的努力,一个从我国国情出发,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要求以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求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这是落实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奠定了基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最醒目的一个词就是“改革”,改革既包括对国家各种体制的改革,也包括对执政党自身执政方式的改革,对各种体制的改革,就是要革除弊端,适应发展,而为了适应民主政治的发展,这就要求党对自身进行适应性改革,并对其执政方式作出相应的调整。转变党的执政方式是与我国现阶段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是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依法治国是党长期确立的治国方略,是转变党的执政方式的重要体现,在不断推进法治建设的过程中,坚定不移的实施依法治国,并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不断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参考文献 [1]江泽民.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4-6. [2]胡锦涛.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3-7. [3]毛泽东选集(第五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98-103. [4]胡锦涛.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11-19. [5]王长江.现代政党执政规律研究[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78-132. [6]十八大报告辅导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201-254. [7]王长江.现代政党执政规律研究[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154-178. [8]江泽民.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10-14. [9]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8-12. [10]洛克.政府论[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10:97-146. 致 谢 此次论文设计,经历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现在终于定稿了!首先,衷心感谢我的论文指导老师李金国老师的精心辅导,从选题指导、开题报告、论文框架到细枝末节的修改,给我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与建议,这使得我在论文设计过程中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在论文设计上,指导我把握论文的设计方向,从依法治国的角度出发,如何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实现党的执政方式的转变。 在老师的辛苦及精心指导下,并以高度敬业、不厌其烦的行动给予我设计论文的动力,我的论文设计经过两次修改就通过了。同时,衷心感谢在我论文设计过程中给予帮助的同学、老师、朋友,这次的经历是检验我四年学习的成果,是在李老师的指导下顺利完成的。 在此,再一次向导师及给予帮助的同学、老师表示崇高的敬意和由衷的感谢! - 11 -展开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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