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劳动合同管理实训.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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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R 劳动合同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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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309,号浩宇大厦,9,楼 电话:,22334699 86222938,传真:,0769-86222861,#,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广东南天星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all rights reserved,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309,号浩宇大厦,9,楼 电话:,22334699 86222938,传真:,0769-86222861,#,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广东南天星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all rights reserved,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309,号浩宇大厦,9,楼 电话:,22334699 86222938,传真:,0769-86222861,主要内容,劳动关系解除,劳动争议处理,劳动合同签订,课程特点:以法条为线索,以案例为主体,穿插律师办案过程中的经验总结。课程内容实用,可操作性强。,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诉讼,与劳动合同相关的全部事项,工伤赔偿,标准,劳动者受伤,用人单位的责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309,号浩宇大厦,9,楼 电话:,22334699 86222938,传真:,0769-8622286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即,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的我国公民、外国人以及无国籍人。,用人单位,劳动者,关键词:,订立阶段:平等,履行阶段:从属,Part1,:劳动合同订立,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309,号浩宇大厦,9,楼 电话:,22334699 86222938,传真:,0769-86222861,以案说法,2008,年,9,月,在东莞某工地施工的汤某不慎从脚手架摔下,受伤入院事故发生后,由于汤某并未签定劳动合同,招聘汤某进工地的刘某也不具备用工资格,因此,从发包方至承包方,无人愿意为该事故承担赔偿责任。,2009,年,5,月,汤某向东莞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要求确认自己与承建该工程的某实业公司存在劳动关系。,问:,汤某的申诉请求是否能得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的支持?,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309,号浩宇大厦,9,楼 电话:,22334699 86222938,传真:,0769-86222861,案例解析,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在建设工程施工中,施工的承包人必须是经过国家认可的具有一定建筑资质的法人。,本案中的刘某只是一个自然人而非法人,显然不具备分包该建筑工程的资格。因此,刘某虽然招聘了汤某,但并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也无法与汤某建立劳动关系。此种情况下,为避免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法律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本案中,即由上一层具备用工主体的发包方某实业公司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即应认定某实业公司与汤某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309,号浩宇大厦,9,楼 电话:,22334699 86222938,传真:,0769-86222861,特别提示,用人单位招用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人员,双方形成的用工关系可按劳动关系处理。,用人单位招用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人员,双方形成的用工关系应按雇佣关系处理。,退休人员返聘的性质,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309,号浩宇大厦,9,楼 电话:,22334699 86222938,传真:,0769-86222861,热点,:用工之日,法条速递:,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关键词:用工之日,用工为劳动关系建立的,唯一,标准。,开始用工,劳动关系建立,与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没有关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309,号浩宇大厦,9,楼 电话:,22334699 86222938,传真:,0769-86222861,以案说法,2010,年,11,月,深圳某出租车公司与班先生订立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约定,2011,年,1,月上班。至,2011,年,1,月,班先生以在原公司任务未完成为由,迟迟未到新公司上班。眼看春节用车旺季到来,出租车公司只好另聘一名司机,并通知与班先生解除劳动合同。班先生认为,双方有劳动合同在先,已建立劳动关系,故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工资,补缴社会保险费。公司以未实际用工为由,拒绝了班先生的请求。,问:公司拒绝班先生请求的理由是否成立?,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309,号浩宇大厦,9,楼 电话:,22334699 86222938,传真:,0769-86222861,案例解析,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3,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书面劳动合同是确认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并非唯一依据。根据该法的规定,判断劳动关系的建立就应当以“用工”之日为标准,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支付劳动报酬等责任。在尚未用工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只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关系,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用人单位有可能依据,合同法,之规定,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故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用工之前违约的违约金。,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第,17,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尚未用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一)、(二)、(三)、(四)项规定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应当支付劳动者为订立和准备履行劳动合同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尚未用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相当于一个月工资标准的赔偿金和为订立、准备履行劳动合同而支出的必要费用。”,本案中,由于班先生尚未到该公司报到入职,双方也就尚未真正建立劳动关系。但双方可就为订立、准备履行劳动合同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等事项协商,由公司适当合理地支付班先生必要费用。,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309,号浩宇大厦,9,楼 电话:,22334699 86222938,传真:,0769-86222861,法条速递:,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关键词:应当,;,一个月内,1.,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首月不双罚)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309,号浩宇大厦,9,楼 电话:,22334699 86222938,传真:,0769-86222861,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总结:,1,、双倍工资公式:工期,X 2 1,2,、不签订书面合同,仅在,1,年内罚,一年后就视为已经订立了无固定合同,不再双罚。,用工之日,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一年,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309,号浩宇大厦,9,楼 电话:,22334699 86222938,传真:,0769-86222861,以案说法,王某于,2009,年,8,月进入东莞市某外企公司担任经理一职,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一年,月薪,5000,元。,20010,年,8,月,王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该公司并没有终止与某的劳动关系,王先生仍在原岗位工作。由于人事工作的疏忽,公司没与王某续签书面劳动合同。,2011,年,6,月,公司在没有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王某于,2011,年,7,月向东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申请。请求公司在支付其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并双倍支付其,2010,年,8,月,2011,年,6,月的工资。,问:,王某提出双倍支付工资的请求是否合理?,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309,号浩宇大厦,9,楼 电话:,22334699 86222938,传真:,0769-86222861,案例解析,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终止员工的工作,让员工办理离职手续,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这属于劳动合同法定终止事由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没有终止员工的工作,员工继续为单位提供劳动,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我国,2008,年开始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并不承认事实劳动关系的合法性,而是直接将事实劳动关系认定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不存在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用工的,需要支付双倍的工资。,本案中,公司与王某的劳动合同在,2010,年,8,月已经期满,但是,公司在,2011,年,6,月才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公司的单方解除行为属于违法解除,需要向王某支付经济赔偿金两倍的赔偿金。同时,公司由于没有于王某签订劳动合同,需要向王某双倍支付,2010,年,8,月,2011,年,6,月的工资。,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309,号浩宇大厦,9,楼 电话:,22334699 86222938,传真:,0769-86222861,律师提醒,事实劳动合同,自,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以来,我国已经从立法成面上禁止了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然而,在以外来务工人员为主体,劳动力流动性强的珠三角地区,很多用人单位都采取因地制宜的方式,以口头合同代替书面的劳动合同,与劳动者口头约定薪水、劳动条件、工作内容,并以此建立劳动关系。,随着劳动者的素质以及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劳动者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并开始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内容讨价还价。很多企业由于未能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付出了双倍的工资。,因此,律师提醒广大的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时,劳动合同,早签早轻松。,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309,号浩宇大厦,9,楼 电话:,22334699 86222938,传真:,0769-86222861,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以及其他,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必要但不充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还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热点:,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309,号浩宇大厦,9,楼 电话:,22334699 86222938,传真:,0769-86222861,法条拓展,劳动合同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固定劳动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般适用于建筑业、临时性、季节性工作等。,最常见:,杀手锏:,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309,号浩宇大厦,9,楼 电话:,22334699 86222938,传真:,0769-86222861,热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协商订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法定强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不存在过错,也不存在工伤和不胜任工作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法定强制的前提:,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309,号浩宇大厦,9,楼 电话:,22334699 86222938,传真:,0769-86222861,提示,:,对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只要不出现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的可以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双方当事人就不得擅自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直至签订合同为止。,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309,号浩宇大厦,9,楼 电话:,22334699 86222938,传真:,0769-86222861,律师提醒,即将满十年的劳动者,值得用人单位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值得用人单位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意或者延续合同,当前合同期满后,可考虑先行终止合同,过段时间后,在适情况与其重新建立劳动关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309,号浩宇大厦,9,楼 电话:,22334699 86222938,传真:,0769-86222861,热点:,试用期,法条速递:,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三个月,一年,三年,劳动合同期限:,最长试用期:,0,天,一个月,两个月,六个月,总结:一个劳动者在一个用人单位最长的试用期为,6,个月,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309,号浩宇大厦,9,楼 电话:,22334699 86222938,传真:,0769-86222861,法条拓展,1.,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3.,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否则需要补足并支付赔偿金。,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309,号浩宇大厦,9,楼 电话:,22334699 86222938,传真:,0769-86222861,以案说法,小李经朋友介绍,,2008,年,3,月入职某广告公司,双方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小李的工作岗位为市场开发部业务员,工资形式为底薪加提成,并未约定试用期。由于小李刚从学校毕业,缺少工作经验,虽然工作兢兢业业,但业绩总是不佳,几个月下来几乎没有给公司创造多少利润。,2008,年,8,月,人力资源部按照公司总经理的指示向小李发出一份辞退通知书,辞退理由为: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岗位需要。小李不服,于是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向其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理通知金及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问:,公司能否以小李的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岗位需要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劳动合同的解除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又会给用人单位带来怎样的法律后果?,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309,号浩宇大厦,9,楼 电话:,22334699 86222938,传真:,0769-86222861,案例解析,劳动合同的解除应当具备法定事由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劳动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在这些法定解除理由和程序的约束下,用人单位不得超出此范围而自行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就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该条规定,本案中的广告公司认为小李工作能力有限,不能胜任工作,公司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应该在解除劳动合同前,调整小李的工作岗位或者对其进行培训,如果小李经调岗或者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才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所以,当劳动者的工作能力不能满足所从事的岗位时,用人单位并不能直接解除劳动合同,而是要经过一个法定的前置程序,即对其进行培训或者调岗。如果用人单位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则是违法解除,将会产生两种不利的法律后果,一种是劳动者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7,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需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另一种是劳动者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309,号浩宇大厦,9,楼 电话:,22334699 86222938,传真:,0769-86222861,热点,:违约金条款,违约金,涉及专项培训的服务期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一般职工技能之外的额外技能)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和劳动者约定服务期,涉及保密的违约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309,号浩宇大厦,9,楼 电话:,22334699 86222938,传真:,0769-86222861,以案说法,郑某毕业于名牌大学机械制造专业,后经招聘进入一家船舶公司自动设计部门工作。一年后,公司根据郑某的工作情况,派他出国参加培训一个月。在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这样一条条款:“甲方派乙方前往某公司培训一个月,培训结束后,乙方应在甲方单位连续服务满,3,年。如因个人原因离开公司,将赔偿公司,5,万的经济损失。,2006,年,11,月,郑某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公司称根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因个人原因离开公司的,要按照条款进行赔偿。公司在索赔不成的情况下,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郑某赔偿公司损失,5,万元。在庭审中,公司并未能提供仲裁委要求提供培训的费用单据。,问:,公司的申诉请求是否能得到仲裁委的支持?,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309,号浩宇大厦,9,楼 电话:,22334699 86222938,传真:,0769-86222861,案例解析,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对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劳动者的服务期作出约定。同时又规定,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可设定违约金。也就是说,双方可对由单位出资培训等约定服务期,如员工在服务期未履行完毕就解除合同的,其应当按照协议支付违约金。,本案中,郑某的合同中有约定条款,培训结束后郑某须为公司服务三年。在服务期中因个人原因离开公司的,应赔偿,5,万元经济损失。这份协议的原意可理解为对未履行完毕服务期的赔偿,赔偿性质按规定应定性为违约金或培训费,但从协议的书写定义看是定性为经济损失,而不是违约金或是培训费。再则,如是公司出资培训,经仲裁委要求公司应提供出资培训的单据,但公司未提供,那么,这笔损失究竟是属于什么性质?如游离于法律规定之外的,除非双方认可,那就另当别论了。如有一方表示异议的,那这笔费用的赔偿就要依据法律的要求进行查审了。不符合规定而制订的,显然是无法支持的。,因为从,劳动法,颁布至今已,10,多年,公司应当对因培训而约定赔偿的性质非常明确了,如果说是因疏忽而导致的结果,那就应承担相应的后果。因此,对公司要求郑某赔偿这笔费用的请求仲裁委是难以支持的。,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309,号浩宇大厦,9,楼 电话:,22334699 86222938,传真:,0769-86222861,法条拓展,涉及专项培训的服务期违约金:,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培训费按照服务期,逐年摊销,余额部分为违约金。,A.,培训费用,包括培训费用、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B.,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C.,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因为单位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D.,有劳动者过错情形,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309,号浩宇大厦,9,楼 电话:,22334699 86222938,传真:,0769-86222861,法条拓展,涉及保密的违约金:,A.,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B.,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C.,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D.,竞业期内可以到非竞业单位就业。,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309,号浩宇大厦,9,楼 电话:,22334699 86222938,传真:,0769-86222861,以案说法,王先生于,2009,年与东莞,A,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A,公司负责为王先生以及王先生的孩子办理东莞户,劳动合同期限为,2009,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若王先生在合同届满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其需要向,A,公司支付违约金,5,万元。,2009,年,5,月,1,日,王先生及家人顺利入户东莞东城。,2011,年,11,月,5,日,王先生不满,A,公司的超时加班,要求与,A,公司解除劳动关系。,A,公司提出,根据劳动合同,王先生在劳动合同期限未届满之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公司支付违约金,5,万元。王先生不服。,问:,A,公司主张的违约金,5,万元是否能得到支持?,解析:,A,公司主张的违约金不能得到支持。,劳动合同法,已经明令禁止用人单位在培训服务期和竞业禁止外规定违约金条款。,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309,号浩宇大厦,9,楼 电话:,22334699 86222938,传真:,0769-86222861,补贴,津贴,奖金,基本工资,特殊情况下的工资,热点:,工资支付,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309,号浩宇大厦,9,楼 电话:,22334699 86222938,传真:,0769-86222861,律师支招,70%,10%,5%,60%,25%,考虑将工资构成多元化。在具体操作的时候,可以讲基本工资定的稍微低一点,增加福利、津贴以及奖金的名目的数量。,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福利,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309,号浩宇大厦,9,楼 电话:,22334699 86222938,传真:,0769-86222861,代扣工资,原则:用人单位不得非法克扣劳动者工资,例外,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其他,代扣代缴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依审判机关判决、裁定扣除劳动者工资,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309,号浩宇大厦,9,楼 电话:,22334699 86222938,传真:,0769-86222861,以案说法,2009,年,3,月,广东某建筑公司业务员于某与北京某建筑材料厂签订了购买瓷砖合同,合同约定两个月内对方交货,建筑公司先付预交款,15,万元。到了,5,月底,建筑公司仍未收到对方发来的瓷砖。公司因急需这批材料,派业务员于某去北京催货,于某到北京后了解到对方因设备损坏无法交货,并答应赔偿损失。于某回厂后向公司经理说明情况,不料公司经理火冒三丈,指责于某办事不力,让财务科扣发了于某当月工资。于某不服,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请求公司发给自己当月工资。,问:,于某的请求是否能得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支持,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309,号浩宇大厦,9,楼 电话:,22334699 86222938,传真:,0769-86222861,案例解析,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所谓“克扣”,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的应得工资。从上述规定中可以看出,企业是否有“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有两方面的衡量标准:一是劳动者是否提供了正常劳动;二是企业是否有正当理由。很显然,在本案中该建筑公司确实实施了克扣职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因为职工于某向该公司提供了正常劳动,该公司扣除于某当月工资也无正当理由,于某作为公司业务员,在业务工作中发现对方不能按时发货是有客观原因的,对方也答应赔偿损失,于某本人并无责任,公司以于某办事不力为由扣发工资是无事实根据的。,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309,号浩宇大厦,9,楼 电话:,22334699 86222938,传真:,0769-86222861,代扣工资的金额限制,(1),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劳动者赔偿其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金额不得超过劳动者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余额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则应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2),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违纪罚款,一般不得超过本人月工资标准的,20,。,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309,号浩宇大厦,9,楼 电话:,22334699 86222938,传真:,0769-86222861,律师支招,津贴,奖金,用人单位可以考虑采取严格的工资分级制度。基本工资可以定的相对低一点。,细分津贴的名目。,用人单位在管理劳动者时,可以考虑增加奖励,减少惩罚的做法。在需要对劳动者进行惩戒时,可以将直接的惩罚转化为不发奖金的做法。,调整工资结构。,不扣工资扣奖金。,福利,福利可以采取非现金的模式。,基本工资,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309,号浩宇大厦,9,楼 电话:,22334699 86222938,传真:,0769-86222861,律师提醒,提成,实践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劳动合同中通常会约定一个较低的基本工资数额和一定比例的提成,例如运费提成、业务提成、销售提成等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也存在无底薪仅有提成工资的情形,但即使无底薪,由于提成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提成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我国的法律法规中并没有对提成作出明确的界定。这里我们认为,提成在一定程度上应该属于奖金的范畴。,提成的取得完全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确定,因此提成的名目、比例以及取得方式都具有非常大的弹性。弹性因素的存在为日后产生纠纷埋下隐患。,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309,号浩宇大厦,9,楼 电话:,22334699 86222938,传真:,0769-86222861,最低工资保障,不包括,3,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1,加班加点工资,4,用人单位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309,号浩宇大厦,9,楼 电话:,22334699 86222938,传真:,0769-86222861,热点:,加班工资,我国的标准工时为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4,小时,在,1,周,(7,日,),内工作,5,天。用人单位每周至少安排劳动者休息一天。,加班时间,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309,号浩宇大厦,9,楼 电话:,22334699 86222938,传真:,0769-86222861,薛某自,2008,年,1,月进入镇江市润州区某公司当厨师。双方每年都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关于工资报酬和工作时间作了以下约定:薛某,2008,年,1,月至,2010,年,12,月每月工资不低于,850,元,,2011,年,1,月至,2013,年,12,月每月工资不低于,960,元,薛某所在的厨工工作岗位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薛某在工作期间实行连续工作,24,小时休息,24,小时的轮班制度,平均每月加班时间高达数百小时,公司从未安排调休,法定节假日也正常轮班。,2011,年,7,月,15,日,薛某接到公司的解聘通知。公司无故解聘薛某,并以公司实行“综合计算工时”为由拒绝支付加班工资,薛某随后申请劳动仲裁。,问:,薛某提出的关于加班费的请求是否能得到支持?,以案说法,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309,号浩宇大厦,9,楼 电话:,22334699 86222938,传真:,0769-86222861,案例解析,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指的是,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的一种工作制度。企业要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其前提条件一是职工属于规定的行业或岗位,二是要经过劳动部门的审批,未经批准不得实行。,为保护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国家对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加以明确规定,且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前提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公司虽然依法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但不安排薛某调休或未足额支付加班工资的做法是错误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只允许企业对劳动者平时延长工作时间进行调休,并未规定企业可以对劳动者法定节日加班进行调休。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0】12,号)对于加班工资举证责任的规定有新的调整,即第九条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因此,只要薛某能提出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薛某关于加班费的请求就能得到仲裁委员会的支持。,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309,号浩宇大厦,9,楼 电话:,22334699 86222938,传真:,0769-86222861,加班工资计算,平时,工资,.,工资,.,工资,.,工资,.,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加班不补休,法定休假日,若休息日加班,能在工作日的时候补休,用人单位不必支付双倍工资。,但在法定休假日加班,即使日后补休,用人单位也需要支付三倍工资。,工资,=,正常时间工作工资,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309,号浩宇大厦,9,楼 电话:,22334699 86222938,传真:,0769-86222861,非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非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309,号浩宇大厦,9,楼 电话:,22334699 86222938,传真:,0769-86222861,用人单位可以在合同中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和加班工资进行具体的约定。,律师提醒,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虽未书面约定实际支付的工资是否包含加班工资,但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已支付的工资包含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和加班工资的,可以认定用人单位已支付的工资包含加班工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奖金、津贴、补贴等项目不属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从其约定。,总结,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309,号浩宇大厦,9,楼 电话:,22334699 86222938,传真:,0769-86222861,律师提醒,慎开收入证明,郑某于,2009,年,1,月入职东莞一家通讯公司,但由于收入不高,于,2011,年,6,月,1,日主动办理了离职。,2011,年,9,月郑某在外出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在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郑某为了获取误工费,找到原单位要求开具一份误工和收入证明。通讯公司的领导抹不开面子,按照郑某的要求给其出具了相应的证明。,2011,年,10,月郑某以该证明为依据,要求确认与单位在其交通事故误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单位补足工资差额和补缴社会保险。,问:,该通讯公司是否能够拒绝补足工资差额和补缴社会保险?,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309,号浩宇大厦,9,楼 电话:,22334699 86222938,传真:,0769-86222861,案例解析,正是由于该公司出具的误工和收入证明明确记载郑强是其公司职工,但交通事故期间存在误工和相应的收入减少,法院才判决肇事方向郑强支付相应的误工费。在这份证据已被交通事故赔偿案认证后,郑强再要求法院确认其在交通事故务工期间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案件中,用人单位就很难再否定。,虽然该通讯公司可以提供与郑强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工资约定或者要求郑强提供其银行工资卡明细来进行反驳,但大部分劳动合同中要么只约定基本工资数额,要么只是约定工资的构成银行工资卡明细也只能反映每月单位给郑强实际支付多少工资,并不能说明每月都足额支付了。在这样的情况下,该公司很可能面临败诉的风险。,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309,号浩宇大厦,9,楼 电话:,22334699 86222938,传真:,0769-86222861,律师提醒,企业规章的效力,吴云是某公司副总裁,主管公司供应链的管理工作。,2010,年,吴云告知公司她已怀孕,预计产期是,2011,年,3,月。怀孕期间吴云仍然尽职尽责地坚守岗位,但公司考虑由于其身处要职,即将到来的产期会对公司的供应链工作产生不小影响。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经理级以上人员工作连续,1,个月不能主持工作的,公司将对其予以降职一级的处理,待其复工后,可根据绩效考评结果考量恢复原职级。制定规章制度时公司依法履行了民主程序,颁布之后也向全体员工进行公示,即表示员工接受规章制度中所规定的全部内容。,问:,公司是否能以公司的规章制度为依据,对吴云降职一级?,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309,号浩宇大厦,9,楼 电话:,22334699 86222938,传真:,0769-86222861,案例解析,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因此,制定制度时的民主程序和制定之后的公示程序,确实是法定的规章制度生效的必要条件,但能否通过这种形式预先约定单方调整员工职位、薪酬的情形,则不仅需要考察程序,还要分析法律实体上的依据。职位和薪酬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调整员工的职位展开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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