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关于直属单位经济合同执行情况的调查报告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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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资料直属单位经济合同执行情况的调查报告的通知(渝园林发200519号)局属各单位:市园林局经济处关于直属单位经济合同执行情况的调查报告已经局长办公会审定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认真解决,妥善处理好存在问题和纠纷的经济合同,对于本单位的自身发展和推动园林事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的予以研究和处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处理原则从园林事业发展大局出发,就具体问题进行处理,就事论事,不予问责,吸取教训,下不为例,违者重处。二、处理方法先易后难,协商与依法并重。三、责任分工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存在问题和纠纷的经济合同的处理,局经济处对合同处置过程给予指导、协调、督办
2、。四、要求各单位要对经济合同反映出来的问题和不足应举一反三,认真吸取教训,今后在园林经营活动和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市园林局经营活动管理办法,对本单位的经营活动和经济合同实行强有力监管。如发现在以后的经营活动和管理工作中有徇私舞弊,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一经查实,将予以严肃处理。各单位处置情况及时报局经济处。二五年二月五日关于直属单位经济合同执行情况的调查报告(经济处2005年1月)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市园林局“八十字”工作方针,加强局属单位经营活动管理,规范园林经济秩序。园林经济处遵照局工作部署,对局直属单位经营活动中的经济合同进行了检查和清理,现将园林局直属单位经济合同执行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
3、经济合同数量:全局直属单位中签订经济合同近200份。主要集中在南山植物园、花卉苗木服务中心、鹅岭公园、动物园、石门公园等单位。经济合同涉及的经营内容:餐饮茶楼、游乐、游艇、照相、工艺品、钓鱼、园林机具、写字楼、以及观赏景点投资建设回收成本等内容。经济合同涉及的经营形式:房屋租赁、场地租赁、单位职工项目经济承包(消化单位职工为条件)、以单位土地或景点为条件联合开发建设缴纳一定时限的租金、开发商出资将房屋改造后逐年向单位缴纳租金等形式。经济合同涉及经营期限:在近200份经济合同中,涉及经营年限不等,有一年的经济合同,两年的经济合同,三至五年的经济合同较为普遍。涉及经营年限30年的经济合同4份:鹅岭
4、公园“月宫殿”经济合同、鹅岭公园“茶楼”经济合同、南山植物园“南山鹰园建设经营管理”经济合同、南山植物园“渝海实业公司”经济合同。涉及经营年限40年的经济合同2份:鹅岭公园酒店合同、南山植物园“涂山雕塑园”经济合同。涉及经营年限无限期的经济合同2份:重庆游乐园管理处“科普展览馆综合大楼”经济合同、鹅岭公园“铜轩”合同为没有确定经营期限的经济合同。经济合同涉及年缴纳租赁承包金额度:近200份经济合同中,涉及缴纳资金额度视其单项经济活动大小不等,有年缴纳租赁承包金800元的经济合同,年缴租赁承包金数万元的经济合同较多,也有年租赁承包金20万元及以上的经济合同。二、经济合同执行情况纵观全局经济合同执
5、行情况基本上是喜忧参半;一部份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是正常的,甲、乙双方均能较好地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一部份经济合同在执行过程中步履艰难,这部份属于较大额度的经济合同,主要存在以下三种情况:一是租赁因经营不善等因素长期拖欠单位的租赁费和水电费,此类现象少则一年,有的是长期拖欠,单项经营项目涉及拖欠金额几万、十几万较为普遍,有的单项经营项目涉及拖欠金额已达八十万元以上。到期目前为止,欠缴承包租赁费达270余万元之多。二是经济合同条款不规范、不严谨,导致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对乙方约束不力,合同执行艰难。有的经济合同已经隐藏着潜在经济纠纷,只是目前还未涉及。三是有的单位对合同管理不及时到位。乙方
6、按合同规定应按时缴纳租赁费或承包金而未按时缴纳,本应属乙方违约行为(拖欠费用属迟延履行行为),但由于甲方对违约责任未及时追究,同时导致欠款额度逐年加大,后遇不可抗力原因或甲方使乙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时,乙方反诉甲方违约而成为合同纠纷。三、存在纠纷和问题的经济合同存在纠纷的经济合同1.南山植物园“兰利园酒楼”经济合同该经济合同于1993年签订,经营期25年(199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按照合同约定乙方已欠甲方租赁承包费和风景资源使用费9万余元。2.南山植物园“渝海实业公司”经济合同该经济合同于1995年2月签订,经营期为30年(1995年4月至2025年四月31日止)。经营场地为
7、“中国别墅”、俄罗斯使馆别墅、印度使馆别墅、法国使馆别墅、西班牙使馆别墅。1997年后,该公司不信守协议中负责水电供应和水电线路改造工程条款约定,长期拖欠南山植物园水电线路改造工程费和水电费共计人民币29万元,并以植物园山茶园建设中断了水电供应、阻断交通、影响了梅桂园度假村经营为由,拒绝交纳2003年至2004年风景资源有偿使用费人民币10万元。目前租赁方经营的梅桂园度假村已停业多时、且破烂不堪,卫生状况十分恶劣,既影响植物园形象,也使植物园经济受损。3.南山植物园“涂山雕塑园”经济合同该经济合同于1996年12月25日与重庆华隆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乙方)签订,乙方分期提供投资为2400万元修建
8、涂山雕塑园,经营期为40年(1998年1月至2037年12月止)。乙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存在严重违约行为:一是乙方不按协议约定缴纳租赁承包费,现已欠费673973元;二是擅自乱搭乱建与园林景观大相庭径的建(构)筑物,且存在不少隐患,破坏了园林景观;三是不按协议约定申报和按规定办理砍伐移植树木,擅自乱砍滥伐森林树木,违反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和重庆市公园管理条例,破坏了生态环境。四是不按协议约定,擅自修改协议条款,转让风景林地、引资违章建设、转让经营权和所有权等严重违约行为。南山植物园已向重庆化华隆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递交了中止履行“关于共同建设南山风景区郊野公园涂山石刻景点协议”的通知,4.南山植物
9、园“南山鹰园建设经营管理”经济合同该经济合同于1995年12月22日与重庆康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以下简称康虹公司),经营期为30年(1997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止)。康虹公司现共计欠费17.6万元(未计算10%递增和违约法金)。由于康虹公司建设金鹰园在银行贷款,目前银行已派员管理金鹰园门票销售工作并以门票收入冲抵银行贷款。5.市动物园“桃花溪溪心岛”经济合同该经济合同于1994年7月1日与重庆侨发永川实业公司(简称乙方)签订,经营期限为15年(1994年10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动物园于同年同月同日与乙方签订了关于共同开发和经营重庆市动物园桃花溪溪心岛合同的补充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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