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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营业税计税依据的具体规定.doc

  • 上传人:pc****0
  • 文档编号:7180455
  • 上传时间:2024-12-27
  • 格式:DOC
  • 页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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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营业税 计税 依据 具体 规定
    资源描述:
    营业税计税依据的具体规定   (一)交通运输业   1.一般:取得的全部运营价款和价外费用。   2.两个余额计税:   (1)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运输企业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输旅客或者货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旅客或者货物,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该承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二)建筑业   1.一般规定——全额计税:向建设单位收取的工程价款及价外费用。   如建筑安装企业向建设单位收取的临时设施费、劳动保护费和施工机构迁移费,以及施工企业收取的材料差价款、抢工费、全优工程奖和提前竣工奖,都应并入营业额征收营业税。   2.余额计税: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三)金融保险业   1.计税营业额的确定有三种方法:一是以收入全额为营业额;二是以余额为营业额;三是以手续费收入为营业额。   2.具体规定:   (1)贷款业务的营业额为贷款利息收入(包括各种加息、罚息等)——全额计税;   (2)融资租赁业务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减去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余额计税;   (3)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余额计税;   本期营业额=卖出价-买入价   其中:卖出价是指卖出原价,不得扣除卖出过程中支付的各种费用和税金;买入价是指购进原价,不包括购进过程中支付的各种费用和税金。   (4)金融经纪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营业额为手续费全部收入——全额计税;   金融企业从事代收电话费、水费、煤气费、信息费、学杂费、寻呼费、社保统筹费、交通违章罚款、税款等业务,以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委托方价款后的余额(即手续费)为营业额。   (5)保险业的营业额为纳税人从事保险业务向对方收取的全部收入。   ①办理初保业务的营业额为纳税人经营保险业务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即向被保险人收取的全部保险费;   ②储金业务的营业额为纳税人在纳税期内的储金平均余额乘以人民银行公布的l年期存款的月利率;   ③保险企业开展无赔偿奖励业务的,以向投保人实际收取的保费为营业额。   (四)邮电通信业   1.一般规定:营业额全额   (1)邮政业务的营业额为纳税人从事传递函件或者包件、邮汇、报刊发行、邮政物品销售、邮政储蓄或其他邮政业务所取得的营业收入额。   (2)电信业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电报、电话、电传、电话机安装、电信物品销售或其他电信业务所取得的营业收入额。   2.余额计税:   (1)电信部门以集中受理方式为集团客户提供跨省的出租电路业务:由受理地区的电信部门按取得的全部价款减除分割给参与提供跨省电信业务的电信部门的价款后的差额为营业额计征营业税;对参与提供跨省电信业务的电信部门,按各自取得的全部价款为营业额计征营业税。   (2)邮政电信单位与其他单位合作,共同为用户提供邮政电信业务及其他服务并由邮政电信单位统一收取价款业务:以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合作方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3)电信单位销售的各种有价电话卡业务:以按面值确认的收入减去当期财务会计上体现的销售折扣折让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五)文化体育业   1.一般规定:营业额全额。   2.余额计税:单位或个人进行演出,以全部收入减去付给提供演出场所的单位、演出公司或经纪人的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3.广播电视有线数字付费频道业务应由直接向用户收取数字付费频道收视费的单位,按其向用户收取的收视费全额,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营业税。对各合作单位分得的收视费收入,不再征收营业税。   (六)娱乐业——一律全额计税   娱乐业的营业额为经营娱乐业向顾客收取的各项费用,包括门票收费、台位费、点歌费、烟酒和饮料费及经营娱乐业向顾客收取的其他费用。   (七)服务业   1.纳税人从事代理业务:应以其向委托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现行税收政策规定的可扣除部分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   (1)服务性单位从事餐饮中介服务;   (2)对福利彩票机构以外的代销单位销售福利彩票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征收营业税;   (3)提供人力资源服务;   (4)纳税人从事代理报关业务;   (5)纳税人从事无船承运业务。   2.旅店业的营业额为提供住宿服务的各项收入。   3.饮食业的营业额为向顾客提供饮食消费服务而收取的餐饮收入。   4.旅游业务   ①旅游业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②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旅游:在境外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以全程旅游费减去付给该接团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5.广告业:营业额为从事广告设计、制作、刊登、发布等活动取得的广告收入。   广告代理业,代理者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付给其他广告公司及广告发布者的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6.租赁业务:营业额为经营租赁业务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全额,不得扣除任何费用。   7.其他服务业:营业额为发生其他服务业劳务时,向对方收取的全部费用和价外费用。   (八)转让无形资产   1.全额计税:转让无形资产的营业额为转让无形资产所取得的转让额,具体包括无形资产受让方支付给转让方的全部货币、实物和其他经济利益。   2.两个余额计税:   (1)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纳税人转让抵债所得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九)销售不动产   1.全额计税:向不动产购买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2.两个余额计税:   (1)纳税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的购置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纳税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不动产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十)营业额扣除有关项目的合法有效凭据(了解)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按营业税有关规定可以扣除有关项目金额后余额确定营业额的,纳税人必须提供扣除项目金额相对应的符合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凭证。   【例题·单选题】◎在确定营业税的计税营业额时,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 运输企业自境内运输货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该承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B. 旅游企业组织旅游,以收取的全部旅游费为其实际营业额   C. 代理业以纳税人从事代理业务向委托方实际收取的报酬为营业额   D. 金融经纪业务营业额为手续费全部收入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营业税的计税依据。选项B错误,旅游业务应以收取的旅游费减去替旅游者代付的费用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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