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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及办公室工作规章制度.docx

  • 上传人:asd****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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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精神文明 建设 委员会 办公室 工作 规章制度
    资源描述:
    XX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及办公室工作制度 xx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及办公室工作制 度 为加强和改进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有效提升干部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经县委、政府同意,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拟制定如下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度。 一、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工作制度 县文明委是在县委领导下负责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县委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 (二)研究确定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部署全县性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研究部署有关重大决定事宜。 (三)根据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需要及人事变动,对文明委组成领导和委员及时作出调整。 (四)文明委工作机制主要以例会的形式开展,特殊情况可采取文明委主要领导会签的方式。 (五)县文明委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文明委的日常工作。 二、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例会制度 (一)文明委会议由文明委主任、副主任、各委员,文明办主任、副主任,文明办科室负责人参加。必要时,可请各乡镇和有关部门领导列席会议。 (二)文明委会议必须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委员因故不能出席,应提前请假,对会议拟定的事项,可委托他人反映意见。 (三)文明委会议一般在每年第一季度和第四季度分别召开,遇到紧急和特殊事件,文明委主任可随时召开会议;主任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主任主持召开会议。 (四)文明委会议的主要议题是。听取和审议文明办提交的各项工作;研究决定命名表彰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各类先进典型,必要时提交县委、政府审批;向上级文明委推荐先进典型;决定召开全县精神精神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的时间地点等。 (五)文明办负责筹办文明委会议,并做好会议内容的准备和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六)县文明办要将会议内容提前两天向文明委成员通报。 三、文明委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县委、政府XX县区文明委作出的有关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决定和工作部署。 (二)配合县文明委部署、制定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意见、方案和措施任务。 (三)深入调查研究,为县文明委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决策提供建议。 (四)对我县精神文明建设、特别是思想道德建设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方面的有关事项进行研究商定。 (五)带头搞好本系统、本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并结合自身实际,不断总结推广交流先进经验,帮助基层搞好精神文明建设。 (六)加强与县文明办的沟通联系,认真完XX县区文明委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精神文明建设领导体制的制度精神文明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必须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要确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体制。 要把精神文明建设任务纳入社会发展规划和各级党政组织年度工作计划,切实把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作为奋斗目标,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 精神文明建设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党政各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在精神文明建设中,要重视民主党派的作用。 五、文明委成员单位信息交流及工作汇报制度 (一)为增强文明委成员单位责任意识,加强工作信息反馈,及时掌握各单位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情况,不断总结交流经验,特制定本制度。 (二)各成员单位的信息及材料的收集、编写、报送由各单位联络员具体负责。 (三)报送信息材料的主要内容是本单位对县委、县政府XX县区文明委有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本单位年初精神文明创建计划、年终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结以及阶段性工作情况;本单位围绕中心工作,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具体做法、经验以及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干部群众中的思想热点、难点问题及与精神文明建设有关的重要观点和理论文章;县文明办根据精神文明建设形势和任务的需要,要求各单位报送的材料。 (四)信息材料报送,要坚持全面、准确、及时的原则,做到不迟报,不误报。材料要经过认真的综合整理,力求客观、精炼。 (五)县文明办具体负责对各单位上报材料的收集、整理,定期对各单位上报信息和材料情况进行统计,采用情况予以通报,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XX县区文明委反映各单位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动态情况和经验做法。 六、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工作制度 (一)开展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应由上级文明委或县文明委确定,文明办具体组织实施。 (二)创建活动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本着重在建设的原则,以提高文明程度,提XX县区民文明素质和生活质量为目标,促进两个文明的协调发展,不断满足广大县民的物质文化需要。 (三)凡是参与各类创建活动评比的单位或个人,应首先向县文明办提出申请,县文明办依据各类创建活动的标准进行指导、检查、验收,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经文明委会议研究决定后命名表彰。 (四)文明委决定开展的各类文明创建活动,由县文明办依据上级有关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下发实施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五)参加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单位或个人,要按照活动要求,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和活动总结上报县文明办。 (六)县文明办要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通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情况。 (七)县文明办要定期召开社会监督员座谈会,听取、了解和征求社会各界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意见和建议。 七、文明办主任工作职责 (一)文明办工作实行文明委领导、宣传部协管的主任负责制,主任对文明委主任、副主任负责,并在文明委副主任、宣传部部长的直接领导下,主持文明办全面工作。副主任对主任负责,协助主任抓好分管工作。 (二)副主任对分管处室负有领导责任,对其分管的一般业务,有权作出安排决定。遇有重大问题,须向主任请示,或与主任研究决定。 (三)文明办领导工作实行民主集中制。凡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大事,以及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大部署和重要问题,均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决定。 (四)文明办领导对分管职能范围内的工作,要大胆工作,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互相协作,密切配合。要树立“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真正使文明办起到县委、政府、县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的参谋助手作用。 八、文明办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协助文明办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 (二)负责会议的组织、综合性文件起草和机关文秘、档案、保密等工作。 (三)协助宣传部办公室负责报送文明办机关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等工作,提供有关资料信息。 (四)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明委XX县区委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部署,负责制定全县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规划及工作方案。 (五)负责文明委、文明办档案、资料的管理及文秘工作。 (六)负责文明县民教育工作。 (七)编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简报》。 九、文明办创建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深化创建文明城县、文明街道、文明社区(小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双百佳”和“文明农牧民”评选活动。 (二)负责上述各项活动的日常指导、督促、检查工作,深化全国文明城县创建工作。 (三)负责文明街道、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的指导、检查、验收工作。 (四)负责创建全国文明城县、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家庭的档案管理工作。 (五)协调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和有关行业、系统开展创建活动。 (六)负责协调、督促文明委各成员单位落实文明委的工作安排。 (七)负责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调查研究工作。 (八)负责对各级主抓精神文明建设干部的培训工作。 (九)负责评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 (十)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典型的选树和宣传工作。 (十一)组织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十二)负责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三)组织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和示范店活动。 (十四)负责组织开展旅游文明教育和文明景区创建活动。 (十五)负责文明委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评制度 (一)定期对承担深化创建工作任务的各有关单位落实创建目标责任的情况进行考评。 (二)考评采取“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双向考核”的方式。 (三)主要考评相关部门、单位推进创建工作和指导、支持、配合基层开展创建工作的情况。 (四)自测自评。各系统要按照中央、自治区XX县区文明委年初工作安排,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测自评。测评结果在6月底和12月底报县文明办备案。 (五)考评结果分别由县文明办向全县通报,并针对考评时发现的问题发出整改通知书,进行跟踪督办。 十一、精神文明建设群众监督制度 聘请离退休老干部、老教师、老党员、退伍军人、老革命以及社区、工厂、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群众等150人担XX县区区精神文明建设义务监督员,负责对下列事项进行监督: (一)对县文明办落实中央、自治区、县委、政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部署进行督促。 (二)对县文明办开展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进行督查和建议。 (三)对县文明办开展的公共秩序、公共环境、公共关系整治活动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评价。 (四)对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进行督查。 (五)对志愿服务组织活动进行监督。 (六)对县民不文明行为进行监督、引导、批评和举报。 (七)对文明单位落实“道德讲堂、志愿服务组织、文明餐桌、文明网络、文明礼仪警示牌”进行监督、举报。 (八)对文明社区、文明村镇的不文明行为进行督查。十 二、精神文明建设群众评价制度 要通过文明办主任信箱、文明办主任接访、举报电话和定期召开的社区精神文明议事会、精神文明督查员议事会和发放问卷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对精神文明建设方案、机制、进程、结果等开展群众评价。 (一)对领导机制的评价。各地、各单位都要把精神文明建设放在突出的地位,要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对制度机制的评价。文明办制定的系列实施办法、实施意见等是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依据,必须要结合本地和本部门实际,要建立在科学、合理的基础上,要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重要位置。 (三)对文明引导系列活动机制的评价。我县实行的“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文明网络、文明县场”活动,是提高城县文明程度指数的重要抓手,要落在实处,见到明显成效。 (四)对投入机制的评价。精神文明建设需要投入,没有投入就没有产能。要把精神文明建设经费列入年初预算,要确保正常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开展。 (五)对目标机制的评价。我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围绕推进城县文明进程,提升人的素质这一根本目标进行。到2017年,我县要建成全国文明城县。我县的人居环境、卫生环境等,有一个大的转变。 (六)对“以会促创”机制的评价。我县自2005年以来,每年召开一次精神文明建设现场会。现场会的召开,对推进全县精神文明、物质文明、生态文明和社会文明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今后,这一活动还将继续进行下去,进行成为推进我县全面发展与进步的动力。 (七)对文明办用人机制的评价。文明办要建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工作机制,以确保我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充满活力。 (八)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方案、过程、投入、结果进行评价。 第10页 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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