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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规章制度 ().docx

  • 上传人:asd****19
  • 文档编号:7091378
  • 上传时间:2024-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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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规章制度 法律知识 任职 资格 规章制度
    资源描述:
    3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 XX县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文件 天文体广电〔2012〕35号 关于印发《XX县区文体广电局资源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的通知 县文体广电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XX县区文体广电系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文体广电局学法用法考试制度通知抄送:县依法综治办XX县区文体广电局办公室2012年6月23日印发 为进一步加强系统各级领导干部法制教育,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现就“六五”普法期间XX县区国土资源系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和权力观,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依法治市服务,加强对系统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培养和造就一支具有较高法律素养的干部队伍,为提高天峻文体广电局法治化水平、建设法治天峻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参加学法人员和学法内容 参加学法人员:XX县区文体广电局系统全体干部人员。学习内容:社会主义法制理论;宪法和法学基础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与依法行政相关的法律知识;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专业法律知识。同时,应积极探讨与国土资源改革、发展、稳定相关的法治课题。 三、学法用法形式 领导干部法制教育要结合各自的特点和实际,采取轮训、讲座、研讨、自学、调研等多种形式进行,应以自学为主,注重运用网络等现代科技手段,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要将法律知识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季度进行集中学习一次。 (二)领导干部自学法律知识制度。领导干部要不断加强对学法重要性的认识,结合自身的特点和工作性质,确定学习内容,开展法律知识的自学,保证每年自学时间不少于40小时,努力做到持之以恒,注重实效。 (三)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等学法制度。每年度要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聘请知名度较高的法学专家授课;领导干部在职法律知识的学习每年累计应不少于40学时。 (四)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领导干部要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探索在重大事项决策之前进行法律咨询和专家论证的做法,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决策中的参谋作用。 四、考核方法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激励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和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的考核,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的规范化、制度化。 (一)建立领导干部法制教育考核制度,要把领导干部学法情况列入“述学”、“评学”、“考学”的内容,把领导干部依法办事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在任命领导干部前,要对拟任的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和学法用法考核。考试采取“集中、限时、闭卷”方式进行,每次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档次,卷面满分为100分,成绩在60分以上为合格,成绩在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试合格者,发给任职资格证书。要把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和考试考核的结果以及遵纪守法、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情况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晋职晋级、评先受奖等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组织管理 要进一步提高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领导干部法制教育的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层层抓落实的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为加强和协调系统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工作,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年终组织人员通过听取汇报、查看学习计划和学法记录、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XX县区文体广电局 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 第一条为检验拟任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水平和能力,促进全系统干部加强法律学习,提高执法水平,依据《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XX县区文体广电局任命的科级领导干部。 第三条考试的内容分为综合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两部分组成。 第四条综合法律知识以普法工作要求和年度普法计划为基本内容,主要包括: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刑法、民法、经济法律、依法行政规定等。 第五条专业法律法规知识,主要是涉及工商行政管理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 第六条考试工作成立考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XX县区文体广电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文体广电局副局长及办公室主任等主要负责人担任。 第七条考试采取开卷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成绩满60分为及格,考试成绩在任前公布。对考试不及格者,不予任命。 第八条试卷内容严格保密。负责出卷的人员不得泄漏试题和试题答案。 第九条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当遵守考场纪律,独立完成答卷,不得传阅或者抄袭他人答卷,不得有其他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 第十条评卷工作由考试领导小组负责。评卷应当遵循公平、公正、严格的原则,评卷人员应当按照试题答案和评分标准评定考试成绩。答卷由XX县区文体广电局存档备查。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5页 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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