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通公司专线上网业务合同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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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通公司专线上网业务合同书 篇一:专线接入合同 【专线接入服务合同2020年版本】 合同编号: 专线接入服务合同 (以下简称甲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职 务: 邮 编:电 话: 赛尔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清华科技园8号楼B座赛尔大厦 法定代表人:康克军 职 务:董事长 授权代表: 邮 编:100084电 话: 为满足广大用户更方便快捷访问教育网的需求,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专线以改善甲方用户访问教育网质量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 甲方应确保不得利用乙方所提供的专线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 活动。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专线查阅、复制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和淫秽黄色的信息。不得利用网络进行危害网络安全活动(发送病毒、垃圾邮件等)。如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网络服务时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 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专线所开展的业务和用户终端网络连接方式应与协议中双 方约定的合作内容和网络连接方式保持一致,对此乙方有不定期检查的权利。如乙方经检查发现甲方开展的业务与本协议约定不符,乙方有权关闭线路,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负,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 甲方应确保乙方提供的专线仅用于双方的合作,不得利用乙方所提供的专线为任 何第三方提供接入服务。一经发现,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责任并要求赔偿。 4. 甲方应严格遵守“CERNET用户入网责任书”中的各项规定。 5. 甲方应指派专人与乙方协调工作,同时配合乙方进行线路联通调试。由于甲方未 作好相应的准备而造成线路开通延误由甲方自行负责。 6. 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限按时、足额交纳用于合作的专线的技术服务费等各项 费用,以确保合作持续开展。如甲方拖欠费用,乙方有权停止合作,因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7. 甲方发生线路故障时,有责任先检查本端线路是否存在问题。如确认非甲方本端 故障时则应及时与乙方客服人员及乙方24小时故障处理值班人员取得联系,否则,由此造成的线路中断,乙方将不负责任何责任。 8. 甲方若发生以下变化应书面通知乙方,在取得乙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乙方将 停止所提供的专线线路: (1)开展的合作内容发生变化; (2)用户终端设备和组网方式发生变化; (3)经营性质(非经营性,经营性)发生变化; 9. 甲方为本项目所配置的、放置于乙方机房内的设备所有权属甲方。(设备清单见 附件) 10. 在协议有效期内,如甲方提出改变线路接入点,则由此产生的新的接入工程、 接入材料和接入设备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11. 在协议有效期内,如甲方提出变更电路接口类型,则由此产生的新增接入设备 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二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 在符合国家有关的相关条例规定下,向甲方提供专线用于双方合作项目,协调解 决接入线路、设备和系统调试等。如甲方需要乙方协助调试内部局域网等需双方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协议。 2. 乙方负责就其提供专线线路进行监测和必要日常维护。 3. 乙方如需对设备进行维护,需要暂停用于合作的专线,应于24小时前通知甲方。 如不通知,则视为网络故障。如因甲方联系人或联系人联系方式变更未通知乙方,致使乙方无法通知甲方,乙方不负责任。 4. 乙方负责解决所提供的专线在合作范围内的各项故障。如果出现有连续的30分 钟以上的故障并影响了用户通信(甲方原因和不可抗力除外),乙方应在25分钟内通告甲方,并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约定予以甲方赔偿。 5. 自乙方为合作所提供的专线开通之日起的第二个月开始,若乙方发出“中国教育 与科研计算机网资费通知单”十个工作日后甲方未交付专线技术服务费款项,乙方有权利在通知甲方之后停止该专线用于双方合作。 6. 乙方以严格的制度、专业的技术人员和先进的设备,保证将故障率控制在最低水 平,确保甲方业务传输的安全可靠,对传输通路(含接入设备)发生的意外情况立刻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联网中断,乙方对甲方应予以补偿,补偿办法见第五条第二款。 7. 乙方如发现甲方利用网络进行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为保证乙方全网的安全运 营,乙方有权在不事先通知甲方的情况下,采取必要的控制手段,并有权追究甲方的责任。 8. 乙方如发现甲方通过第三方非正常渠道获得教育网带宽,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责 任,要求甲方作相应的经济赔偿,并有权解除合同。 第三条 关于专线 乙方负责提供专线接入方案,具体内容在附件中约定.并乙方确保所提供的数字电路不被他方侵入,保证数据传输的安全、可靠。 第四条 技术服务费用计算及支付 1. 技术服务费金额在附件中约定。 2. 乙方人民币汇款账户: 收款单位名称: 赛尔网络有限公司 收款单位开户银行: 北京银行清华园支行 收款单位银行账号: 01090334600120205413162 3. 乙方完成电路调测后,向甲方提交专线开通通知书、专线开通确认书,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书和确认书的 2 个工作日内在确认书上签字、盖章,并送达乙方。专线技术服务费即从专线开通确认书上注明日期的次日开始计算。 4. 甲方于每月20日前一次性将下月技术服务费汇入乙方账户,收到款项后乙方将及时提供发票。 5. 对不足一个月的专线技术服务费用,甲方按每日“每月专线服务费×实际租用天数÷30天”的公式进行结算。 第五条 违约 本协议生效后对甲乙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双方应严格执行协议条款,否则即构成违约,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 1. 甲方未按本协议第四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专线技术服务费的,按欠交金额的日千 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直至付清之日止;逾期天数超过十个工作日的,乙方有权中断线路。乙方中断线路之日起三天内,甲方仍未支付专线技术服务费的,视为甲方提前解除协议,乙方有权依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第2项追究甲方提前解除协议的违约责任。 2. 甲方在协议签署并线路开通后,本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前提出解除协议的, 除承担当月专线技术服务费外,甲方需要支付协议未履行部分的专线服务费的50%作为提前解除协议的违约金,协议未履行部分的专线服务费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支付。 3. 协议签定后,因甲方原因在协议期满前解约的,乙方将免除签约时给与甲方的优 惠条款及价格折扣,甲方应补交因优惠而减免的相关费用。 4. 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为第三方提供接入服务,或甲方通过第三方非正规渠道 获得教育网带宽,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违约之日起至合同终止日的专线服务费用的两倍。 二、乙方违约 1. 由于乙方原因线路未能按时开通(不可抗力除外),经乙方网管中心核定: (1)延误时间在10个工作日以内(含10个工作日)乙方将按延误时间延长甲方一倍使用时间。 (2)延误时间在10个工作日以上,乙方将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标准月资费的3%/天 核减甲方首期专线技术服务费。 2. 协议执行期间由于乙方线路质量造成甲方线路故障(不可抗力除外),经乙方 网管中心确认,乙方按故障时间长短给以甲方以下赔偿: (1)计划中断,乙方事先通知甲方,计划中断时间内,乙方给予甲方同等时间费用的减免。如超出计划中断时间,按超出时间双倍予以核减费用,核减金额在下期费用中扣除。 (2)非计划中断,4小时以内(含4小时)按中断时间双倍核减费用,超出4小时, 按超出实际时间叁倍核减费用,核减金额在下期费用中扣除。 (3)如遇短时间频繁断线,对甲方工作造成严重影响,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核定核减费用。 3. 线路已经开通后,本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前,因乙方原因提前解除协议的,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后方可终止协议,否则乙方需要付协议未履行部分的专线服务费的50%作为提前解除协议的违约金。 第六条 保密条款 1. 双方对合作内容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 何一方不得将双方的合作内容及本协议中涉及的商业秘密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2. 本协议如有任何部分被视为无效或不可执行,均不影响保密条款的有效性。 3. 本条规定在本协议终止后两年内仍然有效。 第七条 协议生效、变更及解除 1.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内,除双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不再续签协议,否则本协议有效期 自动续延。 3.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未尽事宜均由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形式体现。所有补充协议均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协议中的条款与补充协议中的条款有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生效日期为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 不可抗力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遇以下不可抗拒因素,致使协议中断履行的,待不可抗拒因素消除后双方继续履行协议;致使协议终止履行的双方将根据有关部门政策、法规、修改、调整本协议之内容或终止本协议,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中断、终止履行协议的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主要如下: 1.国家政策法规调整,使甲乙双方均无法履行此协议; 2.国家举行特定大型活动、重要会议时期需要通信保证; 3.电信网络改造、网络扩容、传输网封网及现有技术无法避免的线路中断因素; 4.市政改造需要改变数据线路路由; 5.自然灾害(地震、大风、水灾等); 篇二:中国联通互联网宽带接入服务协议 中国联通互联网接入服务协议 协议编号: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 签定.签约双方为: 甲方: 乙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分公司 甲方因组建通信系统工程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 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内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产品和服务: 1、乙方为甲方提供宽带IP专线实现因特网接入,提供 M出口。 2、乙方提供的线路应满足甲方整个系统承建的技术要求。 第二条 工作条件和双方协作事项 1、甲方向乙方说明项目内容和具体要求,提供项目进行中所需的工作环境和便利条件,并做好有关的协调和配合工作,与乙方共同营造文明施工的现场环境。 2、 根据甲方的规划,乙方按甲方的需求进行施工,免收相关的工程成本费。 3、 甲方提供接入的地点为: 。 第三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利益,对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带宽IP专线上网费用及结算方式作 如下规定: 1、 2、 3、 免一次性连接费和手续费200元(人民币) 网络使用费:计费周期:以实际开通日期开始计费 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光纤包年周期费,以现金或转帐支票方式 第四条 验收标准和方式 光纤线路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验收,用专用光纤测试仪进行测试,线路的各项指 标应符合验收标准。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根据协议按时缴纳网络使用费。有关费用的计费周期和缴纳费用的时间、方式等,按乙方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1. 2、甲方应当遵守国家有关通信政策、法规、制度,不得妨碍网络的正常运行;不得 利用因特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和侵犯国家、集团、公民的合法权益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利用因特网查阅、复制、制造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妨碍社会治安、淫秽色情的信息;也不得从事危害他人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经营含有色情、赌博、暴力、愚昧迷信等不健康的服务。 2接入单位(企业、个人)对接入的互联网站必须完成相关备案手续,并提交主办单位名称、IP、域名和备案号等备案信息。 3、甲方不得擅自改变经营主体或采取承包等方式转让给他人。 4、甲方有责任保护好乙方提供给甲方使用的设备,并且在协议终止后须将完好的设备归还乙方,否则乙方有权对甲方开户时所交的设备押金进行处置。 5、甲方如违反以上规定,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停止相关服务,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诺在受理甲方的宽带IP专线业务申请后个工作日内,为甲方开通该业务。 2、乙方承诺甲方能正常使用宽带IP专线业务。若甲方使用的宽带IP专线业务出现一般障碍,乙方承诺接到投诉后12小时内恢复甲方的通信(若光缆中断,乙方承诺接到投诉后24小时内恢复甲方的通信,不可抗力除外); 3、根据协议的规定,乙方按时收取甲方的网络使用费。如甲方发生欠费,乙方有权进行催缴、并按有关规定计收滞纳金,甚至终止所提供的通信服务,直至甲方交清所有欠款及 按规定应支付的滞纳金。 4、如果甲方未交网络使用费,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取消其上网服务。 5、若甲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封停甲方所租用的电路,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双方均应遵守本协议条款,除非遇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均不得单独变更、中止或终止 本协议,否则违约方需承担违约责任。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有违约,则违约方应承担由于其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不可抗力指: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军事行动或法律变更、政府法令、指令发生变化等不可抗拒的因素。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规定严格执行本协议。在履行协议时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如经协商仍不能解决此争议,任何一方有权选择将争议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当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保密 1、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协议结束后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协议有关内容。如有泄密,泄密方须承担所有因泄密造成的损失。 2、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协议结束后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在签订和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所获得的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如有泄密,泄密方须承担所有因泄密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协议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协议期满,任何一方不续签协议的,应于协议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本协议自动延续一年,依此类推。 2、本协议与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包括在本协议签订后发布的)内容相抵触时,双方应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本协议的相关条款。 3、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遇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附:信息安全责任书 信息安全责任书 接入中国联通电话网或中国联通互联网的单位(企业、个人),以及在中国联通电话网或中国联通互联网上提供信息服务的信息源,必须认真阅读本责任书,并遵守本责任书的各项规定: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主管部门的规定。 3. 未经行业主管部门许可或备案,不得对外提供信息服务或超范围提供信息服务。 4. 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查阅、制作和传播妨碍社 会治安的淫秽色情的信息,不得通过网络发布禁止发布的信息,发现上述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应及时向电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5.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接入单位(企业、个人)、信息源严禁在中国联通电话网或中国联通宽带互联 网上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6.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接入单位(企业、个人)、信息源对接入的互联网站必须完成相关备案手续, 并提交主办单位名称、IP、域名和备案号等备案信息,一经发现有未备案网站,立即停止服务。 7. 接入单位只能租用基础电信资源从事本单位服务,接入资源不得再次转租,若发现,立即停止服 务,接入单位须接受联通及网监等部门的检查。 8. 建立健全内部信息安全审核制度和信息安全领导责任制,加强对所采编制作的信息内容的审核、 管理,并对所提供的信息内容负责。 9. 积极配合电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上网的信息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和 条件。 10. 对违反信息安全的行为,电信部门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提出批评、警告、中断传输,直至终止 协议。 11. 接入单位(企业、个人)、信息源承担者违反信息安全法律、法规构成犯罪的,由公安、司法部门 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2. 接入单位(企业、个人)、信息源负责人有责任教育、监督本单位职工遵守以上条例。 甲方: 乙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分公司 地址:地址: 电话: 电话: 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盖章:盖章: 篇三:联通宽带业务专线入网协议- 宽带业务专线服务使用协议 甲方: 地址: 乙方:泰安壹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 条例》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 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接入协议: 第一部分:合作内容 1.乙方为甲方提供据FTTH技术宽带接入共享带宽100M业 务,下载速度为12.5M。 2.使用用途为:办公。 第二部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电信、互联网的法律、法规和行政 规章制度。 2、自愿选择使用乙方提供的互联网服务,通信自由和 通信秘密受国家法律保护。 3、有对乙方执行的资费标准进行保密,有权对乙方的 通信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4、甲方要明确租用线路的用途,如果不做网站要明确 坚决不做网站,如因甲方非法使用导致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5、甲方不得利用互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 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妨 碍社会治安和淫秽黄色的信息,若发现此类信息应及时向主 管部门报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电信和互联网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保护甲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不受侵犯(司法机关和政府有关部门依法进行调查的除外)。 2、按照承诺的服务时限和服务标准向甲方提供服务。 3、乙方在协议签订和甲方交纳一次性连接费用后 30个工作日内完成电路开通及数据调测工作。 4、乙方为甲方提供宽带接入的终端设备(如光电转换器、光端机等),产权归乙方所有。 5、 乙方按照国家颁布的《电信条例》、《电信服务标准》的相关规定,为用户提供受理开通、调测及售后服务。 第三部分:缴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一)缴费标准、方式 年网络使用费:20000元/年。甲方采取按年方式缴纳网络使用费。 第四部分:其它 1、 协议约定:甲方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或个体工商户,甲方在申请业务时需出具单位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的复印件。 2、 本协议有效期为__年,从宽带接入之日起生效。协议期满,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协议自动延续。 3、 协议有效期内,双方不得向第三方泄漏本协议内容,损害对方利益。 4、 协议有效期间,如遇国家资费政策调整,双方可另行签订协议。 5、 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协议不能履行时,双方应本着客观、谅解的态度,协商解决。 6、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单方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 由违约方完全承担。 8、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9、本协议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甲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月 日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日 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展开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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