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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际华三五三九制鞋有限公司各类鞋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版.pdf

  • 上传人:曲****
  • 文档编号:668124
  • 上传时间:2024-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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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三五 三九 制鞋 有限公司 各类 生产 项目 环境 影响 报告书 公示
    资源描述:
    际华三五三九制鞋有限公司际华三五三九制鞋有限公司各类鞋、靴 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重庆精创联合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五月目录概述.I1总则.11.1 评价目的.11.2 编制依据.11.3 评价原则.41.4 评价构思.51.5 环境影响识别及评价因子.71.6 评价标准功能区划及评价标准.81.7 评价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及评价重点.151.8 环境敏感区及环境保护目标.231.9 产业政策符合性及选址合理性分析.272建设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522.1 与原环评及批复对照.522.2 基本情况.592.2 工程分析.832.3 非正常工况.1662.4 清洁生产.1703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1733.1 自然环境现状调查.1733.2 德感工业园区.1803.3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1814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934.1 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934.2 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975环境风险评价.2455.1 评价依据.2455.2 环境敏感目标概况.2485.3 环境风险识别.2495.4 环境风险分析.2545.5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2586环境保护措施及可行性论证.2656.1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2656.2 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2836.3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2866.4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2876.5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2876.6 项目环保投资估算.2897环境经济损益分析.2947.1 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2947.2 社会效益分析.2947.3 环境效益分析.2947.4 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2948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2968.1 环境管理.2968.2 环境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职责.2968.3 环境管理建议.2978.4 环境公示.2978.5 环境监测计划.2988.6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及要求.3038.7 污染物排放清单.3109结论与建议.3189.1评价结论.318概述1、项目由来及特点际华三五三九制鞋有限公司(原中国人民解放军第3539 XD 是一家以制鞋为主 的军工企业,隶属于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始建于1912年,至今已具有103年 的历史,先后获得重庆工业企业五十强、总后军需品保障性企业、全军先进企业、省 级先进企业、军队科技进步企业、全军优质产品、重庆市名牌产品、质量环境职业健 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企业等150多项荣誉,具有多年从事部队、武警、公安、工矿特 种胶靴的专业制作经验,其研发的GGFU0扫雷防护装具荣获军队科技一等奖。际华三五三九制鞋有限公司原址地处重庆市江津区主城区滨江西路繁华地段,根 据江津区的城市规划,周围均为商贸住宅区和教学区,近年城市建设工程已将该公司 包围其中,形成了城中村,由于距离较近,该公司排放的废气、噪声已经严重影响了 周围居民、学生的生活,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江津区生态环境局明确指出公司现已不 适合在城市中心进行有污染的鞋类生产,必须搬迁。另外,根据江津区长江几江段河 岸整治西段工程总体布置规划,滨江二路从公司边缘经过,该道路已基本成型,因公 司部分建(构)筑物的阻碍未能全线贯通,目前公司已被江津区政府列入城区污染企 业计划搬迁名单中。基于以上原因,考虑公司未来的生存和发展,际华三五三九制鞋 有限公司投资15875万元,在江津德感工业园区实施整体搬迁项目。际华三五三九制 鞋有限公司于2015年委托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了际华三 五三九制鞋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原环评”),并于2015年 10月11日经江津区生态环境局批准同意建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批准书(渝(津)环准2015169号),批准的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如下:项目占地面积135 096 m2,总建 筑面积98918.8m2,分两期建设。一期建筑面积46 6 5 3m2,主要建设1栋布料加工车间(1#厂房)、2栋胶靴成型车间(2#、3#厂房)、1栋布面胶鞋成型车间(4#厂房)、1栋 模压鞋及冷粘鞋成型车间(5#厂房)、1栋炼胶车间(6#厂房)、1栋胶浆房(7#厂房)、1栋平板硫化车间(8#厂房),以及配套的公辅、环保设施。共建设胶靴生产线3条,布面胶靴生产线、模压鞋生产线和冷粘鞋生产线各1条,建成后达到年产各类鞋靴 35 7.84万双的生产规模。该项目不涉及职工食堂。际华三五三九制鞋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于2015年11月开始建设,目前正在试运 行阶段,尚未通过环保验收。目前老厂已搬迁完毕,本次环评不涉及任何搬迁内容,建设过程中部分内容较原环评及批复发生了变动,主要体现在:(1)建设内容发生变化。原项目占地面积135 096 m2,总建筑面积98918.8m2,分 两期建设,一期建筑面积46 6 5 3m2,二期另行评价。原环评一期主要建设1栋布料加 工车间(1#厂房)、2栋胶靴成型车间(2#、3#厂房)、1栋布面胶靴成型车间(4#厂 房)、1栋模压鞋及冷粘鞋成型车间(5#厂房)、1栋炼胶车间(6#厂房)、1栋胶浆房(7#厂房)、1栋平板硫化车间(8#厂房),1栋锅炉房、1栋机修房、4栋倒班楼、4栋 技术中心、1栋办公楼、2栋成品仓库、1栋半成品及辅料库。项目实际占地面积84013.7 8m2,总建筑面积37 892.17 m2,根据建设单位发展需求,拟分期进行建设,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栋炼胶大楼(8#厂房)、1栋胶浆房(7#厂房)、1栋冷片胶靴出片车间(6#厂房)、1栋热片、冷片胶靴成型车间(5#厂房)、1栋布面 胶鞋成型及出片(布面胶鞋、热片胶靴)车间(4#厂房)、及3栋空置厂房(1#、2#、3#)、3栋仓库、1栋成品库房、2栋辅助用房、1栋办公楼(其中1F为食堂)。(2)项目产品方案及数量发生了变化。取消了冷粘鞋、模压鞋的生产,同时产生 量由35 7.84万双减少至205万双。(3)平面布置发生变化。原环评生产区位于厂区北侧,从东至西依次布置有炼胶 车间、热硫化鞋成型车间、模压鞋及冷粘鞋成型车间、平板硫化车间、胶浆房、胶靴 成型车间、布料加工车间;成品、半成品及辅料库房集中布置于生产区南侧,紧靠生 产区,物流方便;配电房、机修房、锅炉房等公辅设施集中布置于炼胶车间与平板硫 化车间之间;办公楼布置于地块最南侧,倒班楼则布置于办公楼北侧,技术中心布置 于倒班楼东侧。实际厂区西北侧由西到东依次布置为炼胶大楼、胶浆房消防水泵房、配电房、冷 片胶靴出片车间;中间区域由西向东依次布置为3栋预留仓库、3栋预留厂房、热片 和冷片胶靴成型车间、布面胶鞋成型及出片(布面胶鞋、热片胶靴)车间、1栋预留 成品库房;东南侧由北向南依次布置为2栋预留辅助用房和1栋办公楼(1F为食堂)。(4)生产工艺发生变化。实际建设中取消了烘胶、丝印、平板硫化工序、模压鞋 及冷粘鞋的生产工艺,冷片胶靴出片工序增加了擦胶、隔离工序,同时胶靴成型增加 了浸亮油、喷亮油等工序,因此废气增加了甲苯、二甲苯、二硫化碳等污染因子,废 水增加了 LAS等污染因子。(5)环保设施发生变化,最主要的变化是对成型车间出片工序由无组织变为有组 织排放。上述变化情况详见表2.1-lo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修订)“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的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 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 影响评价文件。”中相关规定,根据前述,项目实际建设内容较原环评发生了重大变动,需对现有建设内容重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重新报批。2、建设项目特点变动后,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84013.7 8m2,总建筑面积37 892.17 m2,新建8栋厂 房(1#8#厂房)、3栋仓库、1栋成品库房、1栋办公楼、2栋辅助用房及门卫室等配 套用房。根据企业发展规划,本次环评仅针对4#8#厂房、1栋办公楼(1F为食堂)、门卫室等建设内容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项目建成后主要生产布面胶鞋、热片胶靴、冷片胶靴共计205万双。另,1#3#厂房、3栋仓库、1栋成品库房及2栋辅助用房为 企业远期规划内容,尚未确定生产工艺和产品方案,目前尚未开工建设,本次评价仅 针对其土建和房屋建设进行评价,后期引进单独生产项目后另行委托评价。3、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 法律规定,际华三五三九制鞋有限公司委托重庆精创联合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担本项 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 44号)及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 环境部令第1号):“十八、橡胶和塑炼制品业:46轮胎制造、再生橡胶制造、橡胶加 工、橡胶制品制造及翻新轮胎制造;有炼化及硫化工艺的,的评价类别为报告书”以及“八、皮革、皮毛、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23制鞋业,使用有机溶剂的,的 评价等级为报告表”。同时江津区生态环境局咨询了重庆市环境评估中心本项目的评价 等级情况(本项目应按照报告书等级编制),同时由于本项目各类鞋靴的生产过程中涉 及炼化及硫化工艺,比一般制鞋业的污染严重,且原环评的评价等级也为报告书,因 此,秉着从严执行的原则,本项目的评价类别为报告书。接受委托后,我司派工程技术人员对项目场址现有工程进行了踏勘,了解区域环 境的规划及环境现状,并结合变更内容和国家相关环保政策,对环境影响因素进行了 识别、筛选和分析;在此基础上,我公司编制完成了际华三五三九制鞋有限公司各 类鞋、靴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评价工作过程如下:(1)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相关规划等,依据 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III(2)收集和研究项目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相关文件,进行初步工程分析,明确本 项目的工程组成,根据工程特点确定产排污环节和主要污染物,同时对本项目环境影 响区进行初步环境现状调查;(3)结合初步工程分析结果和环境现状资料,识别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因素,筛 选主要的环境影响评价因子,明确评价重点,确定评价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及评价标 准;(4)制定工作方案,在进行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监测的基础上开展环境质量现 状评价,并进行进一步的工程分析,根据工程分析确定的污染源强以及结合项目区环 境特征,采用模式计算和类比调查的方式预测、分析或评价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范 围以及引起的环境质量变化情况,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论证建设工程的可行性;(5)在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的基础上,提出预 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提出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结 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4、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评价等级判定根据各要素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具体要求,并结合本项目工程分析成果,判 定本项目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一级、地表水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B、地下水评价 工作等级为三级、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简单分析、土壤 评价为三级。(2)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判定本项目主要进行各类鞋、靴的生产,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 本)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同时不属于“重庆市产业投资准入工作手册”中“不予准入”类项目,因此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根据重庆市江津区德感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 查意见的函(渝环函201850号),德感工业园主导产业定位为重型装备及金属材料加 工、食品加工。本项目主要进行各类鞋、靴的生产,根据德感工业园的环境准入负面 清单,项目不属于禁止、限制类项目。因此,项目建设符合重庆市江津区德感工业 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相关要求。5、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符合性,选址合理性;IV项目的建设对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噪声、固体废物及土壤等环境的影 响;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项目运行中的环境风险及污染物排放总量。本项目为污染型建设项目,本次评价重点关注项目运营期对外环境的影响。项目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来自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废气主要为开炼、密炼、硫 化、出片、刷胶、烘干、浸亮油、喷亮油、喷乳胶浆等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论证废气 收集处理设施的合理性,关注其外排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 生产废水,论证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的收集处理方式的可行性;噪声源主要包括生产 过程中各类机械设备噪声,论证各类噪声的降噪措施合理性,关注对外环境的影响。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论证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 方式的可行性。6、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际华三五三九制鞋有限公司“际华三五三九制鞋有限公司各类鞋、靴生产项目“建 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符合区域规划要求,满足重庆市产业投资准 入工作手册(渝发改投2018541号)要求,满足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 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严格工业布局和准入的通知(渝发改工2018781号)要求,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较好。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 出的环保治理措施后,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程度较小,不会改变区域 环境功能。项目不构成重大危险源,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后,风险可控。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本项目选址合理,建设方案可行。在报告书的编制过程中,得到了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际华三五三九制鞋有 限公司、重庆市江津区德感工业园管理委员会、重庆开创环境监测有限公司等单位的 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在此一并致以诚挚的谢意!V总则1.1评价目的(1)在对本项目评价范围环境状况调查的基础上,明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收集 已有监测资料并进行必要的补充监测,进行现状评价,明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2)根据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要求,结合当地总体规划、园区规划、专项规划,分析拟建工程与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及当地总体规划、园区规划、专项规划的符合性。(3)根据本工程建设对区域环境影响的特征、分析预测与评价工程建设对环境的 影响,并提出预防或减轻工程建设对环境不良影响的对策与措施;同时通过对工程建设 的环境经济损益分析,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工程建设的合理性与可行性。(4)为建设单位进行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管理提供依据,为环境保护部门决策提 供科学依据。1.2 编制依据1.2.1 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起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起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起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起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修订;(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2018年1月1日起施行);(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修正),2016年7月1日施行;(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1.2.2 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10月);(2)关于开展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环发199924号);(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5号,(2013 年 12 月 7 日);(4)关于发布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环发 2001 199号);(5)橡胶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导纲要;1(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8号);(7)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令第29号);(8)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9)关于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2013)104号,2013 年 H 月 15#);(10)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32020)(2014年2月);(1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修改清 单,2018年4月28日;(12)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13)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14)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15)“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环大气2017121号);(16)关于印发“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7121 号),2017 年 9 月 14 日;(17)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环境保护部令39号);(18)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 2035-2013)(2013年12月1日起实 施);(19)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 5 4-2017);(20)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号)。1.2.3 地方性法规及规章(1)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2017年6月1日施行);(2)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方案(渝环发200227号);(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产业投资准入工作手册的通知(渝发改投2018541号);(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严格工业布局和准 入的通知(渝发改工)20187知号;(5)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70号),2013年);(6)重庆市主城区尘污染防治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72号,2013年);2(7)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07286号);(8)重庆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渝府发201619号);(9)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7年6月1日实施);(10)重庆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实施细则(试行)(渝环2015)429 号);(11)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调整部分地表水域功能类别的通知(渝环发2009)n o 号);(12)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万州区等36个区县(自治县)集中式饮用 水水源保护区的通知(渝府办201619号);(1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万州等18个区县(自治县)集中式饮用水 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及调整方案(渝府办201721号);(14)重庆市人民政府批转重庆市地表水环境功能类别调整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24 号);(15)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修订)的 通知(渝办发2012142号);(16)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卬发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渝府发201634 号)(17)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业企业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实 施细则的通知(渝环2017249号);(18)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渝府发 201386 号);(19)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 通知(渝府发201369号)(20)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的通知(渝府发201650号)(21)环境保护局关于重庆市排污口规范化清理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渝环发 201226 号);(22)重庆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渝府办发2018)25号);(23)重庆市江津区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24)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在江津合川璧山铜梁等区执行国家大气污染物3特别排放限值工作方案的函(渝环函2018490号);(25)重庆市贯彻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18)134 号)。124技术评价规范(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 10-2016);(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 4-2018)(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 9-2018);(9)橡胶工厂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 046 9-2016);(10)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 190-2014);(11)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导则(HJ 2034-2013);(12)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HJ 819-2017);(13)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准则(HJ884-2018);(14)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34330-2017);(15)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16)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17)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125建设项目有关资料(1)环境现状监测报告;(2)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编码2019-5 00116-29-03-080126);(3)重庆市江津区德感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2018年1月,重庆渝佳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及审查意见的函(渝环函201850号);(4)际华三五三九制鞋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渝(津)环准2015169 号);(5)业主单位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1.3 评价原则4按照以人为本,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遵循以下 原则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1)依法评价原则。本次评价要以贯彻国家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 范,分析项目与国家及重庆市有关产业政策、环保政策、能源政策以及区域可持续发展 战略思想要求的符合性,坚持公正、公开原则,综合考虑项目对各种环境因素的影响。(2)科学评价原则。按评价等级采用导则推荐的预测模式,科学分析项目建设对 环境质量的影响,加强污染源强等基础数据的分析计算,提高其可信度。(3)突出重点。根据建设项目的工程内容及其特点,明确与环境要素间的作用效 应关系,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审查意见,充分利用符合时效的数据资料及成果,对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予以重点分析和评价。1.4 评价构思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目的在于对其环境可行性进行研究。根据国家和重庆市 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应政策,结合当地社会发展规划和当地自然环境现状,从环 境保护的角度对项目的工程选址、污染物排放的环境影响、生态保护和环境保护措施等 进行研究论证,做出明确结论并提出有关建议和意见。具体评价构思如下:(1)本次评价属于“际华三五三九制鞋有限公司各类鞋、靴生产项目“(原环评项 目名称“际华三五三九制鞋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1 本次评价以投资备案证为准)重新报 批,项目在取得了原环评批准书(渝(津)环准 2015 169号)后开始建设,目前设备 已安装完成,但与原环评相比有较大差异。本次环评作为重新报批,将按新建项目的思 路对项目拟实施的建设及生产内容进行整体评价。(2)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9年7月9日为该项目下发了重庆市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编码为2019-500116-29-03-080126。预计项目建成后年产各 类鞋、靴250万双,其中生产布面胶鞋137.5万双、热片胶靴50万双、冷片胶靴17.5 万双、冷粘鞋45万双。现由于本项目的冷粘鞋生产工艺不能满足市场需求,故本项目 不再生产冷粘鞋,因此本项目建成后年产各类鞋、靴205万双。建设内容有关情况说明 详见附件。(3)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84013.7 8m2,总建筑面积37 892.17 m2,新建8栋厂房(1#8#厂房)、3栋仓库、1栋成品库房、1栋办公楼、2栋辅助用房及门卫室等配套 用房。根据企业发展规划,本次环评仅针对4#8#厂房、1栋办公楼(1F为食堂)、门 5卫室等建设内容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项目建成后年产各类鞋、靴205万双。另,1#3#厂房、3栋仓库库、1栋成品库房及2栋辅助用房为企业远期规划内容,尚未确 定生产工艺和产品方案,目前尚未开工建设,本次评价仅针对其土建和房屋建设进行评 价,后期引进单独生产项目后另行委托评价。(4)项目老厂位于重庆市江津区主城区滨江西路繁华地段,根据江津区的城市规 划,项目对老厂区实施整体搬迁。建设单位已对老厂区剩余物料、生产设备进行了认真 清理统计,已交由相关资质的回收公司处理。老厂场地暂未进行开发利用,在开发利用 前将由有资质的机构对原址场地潜在的环境风险开展评估,对评估确认存在环境安全隐 患的污染场地要治理修复,经治理修复并请环保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对原址场地 进行开发利用。目前老厂已完成搬迁,本次环评不再评价搬迁工程概况。(5)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产品方案、建设规模、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措施及污 染物产排污情况较原环评有较大的变动,因此本评价结合项目实际生产内容及工艺特点,重新评价、分析项目产排污情况,据此预测项目实际造成的环境影响,论证项目全过程 的污染控制水平和环保及风险防范措施的经济技术可行性,科学、客观地评述项目建设 的环境可行性。(6)本项目位于江津区德感工业园区,大气、地下水环境引用现有数据及实测数 据进行评价,地表水采用例行数据进行评价,同时声环境、土壤环境采用实测数据进行 评价。(7)本项目位于江津德感工业园,地下水环境不敏感,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 导则地下水环境(HJ6 10-2016),本项目主要进行各类鞋、靴生产,属于鞋业制造,地 下水为IV类建设项目,但本项目涉及橡胶加工,地下水为II类建设项目。综上本项目属 于II类地下水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8)项目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有机废气带有一定的臭味,由于臭味为复合臭味,来 源于橡胶内部游离的单体受热后挥发产生的小分子烧类物质,成分复杂,无法单独定量 计算各成分的含量,故本评价不对恶臭进行定量预测与评价,仅作为监控指标。(9)本评价的总体思路将根据国家和重庆市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应政策,分析 项目与国家产业政策、重庆市产业准入条件、行业准入条件、“三线一单,园区准入条 件等政策符合性。(10)建设单位已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 求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对本项目提的意见或建 议,本次评价直接引用其结论。61.5 环境影响识别及评价因子1.5.1 环境影响识别项目对环境要素的影响识别见表1.5-1,各环境要素影响分析见表1.5-2。表1.5-1环境要素及污染因子分析时段环境要素影响产生环节主要影响因子营运期大气环境投料、密炼、开炼、塑炼、破胶、压延、出片、刷胶、浸亮油、喷亮 油、喷乳胶浆、胶浆制备、烘干等非甲烷总烧、CS2、颗粒物、甲苯、二甲苯(监控因子:h2s,臭气浓 度)地表水环境生产、生活COD、BOD5、SS、NH3-N、动植物 油、LAS固体废物生产、生活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 圾、餐厨垃圾声环境生产设备、空压机、风机等等效连续A声级生态环境/表1.5-2各环境要素影响类型及程度要素影响程度可逆性时限运营期地表水不明显基本可逆长期地下水不明显基本可逆长期大气不明显基本可逆长期噪声不明显可逆长期固废不明显基本可逆长期生态不明显不可逆长期152评价因子筛选通过对污染物产生情况初步分析,结合区域环境状况,同时考虑对环境现状的监测,对影响因子进行筛选,结果如下:(1)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因子环境空气:S02 NO2、PM10、PM2.5、CO、。3、非甲烷总烧、c s2甲苯、二甲苯;地表水:pH、COD、BOD5、NH3-N、LAS、石油类、总磷;地下水:K Na Ca2 Mg2 CO32 HCO Cl SO42 pH、氨氮、硝酸盐、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高镒酸盐指数、氯化物、汞、铅、石油类、甲苯、二甲苯、LAS;声环境:等效声级Leq(A);土壤:基本因子重金属和无机物:碑、镉、铭(六价)、铜、铅、汞、银;挥 发性有机物: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7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 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半挥发性有机物:硝基苯、苯胺、2-氯苯酚、苯并同慈、苯并 a花、苯并b荧意、苯并k荧意、窟、二苯并a,h氟荀并1,2,3-c d花、蔡;特征因子:石油烧(C10-C40)、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2)影响评价因子施工期:环境空气:SO2 NOx、颗粒物声环境:施工噪声地表水:COD、BOD5、SS、氨氮、动植物油固废: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生态环境:植被保护、水土流失营运期环境空气:颗粒物、CS2、非甲烷总烧、甲苯、二甲苯、臭气浓度;地表水:pH、COD、BOD5、SS、氨氮、动植物油、LAS;地下水:K Na Ca2 Mg2 CO32 HCO3 Cl SO42 pH、氨氮、硝酸盐、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氯化物、汞、铅、石油类、甲苯、二甲苯、LAS;声环境:等效声级d B(A);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土壤:基本因子:重金属和无机物:碑、镉、铭(六价)、铜、铅、汞、像;挥发性 有机物: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2-四氯乙烷、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 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半挥发性有机物:硝基苯、苯胺、2-氯苯酚、苯并同慈、苯并团花、苯 并b荧意、苯并k荧意、窟、二苯并a,h氟 玮并1,2,3-c d花、蔡;特征因子:石油烧(C10-C40)、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1.6 评价标准功能区划及评价标准81.6.1 环境功能区划及环境质量标准(1)环境空气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的通知(渝 府发201619号)的划分规定,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 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其中环境保护目标临峰山森林公园属于 一类区,位于本项目西侧,距离约16 21m,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一级标准;非甲烷总烧参照执行河北省地方标准环境空气质量非 甲烷总燃限值(DB13/15 7 7-2012);甲苯、二甲苯、CS2等限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 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浓度参考限值。具体标准值详见表1.6-1。表1.6-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单位:|ig/m3污染物名称取值时间浓度限值备注一级二级s o2年平均206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24小时平均501501小时平均150500no2年平均404024小时平均80801小时平均200200PM10年平均4070日平均50150PM25年平均1535日平均3575c o24小时平均400040001小时平均1000010000O3日最大8小时平均1001601小时平均160200非甲烷总燃1小时平均10002000参照执行河北省地方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非甲烷总燃限值(DB13/15 7 7-2012)c s21小时平均4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 环境(HJ2.2-2018)附录D浓 度参考限值甲苯1小时平均200二甲苯1小时平均200(2)地表水环境兰家沱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长江。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批转重庆市地表水环境功 能类别调整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24号),江津长江大桥评价断面水质属于III类水 9域,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标准值详见表1.6-2。表1.6-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一览表 单位:mg/L项目标准pH(无量纲)CODbod5nh3-n石油类LAS总磷III类限值6920410.050.20.2(3)地下水环境本项目所在区域供水管网完善,附近居民生活用水均来自市政供水。市政供水取至 地表水,项目所在地无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源,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水质标准,其中石油类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标准执行。标准值详见表1.6-3。表1.6-3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摘要 单位:mg/L项目III类标准值pH值(无量纲)6.5-8.5氨氮0.5硝酸盐20总硬度450溶解性总固体1000耗氧量3.0氯化物250汞0.001铅0.01甲苯700二甲苯500LAS0.3石油类1,3,6对应灶头总功率(l()8j/h)1.6 7,5,10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率规模小型中型大型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油烟1.0非甲烷总燃10.0净化设施最低去除 率()油烟909095非甲烷总燃657585根据2019年3月21日生态环境部部长关于行业标准中生活污水执行问题的回复“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 6 32-2011)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均在“排水量”定义中明确外排废水包括厂区生活污水,主要考虑是 防范与生产相关的厂区生活污水中混入行业特征污染物,以及生产废水经由生活污水排 水管道排放等情况的发生。为此,相关企业的厂区生活污水原则上应当按行业排放标准 进行管控。若生活与生产废水完全隔绝,且采取了有效措施防止二者混排等风险,这类 生活污水可按一般生活污水管理。”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区、卫生间等都位于厂房外,有单独管网)和生产废 水分开处理,二者之间均单独设置管网,采取了有效措施防止二者混排等风险,因此本 项目生活污水排放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 8-96)中三级标准,生产废 水排放标准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 6 32-20H)表2间接排放标准。因此,本项目产生的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自建的生化池处理 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 8-1996)中三级标准,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 13处理达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 6 32-20H)表2间接排放标准,经处理 达标的生活污水与生产废水一并汇入一个总排口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兰家沱污水处理厂 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 8-1996)一级标准后经排水箱涵排入长江。具体 标准见表1.6-101.6-11。表1.6-10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 8-96)单位:mg/L标准名称pHCODbod5SSnh3-n动植物油LAS三级标准6950030040045*10020一级标准69100207015105注:“*”表示氨氮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 2-2015)执行。表1.6-11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 6 32-2011)单位:mg/L标准名称PHCODbod5SSnh3-nLAS*间接排放标准693008015 03020基准排水量7 m3/t 胶注:“*”表示LAS参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 8-96)执行。1.6.2.3 噪声排放标准本项目位于江津德感工业园区,声环境适用区域类别为3类区,施工期执行建筑 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 23-20H),营运期产生的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具体标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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