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全县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发言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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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XX 全县 公安机关 党风廉政建设 反腐败 工作会议 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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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全县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发言稿1 稿 xx年,全县公安机关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毫不动摇的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的方针,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为抓手,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整治四风问题,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战略性、全局性、根本性的大事来抓,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重点任务落实,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做好xx年全县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是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充分认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进一步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 二是加强学习,增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感。要以深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有关文件为契机,切实掌握精神实质,把各项要求记在心上、刻在脑中,确保不发生违规违纪行为。同时,要结合县局工作和队伍建设,认真研究谋划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要点,规范整理有关工作台帐,严格落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措施,确保县局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三是履行“一岗双责”,有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按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落实“一岗双责”,部门主要领导要始终保持廉洁从政意识,依法认真履行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领导,真正做到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县局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 第1页共6页查,同考核,努力抓好党纪国法和铁规警纪在队伍的贯彻执行。 四是端正思想,严守纪律和规矩。全体民警要切实增强对法律、纪律和权力的敬畏,注重作风养成,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讲纪律、守规矩,讲党性、强落实,讲团结、顾大局,时刻保持政治上的坚定与清醒。第2页共6页2018全县金融产业扶贫推进会暨驻村扶贫 工作队例会讲话稿 今年,通过我县积极争取,已纳入到全省金融产业扶贫试点县范围,这是我县广大贫困人口脱贫增收的新机遇,是我县经济发展的新推力。为有序推进我县金融产业扶贫工作,4月初我们在竹坪铺乡、五郎溪乡开展小额信贷金融产业扶贫试点,到目前已全面完成这2个乡的贫困对象户评级授信工作。4月11日,全县召开扶贫工作推进大会,会上,县委曾书记就金融产业扶贫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全县启动。到现在距规定时间已超过了十多天了,很多乡镇仍尚未启动该项工作,为此,今天再次召开这次会议,对该项工作进行强调和进一步培训。请参加会议的各乡镇分管扶贫的领导、各驻村扶贫工作队长等认真领会,并抓好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深化金融产业扶贫的认识金融是经济工作的核心,已渗入到经济社会生活中的各个方面,成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引擎。将金融与产业扶贫相结合,是扶贫开发工作理念的重大变化,是实现扶贫从“输血”到“造血”转变的重大步骤。 (一)金融产业扶贫是贯彻精准扶贫战略思路的本质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部署、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湘西XX县区十八洞村考察时,第一次提出了精准扶贫思想,并要求把贫困地区生产发展摆在重要位置抓紧抓好。为贯彻落实精准扶贫战略思想,中办、国办研究出台了《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x办发〔xx〕x号),提出了“六大机制创新”和“十项重点工作”。“完善金融服务机制”作为精准扶贫机制创新的核心内容,根本任务是破解制约贫困地区“扶贫经济组织”(主要指扶贫龙头企业、农民专业第3页共6页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和贫困农民生产发展的资金瓶颈。可以说,金融产业扶贫已成为新阶段推进精准扶贫的重要手段。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金融产业扶贫工作,出台了《xx侗族自治县金融产业扶贫试点工作实施方案》(x政办发〔xx〕x号),成立了我县金融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扶贫的副县长及协助分管扶贫的县领导任副组长,县政府财税金融办、县人民银行、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农商行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县政府财税金融办、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农商行业务骨干,负责金融扶贫日常工作。 (二)金融产业扶贫是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没有农村的小康,特别是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前,我县有95个贫困村,有5.69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小康实现程度与发达地区还有很大差距。因此,我县要推进全面小康建设,必须加快产业发展,依靠贫困村资源优势和特色产业优势实现贫困群众增收;而发展产业光靠财政扶贫资金只是杯水车薪,必须获得金融支持,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的导向作用,引导商业性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增加贫困地区信贷投放,促进县域经济健康发展,助推我县经济总量、人均量和运行质量同步提升,加速全面小康建设进程。 (三)金融产业扶贫是破解产业发展资金难题的有效途径。产业发展是实现贫困地区经济增长和贫困农民增收脱贫的根本保障。长期以来,金融部门和金融机构多渠道、多方式支持我县扶贫开发事业,在产业扶贫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我县金融业发展水平还不高、金融创新能力还不强、金融发展环境还不优等多种原因,“扶贫第4页共6页经济组织”和贫困农民生产发展贷款难的状况仍没有根本改变。实施金融产业扶贫,可以从政策层面和体制机制创新上着力破解信贷难题。 二、推进金融产业扶贫的要求目前,我县金融产业扶贫已经开了个好头,但这仅只是万里长征第一步。今后的任务会更加繁重和艰巨。下面,就搞好金融产业扶贫工作,我提几点要求。第一,勇于工作突破。国务院扶贫办把扶贫小额信贷工作作为扶贫“三大品牌”工作之一,其立意是深远的。推进金融扶贫,既是落实中办25号文件的要求,实施精准扶贫工作的需要,也是加快县域特色产业发展,帮助贫困农民脱贫致富的需要。各级各部门要深刻领会金融产业扶贫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提高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从主观上解决好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要解决“肯学”的问题。只有肯学,才能深刻领会文件精髓,才能准确把握文件内涵,才能真正掌握精神实质。二是要解决“肯想”的问题。只有肯想,才能碰出思想的火花,才能想出工作的妙点子好办法。贫困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一定要围绕“有需求、贷得出、收得回”这三句话,去谋划,去工作。三是要解决“肯干”的问题。小额信用贷款工作非常具体,面广人多,情况千差万别,只有带着责任、带着感情,切实转变作风,才能真心实意为贫困农户服务,帮助他们排忧解难,把好事办好。第二,加大工作力度。开展贫困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政策性很强,工作量很大,要求很高,各乡镇要认真对待,务实推进。首先,要加强政策宣传。不仅要让领导和干部懂得金融扶贫工作的要求和做法,又要让广大农民群众知晓金融扶贫的内容和程序。从形式上、内容上、多层次、全方位进行宣传,形成上下互动的生动局面。其次,要搞好人员培训。尤其是加强对评级授信工作小组成员的培训,确保其懂政策、严标准,为贫困农第5页共6页户小额信用贷款把好第一关。第三,要做好评级授信。面向贫困农户开展评级授信,不仅点多面广,而且要求高,任务量大,乡镇党委、政府要认真组织,县扶贫办XX县区农商行要密切配合,确保在5月底前全面完成好贫困农户评级授信工作,为实现xx年对建档立卡贫困农户投放小额贷款x万元的目标打好基础。第四,严格督查考核。金融扶贫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为确保按时完成工作,各乡镇每周五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上报一次工作进度,县里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督查,对工作完成不好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乡镇进行表扬,并宣传推广其典型做法。加强工作考核,将金融扶贫工作纳入县综合绩效考核内容,对成绩突出的乡镇XX县区直相关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对金融扶贫工作年度考核低于85分的乡镇XX县区直相关单位,取消单位年度综合评优评先资格。第三,提供工作保障。开展好贫困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离不开乡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各乡镇务必要把试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加强具体部署和指导。要建立专门工作班子,确保专人抓。要注重金融环境建设,加强贫困农民的诚信教育,开展好信用村、信用户的评比工作,让诚实守信成为大家的自觉行为。各乡镇要积极协助金融机构做好贷款回收工作,对不守信用、躲帐、赖帐的典型事例,及时惩处,维护农村正常金融秩序。同志们,我们要以金融产业扶贫试点为契机,创新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为广大农户增收脱贫创造条件、扫除障碍。要拿出超乎寻常的干劲和久久为功的韧劲,排除万难,以“踏石留印,抓铁留痕”的精神抓出靓点、抓出特色、抓出实效,努力走出一条富有成效的金融产业扶贫新路子,更快更稳地推动贫困农户早日脱贫奔小康。 第二篇:2011年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2011年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 2011年全县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省纪委八届九次会议、市纪委二届九次会议、县纪委十届七次会议、省、市公安局长会议精神和全国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坚持以人为本、执纪为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推进公安特色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警示教育,推进执法监督,深化专项治理,严肃执纪查案,为各项公安保卫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纪律保证。 一、加强党组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党组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担负起全面领导责任,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细化责任,严格考核,严肃追责。要明确责任分工,将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警种部门和责任人,做到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位。要加强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的重要依据。实行责任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局属各单位要向局党组报告上一年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问责制结合起来,严肃追究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2.切实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增强广大民警的政治鉴别力、政治敏锐性和防策反、防渗透、防窃密的能力,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要严肃处理,确保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加强对公安中心工作和重大警务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庆祝建党90周年等重大安保活动、“三大战役”工作部署、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等公安中心工作和重大警务部署,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动迟缓、敷衍塞责等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4.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廉政准则》,严格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等“两项制度”,坚决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问题。认真落实《关于局属各单位领导干部向局纪检监察述廉的暂行办法》、《关于对局属各单位党员干部进行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局属各单位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等规定,加强对局属各单位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年内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办法,全面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谈话、函询、问责等制度。 二、加强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5.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结合“坚持执法为民、树立良好警风”主题教育,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年”活动。局属各单位要通过播放警示教育片、上警示教育课、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学习案件剖析资料、组织警示教育讨论等多种途径,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确保教育取得实效。要结合“八闽警营清风颂”廉政文化建设、争创“无违纪基层单位”活动等,推出一批勤政廉政先进典型,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培树正气。 6.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局属各单位要切实从违纪违法案件中吸取教训,紧密结合职责权限和 业务工作实际,从个人岗位、内设机构、本局所、队、室等层面,深入查找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五类廉政风险,确定风险等级,制定防范措施,完善防控机制,构筑制度防线。 三、加强执法监察,促进公正廉洁 7、加强执法监察。大力加强对执法权力运行的监督检查,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严肃执法执勤工作纪律,严禁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对随意动用警力参与强制拆迁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加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凡发生执法过错案件造成重大影响的,一律予以责任追究。 8.深化专项治理。针对当前执法突出问题,进一步深化执法过程中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专项治理,组织开展“回头看”,查找问题和差距,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扩大成果。开展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办案单位和个人截留、坐支、私分、挪用、贪污或者擅自处理涉案财物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同时,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对公安民警参与经营娱乐休闲场所、推销指定消防、安保、交通、保险产品、乱拉赞助、刑讯逼供、违规进行伤情鉴定、充当非法活动保护伞、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下大气力进行整治。要巩固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治理成果,坚决防止反弹。 四、加强效能监察,促进作风建设 9.加强效能建设。加大治理庸懒散力度,以治庸提能力、以治懒增效率、以治散正风气。落实“两个规范”,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提升工作效率。加强绩效管理,完善评估体系,强化结果运用,发挥好导向作用。 10.加强纠风工作。深入开展“小金库”、公务用车、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和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和“开门评警”活动,完善政风行风热线建设,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等规定,使群众的诉求能得到及时化解和处理,县以上公安机关领导年内至少解决两起群众信访案件。 11.深化特邀监督员监督活动。依托县局公众服务网开设“特邀监督员直通车”专栏,定期组织特邀监督员开展视察与明查暗访活动。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努力营造有利于公安工作发展、有利于密切警民关系、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的良好环境。 五、加强案件查办,确保《纪律条令》落实 12.加大信访举报件核查督办力度。加强对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违法违纪问题举报线索和信访案件的分析研判,提高初核率、查办率和违纪人员处理率。凡上级交办的案件线索,要限期办结,对上级交办的案件线索查否而被省厅查实的,要认真查究原因,视情追究责任。 13.加大查处力度。采取挂牌督办、联合办案、异地办案等方式,加大对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攻坚力度。把2011年作为《纪律条令》的执行落实年,认真贯彻《关于适用第六条有关问题的通知》(监发〔2011〕3号),加大下查工作力度,对领导批办、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关注以及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县局纪检监察部门可直接 立案调查,局纪检监察部门每年至少要直接查办1起违纪违法案件。对各类违纪违法问题,必须坚持“零容忍”,以铁的手腕,执行铁的纪律。对不实举报,要及时澄清,维护民警合法权益。 14.规范查案工作。加强案件审理把关,使所办的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尚未设立案件审理机构的要成立审理小组,履行审理职能。加强《公安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受理查办系统》的运用,落实案件报告制度,提高信息质量和入库率。 六、加强监督信息化建设,提高执纪监督水平 15.全面推进执法监督平台建设、警车监督管理系统建设、警务监督中心建设,打造覆盖全警的信息化监督网络。县局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应用办法,对系统报警提示的可疑问题,要明确监督处理的具体办法,确保监督平台“用出水平,用出效益”;要坚持边实践边探索,边应用边完善,查找和解决监督的薄弱环节和工作漏洞,不断完善执法监督平台建设,推进执法监督向深层次领域拓展。 七、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严肃组织人事纪律 16.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县局要按照中纪委、中组部的要求,抓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等四项监督制度的落实,建立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严格执行“5个严禁、l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要求,严肃组织纪律。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征求纪检部门意见制度,强化纪律监督。要建立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征求纪纪检部门意见工作制度,对征求意见的内容、时限、要求和反映问题的调查、调查结果的运用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17.健全用人失察追责机制。局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对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核查,对于实名举报的要有报必查,有查必果,如实报告;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仍坚持提拔,且在提拔后出问题的,要严肃追究提名者、调查者、考察者的相应责任。 八、加强审计监督,促进财经纪律落实 18.推进“审计整改年”活动。按照公安部统一组织开展“审计整改年”活动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切实整改2008年以来审计发现的问题。 19.深化审计监督。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提高任中审计比例和审计结果的执行力。对中央、县级补助地方公安机关专项经费开展专项审计,确保资金落实到位、用到实处;对局机关2010年度财务收支和项目建设进行审计;对“县局保障性办公用房”建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项目审批、建设程序、资金管理使用、政府采购程序等是否依法依规。加强和改进对特别业务费和掩护性企业审计工作,防止特别业务费随意开支现象。结合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深入部署开展涉案财物管理专项审计活动。 20.加强审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县局要研究制定公安机关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办法、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加快审计信息管理与作业系统开发进程,努力实现审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 九、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升执纪查案能力 21.结合公安机关机构改革,加强县局纪检监督机构建设,凡未按公安部要求编配审计机构的地方,今后要按照审计管辖权限有关规定列入省厅直接审计对象。继续抓好部党委8号文件的落实,进一步推进县级公安纪检监察部门建设。加强和改进县局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年度考评工作。实行纪检组长述职报告制度,下级公安机关纪委书记每年要向上级公安机关纪委述职。尊重基层首创,加强联系点工作,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基层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加强公安纪检监察业务培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素质。加强纪检监察队伍“五化”建设,实现人员优质化、办公自动化、办案科技化、管理正规化、监督有效化。重点加强执纪查案能力建设,以强有力的执纪查案工作引领带动各项工作全面开展。 =================== 进一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 对公安队伍违法违纪问题坚持“零容忍” 公安部党委近日制定下发《2011年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了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重点,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以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专项治理、涉案财物管理为重点,进一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公安队伍违法违纪问题坚持“零容忍”,深入推进公安特色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意见》指出,各级公安机关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要认真贯彻国务院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严禁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对随意动用警力参与强制拆迁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2011年,要围绕庆祝建党90周年、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等重大安保活动以及打黑除恶等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围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督促各地扎实抓好走访、评议、反馈、整改、考评等各个环节,防止搞形式、走过场。 《意见》要求各地围绕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的“坚持执法为民、树立良好警风”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将警示教育贯穿于纪律作风教育活动的始终。各地应建立警示教育基地,组建由违纪民警、民警家属和群众代表组成的警示教育报告团;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开展示范教育,重点推出一批勤政廉政先进典型;上半年,公安部和各地公安机关都要集中推出一批便民利民惠民新措施,把民警受教育与群众得实惠结合起来。 《意见》明确今年要深化拓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两个工作重点是:进一步抓好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专项治理,建立长效机制;部署开展涉案财物管理问题的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办案单位和个人涉案财物管理工作中的不规范问题。对民警 参与经营娱乐休闲场所问题、乱收滥罚等问题,各地公安机关可根据本地实际,选择其中突出的进行治理。治安、消防、交通等部门、警种要对民警推销或指定公共安全产品等问题进行治理。要巩固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治理成果,坚决防止反弹。 《意见》要求各级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继续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加大查办下级公安机关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案件力度,对各类违法违纪问题坚持“零容忍”。在查办案件的同时,更加注重体制机制创新,拓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领域。《意见》还要求进一步加强纪检监督部门自身建设,健全省、市两级公安纪检监督部门内设机构,在纪检监督部门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同时,完善纪检监察工作考评机制,实行纪委书记述职报告制度,下级公安机关纪委书记每年要向上级公安机关纪委述职。 评论员文章《以反腐倡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任何一项工作要取得新成效,不是说出来的,而是扎扎实实干出来的。公安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也是如此。近日,公安部下发的《2011年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正是结合公安工作实际,践行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公安特色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以反腐倡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的具体体现。 要充分认识公安反腐倡廉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在公安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一些单位的问题突出,之所以得不到很好解决,与个别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把反腐倡廉看轻了、位置摆低了不无关系。一方面,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我们这支队伍是高度肯定的,因为在党和人民最需要的关键时刻、危急关头,我们能够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另一方面,对我们这支队伍也有不满意的地方,主要是一些民警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甚至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由此可见,在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队伍期待越来越高、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任务日益繁重的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显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重要。 要在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上下功夫。公安工作的好与差,群众心里有杆秤。要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必须紧紧抓住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这个重点,切实从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让人民群众看到公安机关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 各地公安机关一定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办《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的要求,严禁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对随意动用警力参与强制拆迁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要进一步抓好执法过程中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专项治理,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扩大成果。 要着力从源头上遏制腐败产生的根源。各级公安机关在严肃查办案件、保持惩治腐败强劲势头的同时,要更加注重源头治理,更加注重惩防体系建设,不断加大预防的力度,最大限度地使民警不犯错误、少犯错误。要抓住容易滋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制度建设并抓紧完善与之相适应的监督制约机制;要紧密结合职责权限和业务工作实际,从个人岗位、内设机构、本单位三个层面,深入查找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五类廉政风险,针对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构筑制度防线,形成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严格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要认真执行中央纪委和公安部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谈话和函询的规定,全面开展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切实做到关口前移,防微杜渐。 要严格执行“一岗双责”。措施制定再多,如果不落到实处,一切都是空谈。各级 公安机关党委要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担负起全面领导责任,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分管领导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要细化责任,严格考核,严肃追责,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因领导不力、疏于监督管理,导致本单位发生严重违法违纪案件的,要敢于较真、敢于碰硬,一律实行问责追责。各级公安纪检监督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我们要以咬住不放、锲而不舍的精神,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真抓实干、狠抓落实,以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为各项公安工作任务的完成提供坚强保证。 第三篇:2008年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2008年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 2008年,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和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和省厅党委部署要求,认真贯彻反腐倡廉战略方针,以建设执法为民廉洁警队为目标,以加强作风建设为核心,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坚持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努力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为促进公安机关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更大作用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一、维护党的纪律,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一)各级纪委要把维护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放在公安队伍建设首位,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教育和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公安机关和领导干部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确保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按照“三基”工程建设决胜年的要求,加强对完成目标任务情况的督促检查,扎实推进公安机关重心下移、警力下沉、保障下倾,确保重点村、复杂村警务室优先按标准建设到位;扎实推进全警苦练基本功,切实提高执法办案和管理服务水平;扎实推动县级公安机关机构改革,健全完善从优待警 1各项措施,巩固和发展已取得的建设成果。 (三)各级公安机关纪委以及监察、督察部门要围绕工作中心,抓住执法办案、内务管理、纪律作风等容易发生问题的薄弱环节,开展效能监察和现场督察,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保障和促进各项公安中心工作和重大警务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加强廉政教育,不断增强广大民警和领导干部的廉洁从警意识 (四)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各级公安机关思想政治教育总体规划,纳入党委中心组的学习计划,纳入各警种教育培训的教学计划,贯穿于民警的培养、提拔、管理、使用等各个环节。建立公安机关党委、纪委主要负责同志给民警讲廉政课制度,并将干部任前谈话、诫勉谈话与廉政教育结合起来,把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纳入领导干部应知的内容进行任前学习与考核,逐步形成常态教育机制,增强反腐倡廉教育效果。 (五)以增强党员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性观念为重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警、艰苦奋斗、先进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新党章以及上级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作为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强廉洁从警意识,增强党性观念,筑牢廉洁从警的思想道德防线。 (六)坚持正面典型示范教育与反面案例警示教育相结合, 2从“树”和“防”两个方面打牢民警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坚持经常性廉政谈话教育与阶段性专项教育相结合,认真落实“五个必谈”制度,有针对性做好重点部门、重点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建立警示教育基地,有计划地安排民警到基地进行警示教育。 (七)切实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强化“文化育警”在公安反腐倡廉建设中的教育预防作用,积极争创省、市级示范点,充分利用影视、报刊、宣传栏、网络、手机短信等载体,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所队、进警校、进社区、进民警家庭,积极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 三、创新制度机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力度 (八)认真贯彻落实《XX省公安机关建设廉洁警队规则(试行)》及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廉洁从警行为。在认真组织学习,统一思想认识基础上,下半年在全市公安机关全面实施、落实。继续深化反特权思想教育和创建“无违纪所队”活动,大力推进基层所队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建立“四项机制”,将创建活动向“无违纪警种”延伸。不断完善党务公开工作,把党务公开作为加强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促进权力公开透明。 (九)继续深化公安机关干部人事制度、行政审批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改革,认真贯彻公安部《关于加强对公安机关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办法》、《关于加强对公安机关基建工程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工作监督的办法》,以及《XX市公 3安局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的规定(试行)》、《XX市公安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试行)》、《XX市公安局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度的暂行规定(试行)》等,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 (十)按照“全省反腐倡廉制度规范执行年”的要求,把制度执行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行政审批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以及领导干部任前谈话、警衔晋升集体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上级公安机关派员参加下级公安机关党委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以铁的纪律维护制度的权威性。 (十一)健全财务和工程项目审计制度,推进同级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加强公安特费、工程建设项目、经济合同、警务装备采购和信息化建设项目审计,积极开展内部控制制度审计和经济效益审计,以及公安机关执法环节涉钱涉物专项审计,确保资金管理措施到位。继续落实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认真开展定期审计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坚决制止以捐代罚、以罚代处、降格处理等行为。 四、开展专项治理,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十二)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两整顿一规范”专项治理活动。即整顿违反规定办理取保候审,着力解决执法办案中保而不侦、以保代侦、违规没收保证金和保证金 4管理混乱等问题;整顿监管场所安全隐患,着力解决制度不落实、保障条件不到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侵害在押人员合法权益问题;规范道路交通监控设备的设置、使用、管理,着力解决违规设置、使用和管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以及以罚代纠或只罚不纠、以权谋私等问题。 (十三)继续加强对刑讯逼供、滥用枪支警械和滥用强制措施专项治理工作,积极推广应用实时电子警务监控系统,在候问室、审讯室统一安装音像监控设备,强化对执法过程的监督,坚决防止滥用枪支警械和刑讯逼供致人伤残、死亡等问题的发生。严格落实“四个坚决”、“五条禁令”、《内务条令》和公安部出台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十四)继续抓好公安窗口单位行风建设以及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建立长效管理考核机制,坚决查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继续巩固治理公路、河道“三乱”的成果,全面签订责任状,组织明查暗访,开展专项检查,确保治理力度不减,确保不发生“三乱”问题。 (十五)畅通外部监督渠道,改进和加强警风警纪监督员工作,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警风警纪监督员汇报工作、通报情况、征求意见,组织警风警纪监督员明察暗访,充分发挥警风警纪监督员监督、宣传、支持和爱护公安队伍的作用。 五、坚持从严治警,认真查办信访投诉和违法违纪案件 5 (十六)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严厉查办以权谋私、贪赃枉法、索贿受贿、徇私舞弊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有警不接、出警迟缓、推诿塞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失职不作为案件,及时查办为黄、赌、毒、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和违反政治纪律、人事纪律的案件,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手段,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 (十七)改进案件查办工作。市局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对上级领导交办案件直接查办,对重点地区派驻工作组加强指导。要继续开展执纪办案质量检查,切实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监督管理,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深层次、隐蔽性强、影响大、当地查处不力的案件,提高公安纪检监察部门的办案质量和执纪水平。 (十八)进一步完善查办案件工作机制,提高“公安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受理查办系统”应用管理水平,认真做好“行风热线”、“政风热线”、纪检监察信访的受理投诉举报工作,健全公安纪检监察部门与检察机关渎职侵权犯罪侦查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强化线索管理、综合分析和督促检查,提高成案率,把握查办案件工作主动权。 (十九)进一步落实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结案和剖析“双报告”制度和“一案一整改”制度,及时分析原因,堵塞漏洞,建章立制。公安民警违法违纪案件报告工作实行责任倒查,对隐瞒不报、拖延迟报、或者漏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直接责 6任者、有关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的责任。在查办违法违纪案件的同时,大力维护民警的合法权益,保护和激发广大民警的工作积极性。 (二十)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对群众信访反映公安有警不出、出警不力、推诿塞责,工作不认真、不负责、不到位而造成疑难涉法涉警信访投诉案件,以及以捐代罚、以罚代处、不按程序办事的,各级纪委监察部门要加强倒查,重点查有无不作为问题、有无不依法履行职责问题、有无侵犯群众利益的问题。经倒查确实存在问题的,纪委监察部门要向相关单位发出监督建议书,责令进行整改,并与单位目标考核挂钩。对纪委监察部门信访调查不及时、调查工作不到位,导致群众反映问题没有得到及时解决,造成群众重复访、越级访的,市局纪委将进行倒查,分清责任,并根据有关规定视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十一)各级公安机关党委和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央和省、市、省厅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切实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尤其是作为第一责任人的“一把手”,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分工,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协作配合,努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要高度重视纪检监察、督察、审计 7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大纪检监察、督察、审计干部交流力度,及时将优秀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督察、审计部门,把优秀纪检监察、督察、审计干部输送到其他重要岗位,增强队伍活力。 (二十二)各级公安纪检、督察、审计部门要紧贴公安中心工作,进一步把纪检监察、督察、审计工作融入公安工作的全局,明确指导思想、工作任务、方法措施,最大限度地发挥公安纪检监察、督察、审计部门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纪律保障和参谋助手的作用。要积极改进公安纪检监察、督察、审计工作,大力推行网上督察、督察工作弹性工作制度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告知制度展开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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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全县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发言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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