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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全区液化气管治实施方案.docx

  • 上传人:asd****19
  • 文档编号:6584693
  • 上传时间:2024-12-15
  • 格式:DOCX
  • 页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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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全区 液化 气管 实施方案
    资源描述:
    全区液化气管治方案 为加强瓶装液化气市场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我区瓶装液化气市场秩序,推进安全规范化管理工作,防止燃气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瓶装液化气市场安全专项整治。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和重点 (一)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建立健全瓶装液化气市场安全管理体系,推进瓶装供应站安全、供气服务规范化管理,实现燃气安全生产无较大以上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落实分销站点对实施钢瓶安全管理的责任,推进钢瓶标记、标识和阀门封口等管理,全力控制不合格钢瓶或超期钢瓶的流动使用。建立液化气市场安全监管机制,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工作重点。排查供应站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打击无证照经营瓶装液化气、使用超期未检验和报废的液化气钢瓶、违章存放、运输液化气钢瓶等行为。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决定成立区瓶装液化气市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建设局城建股。办公室主任由副组长兼任。 三、专项整治职责分工 (一)区瓶装液化气市场安全整治办主要负责建立专项整治工作机制,协调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收集、汇总和上报各部门阶段性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二)区安监部门主要负责瓶装液化气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管理; (三)区建设部门主要负责指导、检查、监督瓶装液化气供应站安全规范化管理,负责督促各镇(街道)查处规划区外无证照经营液化气行为; (四)质监部门负责监督实施钢瓶规范化管理,查处不合格钢瓶; (五)区消防部门主要负责监督检查瓶装液化气生产和经营场所消防安全; (六)区城管执法部门主要负责查处规划区内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行为; (七)区交通部门主要负责查处非法从事瓶装液化气运输行为; (八)区工商部门主要负责查处无证照经营瓶装液化气行为; (九)区物价部门主要负责瓶装液化气销售价格的监督检查; (十)各镇、街道负责组织本辖区瓶装液化气市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对规划区外无证照经营瓶装液化气行为进行查处。 四、专项整治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从年5月开始至年9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年5月上旬),动员部署。区瓶装液化气市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组织全区瓶装液化气供应站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相应制定实施方案,进行贯彻、部署、落实。 (二)第二阶段(年5月中旬至年8月),全面开展专项治理。各单位组织力量,既明确职责分工,又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开展瓶装液化气市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禁违规行为。 (三)第三阶段(年9月),检查总结。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巩固阶段性成果,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积极探索瓶装液化气市场安全管理工作新思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瓶装液化气市场安全管理工作常抓不懈。 五、主要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各镇、街道要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相应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机构,加强协调,统一行动,确保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结合本部门管理工作,制定实施方案,组建专项执法队伍,建立责任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共同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管理监督,消除隐患。各镇、街道、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定期与不定期地组织对瓶装液化气分销点安全生产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企业安全生产与管理工作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款要求的,要当即责令限期改正,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应依法予以罚款,直至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并实施责任跟踪。 (三)健全供应体系,规范供应站管理。各镇、街道要根据燃气专项规划和安全条件等有关规定,引导液化气企业在城乡结合部、近XX县区和管道供应不到的区域,合理布设供应站,建立和完善企业“储罐站——供应站——用户”供气直销网络,构建瓶装供应站一级、二级、三级安全供应体系,为终端用户提供安全供应、便捷服务。 (四)综合治理非法液化气站点。坚持实行“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及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部门配合的办法,综合治理非法经营、运输和违章存放瓶装液化气站点以及利用钢瓶相互转充液化气等违法行为。各镇、街道要层层落实村(居)等基层组织属地安全管理责任,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发动群众排查举报本辖区“黑气”窝点,及时组织查处。建立监控体系,制止本辖区非法网点反复。 (五)强化钢瓶管理,确保安全。各分销站点要按照《气瓶使用登记管理规则》要求,开展钢瓶使用登记工作;并根据《气瓶安全监察规定》、《气瓶充装许可规则》等规定,修订质量管理手册,完善事故应急预案、钢瓶技术档案。钢瓶运输应由具备道路化学危险品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承运。供应站瓶库内的钢瓶应按实瓶、空瓶(含超期瓶、报废瓶)分区、分类存放。实瓶必须有本企业标记、标识、警示标签、充装标签和阀门塑封。 (六)建立联系制度,加强交流。各镇、街道、区直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指定专人将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收集汇总,每月5日之前向区瓶装液化气安全专项整治办报送,加强专项整治工作信息传递、反馈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方法。年9月10日前,各镇、街道、区直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并报送区液化气市场安全专项整治办汇总后上报。 第5页 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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