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分销 收藏 举报 申诉 / 11
播放页_导航下方通栏广告

类型大乘百法明门论纲要.doc

  • 上传人:xrp****65
  • 文档编号:6252002
  • 上传时间:2024-12-03
  • 格式:DOC
  • 页数:11
  • 大小:83KB
  • 下载积分:10 金币
  • 播放页_非在线预览资源立即下载上方广告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关 键  词:
    大乘 百法明门论 纲要
    资源描述:
    11 大乘百法明门论纲要 大乘百法明门论纲要之一 一、法相唯识学 (一)、法:1、佛所说教 2、法式规则 通义 3、真如法性 4、宇宙万有 别义:达摩(Dharma) 任持自性 轨范他解 (二)相:1、相貌:眼所见之事物而言。显色、形色、表色 2、义相:意识上所了解之相。现在认知、过去回忆、未来推想;名词、文字、思想 3、体相:对实体最单纯的感觉。 (三)法相:所应知法的相貌、义相、体相。以五位百法来说明。 ┌心王: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末那识、阿赖耶识。 ┌心法┤ │ └心所:遍行五,别境五,善十一,烦恼六,随烦恼二十,不定四。 │ ┌实用┤ ┌细色根……脑筋神经系 │ │ ┌五根┤ │ │ ┌有对色┤ └粗色根……眼耳鼻舌身┐ │ │ │ │ ├表色 │ └色法┤ └五尘………………色声香味触┘ ┌有为┤ │ ┌极微色 │ │ │ │极迥色 │ │ └无对色┤定所引色 一切法┤ │ (法处│受所引色………………………无表色 │ │ 所摄色└遍计所执色 │ │ │ └假名……不相应行分位假法之命根等二十四 └无为……虚空、择灭、非择灭、不动灭、想受灭、真如。 (四)唯识 唯:不离义 识:心意识 集起 思量 了别 一切法的存在离不开心的参予,所应知法皆唯识所现。 一切法相的建立以心识为所依,以心识为中心建立五位百法,概说一切法相。 三相:遍计所执相——主观世间的虚妄性 依他起相——客观世间的缘起性 园成实相——真实世间的绝对性 二、本论出处 《瑜伽师地论•本地分》中六百六十法提挈纲领而建立。 弥勒 无著 世亲 三、本论作者、译者 作者:世亲菩萨(天亲) 俱舍论之作者。又作天亲。为古印度大乘佛教瑜伽行派创始人之一。四五世纪顷北印度健驮逻国富娄沙富罗城人,乃国师婆罗门憍尸迦第二子。与其兄无著(梵 Asan%ga)初于萨婆多部(有部)出家,无著直入大乘,世亲却入经量部,立志改善有部教义,遂入迦湿弥罗国,研究大毗婆沙论。四年后归国,为众讲毗婆沙,并作阿毗达磨俱舍论。师初抨击大乘佛教,谓大乘非佛所说。后以无著之方便开示,始悟大乘之理,转而信奉、弘扬大乘要义。其论著与注释之典籍甚多,奠定大乘佛教瑜伽派之基础。重要著述有俱舍论三十卷、摄大乘论释十五卷、十地经论十二卷、金刚般若波罗蜜经论、广百论、菩提心论、三十唯识论颂、大乘百法明门论、无量寿经优波提舍等四十多种 译者:玄奘 唐代高僧。洛州缑氏县(河南偃师)人,俗姓陈,名袆。为我国杰出之译经家,法相宗之创始人。出生:一说为隋代开皇二十年(600)。出家:大业八年(612),受戒:唐武德五年(622)受具足戒,又学律部。 西行:于贞观三年(629,一作贞观元年)西行,孤身涉险,历尽艰难,经秦凉高昌等地,抵天竺北境,即越过今之新疆省北路,经西土耳其斯坦、阿富汗而进入印度境内,沿途瞻礼圣迹,迤逦南行,至摩揭陀国。 时为贞观五年,师三十岁,遂留学那烂陀寺,入戒贤论师门下,习瑜伽师地论等,又学显扬、婆沙、俱舍、顺正理、对法、因明、声明、集量、中、百等论,钻研诸部,凡经五年。其后,遍游五天竺,历谒名贤,叩询请益,寻求梵本。游学十二年,还那烂陀寺,依戒贤之命讲“摄大乘论”、“唯识抉择论”。 师四十一岁,意欲东返。戒日王于曲女城为师作大法会,五印度十八国王均列席,大小乘僧及婆罗门等七千余人亦到,此即佛教史上著名之曲女城辩论大会。师受请为论主,称扬大乘,提出论文“真唯识量”颂,悬之于会场门外,经十八日,竟无人发论难之。戒日王益增崇重,十八国王并于会后归依为弟子。会毕,师决意辞归,戒日王坚留不成,遂再邀集十八国王于首都钵罗那迦城,开七十五日之无遮(布施)大会,为师隆重饯行。贞观十七年,师正式辞王东归。经由今之新疆省南路、于阗、楼兰而回国,往返共历十七年,行程五万里。 于贞观十九年正月(645)还抵长安,帝敕命梁国公房玄龄等文武百官盛大欢迎。师所赍经像舍利等,凡数百件,其中除佛像及佛舍利一五○粒之外,共请回佛经梵文原典五二○夹六五七部。   师归后,为太宗、高宗所钦重,供养于大内,赐号“三藏法师”。太宗且曾两度劝其弃道辅政,师均以“愿守戒缁门,阐扬遗法”而固辞之。帝唯从其志,助其译经工作,建长安译经院,诏译新经;师先后于弘福寺、大慈恩寺、玉华宫译经,凡十九年,共出经论七十五部一三三五卷。译出之主要经典有:大般若经六百卷、瑜伽师地论一百卷、大毗婆沙论二百卷、俱舍论、成唯识论、摄大乘论等。师于印度所学遂尽传至中国。   师尝斥责鸠摩罗什等古代译经家以“达意”为原则而信笔直译之翻译法,遂提倡忠于原典、逐字翻译之译经新规则。后代译经家每以玄奘所立之定则为法式,而称玄奘以前所译之经为旧译,称玄奘以后所译之经为新译。师著有“大唐西域记”十二卷,内载西域、印度、锡兰等一三八国之历史、地理、宗教、神话传说、风土人情等,亲践者一一○国,传闻者二十八国。该书在佛教史学及古代西域、印度、中亚、南亚之史地、文化上,乃至于中西交通史料上,均富有极高之价值,至堪珍视,故亦甚为欧美日本学者重视。   麟德元年(664)二月五日示寂,世寿六十三(一作六十五、六十九)。师示寂后,高宗哀恸逾恒,为之罢朝三日。追谥“大遍觉”之号。敕建塔于樊川北原。其后,黄巢乱起,或奉其灵骨至南京立塔。太平天国时,塔圯;迨至乱平,堙没无人能识。对日抗战(1937~1945)时,日本人入南京,修路掘地得之,移奉其国。后以部分顶骨归还我国,现奉安于台湾省南投县日月潭玄奘寺。(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慧立)、大唐三藏圣教序、大唐西域记序、玄奘三藏师资传丛书、大唐内典录卷五、大唐故三藏玄奘法师行状、续高僧传卷四、佛祖统纪卷三十九、开元释教录卷八、法苑珠林卷二十九、古今译经图纪卷四)p2024 四、本论宗旨、结构 宗:一切法无我 结构:两个问题: 何等一切法? 云何为无我? 一切法:五位百法 1、 心法 8 2、 心所法 51 3、 色法 11 4、 不相应行法 24 5、 无为法 6 无我:二种无我 1. 补特伽罗无我。 2. 法无我。 论题: 大乘百法明门论 大:含容大——含解脱道、菩提道 殊胜大——成就无上菩提 乘:运载(工具) 百:数目 法:有为、无有一切诸法 明:无漏智慧,明了诸法真实相 门:门道、开通 论:阐述解析法性,教诫学子,断恶修善,趋向涅槃。 大乘百法明门论纲要之二 一、如世尊师:引经明宗 我:梵语音译为阿特曼 愿意为呼吸 引申为为生命、自己、身体、自我、本质、自性。泛指独立永远之主体,此主体潜在于一切物之根源内,而支配统一个体。乃印度思想界重要主题之一。 大致四义:常:永远存续;一:独立自主;主:中心所有;宰:支配万物 佛教主张无我,说明存在与缘起的关系,否定常一主宰。 “我”之思想在印度(略) 一般所执之“我”:凡我、神我、假我、真我 两个问题:何为一切法? 何为无我? 二‘一切法者略有五种: 1、 心法: 2、 心所法: 3、 色法: 4、 心不相应行法: 5、 无为法: 有为法:因缘和合,生住异灭之法。 无为法:非因缘和合,无生住异灭之诸法体性。 一切最胜:有为法中心为最重要:如一心十法界, 广狭之分:广义一切精神世界,心王与心所 狭义心理主体,心王 于此相应:与心王相应,隶属于心王,配合心王活动。一切心理活动 二所现影:心王心所所认识的对象,为心王心所所显现的相分。 触对变化 方所示现 三位差别:依心、心所、色法三法在时空中不同状态而假立。无有心、心所的缘虑作用及色法的质碍作用 四所显示:对前四法真实相的认知所显现的。 三、八识心法 识:了别,心对所缘境的了解分别作用。通指八识 心: 1、 集起 2、 积集 3、 缘虑 4、 识 5、 意 6、 心、意、识 就功能来分:第八阿赖耶识为心-集起 第七末那识为意-思量 前六识为识-了别 (一) 五种认识作用 五识:依于五根缘对五境而发生五种认识作用 眼识――眼根―――了色境 耳识――耳根―――了声境 鼻识――鼻根―――了香境 舌识――舌根―――了味境 身识――身根―――了触境 生起的条件: 1、 同境依――五根(与五识同取境) 2、 分别依――第六识(俱起,了解分别) 3、 染净依――第七识(恒与四烦恼相应) 4、† 根本依――第八识(生起根本) 几项特征: 1、 所依的根:扶尘根——五根(四大所成);净色根――神经 2、 缘境:缘性境不缘假法 3、 缘境现量,不计分别 4、 有间断,视缘具缘不具而定 5、 通善、恶、无记三性 (二) 心理活动的综合中心 心识活动综合中心,攀缘外境的缘虑心。 与前五识的差别: 1、 缘法境,了解分别一切法 2、 能了一切物质现象的单独形相,差别形相。 3、 了过去、现在、未来事理 4、 不仅刹那了别,且能够相继不断 5、 意识的思心所造作,能造成业果。 6、 所依之根为心法:末那识 认识方式及作用 方式:五俱意识、独头意识 作用:推理、思考、记忆、判断等,且不受时间限制。 眼俱意识――与眼识俱起,了解色境作用 耳俱意识――与耳识俱起,了解声境作用 鼻俱意识――与鼻识俱起,了解香境作用 舌俱意识――与舌识俱起,了解味境作用 身俱意识――与身识俱起,了解触境作用 认识过程起五种心: 1、 率尔心:初对外境刹那间轻率的了别 2、 寻求心:寻求作用 3、 决定心:决定了别 4、 染净心:了别后对怨亲顺违的外境,生起染净的心 5、 等流心:染净心的相续 独头意识: 1、散位独头 2、梦中独头 3、定中独头 4、狂乱独头 前六识生起的四种力量: 1、 欲力:欲,希望。对境――爱着――作意 2、 念力:念,记忆。对境――记忆――作意 3、 境界力:所缘境界――极可意、极特殊――作意 4、 熟习力:习,习惯,习气。对境――极熟悉――作意 无意识状态的五种情况: 1、 生于无想天 2、 入无想定 3、 灭尽定 4、 深度睡眠 5、 闷绝 前六识思考的模式: 1、 自性分别:寻、伺心所为体,直接认识所缘境的直觉作用。(前五识只具此,第六识具三) 2、 计度分别:慧心所为体,判断推理作用 3、 随念分别:念心所为体,明记过去经历之事的追忆。 (三) 自我意识中心 第七末那识:末那,意,思量。恒审思量第八识为自内我。 恒与四烦恼相应: 1、 我痴:无明,对诸法缘起的事理不明。 2、 我见:不正见,执五蕴假合之身为常、一、主宰。 3、 我慢:妄自尊大。 4、 我爱:爱,贪。 爱:a、爱,已得自身起贪爱 b、后有爱,未得自身起贪爱 c、贪喜具行爱,已得境界起贪爱 d、彼彼喜乐爱,未得境界起贪爱 (四) 生命的大仓库 第八阿赖耶识,藏识。 能藏、所藏、我爱执藏 识只是一种功能,此功能的潜伏期,不发生作用称种子;功能现发称识。 自相:阿賴耶识 果相:异熟识 因相:一切种子识 行为创造一切 共业 共中共 共中不共 不共业 不共中共 不共中不共 百法明门论讲义纲要之三 一、心所法――心王所有之法(一切心理活动) 1、 恒依心起 2、 与心相应 3、 系属于心 二、五十一心所分为六类: 1、 遍行五:触、作意、受、想、思。 2、 别境五:欲、胜解、念、三摩地、慧。 3、 善十一:信、精进、惭、愧、无贪、无瞋、无痴、轻安、不放逸、行舍、不害。 4、 根本烦恼六:贪、瞋、痴、慢、疑、不正见。 5、 随烦恼二十:忿、恨、恼、覆、诳、谄、憍、害、嫉、悭、无惭、无愧、不信、懈怠、放逸、昏沈、掉举、失念、不正知、散乱。 6、 不定四:睡眠、恶作、寻、伺。 三、遍行、别境心所: (一)、遍行:周遍的心行 遍行于一切的心理活动 一切识 一切性 一切时 一切地 1、 触:根(认识器官)、境(认识对象)、识(认识主体)三者接触的刹那心念 令心、心所触境为性 受想思所依为业 2、 作意:注意、警觉,对所缘境认识对象注意、警觉的心里活动 能警心为性,于所缘境引心为业。 A、警觉:未生另生 B、趣境:已生趣境 3、受:感受、领纳,在认识对象上所起的种种感受。 领纳顺、违、俱非境相为性,起爱为业,能起合离非二欲。 4、想:于认识对象上取相,起概念等作用 于所缘境取相为性,施设种种名言为业。 5、思:造作、意志作用。思考认识对象推动做出各种行为的心理活动。 令心造作为性,于善品等役心为业。 A、 审虑思 B、 决定思 C、 发动思 (二)、别境:各别缘境所起的心理活动 一切性 一切地 1、欲:希望 于所缘境希望为性,勤依为业。 于爱境希望必合 于恶境希望必离 2、胜解:殊胜的见解,对所缘境作出决定不可动摇认知的心理。 于决定境,印持为性,不可引转为业。 3、念:记忆、忆念,对所经历的事情记忆不忘的心理。 于曾习境,令心明记,不忘为性,定依为业。 4、定:三摩地 于某一境上高度集中的心理 于所观境,令心专注,不散为性,智依为业。 5、 慧:对所缘境有能力选择、推理、判断的心理。(比量智) 于所缘境拣择为性,断疑为业。 三、善心所十一 善:随顺法理,于此世他世顺益于自他者。能够远离一切秽恶,聚集一切功德。 1、信:相信,这里指佛教义理坚定的信仰。 于实德能深忍乐欲,心净为性,对治不信,乐善为业 信有三种:a、相信事实,对因果的事理深信不移 b、相信三宝清净功德 c、相信自我成就善法的能力 2、 惭:羞恶的心理,做错了事内心感到的羞耻。 依自法力,崇重贤善为性,对治无惭,止息恶行为业 3、 愧:廉耻的心理,做错事怕舆论指责、他人批评,以此无颜见人的心理状态。 依世间力,轻拒暴恶为性,对治无愧,止息恶行为业 4、 无贪:对于财色名利无贪执之心理 于有有具无着为性,对治贪着做善为业。 有:三有(三界:欲、色、无色)之果, 有具:三有之因 5、 无嗔:面对不如意境,不生恚恨之心理。 于苦苦具,无恚为性,对治嗔恚,作善为业 苦:三界苦果――苦苦、坏苦、行苦 苦具:生苦之因 6、 无痴:明白事理,不被迷惑的心理。 于诸事理,明解为性,对治愚痴,作善为业。 四圣谛 八正道 无贪、无嗔、无痴三善根 7、 精进:勤,在修善断恶生命改造中勤奋、不懈怠的心理。 于善恶品,修断事中,勇捍为性,对治懈怠,满善为业。 精而不杂 进而不退 勇而无惰 捍而无惧 三种精进:披甲精进、摄善精进、利生精进 四正勤:已生善令增长,未生善另生起;已生恶令断灭,未生恶令不生。 8、 轻安:身心安适轻快的心理 远离粗重,调畅身心,堪任为性,对治昏沉,转依为业。 粗重:贪、嗔、痴烦恼 9、 不放逸:遵循一定规矩行事的心理 精进三根,依所修断,防修为性,对治放逸,成满一切世出世间善业。 放逸:在贪、嗔、痴的基础上成就一切恶事 不放逸:在无贪、无嗔、无痴的基础上成就一切善事 精进:努力去做;不放逸:规矩的做。 10、行舍:愿舍弃不如法行为的心理 精进三根,令心平等正直,无功用住为性,对治掉举,静住为业。 11、不害:不损害他人的心理,不令他人的精神上、生活上、身体上痛苦。 于诸有情不为恼损,无嗔为性,能对治害,悲愍为业。 无嗔―――慈―――予众生乐 不害―――悲―――拔众生苦 五、烦恼、随烦恼、不定心所 烦恼:令众生身心烦、乱、恼、惑、污等心理作用的总称。 根本烦恼:令众生身心烦忧恼乱的根本心理 (一)、根本烦恼 1、贪:贪婪的心理 于有、有具染着为性,能障无贪,生苦为业。 爱力取蕴 2、嗔:嗔恚的心理 于苦、苦具,嗔恚为性,能障无嗔,不安隐性,恶行所依为业。 由我执而起,一切以自我为中心,凡违逆我意者,拂然不悦。 3、痴(无明):是非不明,事理颠倒,因果迷乱的心理。 于诸理事,迷暗为性,能障无痴,一切杂染所依为业。 无明为生死的根本 俱生无明 分别无明 4、慢:傲慢、自我自大,自以为处处优越于别人的心理 恃己于他,高举为性,能障不慢,生苦为业。 七种慢:(《佛光大辞典》) 1)、慢,对劣于自己之人,认为自己较殊胜;而对与自己同等之人,谓与自己同等而令心起高慢。 2)、过慢(梵 ati-ma^na),对与自己同等之人,硬说自己胜过对方;对胜过自己之人,亦偏说对方与自己同等。 3)、慢过慢(梵 ma^na^ti-ma^na),对胜过自己之人,起相反之看法,认为自己胜过对方。 4)、我慢(梵 a^tma-ma^na),乃七慢之根本慢。于五蕴假和合之身,执著我、我所,恃我而起慢。内执有我,则一切人皆不如我;外执有我所,则凡我所有的皆比他人所有的高上。 5)、增上慢(梵 adhi-ma^na),于尚未证得之果位或殊胜之德,自认为已经证得。 6)、卑慢(梵 u^na-ma^na),对于极优越之人,却认为自己仅稍劣于其人;或虽已完全承认他人之高胜,而己实卑劣,然绝不肯虚心向其人学习。 7)、邪慢(梵 mithya^-ma^na),无德而自认为有德。 5、疑 :怀疑的心理 于诸谛理,犹豫为性,能障不疑善品为业。 疑法、疑师、疑事 疑他世作用、疑因、疑果、疑四谛、疑三宝(《瑜伽师地论》) 6、恶见(不正见):对事理作出不正确的见解 于诸谛理,颠倒推度,染慧为性,能障善见,招苦为业。 五种不正见 : 1)、萨迦耶见(梵 sat-ka^ya-dr!s!t!i),译作有身见。即自执有“我”之存在,称为“我见”,而以为此属于我,则称“我所见”。 2)、边执见(梵 anta-gra^ha-dr!s!t!i),又作边见。为偏执于极端一边之见解;如谓我死后仍常住不灭,此称为常见(有见);谓我死后则断绝,此称为断见(无见)。 3)、邪见(梵 mithya^-dr!s!t!i),为否定因果道理之见解。 4)、见取见(梵 dr!s!t!i-para^mars/a),即执著错误之见解以为真实者。 5)、戒禁取见(梵 s/i^la-vrata-para^mars/a),即视不正确之戒律、禁制等,为可达涅槃之戒行,此种执著即称为戒禁取见。(大毗婆沙论卷四十六、俱舍论卷十九、成实论卷十) 前三贪嗔痴生死根本,后三慢疑不正见障道根本 (二)、随烦恼:随烦忧恼乱根本心理而起的烦恼心理 随三义:自类俱起;遍不善性;遍诸染心。 按随烦恼心理活动的范围分小随10个;中随2个;大随8个,总20个。 小随烦恼10个: 1、 忿:忿愤不平,对现前逆境准备作出粗暴身口意行为的心理 依对现前不饶益境,愤发为性,能障不忿,执杖为业。 2、 恨:怨恨,怀恨。对过去不如意境怀恶不舍,引起极度烦恼的心理。 由忿为先,怀恶不舍,结冤为性,能障不恨,热恼为业。 忿对现前境,恨对过去境 3、 恼:恼怒,爆怒。忿恨之后,遇违逆境,因而爆怒,凶狠暴戾的心理。 忿恨为先,追触暴热,狠戾为性,能障不恼,蛆螫为业。 如毒蝎子蛰人一般 4、 害:损害,心无悲愍损害有情。 于诸有情,心无悲愍,损恼为性,能障不害,逼恼为业。 5、 嫉:嫉妒心理,心胸狭窄,嫉贤妒能,不能容人。 殉自名利,不耐他荣,妒忌为性,能障不嫉,忧戚为业。 上五个为嗔心所的一分 6、 覆:覆藏,做了坏事不愿让人家知道,怕有损自己的名誉。 于自作罪,恐失利誉,隐藏为性,能障不覆,悔恼为业。 7、 悭:悭吝,财物不肯施舍,法理秘不告人。鄙恶的畜积财物等。 耽着法财,不能惠舍,秘吝为性,能障不悭,鄙畜为业。 8、 诳:欺诳,欲达到某个目的,欺诳他人。 为获利誉,矫现有德,诡诈为性,能障不诳,邪命为业。 9、 谄:谄曲,为了获取别人的欢心而阿谀谄媚,以达到自己的目的。 为罔他故,矫设异仪,谄曲为性,能障不谄,教诲为业。 10、 憍:骄傲,得到世间名利而憍慢自大。 于自盛事,深生染着,醉傲为性,能障不骄,染依为业。 慢:于比较中产生;憍:因自己获得而产生。 中随烦恼2个: 1、 无惭:与惭心所相反,指没有羞恶的心理。不顾人格尊严,拒绝圣贤教诲,不接受世出世间善法。 不顾自法,轻拒贤善为性,能障碍惭,生长恶行为业。 2、 无愧:与愧心所相反,指没有廉耻的心理。不顾世间清议,不畏社会舆论、道德谴责。 不顾世间,崇重暴恶为性,能障碍愧,生长恶行为业。 两者差别:无惭是破罐子破摔,自暴自弃;无愧:明知是错,放之任之,不听劝告。 大随烦恼8个: 1、 不信:与信相反,对于一切事实实理不能认可。如因果、四谛、三宝等。 于实、德、能,不忍乐欲,心秽为性,能障净心,堕依为业。 2、 懈怠:与精进相反,于修善断恶的事不努力做,甚至于恶业上勤奋去做。 于善恶品,修断事中,懒惰为性,能障精进,增染为业。 3、 放逸:放荡纵遗,心随烦恼转不去约束。染法不能防,净法不能修。 于染净品不能防修,纵荡为性,障不放逸,增恶损善所依为业。 4、 昏沉:昏昏欲睡,神识不明。 令心于境,无堪任为性,能障轻安,毗钵舍那为业。 5、 掉举:心不安定,妄动浮躁。 令心于境,不寂静为性,能障行舍,奢摩他为业。 6、 失念:遗忘,心意散乱,对所修的善法不能明记,没法清楚的保持所观境界。 于诸所缘,不能明记为性,能障正念,散乱所依为业。 7、 不正知:邪知,误解世出世间法,破坏佛法真理。 于所观境,谬解为性,能障正知,毁犯为业。 8、 散乱:不专心,心猿意马,不能控制。 令心流荡为性,能障正定,恶慧所依为业。 (三)、不定心所:在善、恶性质上没法明确定性的心理 1、恶作(悔):厌恶先前作的事。悔善为恶,悔恶为善。 恶所作业,追悔为性,障止为业。 2、眠:睡眠,昏迷不自在。 令身不自在,昧略为性,障观为业。 3、寻:寻求,对事理粗略的思考,知其然。 令心忽遽,于意言境,粗转为性,以安、不安住身心分位所依为业。 4、伺:伺察,对事理细密的思考,知其所以然。 令心忽遽,于意言境,细转为性,以安、不安住身心分位所依为业。 大乘百法明门论纲要之四 色法 一、何谓“色” 《阿毗达摩杂集论》:“色蕴何相?答:变现是色相,此有二种,一、触对变坏,二、方所示现。” 《五事毗婆沙论》:“问:依何义故说之为色?答:渐次积集,渐次散坏,种种生长,会遇怨或亲,便能坏能成,皆是色法。” 1、 质碍―――存在一定体积 2、 变坏―――有生住异灭四相 3、 方所示现――存在于一定空间 色相当于物质,但物质不能完全涵盖“色” 可见可对色―――色境 不可见可对色――声香味触五根 不可见不可对色――无表色 二、色法构成的四种质料:能造四大种 地―――坚性 水―――湿性 火―――暖性 风―――动性 大四义: 1、 为所依――一切所造色所依 2、 体宽广――遍于一切所造色 3、 形相大――形相广大 4、 起大用――对世界成住坏空作用最大 种:因义 1、 生因 2、 依因 3、 立因 4、 持因 5、 养因 三、色法十一 (一)、内五根―――生理性身体 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 根:能生、增上 1、 扶尘根(外根)眼睛、耳朵、鼻子、舌头、身体五种感觉器官 2、 净色根(内根)神经纤维及神经细胞 (二)、外五尘―――物理性世界 内五根对外五境发生识,根境识和合曰触,认识开始。 五尘:五根所对的五种外境,五种感觉器官认识的对象 1、色境――眼根所对之境,眼识所缘的对象 分三大类: A、形色,长、短、方、圆、高、下、正、不正等八种。 B、显色,青、黄、赤、白、云、烟、尘、雾、影、光、明、闇等十二种。 C、表色,行、住、坐、卧、取、舍、屈、伸等,种种动作形态 2、声境――耳根所对之境,耳识所缘的对象 就声生起原因不同分三类: 持受大种指四大假合之根身,执是赖耶摄持根身在一定的时间内不怀,受是领根身境产生种种觉受。 非持受大种指自然界的种种色境 A、 持受大种因声――由自体所发出的声音 B、 非持受大种因声――由自然界所发出的声音 C、 具大种因声――自体和自然物结合发出的声音 另按感受来分为:可意声、不可意声、俱违声(可意非可意) 3、香境――鼻根所对之境,鼻识所缘对象 分六种: A、 好香――鼻子喜欢嗅的 B、 恶香――鼻子不喜欢嗅的 C、 平等香――无所谓喜不喜欢的 D、俱生香――先天存在的 E、 和合香――后天加工的 F、 变异香――随时间变异的 4、味境――舌根所对之境,舌识所缘对象 苦、酸、辛、甘、咸、淡六味,以及六味产生的分类,如俱生、和合、变异。 从感受上分可意、不可意、俱相违 5、触境――身根所对之境,身识所缘对象 细说有二十六种触: 能造触:地、水、火、风(坚、湿、暖、动) 所造触:轻、重、滑、涩、缓、急、冷、暖、硬、软、饥、渴、饱、力、劣、闷、痒、粘、老、病、死、瘦。 (三)、法处所摄色--意识所缘的法境 过去无体,有可缘之义。 1、 极略色:将有形色法分析至最微细的状态――极微。类似于物理科学提出的原子、质子、中子、电子等 这种是大乘修学者于观智中的假想,停留于意识的推测结论中。 2、 极迴色:极深远的色,将无形色法分析至最微细的状态 3、 受所引色:领受、领纳一种认知或信念所起功能,这种功能引发生命活动中一些行为。就行为为表色立色法名,相对表色命之为无表色。 4、 定果色:禅定所引的色 5、 遍计所执色:意识分别虚幻之色。如回忆过去印象之心理现象;幻觉、幻影等心理现象。 大乘百法明门论纲要之五 心不相应行法 一、不相应: 1、 无缘虑作用不与心相应 2、 无质碍作用不与色相应 3、 生灭变异之法不与无为法相应 无有实体,假名安立之法 二、二十四不相应行法 1、 得:成就不失,获得,主体对于一定对象的关系。 2、 命根:有情的寿命,有情身心相续不断谓之命根。寿、暖、识和合谓之命 3、 众同分:共同属性的一部分法,同一类。大众相同的部分。 A、 心同分:思想、信仰等同一类 B、 色同分:同类色法出现 4、 异生性:不同属性的部分,不同的生性。 上四法说明主体对于佛法的道果得及未得的差别,以及在命根的限制下,所出现的同异差别。 5、 无想定:外道所修的一种禅定,可以达到第六识心及心所不起,停止一切精神活动的状态。 6、 灭尽定:灭受想定,佛教圣者所修之定,灭第六识心及心所,断第七识烦恼分心王心所。与前无想定的差别,无想定从想入手,想心所为我们概念以及引起名言的前提。灭尽定从想与受心所入手,受心所是外境的领纳所起的感受,是引发爱的根本。 7、 无想天:修无想定所得的果报。在色界第四禅中,寿命为五百大劫。 上三法说明佛教与外道在禅定修习上的差别 8、 名身:名词,能说明自体的语言。 9、 句身:句子,表达完整意思的句子。 10、 文身:文字,是名词与句子的所依。名句文就其存在形式分为三类:A、依声立,指语言中的文名句;B、依色立,指书册上的文名句;C、依法立,指思想上文名句。 上三法说明语言文字的作用的差别 11、 生:色心诸法,本无今有。事物的发生与形成。 12、 住:生后,在因缘相续的条件下存在。事物生后在一定条件下的存在状态。 13、 老:发生道消失过程中变化的过程,事物存在状态从盛到衰的发展状态。 14、 无常:世间事物的生灭迁流,变化无常。就有情的角度亦可理解为死。 上四法说明事物存在状态的差别,就有情来言为生、老、病、死,对事物而言为生、住、异、灭。此法称为有为四法相。 15、 流转:一切因缘和合之法,迁流变异,相续不断的状态。 16、 定异:决定不同,指属性而言。如善因得善果,恶因得恶果,善、恶因决定不同不杂乱。 17、 相应:契合相顺,如因果相应。因果现象的相互依存性而言。 18、 势速:一切因缘和合之法,生灭变异,迅速流转,刹那不住谓之势速。 19、 次第:顺序,诸法因果流转有一定顺序。事物发展变化有着一定次序和规律。 上五法就世间诸法存在的因果上差别安立。 20、 时:时间,诸法相续的分位。时间与空间相待而有,空间与物质相待而有,以物质生住异灭的变化显示出时间。 21、 方:方所,空间。物质存在空间的方位。东南西北,前后左右上下。 22、 数:数目,一切事物现象的计量标准。 上三法就事物存在时空差别的说明 23、 和合性:诸法因缘和合,不相乖背。就诸法的不相违性立和合。事物共处与一定的因果关系中谓之和合。 24、 不和合性:诸法因缘乖离。就诸法的相违性立不和合。事物不处于具体的因果关系中,彼此没有关联。 此二法就诸法的因果分位差别说明。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  咨信网温馨提示: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自信AI创作助手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大乘百法明门论纲要.doc
    链接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6252002.html
    页脚通栏广告

    Copyright ©2010-2026   All Rights Reserved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微信客服:咨信网客服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help@zixin.com.cn    文档合作和网站合作邮箱:fuwu@zixin.com.cn    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   | 证照中心

    12321jubao.png12321网络举报中心 电话:010-12321  jubao.png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电话:12377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自信网络  |  ZixinNetwo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