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10T+29-2023徽派建筑木结构防火技术规范.docx
《DB3410T+29-2023徽派建筑木结构防火技术规范.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DB3410T+29-2023徽派建筑木结构防火技术规范.docx(20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ICS91.080.20CCSP 163410安 徽 省 黄 山 市 地 方 标 准DB 3410/T 292023徽派建筑木结构防火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fire prevention of Huizhou architecture timber structures2023 - 12 - 15 发布2024- 01- 01 实施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DB 3410/T 292023目次前言II引言I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24 基本要求25 木结构防火设计36 材料防火要求67 防火构造68 消防给水设施79 防烟和排烟设施710 消防电
2、气设施711 施工与验收1012 消防设施检测1213 使用与维护13II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安徽省徽州古典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提出。本文件由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徽省徽州古典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安徽省经涂设计集团有限公司、黄山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中量大黄山高质量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黄山学院、安徽省徽州古建筑研究所、黄山市徽派古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黄山新晨建筑科技有限公司、黄山市建筑业协会、黄山市徽
3、派古建产业发展促进会、安徽盛泰消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黄山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安徽锐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歙县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安徽乾裕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程忠平、陆笑旻、程鹏、张树新、沈宝、彭志明、朱诚、袁越锋、江育梅、胡雷、任璐、柯仲明、戴新正、吴自强、方国清、徐晓伟、朱健、吴海明、许军、凌利、汪宏宾、吴凯、洪卫华、徐晓明、胡际树、肖之良、朱贞珍。引言为了促进徽派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规范本行政区域内徽派建筑木结构防火设计、施工、检测、使用及维护,做好徽派建筑活化利用,通过研究分析黄山市徽派建筑木结构防火安全状况,参考国内外木结构防火安全经验,提出了徽派建筑木结构防火设计、施工
4、、检测、使用及维护的基本原则和技术措施。DB 3410/T 292023徽派建筑木结构防火技术规范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徽派建筑木结构基本要求、木结构防火、材料防火要求、防火构造、消防电气设施、消防给水设施、防烟和排烟设施、施工与验收、消防设施检测、使用与维护。本文件适用于除文物建筑以外的徽派建筑中新建及既有木结构的防火设计、施工、验收、使用与维护。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8624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
5、12441饰面型防火涂料GB 23864防火封堵材料GB 28184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GB/T 31247电缆及光缆燃烧性能分级GB 50005木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57建筑防雷设计规范GB 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6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GB 502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 5022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6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30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54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T 50361木骨架组合墙
6、体技术规范GB 50617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GB 5097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1017古建筑防雷工程技术规范GB 51251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309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 5134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 55005木结构通用规范GB 55036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 55037建筑防火通用规范15JG/T 572建筑木结构用阻燃材料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徽派建筑 Huizhou architecture徽派建筑又称徽州建筑。平面采取中轴线对称布置内设天井采光、通风,以砖、木、石为主材并作为承重结构体系,外
7、墙以青砖砌筑围护墙且高出屋面的封火墙,屋面铺盖青瓦、饰以各类脊饰构件,融砖、木、石雕为一体,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建筑。3.2木结构 timber structure除文物建筑以外的徽派建筑中采用以木材为主要承重构件的结构。3.3防火分隔区 fire compartment由徽派建筑木结构组成的村落、街区内部采用具备一定高度和厚度的防火隔墙,或(和)具备一定宽度的道路、水系或空地分隔而成的局部空间。3.4防火保护单元 fire protection unit在既有徽派建筑中,为防范火灾蔓延和火灾危害采用防火构造措施分隔而成的防火保护单元。一般指四边采用墙体砌筑的单体建筑。4 基本要求徽派建筑中的木
8、结构因保护利用需要,确实无法满足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应提交专项消防设计分析论证报告、专项消防设计方案等内容。新建徽派建筑中的木结构防火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GB55037、GB50016、GB55005 的规定。既有徽派建筑木结构活化利用后的木结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不应低于原木结构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当徽派建筑中的木结构活化利用后的火灾荷载密度增加、热释放增长速率提高、用火用电行为增多、使用人数增加时,应通过增强消防技术措施来降低火灾风险。木结构的防火设计文件应注明建筑的耐火等级、构件的设计耐火极限。当设计采用防火保护措施时,应注明构件的防火保护措施的相关要求,以及防火材料的性能要求
9、和设计指标。 木结构防火构造设计时,应根据结构特点和防火要求采取防火构造措施。 既有徽派建筑的历史街区和传统村落防火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a) 应符合历史文化街区和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的要求,保持历史文化街区及传统村落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原有空间尺度,所采取的消防措施不得改变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b) 在维持街巷肌理和建筑外观的前提下,落实保护规划,通过业态选择和平面布置优化,采用防火分隔区,并发挥现有消防疏散功能,降低火灾荷载,减少火灾隐患;c) 通过采取适当的防火措施,提高木结构建筑的防火等级;d) 结合历史街区和传统村落的整治,提升火灾预防和灭火救援能力。既有徽派建筑单体改造活化利用
10、的防火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a) 单体建筑作为一个防火保护单元应采取分类保护并应结合各类建筑的使用功能,火灾危险性、耐火性能、防火间距、疏散条件、消防设施要求等情况采取相应的防火技术措施;b) 既有建筑中的历史建筑的保护,在符合保护规划要求的前提下,所采取的防护措施不得损害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对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构成破坏性影响;应采取改善式提高历史建筑的防火性能,改善建筑内部消防措施,提高外部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救援条件等措施;c) 既有建筑中的传统风貌建筑,应在不改变传统格局和外观风貌的前提下,提高改造建筑内部的防火性能,增强消防设施配置,提高外部消防基础设施和救援条件等措施。既有
11、徽派建筑改造利用时开展火灾风险分析、确定消防技术措施并遵循以下原则:a) 历史街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应进行整体火灾风险分析,提出相关分析报告,明确相应消防救援措施,确定防火保护单元、火灾风险源,提出针对措施。b) 既有单体建筑改造利用涉及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应进行火灾风险分析。c)单体建筑面积300以上的木结构建筑宜进行火灾风险分析。注: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是指人员超过20人的餐饮、酒吧等公共娱乐活动区及超过14间的民宿等人员集中活动的场所。5 木结构防火设计 新建徽派建筑中木结构的防火设计应符合本章的规定,木结构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应符合表 5.1 的规定。表 5.1 木结构建筑构件的燃
12、烧性能和耐火极限构件名称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h)防火墙不燃性3.00承重墙,住宅建筑单元之间的墙和分户墙,楼梯间的墙难燃性1.00电梯井的墙不燃性1.00非承重外墙,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难燃性0.75房间隔墙难燃性0.50承重柱可燃性1.00梁可燃性1.00楼板难燃性0.75屋顶承重构件可燃性0.50疏散楼梯难燃性0.50吊顶难燃性0.15注1:除本规范外,当同一座木结构建筑存在不同高度的屋顶时,较低部分的屋顶承重构件和屋面不应采用可燃性构件,采用难燃性屋顶承重构件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75h。注2:轻型木结构建筑的屋顶,除防水层、保温层及屋面板外,其他部分均应视为屋顶承重构件,且不应采用可
13、燃性构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0.50h。注3:当建筑的层数不超过二层、防火墙间的建筑面积小于 600且防火墙间的建筑长度小于 60m 时,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可按本规范有关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的要求确定。 新建徽派建筑采用木骨架组合墙体时,应符合下列规定:a) 建筑高度不大于 18m 的住宅建筑、建筑高度不大于 24m 的公共建筑的房间隔墙和非承重外墙可采用木骨架组合墙体,其他建筑的非承重外墙不得采用木骨架组合墙体;b) 墙体填充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 级;c) 木骨架组合墙体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应符合表 5.2 的规定,其他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 50361 的规定。表 5.2 木
14、骨架组合墙体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h)构件名称徽派建筑的耐火等级或类型一级二级三级木结构建筑四级非承重外墙不允许难燃性1.25难燃性0.75难燃性0.75无要求房间隔墙难燃性 1.00难燃性 0.75难燃性 0.50难燃性 0.50难燃性 0.25新建徽派建筑采用木结构或木结构组合建造,其允许层数和允许建筑高度应符合表 5.3-1 的规定,木结构中防火墙间的允许建筑长度和每层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表 5.3-2 的规定。表 5.3-1 木结构或木结构组合建造的建筑允许层数和允许建筑高度木结构建筑的形式普通木结构建筑轻型木结构建筑胶合木结构建筑木结构组合建筑允许层数(层)23137允许建筑高度(
15、m)1010不限1524表 5.3-2 木结构的防火墙间的允许建筑长度和每层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层数(层)防火墙间的允许建筑长度(m)防火墙间的每层最大允许建筑面积()11001800280900360600注: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防火墙间的允许建筑长度和每层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 1.0 倍。 徽派建筑木结构内布置餐饮、酒吧等公共娱乐活动类人员密集的场所时,应布置在首层或二层。除住宅外,木结构内发电机间、配电间的设置及其防火要求,应符合 GB50016 的规定。设置在木结构内的机动车库、发电机间、配电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 的防火隔墙和1.00h 的不燃性楼板与其
16、他部位分隔,不宜开设与室内相通的门、窗、洞口,确需开设时,可开设一樘不直通卧室的单扇乙级防火门,机动车库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 60 。新建徽派建筑木结构的安全疏散设计应与主体结构综合考虑,并应符合 GB50016 的规定。 管道、电气线路敷设在墙体内或穿过楼板、墙体时,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与墙体、楼板之间的缝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填塞密实。木结构内厨房的明火或高温部位及排油烟管道等,应采用防火隔热措施。新建徽派建筑木结构之间及其与其他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 5.9 的规定。表 5.9 徽派建筑木结构之间及其与其他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m)建筑耐火等级或类别一、二级三级木结构建筑四级木结构建筑8
17、91011 木结构墙体、楼板及封闭吊顶或屋顶下的密闭空间内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且水平分隔长度或宽度均不应大于 20m,建筑面积不应大于 300m;墙体的竖向分隔高度不应大于 3m。 新建徽派建筑木结构与钢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或砌体结构等其他结构类型组合建造时,应符合下列规定:a) 竖向组合建造时,木结构部分的层数不应超过三层并应设置在建筑的上部,木结构部分与其他结构部分宜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1.00h 的不燃性楼板分隔;水平组合建造时,木结构部分与其他结构部分宜采用防火墙分隔;b) 当木结构部分与其他结构部分之间按上款规定进行了防火分隔时,木结构部分和其他部分的防火设计,可分别执行本规范对木结
18、构建筑和其他结构建筑的规定;其他情况,建筑的防火设计应执行本规范有关木结构建筑的规定。新建徽派建筑木结构层数超过七层或高度超过 24m 的特殊建筑物及构筑的如塔、阁、楼时应按本规范 4.1 条执行。 既有徽派建筑木结构的防火设计应执行本规范有关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的规定,防火构造要求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GB 50005 等标准的规定。a) 现场勘察:通过资料调查,现场检查,和测试等方法对历史街区,传统村落,既有建筑的消防现状进行全面勘察,确定防火隐患,列出隐患清单,编制勘察报告确定核心保护范围。划分防火分隔区和防火保护单元。b) 木结构或砖木结构等可燃,难燃结构建筑总用地
19、面积大于核心保护范围内建筑总用地60%的历史街区,传统村落。为核心保护范围用地面积大于300m时应划分防火分隔区,单个防火分隔区宽度宜不大于60m;c) 防火分隔区应利用墙体或防火隔离带划分,宜利用墙体、山墙及不燃墙体构成,墙体高度宜高于边界可燃建筑构体的高度。宜利用现有的道路,空地,水系等改善条件。d) 历史街区、传统村落内宜设置小型消防站或微型消防站。 既有徽派建筑因维修、活化利用,所替换木结构构件的耐火和燃烧性能不应低于原建筑构件的相应性能,并宜采取改善其耐火和燃烧性能的阻燃或防火保护措施。 对外经营的既有徽派建筑中使用明火的厨房,应符合下列规定:a) 位于徽派建筑木结构内,应采用耐火极
20、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与其他部位分隔,隔墙上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顶棚木梁、木楼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5h不燃材料保护;b) 灶台,烟囱应采用不燃材料建造,与火炉相邻的墙面应作不燃处理,地面采用不燃材料。既有徽派建筑木结构楼层数不超过 3 层,使用楼梯疏散各层人数之和不超过 15 人,房间门至楼梯口距离小于 15m。房间内任一点至房间疏散门的直线距离小于 15m,可设置 1 个安全出口或一部疏散楼梯。既有徽派建筑木结构可采用原有楼梯(间),木楼梯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且不低于 B1 级或采用不燃材料来重新布置楼梯(间)。既有徽派建筑木结构应设置0.3m的应急水缸或水池并相应配置取水工具。 徽
21、派建筑木结构内不应设置生产、经营、存放和使用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的商店、作坊和储藏间。6 材料防火要求常温下木材的材料参数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 GB 50005 的有关规定取值。用于木结构的防火材料的燃烧性能技术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GB 8624 的有关规定,并满足设计中关于耐火性能的要求。用于木结构的阻燃涂料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设计JG/T 572 及国家标准 GB 12441 的有关规定, 且应采用透明阻燃涂料,用于室外时还应满足防腐,防虫要求。 无机堵料、柔性有机堵料、防火密封胶、泡沫封堵材料等防火封堵材料的燃烧性能、理化性能及防火封堵组件的耐火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GB 2386
22、4 的有关规定。 木结构中的各个构件或空间内需填充吸声、隔热、保温材料时,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B1 级。木结构外墙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 B1 级,建筑外保温的其他防火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GB50016 的有关规定。 木结构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a) 顶棚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 A 级;b) 墙面、地面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 B1 级;c) 单、多层徽派建筑木结构内部装有自动灭火系统时,除顶棚外,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在a)规定的基础上降低一级,当同时装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系统时,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在a)和 b)规定的基础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DB3410T 29 2023 建筑 木结构 防火 技术规范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Fis****915】。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Fis****915】,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