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01T65.11-2019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第11部分:医院.pdf
《DB3301T65.11-2019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第11部分:医院.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DB3301T65.11-2019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第11部分:医院.pdf(9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ICS 13.310A 90DB3301浙江省杭州市地方标准DB 3301/T 65.112019代替 DB3301/T 65.112016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第 11 部分:医院2019-07-30 发布2019-08-30 实施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DB3301/T 65.112019I前言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由通则(第1部分)和各分则(第2至第28部分)组成。通则是反恐怖防范目标的通用管理要求,可以独立使用;分则是特定反恐怖防范目标的特殊管理要求,应与通则配套使用。本次发布DB3301/T 65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分为28个部分,以后根据反恐怖防范工作需要,再视情增补。第 1
2、部分:通则;第 2 部分:党政机关;第 3 部分:旅游景区;第 4 部分:水利工程;第 5 部分:城市公共客运;第 6 部分:城镇燃气供储;第 7 部分:公共供水;第 8 部分:燃油供储;第 9 部分:桥隧设施;第 10 部分:民爆物品;第 11 部分:医院;第 12 部分:广电传媒;第 13 部分:旅游饭店;第 14 部分:商场超市;第 15 部分:输变电能;第 16 部分:公共活动广场;第 17 部分:危险化学品;第 18 部分:危险货物运输;第 19 部分:长途道路客运;第 20 部分:特殊管理药品;第 21 部分:火力发电;第 22 部分:电信;第 23 部分:学校;第 24 部分:博
3、物馆;第 25 部分:城市轨道交通;第 26 部分:水路客运;第 27 部分:商业综合体;第 28 部分:反恐怖防范目标硬质隔离设施建设规范。本部分为DB3301/T 65的第11部分。本部分代替DB 3301/T 65.112016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 第11部分:医院,与DB3301/T65.112016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增加了 2018 年发布的 2 个部分(见前言);DB3301/T 65.112019II修正了引用的“DB3301/T 65.1”文件号;补充完善了安保力量要求的相关内容(见 7.1.4);补充完善了技防组成的相关内容(见 7.2.1);修改了表
4、2 技防配置表的相关内容(见 7.2.2);修改了表 3 物防配置表的相关内容(见 7.3.2);增加了“安保装备基本配置”(见 7.3.4);增加了“装备配置要求”(见 7.3.5);增加了“联动机制”(见 8);增加了“发布”(见 9.1)。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由杭州市卫生局提出。本部分由杭州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归口。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杭州市公安局反恐怖支队。本部分参与起草单位:浙江省安全技术质量检验中心、浙江广信智能建筑研究院有限公司、杭州市公安局经文保支队、杭州市公安局科技通信管理局、杭州市红会医院。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方
5、建国、李美强、谢金康、倪志刚、黄辉、焦庆春、赵勇、鲍景萍、金维东、湛郑辉、祝伟平。本部分的历次发布情况为:DB3301/T 65.112016。DB3301/T 65.1120191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第 11 部分:医院1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医院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的防范原则、目标等级、重要部位、防范系统,以及应急预案、监督、检查等相关要求。本部分适用于医院的反恐怖防范管理和工作,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参照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A/T 594
6、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DB3301/T 65.1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 第1部分:通则3术语和定义DB3301/T 65.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定义适用于本部分。3.1医院在我市卫生行政部门注册的以诊治疾病、照护病人为主要目的各级医疗机构。4医院反恐怖防范原则4.1反恐怖防范应遵循“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4.2医院是反恐怖防范的主体责任单位,医院的行业主管(监管)职能部门应实施反恐怖防范管理、检查、监督,反恐怖部门应进行反恐怖防范的指导、协调和检查。4.3医院应建立并实施反恐怖防范系统。5医院反恐怖防范等级划分5.1依据综合医院分级管理标准(试行草案)的规定,医院
7、按功能、任务不同划分为一、二、三级,各级医院根据其规模、病床数、人员结构比例、设备条件、技术水平、科研能力、管理水平等要求评定为甲、乙、丙三等。5.2根据医院级别、数量、就诊流量、管理状况,以及遭受恐怖袭击后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等要素,对医院进行反恐怖防范等级划分。5.3医院划分为三个等级,具体为:三级甲等医院为级目标;DB3301/T 65.1120192三级乙等、丙等医院为级目标;二级及以下等级医院为级目标。5.4疾控中心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要求参照医院级目标的要求执行。6医院反恐怖防范重要部位医院反恐怖防范重要部位主要包括:门诊大厅、急诊抢救室、高压氧舱、重症监护室、手术
8、室、细菌室、放射源与设备、精麻药品仓库、美沙酮药库、生物安全级实验室、生物安全级实验室、生物安全级实验室、普通实验室、液氧站、负压吸引间、锅炉房、食品操作及存储间、信息中心、监控中心、配电间、停车场(地下停车库)、医疗废弃物储存区域,以及DB3301/T65.1第6章中规定的其它部位。7常态反恐怖防范7.1人防7.1.1人防组织7.1.1.1医院应设置或确定承担与反恐怖防范任务相适应的反恐怖防范工作机构,明确第一责任人和责任部门,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7.1.1.2医院应根据医院地理面积、医职人数、建筑分布、接诊量等情况配备安保力量,明确常态安保力量人数。7.1.2人防管理7.1.2.1医院
9、应建立与反恐怖部门、行业主管(监管)职能部门的防范与应急联动,实现涉恐信息的实时报送、更新、交互和对接。7.1.2.2医院应建立并实施人防管理制度,并做好相应的记录。7.1.2.3人防管理制度应符合 DB3301/T 65.1 第 7.1.2.3 条要求。7.1.3人防配置医院反恐怖人防按表1的规定配置。表 1人防配置表序号项目配设要求设置标准1反恐怖防范工作机构组织健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应设应设应设2反恐怖防范第一责任人法人或主要负责人应设应设应设3反恐怖防范责任部门安保部门兼任或独立应设应设应设4安保力量技防监控中心,技防设施操作应设应设应设5固定岗医院出入口应设应设应设6产科和新生儿病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DB3301T65 11 2019 恐怖 防范 系统管理 规范 部分 医院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Fis****915】。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Fis****915】,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