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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渔业局渔船检验方案.docx

  • 上传人:qwe****66
  • 文档编号:5990408
  • 上传时间:2024-11-25
  • 格式:DOCX
  • 页数: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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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渔业 渔船 检验 方案
    资源描述:
    渔业局渔船检验实施方案 为加强渔船管理,规范渔船检验、渔业许可证制度,保障渔业船舶和渔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切实做好2012年度渔船证书证件及各项规费的征收工作,我市海洋渔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渔船检验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渔业船舶法定检验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所有渔业船舶必须参加渔业船舶的初次检验、营运检验、临时检验。参加检验的渔船必须处于适航状态,配齐通讯、导航、救生、消防、号灯等安全设备(见附件2),并按规范要求标刷船名号。 各镇(区)渔业服务中心应加大监管力度,切实做好标刷船名号和船籍港工作,要求必须清晰、规范,避免出现套牌现象。 (二)渔船必须配齐适任职务船员,无职务船员证书或职务船员证书配备不齐的,不予签证;各镇(区)渔业服务中心应积极组织船员参加培训,渔政渔港监督管理部门应严格培训考试制度,让渔民通过培训持证上岗。 (三)19马力以上渔船已配备“飞通牌”(ft-801)渔用对讲机,渔船主在申请渔船检验时,必须携带对讲机,以便更新定位系统软件。 (四)验船人员必须登船检验,严格按照2012年年度检验项目实施检验,中型渔船的检验根据渔船修造厂提供的《渔船修造质量证明书》中维修项目进行重点检验,确保渔船处于适航状态。 (五)近几年我市已为中型渔业船舶配备了单边带电台和气胀式救生筏、60马力及以上渔船配备了ais渔船防碰撞终端设备、19马力以上渔船配备“飞通牌”(ft-801)渔用对讲机。验船人员在登船检验时,要检查防碰撞终端设备、单边带电台、“飞通牌”(ft-801)渔用对讲机和气胀式救生筏安装是否符合技术要求。未按规定要求正确安装的,根据《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条理》第三十九条第四款之规定:“机动渔业船舶未按规定安装安全救助信息系统终端设备或者不能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另外,中型渔船在申请渔船检验时需携带具有认可资质的救生筏检修站出具的《气胀式救生筏检修证明》,否则不予签发船舶检验证书;所有渔船参加检验时需提供有效的救生衣。 此项工作复杂,工作程序多,要求检验人员抓实抓细,不留隐患。 二、渔业船舶、船员保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农业部、国家安全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和《市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规定,60马力以上渔船应参加渔船船体保险;所有渔船船东、船员应积极参加渔民人身雇主责任险,为出海船员及时投保。今年争取上级财政支持,仍为每位参保人员投保额20万元、附加医疗保险0.6万元(被保险人参保时请携带身份证)。所需保费按照省补贴20%、补贴30%、补贴20%、渔民个人缴纳30%的比例,投保渔民每人需缴纳保费378元。 三、许可证年审及征收普通渔业资源费 (一)年审原则、对象与时限 1、凡经2010年度审核、缴足普通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以下简称资源费)、持有合法有效的《渔业捕捞许可证》及《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登记(国籍)证书》、《渔业船舶所有权证书》并录入在中国渔政管理指挥系统中的海洋中、小型捕捞渔船(含捕捞辅助船),均须参加本次年审,并缴足2012年度资源费(收费标准见附件1)(捕捞辅助船除外)。 2、本次海洋捕捞渔船年审自2012年3月1日开始,6月30日结束。 3、凡有违规处罚未执行或未处理完毕的渔船,必须先执行处罚决定,结案后再按规定予以年审。 (二)年审方式 根据《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和《省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海洋捕捞渔船的资源费属省征收费用,其捕捞许可证由省负责审核。为方便广大渔民年审、缴费,省厅委托市、县(市、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代审、代收。 (三)年审内容 渔民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渔业捕捞许可证》及《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登记(国籍)证书》、《渔业船舶所有权证书》(以下简称“四证”),渔船相关证书的船名号、渔船所有人、证书持有人、主机额定功率、功率凭证贴付、主机型号、作业类型、建造完工日期、渔船主尺度等基本数据是否相符一致,渔船是否船证相符,渔民持有证书载明内容与渔船真实情况是否相符。 (四)审核程序 1、为保证渔船检验、许可证年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渔船检验、许可证年审将同时进行,沿海各镇(区)以村为单位,携带《渔业许可证》、《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小型渔业船舶航行签证薄》、职务船员证书、普通船员证书等证书证件参加审验。 2、对年审内容信息相符的,予以年审合格并缴费,中型渔船在渔业捕捞许可证上填写《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缴纳记录》和《年度审验登记》,小型渔船在渔业捕捞许可证上填写《渔业捕捞许可证年审登记》,并由审验人签字,注明日期和加盖年审机关公章; 3、年审合格的渔船,由渔政人员登录中国渔政管理指挥系统,进行网上填写年审合格记录,并发放省厅统一印制的年审合格标识,张贴在舵楼驾驶室玻璃右上角(有舵楼渔船),同时采取现场装配方式统一安装渔船射频识别(rfid)标签,做到一船一号一代码; (五)年审政策 1、制造或更新改造的海洋捕捞渔船在申请渔业捕捞许可证时,应当按照要求交纳当年度资源费(渔业捕捞辅助船除外)。 2、参加年审渔船与船检部门登记的渔船不是同一条渔船的,一律按照年审不合格处理,列入全省渔船黑名单,由市海洋与渔业局填写《省海洋捕捞年审不合格渔船登记表》。 3、年审中未按规定配备安全定位终端或标识不规范的渔船,要给予警告并限期安装及标识整改达标后才能给予年审合格。 4、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渔船,列入全省渔船黑名单,凡列入黑名单渔船,一律按照年审不合格处理,由市海洋与渔业局填写《省海洋捕捞年审不合格渔船登记表》,暂不发放上年度全额渔用燃油补贴。海洋与渔业局成立专门小组,对年审不合格渔船进行清理整顿,查明原因,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报省海洋与渔业厅年审工作领导小组,并取消赴朝鲜东海岸作业和参加中韩专项渔业生产资格。 5、2012年未参加年审渔船,按照脱审渔船处理,一律注销其渔业捕捞许可证。年审结束后,海洋与渔业局填写《省2012年海洋渔业脱审渔船捕捞许可证登记表》,经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省厅渔政处并按有关规定予以注销。 第6页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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