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住宅区和办公楼电话通信设施验收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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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 住宅区 办公楼 电话 通信 设施 验收 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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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 城市住宅区和办公楼电话通信设施验收规范 YD 5048-97 1 总 则 1.0.1 为适应现代化城市建设的需要,根据国家行业标准《城市住宅区和办公楼电话通信设计标准》(YD/T2008—93)和《城市居住区建筑电话设计安装图集》(YD5010—95),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是城市住宅区和办公楼通信设施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查、随工检验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的技术依据,适用于新建工程。扩建工程和改建工程可参照执行。 1.0.3 本规范所规定的通信设施工程包括小区地下通信管线和建筑物内通信暗配管线网系统。地下通信管网应与公用通信管网连接。以上通信设施必须与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竣工验收。 1.0.4 工程所用器材必须选用通过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定型鉴定合格、准许进网使用的通信设备及产品。没有进网许可证或质量检测合格证的产品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1.0.5 对本规范未涉及的部分,应执行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有关标准。 2 城市住宅区地下通信管道 2.1 一般规定 2.1.1 地下通信管道工程,必须按照已审批的设计图纸进行。地下通信管道采用的人(手)孔规格程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2.1.2 地下通信管道(含人(手)孔)路由途径之处的临时设施及建筑废料等应清理干净。 2.1.3 地下通信管道的埋深应符合设计要求。各种材质构成的管道最小埋深应符合表2.1.3的规定。 表2.1.3 通信管道最小埋深表 管 种 管顶至路面或铁道路基面最小净距(m) 人行道 车行道 铁 道① 混凝土管 硬塑料管 0.5 0.7 1.3 钢管② 0.2 0.4 0.8 注:①具体的应与铁道部门协商。②钢管的最小埋深在冰冻范围内时,施工时应注意管内不能有进水或存水的可能性。 2.1.4 地下通信管道与其他各种管线及建筑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表2.1.4的规定。 2.1.5 地下通信线路在综合隧道内的分布位置应确保通信设施的安全运行并方便引上管线的敷设。 表2.1.4 通信管道和其他地下管线及建筑的最小间距表 其他地下管道及建筑名称 平行净距(m) 交叉净距(m) 给水道 300 mm以下 0.5 0.15 300~500mm 1.00 500mm以下 1.5 排 水 管 1.0① 0.15② 热 力 管 1.0 0.25 煤气管 压力≤300kPa 1.0 0.3③ 300 kPa<压力≤800kPa 2.0 电力 电缆 35 kV以下 0.5 0.5④ 35 kV及以上 2.0 其他通信电缆 0.75 0.25 绿化 乔木(中心) 1.5 灌 木 1.0 地上杆柱 0.5~1.0 房屋建筑红线(或基础) 1.5 注:①主干排水管后敷设时,其施工沟边与通信管道间的水平净距不宜小于1.5m。 ②当通信管道在排水管下部穿越时,净距不宜小于0.64m,电信管道应做包封,包封长度自排水管的两侧各加长2m。 ③与煤气管交越处2m范围内,煤气管不应作接合装置和附属设备。如上述情况不能避免时,通信管道应做包封2.0m. ④如电力电缆加保护管时,净距可减至0.15m。 2.1.6 在受地形限制,路由无法取直或为避让地下障碍物时,应敷设弯管道。其弯曲的曲率半径应符合设计要求,但不得在一段人(手)孔间做连续往复的弯曲管道。 2.2 通信管道 2.2.1 地下通信管道用管材,其规格型号、程式、断面组合应符合设计要求。 2.2.2 塑料通信管道的敷设应严防管径变形,组群固定宜采用下列方法: 1.金属定位架混凝土包封法常用于壁厚1.5~3mm范围内的硬质PVC管材。 2.鞍型塑料架混凝土包封法常用于壁厚3mm以上的硬质PVC管材。 3.塑料打包带固定法适用于4管以下(一字形排列)的PVC管或高压低密度聚乙烯管材。利用普通打包机将打包带把管群捆在一起,捆扎间距为1.5~2m,是否采用混凝土包封应按设计要求。 4.塑料管的组群管间隙宜为10~15mm,采用包封时间隙应适当放大。 2.2.3 管沟开沟和回填土具体要求如下; 1.管道沟底必须平整,沟底高程及坡度变化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石块、碎砖等坚硬杂物必须清除干净。 2.回填土前须排除沟内积水,然后用于土填入沟内。管顶上300mm范围内的回填土不允许有砖、石混入,以免擦伤管道表面。 3.除管沟顶层外,一般不用夯击,以免管道损伤或移位。 2.2.4 塑料管通信管道的接续方法见表2.2.4。 2.2.5 塑料管在进入人(手)孔时,管口应终止在距人(手)孔内壁30~50mm处,并抹出喇叭口。 表2.2.4 常用塑料管接续方法适配表 接续方法 聚氯乙烯管 PVC 聚乙烯管 LDPE 聚丙烯管 PP 承插法 热熔承插 - - - 胶粘承插 ▲ ▲ ▲ 管箍法 热熔管箍 - - - 胶粘管箍 ▲ ▲ ▲ 焊接法 热风焊 ▲ ▲ ▲ 超声焊 ▲ ▲ ▲ 塑钢 过渡法 内螺纹管 ※ ▲ ▲ 内螺纹口 ※ ▲ ▲ 接头盒 ▲ ▲ ▲ 注:1.“▲”表示适宜采用,“一”表示不宜采用,“※”表示不能采用。 2.塑钢过渡法一般用于管道保护,引上管道等处。 2.2.6 钢管通信管道的铺设方法、断面组合等均应符合设计规定,钢管接续宜采用管箍法。 2.2.7 使用有缝钢管时,应将管缝置于上方。 2.2.8 严禁采用不等径的钢管接续。 2.2.9 建筑物引入管的做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1.引入管位于人(手)孔端,其管顶与人(手)孔上覆底面的距离不小于300mm,管底距人(手)孔基础不小于400mm。管口不应凸出墙面,应终止在墙体内30~50mm处,并抹出喇叭口。 2.引入管位于建筑物内的出口端应高于人(手)孔端,其坡度不得小于4.0‰。 2.2.10 引入管应做防腐处理,但埋入混凝土部分除外。 2.2.11 通道管道的验收方法应执行YDJ39—90《通信管道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的要求。 2.3 人(手)孔建筑 2.3.1 人(手)孔建筑应符合设计要求。 2.3.2 采用人孔时,应执行YDJ—101《通信管道人孔和管块组群图集》有关规定。 2.3.3 手孔系列应执行通信行业标准《通信配线管道图集(试行本)》的规定。 3 地下通信线路 3.1 管道、引上电缆和光缆 3.1.1 地下管道通信电(光)缆及引上电(光)缆的验收应执行YD5051—97《本地通信网线路工程验收规范》的规定。 3.2 引入电缆和光缆 3.2.1 架空、管道或直埋电缆(光缆)在引入建筑物时,均应加装引入保护管。 3.2.2 引入管不得穿越建筑物的沉降缝和伸缩缝。 3.2.3 引入电缆(光缆)敷设完后,在引入管两端应采取防水措施。 3.2.4 引入电缆进入建筑物时,应按设计要求采取屏蔽接地措施。 3.2.5 电(光)缆的接地点可利用建筑物提供的联合接地体就近接地。 4 建筑物内通信配管 4.1 一般规定 4.1.1 建筑物内通信配管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应经当地通信主管部门批准。 4.1.2 通信配管用的预埋件、预留孔的位置和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预埋件应埋设牢固,裸露在潮湿环境中的金属部件应及时做好防腐处理,管口及管子连接处要做密封处理。 4.1.3 在墙壁内敷设的管路应采取水平和垂直方向,不得采取斜穿敷设。 4.1.4 暗管管路的弯曲处不应有折皱、凹穴和裂缝等现象。 4.1.5 明配管、暗配管弯曲的曲率半径应符合下列要求: 1.明配管—般不小于该管外径的6倍,如只有一个弯时,可不小于该管外径的4倍。 2.暗配管:电缆暗管的曲率半径不得小于该管外径的10倍,用户线管的曲率半径不得小于该管外径的6倍。 4.1.6 交接箱、分线箱(盒)组线箱(盒)、过路箱(盒)及电话出线盒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平整端正。 4.1.7 暗管直线敷设超过30m时,中间应加装过路箱。住宅楼内过路箱(盒)应安装在建筑物公共部位。 4.1.8 暗管必须弯曲时,其管路段长应小于15m,该段内不得有S弯。 4.1.9 隐蔽地段配管工作完毕以后,应做好完整的隐蔽工程记录。 4.1.10 暗配线管不宜穿越建筑物的沉降缝,如必须穿越时应有补偿装置,在跨越处的两侧应将管子固定。 4.1.11 室内暗配管不得穿越非通信设备类的基础。 4.1.12 金属管、塑料管和地面暗装金属线槽安装固定后,应及时穿放电缆(电线)引线,引线宜用镀锌铁线或尼龙绳。 4.1.13 室内嵌式分线箱内部不允许有其他管线穿越。嵌式盒和出线盒内应清洁。 4.1.14 进入嵌式箱(盒)暂不使用的管孔口应用易取的堵塞物堵好。 4.1.15 交接间应设置在建筑物首层,使用面积应不少于10m2,如引入光缆时,使用面积应不小于15m2。交接间应清洁干燥,没有腐蚀,无积水可能,通风良好。交接间内的电源、照明、接地及平面布置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4.1.16 上升管路采用竖井(或上升通道)时,墙上应预埋电缆支架(桥架),严禁与煤气、电力、热力管线合用,并做好防火隔离措施。 4.2 钢管 4.2.1 钢管不应有折扁和裂缝,管内无铁屑及毛刺,切断口应锉平并加装护口圈。 4.2.2 明配于潮湿场所或埋设于建筑物底层地面内的钢管,均应采用壁厚大于2.5mm以上的厚壁钢管;明配或暗配于干燥场所(含混凝土或水泥沙浆层内)的钢管,可采用壁厚为1.6~2.5mm的薄壁钢管。 4.2.3 埋入土层内的钢管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腐蚀处理。使用镀锌钢管时,在镀层剥落处也应刷防腐漆。 4.2.4 钢管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丝扣连接、管端套丝长度不应小于管接头长度的l/2;在管接头两端应焊跨接接地线,2.套管连接适用于暗配管,套管长度为连接管外径的1.5~3倍;连接管的对口应处于套管的中心,焊口应焊接牢固、严密。3.薄壁钢管的连接必须用丝扣连接。 4.2.5 明配管应排列整齐、横平竖直,固定点间距离应均匀;管卡、吊架与终端、转弯中点、过路箱、分线箱或交接箱边缘的距离应为150~500mm,中间管卡、吊架的最大间距应符合表4.2.5的规定。 表4.2.5 钢管中间管卡的最大间距 钢管敷设 方 式 钢 管 名 称 钢管直径(mm) 15~20 25~32 40~50 50以上 最大充许间距(m) 吊架、支架敷设 或沿墙管卡敷设 厚钢管 1.5 2.0 2.5 3.5 薄钢管 1.0 1.5 2.0 4.2.6 钢管在进入出线盒、过线盒(箱)、分线盒(箱)及交接箱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暗配管可采用焊接固定,管口露出盒(箱)内部分应小于5mm。 2.明配管应用锁紧螺母或护套帽固定,露出锁紧螺母的丝扣为2~4扣。 4.2.7采用金属软管配管敷设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软管与其他管、槽、盒、箱的连接应用软管接头进行连接。 2.软管应用管卡固定,其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1m。 3.不得利用金属软管作为接地导体。 4.2.8 钢管和金属软管与其他室内管线同侧敷设时,其最小净距应符合表4.2.8的规定。 4.2.9 在以金属为主的管路上,其管路中间段应采用金属制品的箱(盒)配套连接,不得混杂塑料等绝缘壳体连接,不能避免时,应有接地补偿措施。 4.2.10 暗敷金属管在穿越建筑物的伸缩缝或沉降缝时,应做伸缩或沉降处理。 表4.2.8 钢管和金属软管与其他管线最小净距表 单位(mm) 管 线 类 别 允 许 最 小 净 距 相 互 关 系 电力 线路 压 缩 空气管 给水管 热力管 (不包封) 热力管 (包封) 煤气管 平行净距 150 150 150 500 300 300 交叉净距 50 20 20 500 300 20 4.3 塑料管 4.3.1 建筑物内配管用的硬塑料管应选用阻燃型硬质PVC管。它一般适用于室内或有酸碱及潮湿场所敷设,但不得在高温和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明敷。 4.3.2 硬塑料管连接的接口处应用接头套管并用胶合剂粘接,接口必须牢固、密封。 4.3.3 明配硬塑料管应排列整齐、横平竖直且固定点的间距均匀。管卡与终端、转弯中点、过路箱(盒)、分线箱(盒)及交接箱边缘的距离应为100~300mm。中间管卡的最大间隔距离应符合表4.3.3的规定。 表4.3.3 硬塑料管中间管卡最大间距 硬塑料管公称直 管卡最大间距(m) 径(mm) 敷设方向 15~20 25~40 50及以上 水平 0.8* 1.2* 1.5 垂直 1.0 1.5 2.0 注:表中“*”表示所列允许间距内穿放电话线计算,若管内穿放通信电缆时,可前进一档选用,如:水平间距1.2m,前进一档为0.8m,以此类推。 4.3.4 硬质塑料管进入出线盒、过路箱(盒)、分线箱(盒)及交接箱时,应采用入盒接头紧固。 4.3.5 硬质塑料管与其他管线同侧暗敷设时,其最小净距应符合表4.2.8的规定。 4.4 金属线槽 4.4.1 金属线槽适用于正常环境的室内场所明敷,但对金属线槽有严重腐蚀的场所不应采用。 4.4.2 金属线槽水平敷设时,其悬挂点及支撑点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直线段的间距不大于3m,距线槽终端及进出箱(盒)的0.5m处;线槽转角处;线槽接头处。金属线槽水平敷设应整齐平直。 4.4.3 金属线槽沿墙垂直明敷时,其固定点应符合下列要求:直线段间距不大于2m;距线槽终端及进出箱(盒)的0.3m处;线槽转角处,线槽接头处。金属线槽沿墙垂直明敷时,应排列整齐、横平竖直,紧贴墙体。 4.4.4 金属线槽不得在穿越楼板或墙体处进行连接。 4.4.5 金属线槽引出管安装可采用金属管、塑料管或金属软管。 4.4.6 金属线槽与通信用金属箱(盒)体连接时,应采用焊接法或铆固法。 4.4.7 金属线槽必须接地,槽体间应采用螺栓固定法连接,在槽体连接处应焊跨接线。 4.4.8 金属线槽与其他管线同侧敷设时,其最小净距应符合表4.2.8的规定。 4.4.9金属线槽穿墙体或楼板时,应有防火堵塞措施。 4.5 地面暗装金属线槽 4.5.1 地面内暗装金属线槽(简称线槽)适用于大空间且间隔变化多的场所,暗敷于现浇混凝土地面,现浇楼板或楼板垫层内。 4.5.2 线槽在交叉、转弯或分支处应设置暗装过线盒,线槽的直线长度超过6m时,宜加装暗装过线盒。 4.5.3 线槽与壁嵌式分线盒、电话出线盒的连接,应采用金属套管连接法。 4.5.4 线槽出线口和暗装过线盒不得突出地面,并应做好防水密封处理。 5 建筑物内通信配线 5.1 一般规定 5.1.1 建筑物内配线电缆应采用非填充型市话全塑电缆(HYA)。严禁使用油麻或铠装电缆、铁芯或铝芯电话线。 5.1.2 建筑物内光缆的规格、程式、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 5.1.3 竖向电缆管允许穿放多条电缆,横向电缆管应一管穿放一条电缆。配线电缆和用户线不应同穿一条管子,更不能穿放其他非通信缆线。 5.1.4 电缆、用户线穿管的选择和管径及截面利用率的确定可参照表5.1.4的规定 表5.1.4 穿管的选择 电缆、电线敷设地段 最大管径限制 (mm) 管径利用率 (电 缆) 管子截面利用率 (绞合导线) 暗设于底层地墙 不作限制 50%~60% 30%~35% 暗设于楼层地墙 一般≤25 特殊≤32 50%~60% 30%~35% 暗设于墙内 一般≤50 50%~60% 30%~35% 暗设于吊顶内或明设 不作限制 50%~60% 25%~30% (30%~35%)注 注:表中括号内数值为管内穿放平行导线时的数值。 5.1.5 用户电话线不得穿越非本户的其他房间(暗配管不开口除外)。 5.1.6 建筑物内配线电缆的屏蔽应贯通连接。 5.2 建筑物内配线电缆 5.2.1 楼内交接箱(架)容量,上升电缆、嵌式分线箱容量应以满足终期电话通信需要量。 5.2.2 配线电缆根据楼内电缆上升方式,可以敷设多条小对数电缆,也可采用每层接头分线方式。 5.2.3 布放暗管电缆时,应使用石腊油等无机润滑剂,严禁使用有机油脂润滑剂,也不得使用滑石粉。布放时应随时检查电缆外观无划痕、无损伤。上升电缆应按设计规定间距固定,防止蠕变。 5.2.4 布放嵌式箱管(盒)电缆应按照以下要求: 1.在通信电缆暗管两端设置的嵌式箱(盒)内布放电缆时,电缆应尽量布放在嵌式箱(盒)的四周或侧壁上,接线端子板应安装在嵌式箱(盒)的中间。 2.箱内电缆应沿电缆布放留有余长并要求排列整齐牢固,尽量做到电缆不重叠交叉。 5.2.5 电缆芯线接续采用扣式接线子,不得使用纽绞接续。电缆外护套接续管接头封合以冷包为主,也可采用热可缩套管。 5.3 建筑物内通信光缆 5.3.1 楼内光缆在电缆桥架、托架上敷设时应在绑扎固定段加装垫套。 5.3.2 楼内光缆终端装置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按设计规定留足预留光缆; 2.在光端机室内的光缆终端安装应稳定安全,远离热源。 3.自光缆终端接头引出的尾巴光缆或单芯光缆所带的连接器,应按设计要求插入光配线箱,暂不插入的连接器应盖上塑料帽: 4.光缆终端盒(盘)的规格程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时应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和产品工艺说明操作。 5.3.3 室内通信光缆及光终端箱(盒)安装结束后,应做下列检测: 1.采用光时域反射仪(OTDR)对光纤逐根进行测量,连接点正常,总衰减应符合设计规定。 2.对铜导线进行直流电阻、绝缘电阻测量,测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3.其他连接可靠无误。 5.4 用户引入线 5.4.1 用户电话引入线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规定,护套完整易剥离,无断线、混线及短路等现象,其电性能指标应符合表5.4.1的规定。 表5.4.1 用户电话引入线电性能指标 测 试 项 目 性能指标 导体直流电阻(20℃,Ω/km) Φ0.50 mm ≤95.0 Φ0.60 mm ≤65.0 Φ0.80 mm ≤36.0 线对直线不平衡(20℃,%) ≤5 绝缘电阻(20℃,MΩ/km) 阻燃聚乙烯或聚乙烯 ≥5000 聚氯乙烯 ≥200 6 通信交接、分线及出线设备 6.1 一般规定 6.1.1 交接箱规格程式,室内嵌式分线箱,分线盒的规格容量应符合设计规定。 6.1.2 电缆分线箱、过路箱及用户线过路盒等电话通信公用设备必须设置在建筑物内公用部位,并应安全可靠、便于维修。建筑物内交接分线设备的安装高度参照表6.1.2的规定。 表6.1.2 室内交接分线设备安装高度表 设备种类 底边距地面高度(mm) 挂壁式 嵌壁式 通信电缆交接箱 1000~1500 500~1000 通信电缆分线箱 1500~2000 500~1000 6.1.3用户光缆的配线设备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6.2 交接设备 6.2.1 交接设备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6.2.2 电缆交接箱应注意防潮防蚀,进出电缆的管孔和空管孔、敲落孔等均应堵塞严密。 6.2.3 室内交接箱(间)的成端电缆接头或气塞应放置在地槽或引上金属线槽中。 6.2.4 交接箱的成端电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成端电缆把线应按顺序出线,芯线不得有接头,对应正确,不得颠倒线号或错接。 2.卡接式交接箱成端电缆芯线应留有适当余长,以便检修。 6.2.5 室内交接箱应统一编号,编号应在箱体正面,标志清楚、正确。 6.2.6 布放跳线应保持横平竖直松紧适度,不得交叉扭绞,不得损伤芯线和绝缘层。跳线间不得有接头。跳线布放应不妨碍端子板的翻转。 6.2.7 交接箱成端电缆应接地良好,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Ω。可利用建筑物联合接地体就近接地。 6.3 分线设备 6.3.1 分线设备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6.3.2 室内嵌式分线箱应注意防潮防水,进出线口和空闲敲落孔均应堵塞严密。 6.3.3 全塑电缆直接进入有端子分线盒时,电缆芯线应先穿过固定装置后再与端子连接牢固。 6.3.4 全塑电缆的屏蔽层连线与分线盒内的地线螺丝应连接牢固、接触良好。 6.4 出线(过路)盒 6.4.1 出线盒的安装高度应离地面200~300mm。过路盒安装高度可不受限制。 6.4.2 用户出线盒必须与用户线管和墙体固定牢固。 7 工程验收 7.0.1 工程竣工后,必须经通信主管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 7.0.2 测试项目及指标应按通信行业有关标准和工程设计要求进行。 7.0.3 施工单位在验收前,应将工程竣工资料一式两份分别提交建设单位和邮电部门。 7.0.4 工程竣工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竣工图纸:小区内通信管线网竣工图;建筑物内通信管线网竣工图。 2.器材检验记录,电(光)性能等测试资料。 3.工程变更记录。 4.隐蔽工程签证。 7.0.5工程验收主要内容见表7.0.5。 7.0.6随工检验和竣工验收中,发现不符合本规范或有关规定的,凡由施工单位造成的,施工单位必须返修直至合格。 表7.0.5 工程验收检验项目及内容 序号 项 目 内 容 检验方式 1 通信管道 1.管道基础; 2.管道敷设; 3.回土; 4.人(手)孔质量 5.管孔拉棒试通(注) 随工检验 隐蔽工程签证 工程验收 2 建筑物引入管 1.管材规格质量; 2.进入人(手)孔位置; 3.进入建筑物防水措施。 工程验收 3 建筑物内配管 1.材料的质量; 2.截面利用率; 3.管径利用率; 4.安装的工艺水平; 5.转弯处的处理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隐蔽工程签证 4 配管吊装支撑物 1.预埋件的规格、材质和数量; 2.预埋件的走向、位置和水平高度, 随工检验 5 预留孔(洞) 1.孔(洞)尺寸; 2.孔(洞)位置; 3.孔(洞)保护、补偿措施质量。 随工检验 6 电缆桥架 1.尺寸要求; 2.阻燃防火处理情况; 3.托盘铁架是否符合要求; 4.与楼外连通导管是否有备用孔洞。 随工检验 工程验收 7 管道电缆 1.电缆规格; 2.使用管孔孔位; 3.接头规格质量; 4.电缆走向、托板衬垫等; 5.电缆防护设施的设置质量; 6.气闭头制作质量及气闭质量; 7.气压传感器安装质量。 随工检验 8 管道光缆 1.光缆规格; 2.使用管孔位置; 3.塑料子管规格及人(手)孔中留长和标志; 4.人孔内光缆走向、安放、托板及衬垫; 5.预留光缆长度及盘放; 6.光缆接续质量及接头盒安装; 7.人(手)孔内光缆的保护措施; 8.传感器安装质量。 随工检验 序号 项 目 内 容 检验方式 9 交接箱分线箱(盒) 1.安装的规格、质量、位置; 2.布线工艺与暗管接头处理质量; 3.线序资料表。 工程验收 10 电缆测试用户线检测 1.绝缘电阻测试,环路电阻测试,抽查串、地混、断线情况; 2.用户线完好率为100%,抽测不得少于20%。 抽测检验 11 其他 电话线路用暗管与其他管线的净距(平行、交叉);暗管穿越沉降、伸缩缝的处理;防电磁干扰措施及接地质量;管路封堵措施;暗管内是否设置引线,出线盒安装位置及质量等。 隐蔽工程签证 工程验收 注:1.水泥管的管孔试通 (1)直线管道试通,应用比被试管孔标称直径小5mm、长900mm的拉棒进行。 (2)弯管道在曲率半径大于36m时,应用比被试管孔标称直径小6mm,长900mm的拉棒试通。 2.塑料管的管孔试通 (1)直线管道及弯曲管道的曲率半径大于40m时,应用比被试管直径小5mm、长900mm的拉棒试通。 (2)弯曲管道的曲率半径在10~40m时,试通拉棒的长度为600mm(拉棒直径不变)。 (3)弯曲管道的曲率半径在2~10m时,试通拉棒的长度为300mm(拉棒直径不变)。 附录A 本规范用词说明 A.0.1 本规范中有关执行程度的用词采用以下写法: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属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 A.0.2 条文中指明必须按其他有关标准和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要求(或规定)”;非必须按所指定的标准和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可参照……的要求(或规定)”。 附录B 常用全塑电缆规格 B.0.1 实心聚烯烃绝缘电缆的最大外径如表B.0.1所示。 表B.0.1 实心聚烯烃绝缘电缆的最大外径 单位:mm 标称线径 电缆最大外径 0.32 0.40 0.50 0.60 0.80 标称对数 填充 非填充 填充 非填充 填充 非填充 填充 非填充 填充 非填充 10 — — 12.5 11.5 14.0 12.5 15.0 14.0 19.0 17.5 20 — — 15.0 13.5 17.0 15.0 19.0 17.0 23.5 21.0 30 — — 17.0 15.0 19.5 17.0 21.5 19.5 27.0 24.5 50 — — 20.5 17.5 23.0 20.0 25.0 23.0 32.5 29.0 100 — — 25.5 22.5 29.0 25.5 33.0 29.0 44.0 38.5 200 — — 32.5 28.0 38.5 32.5 44.5 38.5 59.5 52.5 300 — — 38.0 32.5 45.5 38.0 53.5 46.0 70.5 62.0 400 — — 42.5 36.5 52.0 43.5 60.5 52.5 79.5 70.0 600 — — 50.0 42.5 61.0 51.5 72.0 62.5 — 82.0 800 — — 57.5 49.0 69.5 58.5 81.0 70.5 — — 900 — — 60.5 51.5 73.0 61.5 — 74.0 — — 1 000 — — 62.5 53.0 76.0 64.5 — 77.0 — — 1 200 — — 67.0 57.5 — 69.5 — — — — 续表B.0.1 标称线径 电缆最大外径 0.32 0.40 0.50 0.60 0.80 标称对数 填充 非填充 填充 非填充 填充 非填充 填充 非填充 填充 非填充 1 600 — — 76.5 65.0 — 78.5 — — — — 1 800 — — 81.0 68.0 — — — — — — 2 000 66.5 59.5 85.5 71.0 — — — — — — 2 400 72.5 64.0 — 75.0 — — — — — — 2 700 77.5 67.0 — 81.0 — — — — — — 3 000 80.0 70.0 — 85.5 — — — — — — 3 300 — 72.5 — — — — — — — — 3 600 — 75.5 — — — — — — — — 4 000 — 79.5 — — — — — — — — 注:当大对数电缆的最大外径超过72.0mm时,为了适应管道的具体情况,在保持电缆的性能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情况下,电缆的最大外径值可由用户与制造厂协商确定。 B.0.2泡沫、泡沫皮聚烯烃绝缘电缆的最大外径由表B.0.2所示。 表B.0.2 泡沫、泡沫皮聚烯烃绝缘电缆的最大外径 单位:mm 标称线径 电缆最大外径 0.32 0.40 0.50 0.60 0.80 标称对数 填充 非填充 填充 非填充 填充 非填充 填充 非填充 填充 非填充 10 — — 11.5 11.5 12.5 12.5 14.0 13.0 17.0 15.5 20 — — 13.5 13.0 15.0 14.5 17.0 15.5 20.5 19.0 30 — — 15.0 14.5 17.0 16.5 19.5 17.5 24.0 21.5 50 — — 17.5 17.0 20.0 19.5 23.0 21.0 28.5 25.5 100 — — 23.0 22.0 25.5 24.5 29.5 26.0 38.5 34.0 200 — — 28.5 26.0 33.5 32.0 39.5 34.5 52.0 45.5 300 — — 34.0 30.0 39.5 37.5 46.5 41.5 61.5 54.5 400 — — 38.5 33.5 45.0 41.5 53.5 46.5 69.0 61.5 600 — — 45.5 39.0 53.0 49.5 63.5 56.0 82.0 73.0 800 — — 52.0 44.5 60.5 55.5 71.5 63.0 — — 900 — — 54.5 47.0 63.5 58.5 75.0 66.5 — — 1 000 — — 57.0 49.0 66.0 61.0 78.0 69.5 — — 1 200 — — 61.5 52.5 71.5 66.0 — 76.0 — — 1 600 — — 69.0 59.5 81.0 74.5 — — — — 1 800 — — 73.0 62.0 — 79.0 — — — — 2 000 60.5 52.5 76.0 65.5 — — — — — — 2 400 66.0 56.5 82.5 70.5 — — — — — — 2 700 69.5 60.0 — 74.5 — — — — — — 3 000 73.0 63.0 — 78.5 — — — — — — 3 300 76.5 65.5 — 82.5 — — — — — — 3 600 80.0 68.0 — — — — — — — — 4 000 — 72.0 — — — — — — — — 注:当大对敷电缆的最大外径超过72.0mm时,为了适应管道的具体情况,在保持电缆的性能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情况下,电缆的最大外径值可由用户与制造厂协商确定。 附录C 常用硬塑料管、波纹管规格及技术指标 C.0.1 地下通信管道用塑料材的一般技术指标由表C.O.1所示。 表C.0.1 地下通信管道用塑料材的一般技术指标 颜色 1.管材的色泽应均匀一致,颜色一般选用黑色或灰色,可由供需要双方商定,但必须有别于当地其他同类型埋地塑料管。 2.穿放于同一大口径塑料管中的子管的颜色应当不同。 外观 1.管壁不允许有气泡、裂口、分解变色线及明显的杂质。波纹管的波形应均匀一致,不应出现短缺波纹。 2.复合发泡管和实壁管的内壁应光滑平整,切口内侧要求光滑。 3.双壁波纹管的内壁应光滑,允许由于波纹在成型时引起的内壁轻微起伏。 4.双壁波纹管的内外壁应紧密熔结,不应出现脱开现象。 尺寸 偏差 1.管材长度偏差应符合C.0.2的规定 2.管材平均久径、最小内径及其偏差应符合表C.0.2的规定 3.复合发泡管和实壁管同一截面壁厚偏差不应大于14%。 4.管材最小承口平均内径和最小承口深度应符合表C.0.3的规定。 5.自然状态下,塑料管材同方向弯曲应小于2%。6.地下通信管道用塑料弯管的长度和曲率半径应符合表C.0.4的规定。 物理 性能 试验项目 技术指标 1.落锤冲击(0℃) 9/10不破裂 2.环刚度(kN/m2) ≥6.3 3.扁平试验 压至原外径40%御荷 无破裂 4.摩擦系数 干放≤0.363 5.连接密封试验 20℃水压50 kPa保持24h 施加膨润土≤0.155 (注:以上项目按YD/T841-1996规定方法试验) 无泄漏 C.0.2地下通信管道用塑料管材结构尺寸规定由表C.0.2所示。 表C.0.2 地下通信管道用塑料管材结构尺寸规定 单位:mm 标准 直径 外径允许偏差 最小内径di min 管长 应用范围 复合发泡管实壁管 双壁波纹管 低密度聚乙烯 光壁子管 100/90 +.03 0 +0.3 -0.6 — 88 6000±30 馈线管道 75/65 +0.3 0 +0.3 -0.5 — 65 从馈线管道引向交接箱,配线管道 63/54 +0.3展开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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