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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年—2020年含规划图)(1).doc

  • 上传人:xrp****65
  • 文档编号:5915282
  • 上传时间:2024-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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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市 城市 总体规划 2006 2020 规划
    资源描述:
    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年—2020年)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2000年国务院批复的《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年—2010年)》,在一定时期内对指导济南的城市建设、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济南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原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模等发展目标已提前实现。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省会济南各项事业步入加快发展的新阶段,济南市的行政区划也进行了相应调整,原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和发展目标已不能满足城市发展需求。为适应形势发展要求,济南市人民政府适时提出了修编城市总体规划的申请。根据建设部《关于同意修编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建规函[2003]255号)的精神,编制《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年—2020年)》。   第2条 本规划为规划区内土地使用及各项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规划区各项规划的制定和县(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制定,须遵循本规划。   第3条 规划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落实“五个统筹”,坚持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按照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的要求,注重市域城乡一体、统筹协调发展;注重各类脆弱资源的有效保护利用和空间管制的要求;注重控制合理的环境容量和确定科学的建设标准,促进城市发展模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由外延式向内涵式转变,实现城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4条 规划原则   ⑴ 坚持协调发展的原则。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协调好济南与区域、城市与周围县(市)的关系,优化人口、资源、空间布局结构,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⑵ 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以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以资源保护为重点,强化对水源、土地、自然保护区、山林绿地水系等自然资源的保护与管制,创造良好的城乡生态环境。   ⑶ 坚持公平和谐的原则。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合理布局覆盖城乡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特别关注弱势群体需求,倡导公众参与,实现区域公平、城乡公平、个体公平和代际公平。   ⑷ 坚持资源节约的原则。按照建设节约型城市的要求,坚持开发与节约并重、节约优先,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要求,发展循环经济,大力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合理确定城乡建设标准。   ⑸ 坚持规划协同的原则。城市总体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衔接、同步编制、协调一致。   第5条 修编重点为城乡统筹发展、城市空间结构和规模调整、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利用、城市综合交通、城市公共事业发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城市安全与综合防灾体系等。   第6条 规划基本依据   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⑵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   ⑶ 《山东半岛城市群总体规划》、《山东省城镇体系规划》   ⑷ 《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年—2010年)》   ⑸ 《济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纲要》   ⑹ 《济南市城市空间战略及新区发展研究》   ⑺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7条 规划区和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为济南市区,即市辖行政六区,面积3257平方公里。   中心城规划范围东至东巨野河,西至南大沙河以东(归德镇界),南至南部双尖山、兴隆山一带山体及规划的济莱高速公路,北至黄河及济青高速公路,面积1022平方公里。   市域规划范围为济南市全部行政辖区,面积8177平方公里。     插图:1市域城镇分布现状图   第8条 规划期限为2006年—2020年;   近期2006年—2010年;   远期2011年—2020年;   远景2020年以后。 第二章 城市性质与发展目标   第9条 城市性质   山东省省会,著名的泉城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环渤海地区南翼和黄河中下游地区的中心城市。   第10条 城市职能   加强和完善的城市职能:全省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教育、旅游中心,区域性金融中心,全国重要交通枢纽。   培育和凸显的城市职能:现代服务业和总部经济,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   插图:2区域分析图一   插图:3区域分析图二   插图:4区域分析图三   第11条 城市发展目标   到2020年把济南建成具有独特自然风貌、深厚历史文化底蕴、浓郁现代化气息、代表山东形象的区域中心城市和繁荣、和谐、宜居、魅力的泉城。   ⑴ 繁荣的城市—率先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现代化,成为经济实力雄厚、物质财富充裕、社会事业发达、服务功能完善的繁荣城市。   ⑵ 和谐的城市—坚持全面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构建社会安定、保障有力、诚信公平的和谐城市。   ⑶ 宜居的城市—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建设服务设施完善、就业机会充分、居民生活舒适、人居环境良好的宜居城市。   ⑷ 魅力的泉城—彰显泉城特色,传承历史文脉,融合现代文明,成为山水相融、特色鲜明、底蕴深厚的魅力泉城。   第三章 城市规模   第12条 规划期内济南市人口和用地仍呈持续增长的趋势,依据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规律,科学预测人口与用地规模,切实加强土地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形成集约用地、节约用地的发展模式。   第13条 市域城镇化水平与人口规模   ⑴ 2020年市域城镇化水平将由2005年的58%增至75%以上。   ⑵ 2020年市域户籍总人口将由2005年的597万人增至700万人左右,城镇人口将由2005年的347万人增至530万人左右。   ⑶ 2020年全市暂住半年以上人口将由2005年的58万人增至140万人左右,计入城镇总人口规模。   ⑷ 2020年全市总人口将达到840万人左右,城镇总人口为670万人左右。   第14条 规划区人口规模   ⑴ 2020年规划区户籍人口将由2005年的348万人增至450万人左右,城镇人口将由2005年的302万人增至380万人左右。   ⑵ 2020年规划区暂住半年以上人口将由2005年的52万人增至100万人左右,计入城镇总人口规模。   ⑶ 2020年规划区总人口将达到550万人左右,城镇总人口为480万人左右。   第15条 中心城人口与用地规模   ⑴ 人口规模   2020年中心城户籍人口将由2005年的238万人增至340万人左右,暂住半年以上人口将由2005年的52万人增至90万人左右。   2020年中心城人口规模将由2005年的290万人增至430万人左右。   ⑵ 用地规模   根据国家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的规定,确定城市人均建设用地指标95平方米,到2020年中心城建设用地规模将由2005年的295平方公里增至410平方公里。   ⑶ 近期规模   2010年中心城人口规模为340万人,建设用地规模330平方公里。 第四章 市域城镇体系与新农村   第一节   产业发展与布局   第16条 产业发展重点   统筹区域及城乡产业的协调发展,积极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以产业结构调整为重点,把结构调整作为关系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关键,大力发展以驻地经济和总部经济为代表的省会经济,巩固提高第一产业,做大做强第二产业,繁荣提升第三产业,加快构筑富有竞争力的产业体系。   ⑴ 第一产业   全面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科技兴农战略,坚持数量、质量、结构、效益相统一的原则,积极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在确保粮食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发展畜牧、蔬菜、林果生产,大力发展适应省会经济特点的都市农业、观光农业和生态农业,基本形成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的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村结构新格局,全面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历史性跨越。   ⑵ 第二产业   优先发展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突出发展交通装备、电子信息、冶金钢铁、石化化纤、机械装备、食品药品六大产业集群,限制和调整中心城冶金钢铁、石化化纤等高耗能、重污染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扶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构建起与城市功能相适应、富有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现代化工业体系,成为具有较强辐射力的先进制造业强市。   ⑶ 第三产业   优化提升主城区商贸服务业,发展壮大金融服务业,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稳步发展房地产业,加快发展旅游会展业,拓展提升社会服务业,逐步构筑起产业层次较高、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第三产业发展新格局,全面提升第三产业的整体素质和水平,增强城市的综合服务功能,把济南建设成为区域性第三产业发展中心。   第17条 市域产业布局   按照“提升中心区、做强近郊区、突破远郊区”的总体思路,积极推进区域产业分工和协同发展,加快市域产业布局调整,改变中心城功能过于聚集的状况,积极引导传统产业向中心城周围县(市)转移,带动县(市)经济的全面发展和提升,在全市形成布局合理、分工明确、功能突出、优势互补的产业发展空间格局。   围绕“东拓、西进、南控、北跨、中疏”的城市空间发展战略,市域产业发展规划实施两翼展开、跨河发展的总体战略,形成主城区产业聚集区和沿交通走廊向东、向西、向北的三条产业聚集带。   ⑴ 主城区产业聚集区   适应主城区功能定位,以发展现代服务业为主体,积极发展都市型产业,大力发展总部经济。适度发展无污染、低能耗、高科技、高附加值的高技术产业等新型工业。   ⑵ 东部产业聚集带   市域内沿经十东路、济青公路等交通走廊,形成贯穿市域东部、连接中心城和章丘、辐射带动东部地区的产业发展走廊。落实城市“东拓”战略,积极承接中心城优势产业转移,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打造电子信息、交通装备、食品药品等产业集群,形成孙村工业区、枣园—龙山工业园、圣井工业园、明水经济开发区4个产业园区,打造山东省济青产业带西部制造业基地。   ⑶ 西部产业聚集带   市域内沿济郑公路(国道220线)形成贯穿市域西部、连接中心城和平阴、辐射带动西部地区的产业发展走廊。落实城市“西进”战略,积极承接中心城传统产业的转移,打造机械装备、电子信息等产业集群,形成济南经济开发区、万德企业示范园、平阴工业园3个产业园区,建成机械装备、旅游产品制造基地及农副产品深加工基地。   ⑷ 北部产业聚集带   市域内自中心城跨黄河向北,沿国道220线、济盐公路(省道248线)形成贯穿市域北部、连接中心城和济阳、商河、辐射带动北部地区的产业发展走廊。落实城市“北跨”战略,积极承接中心城传统产业的转移,着力打造精细化工、煤电化工、石油化工、纺织服装、农副产品深加工等产业集群,形成济北民营经济园、商河经济开发区2个产业园区,成为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的重化工业基地。   ⑸ 市域农业布局   构建南部山区生态农业区、沿黄特色农业区及黄河北高效农业区的区域化布局。南部山区生态农业区着力发展生态和观光旅游农业,大力发展林果生产,加快优质果品生产基地建设,形成绿色产业体系;沿黄特色农业区围绕黄河滨河生态旅游带的建设,以都市农业和观光旅游农业为发展方向,开发建设现代都市农业示范基地和出口创汇基地;黄河北高效农业区以“高产、优质、高效”为目标,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建设高效经济作物和优质粮食生产基地,重点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农业名优新特品种。    第二节   市域城镇布局   第18条 按照统筹区域发展、统筹产业布局的要求,加强区域协作,构建以省会济南为中心,与周边的淄博、莱芜、泰安、聊城、德州、滨州6个城市共同组成的济南都市圈,增强省会城市的集聚辐射能力,提升济南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地位。   济南都市圈的构建将促进以济南为中心的7个城市的统筹协调发展,加强交通等基础设施和产业衔接,整合旅游资源,加大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的协同力度,推进经济、生态、旅游等功能的互补发展,构建资源共享、信息互通、要素互补、产业互动的良性机制,加快区域交通网络、信息网络、商贸物流等一体化进程,从而进一步强化济南在环渤海地区南翼和黄河中下游地区的中心地位。   第19条 市域城乡统筹发展总体战略   ⑴ 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按照“五个统筹”和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有效引导市域城镇化健康发展,构筑城乡一体、统筹协调发展的格局。   ⑵ 以构建济南都市圈为契机,以引导区域整体发展、城乡协调发展、生态有效保护、资源合理利用、设施共建共享为目标,优化城乡空间资源配置,合理构建市域城镇体系,确定城镇空间布局规模化、集约化的发展方向和策略。   ⑶ 实施以中心城市、次中心城市和中心镇为重点的城镇化战略,加快人口和产业向中心城镇的合理集聚,结合济南市产业发展布局,逐步形成与产业发展相适应的城镇职能分工体系。   ⑷ 逐步形成以中心城为核心、大中小城镇有机结合、等级层次分明、规模序列完善、职能分工互补、空间布局合理的城镇网络体系,全面提高城镇发展质量。   ⑸ 加快小城镇和农村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加强城乡一体的公共交通体系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投资环境,切实改善小城镇和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     插图:5市域城镇等级结构规划图   第20条 城镇等级规模结构   规划形成中心城市—次中心城市—中心镇—一般镇四级结构。   中心城市为都市圈和市域城镇体系的中心,即济南中心城,人口规模430万人。   次中心城市为章丘城区及济阳、平阴、商河三县县城。人口规模确定为:章丘60万人,济阳35万人,平阴20万人,商河20万人。   中心镇为仲宫、柳埠、万德、归德、遥墙、桑梓店、文祖、普集、刁镇、东阿、孝直、孙耿、曲堤、垛石、郑路、怀仁等16个建制镇驻地,人口规模一般在3万人以上。   一般镇为规划确定的30个建制镇驻地,人口规模在1万人左右。 插图:6市域城镇规模结构规划图   第21条 城镇职能分工   ⑴ 次中心城市职能分工   章丘、济阳、平阴、商河4个次中心城市分别是其所辖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具有分担中心城市部分功能的职能。其中,章丘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旅游业;济阳重点发展能源、机械、化工工业;平阴重点发展加工制造业、绿色农副产品加工业和旅游业;商河重点发展农副产品加工、医药化工、轻工工业。   ⑵ 其它城镇职能分工   其它中心镇和一般镇根据城镇主要特征,划分为工矿业型、农副产品加工型、市场带动型、交通枢纽型、旅游开发型和综合发展型六种职能类型。 插图:7市域城镇职能结构规划图   第22条 构筑“一心三轴十六群”的城镇空间组织结构,即以济南中心城市为核心,形成三条城镇聚合轴,组建十六个城镇组群,促进市域城镇统筹协调发展。   ⑴ 三条城镇聚合轴   以中心城市为中心,与产业空间布局相适应,向东、向西、向北形成沿济青、济郑和济盐产业聚集带的三条城镇聚合轴,加强其空间集聚性,强化轴线的功能,带动周围城镇发展。   ⑵ 十六个城镇组群   为促进城镇协调发展,增强集合竞争力,以地域邻近、资源相似、产业相近为依据,组建城镇组群,促进组群城镇的统筹发展。规划形成十六个城镇组群,每一组群以中心镇或次中心城市为中心,带动组群内其他城镇的共同发展。 插图:8市域城镇空间结构规划图   第23条 乡镇整合与建设   为形成合理的城镇体系,对规模小、发展条件差的乡镇进行适当撤并整合,规划撤并28个乡镇,乡镇总数由74个减至46个。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的要求,建设经济繁荣、环境优美、配套完善、特色突出的现代化城镇,实现小城镇发展由数量型向质量型的转变。   第三节   市域重要城镇   第24条 章丘次中心城市和中心镇发展   ⑴ 章丘次中心城市位于济青产业聚集带上,是城市“东拓”战略的重要承接地,规划引导发展重型汽车、先进制造业及高新技术产业,利用资源优势,积极发展商务金融、文化教育、旅游休闲等功能,形成具有历史文化传统和泉水特色的山水园林城市。   城市建设用地以向西发展为主。规划城市人口约6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约70平方公里。   ⑵ 文祖中心镇位于经十东路南侧,是章丘南部城镇组群的发展中心,引导发展机械加工、建材、商贸等功能。   城镇建设用地以向北扩展为主。规划城镇人口约3.5万人,城镇建设用地约4平方公里。   ⑶ 普集中心镇位于济青公路两侧,是章丘中部城镇组群的发展中心,引导发展商贸物流、钢铁锻铸、冶金建材等功能。   城镇建设用地以向北发展为主,避开杏林水库水源保护区范围,在胶济铁路北侧集中布局。规划城镇人口约4万人,城镇建设用地约4.8平方公里。   ⑷ 刁镇中心镇位于省道242线两侧,是章丘北部城镇组群的发展中心,引导发展集市贸易、商贸物流、农副产品加工等功能。   城镇建设用地以向西、向北发展为主,在济青高速公路北侧集中布局。规划城镇人口约5万人,城镇建设用地约6平方公里。   ⑸ 章丘市一般镇为绣惠、白云湖、曹范、垛庄、相公庄、水寨、高官寨、官庄8个镇。   第25条 济阳次中心城市和中心镇发展   ⑴ 济阳次中心城市位于济盐产业聚集带上,是城市“北跨”战略的重要承接地,规划积极承接城市产业的“北跨”发展,规划引导发展能源、机械、化工工业,形成以工业为主导功能、配套完善的现代化城市。   城市建设用地以向西、向南发展为主。规划城市人口约35万人,城市建设用地约40平方公里。   ⑵ 孙耿中心镇位于国道104线两侧,是济阳南部城镇组群的发展中心,引导发展生物制药、食品制造、农副产品深加工等功能。   城镇建设用地以向北、向东发展为主。规划城镇人口约3.5万人,城镇建设用地约4平方公里。   ⑶ 曲堤中心镇位于国道220线两侧,是济阳东北部城镇组群的发展中心,引导发展化工、建材、农副产品加工等功能。   城镇建设用地以向南、向东发展为主。规划城镇人口约3万人,城镇建设用地约3.5平方公里。   ⑷ 垛石中心镇位于省道249线两侧,是济阳西北部城镇组群的发展中心,引导发展化工、建材、造纸等功能。   城镇建设用地以向南、向东发展为主,在徒骇河以南集中布局。规划城镇人口约3万人,城镇建设用地约3.5平方公里。   ⑸ 济阳县一般镇为崔寨、仁风、新市和太平4个镇。   第26条 平阴次中心城市和中心镇发展   ⑴ 平阴次中心城市位于济郑产业聚集带上,是城市“西进”战略的承接地之一,著名的“玫瑰之乡”,规划引导发展为济南工业生产配套服务的加工制造业,充分利用资源优势,积极发展绿色农副产品精深加工、旅游及商贸物流等功能,形成现代化山水生态城市。   城市建设用地以向西南、向东发展为主。规划城市人口约2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约23平方公里。   ⑵ 东阿中心镇位于国道220线两侧,是平阴西南部城镇组群的发展中心,引导发展生物制药、绿色农副产品加工、旅游观光及其相关服务业等功能。   城镇建设用地避开东阿古城保护区范围,以向东、向北发展为主。规划城镇人口约3.5万人,城镇建设用地约4平方公里。   ⑶ 孝直中心镇位于国道105线两侧,是平阴东南部城镇组群的发展中心,引导发展集贸市场、机械加工、建材等功能。   城镇建设用地在济荷高速公路东侧集中布局,以现有镇区为依托,向南北两翼延伸扩展。规划城镇人口约3.5万人,城镇建设用地约4平方公里。   ⑷ 平阴县一般镇为玫瑰、孔村和洪范池3个镇。   第27条 商河次中心城市和中心镇发展   ⑴ 商河次中心城市位于济盐产业聚集带上,是城市“北跨”战略的承接地之一,规划引导发展农副产品精深加工、轻工工业和加工制造业,利用温泉资源优势,积极发展度假休闲、会议商务等功能,形成现代化新型城市。   城市建设用地以向南、向东发展为主。规划城市人口约2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约23平方公里。   ⑵ 郑路中心镇位于黄河冲积平原地带,是商河东南部城镇组群的发展中心,引导发展轻工制造、农副产品加工、集市贸易等功能。   城镇建设用地以向北发展为主。规划城镇人口约3万人,城镇建设用地约3.5平方公里。   ⑶ 怀仁中心镇位于县域西北部,是商河北部城镇组群的发展中心,引导发展机械、建材、集市贸易等功能。   城镇建设用地以向南、向东发展为主。规划城镇人口约3万人,城镇建设用地约3.5平方公里。   ⑷ 商河县一般镇为殷巷、龙桑寺、贾庄、白桥、孙集、沙河、张坊、韩庙8个镇。   第四节   市域空间资源管制   第28条 为优化城乡空间资源配置,有效保护脆弱资源和生态环境,实现城镇建设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统筹协调,规划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出发,在对城镇建设空间进行规划控制的同时,对非城镇建设空间也实施有效管制,将全市土地及空间资源划分为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适宜建设区,制定必要的空间管制措施。   第29条 禁止建设区   ⑴ 禁止建设区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其中基本农田保护区主要分布在沿黄平原、黄河北部平原一带;水源保护区包括地表水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泉域地下水重点渗漏区、河湖湿地等,主要分布在市域南部山区、河湖水库及其周围防护区域;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包括柳埠自然保护区、大寨山自然保护区和长清寒武纪地质遗迹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   ⑵ 禁止建设区原则上禁止任何建设活动,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其中基本农田保护区内严禁进行村镇建设、采矿、挖土挖沙等一切非农活动;地表水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停止农业生产活动,退耕还林,严格禁止与水源保护无关的任何建设活动;泉域地下水重点渗漏区内,以发展绿化种植和生态农业为主,禁止新建与水源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内,除必须的保护设施外,不得增建其它任何工程设施。   第30条 限制建设区   ⑴ 限制建设区包括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自然和人文景观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控制区、一般农田用地区、山林绿化区、重要生态廊道区等。其中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自然和人文景观保护区主要分布于市域南部山区及黄河沿岸;一般农田用地区包括中、低产田、零星农田菜地等,主要分布在市域南部山地丘陵地区、黄河两岸及北部平原局部地带;山林绿化区主要分布于市域南部山区;重要生态廊道区包括中心城各组成片区之间及城市之间的绿色隔离地区、沿市域内主要河道、铁路、高速公路等两侧区域形成的绿化通廊地区、大型基础设施通道地区、蓄滞洪区等。   ⑵ 限制建设区内对各类开发建设活动进行严格限制,不宜安排城镇开发建设项目,确有必要开发建设的项目须符合城镇建设整体和全局发展的要求,并严格控制项目的性质、规模和开发强度,适度进行开发建设。其中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自然和人文景观保护区及自然保护区控制区内的旅游项目及设施的建设,应当与周围景观环境相协调,在环境容量允许的前提下适度开发建设,防止对旅游资源的破坏与影响;一般农田用地区内鼓励各种农业设施的建设,促进各类中、低产田及其它一般农田向基本农田转化,提高其产出、产量和农业经营水平;山林绿化区内严格保护自然山体景观,严禁可能破坏生态环境、破坏山体景观的所有开采活动,鼓励植树造林和山体绿化等维护生态环境的活动;重要生态廊道区内鼓励进行生态建设和农业生产活动,保留原有农田、菜地、林地等自然地貌形态,加强植树绿化,改善生态环境。   第31条 适宜建设区   ⑴ 适宜建设区包括城镇建设区及独立工矿等其它适宜建设的区域。城镇建设区包括济南中心城、次中心城市、中心镇、一般镇等各级城镇的规划建设用地。   ⑵ 适宜建设区作为各级城镇及其它独立工矿优先发展的地区,必须明确划定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加强城市规划和城镇规划的执行力度,各级城镇的规划建设必须严格控制在城镇建设区范围之内,严格控制用地规模,高效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根据资源条件和环境容量,科学合理地确定开发模式和开发强度。   ⑶ 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结合禁止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的管制要求,合理确定农村居民点建设区和用地规模。 插图:9市域限制建设分区管制图   10市域脆弱资源保护与空间管制分区规划图   第五节   市区发展格局   第32条 总体格局   根据济南市区地理环境、城乡空间和产业发展特征,将南部山区、中部平原和北部黄河沿岸三个带状区域,分别定位为南部山区保护发展带、中部城市空间与产业发展带、北部黄河保护发展带。中带是城市空间和产业的主要发展区,是中心城发展的主体;南北两带是为城市发展提供生态支持和服务的重要生态功能区。   市区以三带协调发展为总体格局,形成相互依存、相互支持、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构建可持续发展的人居环境,实现市区整体协调发展。     插图:11市区三带空间结构图   第33条 南部山区保护发展带   该带为以生态保护为主导、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和生态旅游的综合性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主要指水源涵养、地下水补给、地表水源保护、水土保持、自然地质结构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农业,主要是指积极发展生产林果、蔬菜等绿色有机农产品和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业;生态旅游,是指在环境容量许可条件下,利用其自然与人文景观发展旅游业,适度发展休闲、观光、度假产业。   落实城市发展“南控”方针,严格控制中心城建设向南部山区蔓延扩展,突出脆弱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强化用地分区管制,划定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适宜建设区,界定城镇建设范围、各类重点资源和生态区域的保护范围,针对不同分区提出相应的管制要求和措施。   第34条 中部城市空间与产业发展带   该带的功能定位与产业发展重点为:以城市建设和产业发展为主导功能,充分发挥中心城基础优势,强化城市中心功能,大力发展第二产业,繁荣提升第三产业。强化工业对经济的支撑作用,促进以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的产业集群的形成;完善和提升城市服务功能,在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的同时,加快发展金融保险、现代物流、会展商务等现代服务业,促进发展驻地经济和总部经济;在重点发展二、三产业的同时,适当发展都市农业。   第35条 北部黄河保护发展带   该带的功能定位与产业发展重点为:以防洪行洪、生态保护为主导,防洪与兴利相结合,积极发展旅游业和特色农业。防洪行洪和生态保护,是指保护和加强防洪设施、水土保持、水源利用、防护绿化建设,构筑城市北部的生态安全屏障;发展旅游业,是利用其自然风光和历史文化资源,结合黄河标准化堤防工程建设和北展宽区利用,积极发展旅游、休闲、观光产业,建设鹊山龙湖新区,展现黄河文化和城市特色风貌;发展特色农业,主要是利用区内农田和水利条件,继续发展特色农业,大力发展观光农业和设施农业。   沿黄河两岸划定防洪、生态湿地防护绿带,加强对该带的保护。   第六节   市区城镇规划   第36条 市镇组群发展   济南市区内中心城外围现有17个乡镇,分布于南部山区和黄河两岸,乡镇域面积总共约1808平方公里。根据发展条件,结合乡镇合并,将沿主要对外交通走廊分布的归德、仲宫、遥墙、桑梓店等13个乡镇,规划为市镇。根据各市镇所处地域特点、资源优势,划分为南部山区西部市镇组群、南部山区东部市镇组群、空港市镇组群和黄河北市镇组群,按照城市建设标准,统筹安排中心城和市镇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撤并的乡镇驻地规划建设为新农村集中居住地。   市区市镇人口规模控制在50万人以内,建设用地控制在60平方公里以内。   第37条 南部山区西部市镇组群   该组群位于南部山区西部,包括归德、孝里、五峰山、马山、张夏、万德6个市镇。规划该组群承接部分无污染城市工业的协作配套生产,适度发展工矿产品开发和加工业,积极发展林果等农副产品加工业、旅游观光及相关服务业、生态农业等。   规划市镇人口约17万人,建设用地约20平方公里。   ⑴ 归德镇位于国道220线和济菏高速公路沿线,规划承接中心城部分无污染工业,以发展铸造、机械加工、食品等产业为主。   现状驻地在黄河淹没区以内,市镇建设用地以向东靠近国道220线发展为主,形成北部工业区、中部公共服务中心区和南部生活居住区,合理布局和保障城市重要基础设施用地。规划市镇人口约5.5万人,建设用地约6.5平方公里。   ⑵ 孝里镇位于国道220线和济菏高速公路沿线,规划以发展旅游产业、环保设备等机械制造业为主。   市镇建设用地形成东西组团式布局,控制西部现状驻地的扩展,以发展沿国道220线的东部组团为主。国道220线以东为工业区,以西为居住区,西侧中部为公共服务中心区。规划市镇人口约2万人,建设用地约2.4平方公里。   ⑶ 马山镇位于省道104沿线,规划以发展建材工业、旅游产业为主。   市镇建设用地以马山镇现状驻地为依托,沿省道104线发展,北部为工业区,中部为公共服务区,南部为生活居住区。规划市镇人口约1.5万人,建设用地约1.8平方公里。   ⑷ 五峰山镇(办事处)规划以发展旅游、会议、度假产业为主,适度发展无污染工业。   市镇建设用地形成东西组团式布局。东部组团布局生活居住区、公共服务区和旅游度假服务区;西部组团是以发展无污染工业为主的产业组团。规划市镇人口约1.5万人,建设用地约1.8平方公里。   ⑸ 张夏镇位于国道104线和京福高速公路沿线,规划以发展工矿产品生产加工、水暖设备制造业、旅游产业为主。   市镇建设用地形成南北组团式布局。北部组团以金庄为基础规划为工业园;南部组团北部布局生活居住区,中部为公共服务和商贸区,南部可适当布局无污染工业用地。规划市镇人口约2.5万人,建设用地约3平方公里。   ⑹ 万德镇位于国道104线和京福高速公路沿线,规划以发展旅游及相关配套服务业为主。   市镇建设用地以现状镇驻地为基础向北发展,北部布局产业区,中部和南部为生活居住区,中部形成公共服务和旅游度假服务区。规划市镇人口约4万人,建设用地约4.5平方公里。   第38条 南部山区东部市镇组群   该组群位于南部山区东部,包括仲宫、柳埠、西营3个市镇。规划该组群充分利用当地旅游和农业资源优势,积极发展商贸、旅游和相关配套服务业、林果等农副产品加工业和生态观光农业,严格控制工业发展,禁止发展有污染的工业,避免破坏南部山区脆弱的生态环境。   规划市镇人口约12万人,建设用地约13平方公里。   ⑴ 仲宫镇位于省道103沿线,规划以发展商贸物流、休闲度假、农家乐特色旅游为主,成为南部山区的旅游服务基地。   市镇建设用地避开卧虎山水库一级保护区,以向北扩展为主。南部依托现状驻地建设完善商贸、旅游服务设施,北部建设以办公、文化、教育为主的公共服务区和科技研发区,中部为生活居住区。规划市镇人口约8万人,建设用地约8.5平方公里。   ⑵ 柳埠镇位于省道103沿线,规划以发展风景旅游度假及相关服务业为主。   市镇建设用地以向西发展为主,适当向东、向北发展,控制向南发展。中部建设公共服务和商贸中心区,东南部建设产业区,北部、西部和西南部建设生活居住区和旅游度假区。规划市镇人口约2.5万人,建设用地约2.7平方公里。   ⑶ 西营镇位于省道327沿线,规划以发展旅游、观光、度假产业、中草药种植及其精深加工业为主。   市镇建设用地以向东和向北发展为主,适当控制向南、向西发展。结合现状镇政府建设公共服务和商贸中心区,南部建设旅游服务区,中部、北部和东部建设生活居住区和度假区,西北部布局少量产业用地。规划市镇人口约1.5万人,建设用地约1.8平方公里。   第39条 空港市镇组群   该组群位于市区东北部,包括遥墙和唐王两个市镇,规划该组群要优先满足济南机场长远发展需要,符合机场控制要求;依托空港优势,积极发展区域性物流和泛航空产业,并利用良好的农业基础,继续发展蔬菜等农副产品生产加工业和集贸业,成为区域性物流中心和农副产品生产加工、集贸基地。   规划市镇人口约15万人,建设用地约20平方公里。   ⑴ 遥墙镇邻近济南机场,区内临港开发区已初具规模,规划以发展区域性物流和泛航空产业以及观光旅游业为主。   市镇建设用地依托遥墙镇驻地和临港开发区,形成北、南、东三个组团。北部为市镇公共服务中心和生活居住组团;南部为临港开发区产业组团;东部为产业物流组团,并利用温泉资源发展休闲度假产业。规划市镇人口约12万人,建设用地约16平方公里。   ⑵ 唐王镇位于济青高速公路北侧,规划以发展集贸业、都市高效农业为主。   市镇建设用地依托唐王镇驻地,以向西发展为主,南部为生活居住区,北部为产业发展区,公共服务中心区依托原镇中心向西扩展。规划市镇人口约3万人,建设用地约4平方公里。   第40条 黄河北市镇组群   该组群地处黄河北平原地带,包括桑梓店和大桥两个市镇。规划该组群积极吸纳主城区迁出的工业,发展化工、物流仓储、商贸、粮油等农副产品加工业以及都市农业,成为主城区产业疏散的承接地之一和物资集散交流基地。   规划市镇人口约6万人,建设用地约7平方公里。   ⑴ 桑梓店镇位于国道308沿线,规划以承接主城区部分产业疏散,发展化工产业、物流仓储业为主。   市镇建设用地以原镇驻地为基础向北、向西发展为主。中部发展为公共服务和商贸中心区,东部布局生活居住区,西部布局化工等工业区。规划市镇人口约4万人,建设用地约5平方公里。   ⑵ 大桥镇位于国道104线、220线、308线交汇处,规划以发展商贸、物流仓储等产业为主,建设专业批发和物资集散基地。   市镇建设用地主要在国道308线以北发展为主,国道308线以南控制发展。以现状镇驻地为基础向北扩展,形成公共服务和商贸中心区,国道308线以北中部和东部布局生活居住区,西部布局物流仓储区和产业区。规划市镇人口约2万人,建设用地约2平方公里。 插图:12市区层次、概念图示 插图:13市区城镇乡村建设规划图   第七节   市区用地分区管制   第41条 市区用地分区   根据市区空间格局、资源环境特点、用地条件以及适宜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的管制要求,对市区用地与空间资源进一步划区分类,按照各区担负的主导功能,划定城镇和农村居民点建设区、城市绿色隔离地区、山林绿化区、一般农田用地区、重点生态保护防治区、自然保护与风景旅游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共7类功能区。针对各区提出具体的空间管制措施和要求,尤其是对脆弱资源保护明确强制性管制规定。 插图:14市区限制建设分区管制图   第42条 城镇和农村居民点建设区   控制城镇农村建设用地总量,防止市区内建设用地的盲目扩张。划定城镇和农村居民点建设区范围,总面积约为632平方公里。其中,城镇建设区包括中心城和市镇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控制在470平方公里以内;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控制在162平方公里以内。   该区为适宜建设区。中心城和市镇建设须严格控制在城镇建设区范围内。根据各城区、组团、城镇的功能要求和发展定位,本着集约用地、紧凑发展的原则,确定合理的开发强度和开发模式;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理确定农村居民点建设区,形成集中农村居民点和一般农村居民点。   第43条 城市生态隔离地区   在西部城区与主城区之间,结合地下水源涵养的要求,划定玉符河两侧宽约3公里左右的生态隔离绿带;在东部城区与主城区之间,划定绕城高速公路东环线两侧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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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标题: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年—2020年含规划图)(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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