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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宾阳县科学技术和大数据发展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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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宾阳县 科学技术 数据 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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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宾阳县科学技术和大数据发展局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宾阳县科学技术和大数据发展局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 项目单位:宾阳县科学技术和大数据发展局 委托单位:宾阳县财政局 评价机构:广西旗开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 目录 摘要 1 一、部门基本情况 6 (一)部门职责 6 (二)部门资金情况 7 (三)部门管理情况 8 (四)部门绩效目标 8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0 (一)评价目的 10 (二)绩效评价原则及方法 11 (三)绩效评价实施情况 12 三、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12 (一)评价结论 12 (二)具体绩效分析 13 四、主要问题及改进建议 23 (一) 主要问题 23 (二) 改进建议 24 五、附件 28 摘 要 l 部门概况 宾阳县科学技术和大数据发展局(以下简称“县大数据局”)是宾阳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推进全县信息化、数字化发展工作;推动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牵头组织信息产业技术研究机构建设;组织关键技术、前沿技术、应用技术等攻关和成果应用;提出重点领域技术发展建设任务;指导宾阳县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组织相关部门和各镇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等。县大数据局设置3个职能股室,具体为:办公室、科学技术管理股和大数据发展管理股。下设1个二层单位宾阳县科技情报所。局机关编制人数11人,二层单位编制人数7人。截至止2020年12月31日,县大数据局在职人员共9名,二层单位在职人员6人。 2020年县大数据局年初预算收入224.88万元,2020年决算总收入为207.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191.63万元,项目支出为16.01万元,2020年县大数据局决算总支出208.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60万元,项目支出16.68万元,部门预算支出率为100.31%。 l 评价结论 2020年,县大数据局根据年度工作计划以及县十四次党代会第四次年会、县委十四届十三次全体(扩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按照围绕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创新型企业、积极建设科技创新平台的工作思路,积极组织实施科技项目、开展科普活动、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引进高层次人才,在促进宾阳县经济发展、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方面发挥一定效益。但存在部门支出时序进度不均衡,资金使用规范性不足、部分职责履行不够充分等问题。 运用由评价组设计并经专家论证后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通过查阅资料、数据采集及访谈,对县大数据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客观评价,最终自评价复核评分结果为74.00分,绩效再评价等级为“中”。具体情况见下表: 2020年宾阳县科学技术和大数据发展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分表 指 标 预算编制类 预算执行类 履职及效益类 部门自评 合计 权 重 11.00 41.00 45.00 3.00 100.00 得 分 10.00 32.50 29.00 2.50 74.00 得分率 90.91% 79.27% 64.44% 83.33% 74.00% l 问题及改进建议 (一)主要问题 1.资金分配程序不完整,资金支出规范性不足。 现场调研发现,一是由于县大数据局财务会计人员欠缺,聘请了1名记账公司的会计人员,负责县大数据局财务代理记账工作。但该事项并未通过集体决议或申请上级部门审批,资金分配程序不符合要求。二是根据核查“十四五”规划重点研究课题经费项目支出明细表发现,项目经费超范围支出了南宁日报、人民日报等报刊征订费用,资金支出规范性不足。 2.支出时序进度滞后,资产管理有待加强。 一是从部门预算支出进度来看,预算执行均衡性不足,存在下半年集中支付的情况。虽然2020年年末支出进度已达到时序进度要求,但截至9月支出进度不足50%,一方面,项目单位未做好部门预算支出计划的统筹管理与安排,资金支付计划未做好均衡支付安排;另一方面,上半年各项工作进展相对缓慢,从而影响资金支付及时性,造成资金支出时序进度滞后。二是根据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应定期开展资产清查盘点工作,但县大数据局自组建以来,未对资产开展过清查盘点,资产管理有待加强。 3.部门履职产出存在不足,绩效自评工作开展不够充分。 一是部门履职产出数量不足。2020年县大数据局计划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年度保有量18家,截至2020年12月底,保有量为17家,较计划目标减少1家。同时未按计划完成“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二是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工作开展不够充分。项目单位虽然按时提交了自评报告、自评表及部分佐证材料,但是相关工作开展不充分,不利于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 4. 部门履职效益实现不足,大数据发展差距仍然较大。 在科学技术发展方面,宾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创建2016—2020年全国科普示范县,把宾阳建设成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目前宾阳县尚未获得该项称号。在大数据发展方面,宾阳县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在智慧安防、智慧健康、智慧人社、数据融合方面产生了一定的效益,但智慧城市建设还涉及普惠金融、城市管理、行政审批、医疗健康、交通出行、文化旅游等领域,由此可见目前宾阳县智慧城市建设覆盖不足。 (二)改进建议 1.加强与主管部门的交流沟通,提高资金资出规范性。 一是针对部门缺乏财务人员无法开展财务管理工作的问题,县大数据局应尽快与相关部门沟通,加快财务人员安排落实,做好财务工作交接,保障财务管理有序衔接。二是针对利用财政资金聘请代理财务开展部门财务记账工作,应通过集体决议或申请上级部门审批通过,做好聘用经费规划,按财务相关规定做好收支出管理,提高资金支出规范性。 2.做好资金支出进度计划,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一方面,建议预算单位在明确部门预算资金量及相关项目内容后,做好资金支出进度计划,对资金支付条件、项目付款要求、付款进度等做好详细的规划,并在具体实施中,按照相关计划认真实施,提高资金执行的均衡性。另一方面,做好各个项目的实施计划,根据当前科学技术发展以及大数据发展工作整体形势及要求,在充分分析项目实施条件基础上,做好人力、物力等相关要素安排,以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高资金支付及时性,进而提升财政资金整体使用效率。 3.积极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促进部门履职产出实现。 首先在预算编制前,要加强绩效管理培训,开展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的培训,对绩效工作开展意义、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等内容详细地说明,全面提升项目绩效管理意识。其次在部门履职过程中,加强绩效跟踪管理,充分利用跟踪监控手段,开展项目执行分析,做好阶段性数据收集与整理,确保项目能按照年度计划、绩效目标组织实施。最后在一个预算年度之后,及时规范的开展项目自评及部门整体自评,对着预算编制时申报的绩效目标,逐一评价其实现程度,并做好相关数据资料的汇总与分析,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不足,并及时整改,确保财政资金绩效得到充分实现。 4.制定部门长期发展规划,切实推进履职效益实现。 建议预算单位一是要重视部门中长期发展规划,分析研究各部门对于数字共享、数据开放的需求,结合宾阳县大数据发展及科学发展的基础条件,建立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详细规划年度工作内容及实施目标,保障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逐步实现。二是在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方面,建议预算单位加强引导,打破各部门间各自为政的现状。提高数据融合、共享兼容的能力。增加智慧城市建设覆盖面,切实推动智慧城市建设有序发展。 宾阳县科学技术和大数据发展局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贯彻落实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加强财政预算支出的管理工作,强化财政预算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受宾阳县财政局的委托,广西旗开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担了2020年度宾阳县科学技术和大数据发展局(以下简称:“县大数据局”)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工作,并对本项目实施的规范性、公正性、可行性和时效性进行评价,形成本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县大数据局设置3个职能股室,具体为:办公室、科学技术管理股和大数据发展管理股。下设1个二层单位宾阳县科技情报所。局机关编制人数11人,二层单位编制人数7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县大数据局在职人员共9名,二层单位在职人员6人。 部门(单位)主要职责职能如下: l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南宁市有关科技工作和大数据发展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创新驱动发展、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的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l 统筹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提出全县科技体制改革的措施和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l 牵头建立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计划和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 l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牵头组织新型产业技术研究机构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l 拟订科技项目计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技术、应用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二)部门资金情况 宾阳县科学技术和大数据发展局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全部资金来源均为财政拨款。2020年县大数据局年初预算收入224.88万元,2020年决算总收入为207.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191.63万元,项目支出为16.01万元,2020年县大数据局决算总支出208.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60万元,项目支出16.68万元,部门预算支出率为100.31%。 表1:宾阳县科学技术和大数据发展局2020年预算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类型 预算类型 预算金额 调整后预算 执行金额 (支出) 基本支出 人员经费 187.13 191.63 176.12 公用经费 20.76 15.48 小计 207.88 191.63 191.60 项目支出 项目预算 17.00 16.01 16.69 小计 17.00 16.01 16.69 总计 224.88 207.64 208.28 (三)部门管理情况 1.业务管理 县大数据局业务管理工作主要参照相关实施方案,以及《宾阳县科学技术和大数据发展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宾阳县科学技术和大数据发展局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宾阳县科学技术和大数据发展局合同管理制度》等实施业务管理,相关业务管理制度较为健全。 2.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管理、资金拨付使用、财务监控与管理等。预算管理方面,县大数据局主要参照《宾阳县科学技术和大数据发展局预算管理制度》;在资金拨付使用和财务监控与管理方面,县大数据局主要参照《宾阳县科学技术和大数据发展局收入支出管理制度》。项目财务管理基本符合相关管理制度,资金支出较为规范,审批流程完整。 3.资产管理 县大数据局资产管理工作主要参照《宾阳县科学技术和大数据发展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了固定资产管理范围、职责权限、固定资产配置、固定资产的保管、保养和维修、固定资产的转移、出借和报废、固定资产的清查、固定资产报销流程等细则,以切实对部门资产进行有效管理。 (四)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 根据县大数据局2020年工作计划,确定2020年工作目标如下表1-1: 表1-1 宾阳县科学技术和大数据发展局2020年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表 工作目标 工作目标分解 工作计划 完成情况 科学技术管理 组织实施科技项目 组织实施各级科技计划项目10项。 按计划完成 开展科普活动 组织开展大型科普活动1次,培训各类科技人员2000人。 按计划完成 科技成果转化 科技成果转化任务3项。 按计划完成 创新计划 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年度保有量18家;认定高新技术企业2家;“瞪羚企业”1家;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5家 部分完成:除高新技术企业保有量17家,未达预期外,其余任务均达预期目标。 高层次人才引进 高层次创新人才引进任务1人 按计划完成 科技扶贫 在全县48个贫困村派驻科技特派员26名驻村服务。 按计划完成 大数据发展管理 统筹信息化、数字化发展工作 建设“宾阳电子政务办公平台” 按计划完成 “宾阳县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 按计划完成 开展十四五期间智慧城市项目申报及建设 按计划完成 完成编制“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工作 未完成 检查工作 非涉密专网融合互通率、非涉密信息系统迁云率100% 按计划完成 南宁市政府数据目录梳理; 挂载数据库; 政府网站绩效分数70分以上; 政务新媒体矩阵管理系统备案; 电子证照; “互联网+监管”平台监管事项覆盖率 按计划完成 (五)部门绩效目标 1.部门总体目标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着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提高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进一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创建2016—2020年全国科普示范县,把宾阳建设成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 2.年度工作目标 通过梳理部门职能、中长期规划、上级工作要求等,归纳总结了县大数据局部门整体产出和效果目标如下: (1)产出目标 ●部门职责履行完成情况=100%完成; ●科学技术发展职能履行情况=100%履行; ●大数据发展职能履行情况=100%履行; (2)效果目标 ●监管事项覆盖率=符合要求; ●入库科技中小企业数量增长率=较上一年度增长; ●科技成果转化情况=数量较上一年度增长; ●智慧城市建设情况=良好; ●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目的 本次宾阳县科学技术和大数据发展局部门整体支出评价的范围既包括县本级财政资金,也包括上级转移支付资金。通过评价,主要实现以下两个方面的目的:一是围绕部门职能实现程度,收集部门职能、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现有资源及预算安排情况、内控制度等方面的文件,分析县大数据局部门资源配置的合理性、职能履行情况、部门目标实现程度等,总结经验,查找薄弱环节,从而为县大数据局更加有效运行提出改进建议;二是通过本次部门整体支出评价的探索和实践,总结宾阳县以前年度在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方面的经验,查找部门整体支出评价实务操作中的困难与不足,探索整体支出评价与部门考核之间的关系,从而为宾阳县在以后年度制定部门整体支出评价实务规范、继续开展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提供参考案例。 (二)绩效评价原则及方法 为保证本次绩效评价的科学性,评价组在评价过程中按照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指标体系设定,根据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特点,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履职及效益、部门自评等4个方面进行指标体系的设计,从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进行考量,坚持定量优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的基本原则,确保评价指标为部门预算管理过程中最具代表性、最能反映评价要求的核心指标。 本项目作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在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评价组充分运用文献、逻辑分析、资料统计分析、社会调查等方法,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分析。第一,首先梳理、明确县大数据局部门职能、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对年度工作计划与部门职能、中长期规划的匹配性进行分析。第二,以年度工作计划为基础,分析部门运行管理情况,如资金使用情况、资源投入情况、职责分工、内控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等。第三,以经过与部门职能、中长期规划匹配后的年度工作计划为依据,评价其完成情况及所取得的效益,从而评价部门职能是否有效率、预期目标是否实现。 (三)绩效评价实施情况 1.基础数据采集 在县大数据局工作人员的支持配合下,评价组收集了评价所需的财务数据、业务数据及相关制度执行的原始材料,根据指标体系的评判原则核查了相关资料真实性、合理性、合规性。 2.访谈调研 根据工作方案,评价组在8月10日对县大数据局相关工作负责人进行了访谈,针对部门工作职责、各项重点项目、重点工作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等问题进行了详细了解,并据此撰写了访谈报告,详见附件2。 3.数据分析及撰写报告 8月11日至8月30日,评价组根据绩效评价的原理和规范,对采集的数据进行了检查核对、财务数据核实等工作,保证评价数据的真实可靠。此后,评价组对获取的数据进行处理分析,对评价指标体系进行打分,分析得失分原因,并提炼结论撰写报告。 三、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评价结果 运用由评价组设计并经专家论证后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通过查阅资料、数据采集及访谈,对县大数据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客观评价,最终自评价复核评分结果为74.00分,绩效再评价等级为“中” 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本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暂行办法的通知》(南财绩〔2020〕17号),评价结果等级划分为四挡,其中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具体情况见下表: 2020年宾阳县科学技术和大数据发展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分表 指 标 预算编制类 预算执行类 履职及效益类 部门自评 合计 权 重 11.00 41.00 45.00 3.00 100.00 得 分 10.00 32.50 29.00 2.50 74.00 得分率 90.91% 79.27% 64.44% 83.33% 74.00% 2.主要绩效 2020年,县大数据局根据年度工作计划以及县十四次党代会第四次年会、县委十四届十三次全体(扩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按照围绕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创新型企业、积极建设科技创新平台的工作思路,积极组织实施科技项目、开展科普活动、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引进高层次人才,在促进宾阳县经济发展、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方面发挥一定效益。但存在部门支出时序进度不均衡,资金使用规范性不足、部分职责履行不够充分等问题。 (二)具体绩效分析 1.预算编制类 预算编制类指标包括部门预算编制等1个二级指标,预算编制完整性、项目支出编制合规性、预算编制细化程度等3个三级指标,指标权重11分,实际得分10.00分。 (1)部门预算编制 反映的是部门预算编制情况,主要考察部门预算编制是否完整,是否按规定编报及支出是否按要求进行细化。各分指标的业绩值和绩效分值如下表3-1-1所示: 表3-1-1:项目决策类指标评分结果汇总表 指标名称 指标权重 业绩值 绩效值 1.1.1.预算编制完整性 3 不够完整 2.00 1.1.2.项目支出编制合规性 5 基本合规 5.00 1.1.3预算编制细化程度 3 较好 3.00 小计 11 10.00 1.1.1预算编制完整性:根据宾阳县大数据局2020年预算批复表及其预算编制说明可知,宾阳县大数据局按要求对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全部编入部门预算,但上年结余收入未编入部门预算,预算编制完整性有待加强。 因此,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2.00分。 1.1.2项目支出编制合规性:根据宾阳县大数据局2020年预算批复表及其预算编制说明可知,项目单位的项目支出按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且均按规定次级编列预算,项目支出编制基本合规。 因此,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满分5.00分。 1.1.3预算编制细化程度:根据宾阳县大数据局2020年预算批复表及其预算编制说明可知,对年度实施的项目的立项依据、项目目标等进行说明,并按资金结构、对应金额进行细化安排。 因此,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满分3.00分。 2.预算执行类 预算执行类指标包括预算执行管理、资产管理、预算管理等3个二级指标,预算调整率、支出进度、部门预决算差异率、专项资金下达及拨付、结转结余、资金使用合规性、管理制度健全性、资产管理安全性、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基础信息完善性等10个三级指标,权重分41分,实际得分32.50分。 (1)预算执行管理 考核该部门预算调整的程度,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均衡性和完成程度,预算在年度执行中的约束力,控制结转结余资金的努力程度以及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等方面情况。各分指标的业绩值和绩效分值如下表3-2-1所示: 表3-2-1 :预算执行管理类指标评分结果汇总表 指标名称 指标权重 业绩值 绩效值 2.1.1预算调整率 3 -7.67% 2.00 2.1.2支出进度 8 6月、9月未达既定支出进度 4.00 2.1.3部门预决算差异率 4 -4.11%、-3.86% 4.00 2.1.4专项资金下达、拨付 2 及时 2.00 2.1.5结转结余 4 -19.88%、1.26% 4.00 2.1.6资金使用合规性 7 不够规范 4.00 小计 28 20.00 2.1.1预算调整率:根据部门预算编制及调整情况,部门年初编制预算224.88万元,调整后的预算为207.64万元,调整部分金额均为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项目预算调整率为-7.67%。 因此,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满分2.00分。 2.1.2支出进度:根据部门年度预决算,2020年6月实际支出率不足40%,9月支出率不足65%,未达到时序进度要求;2020年12月支出率为100.31%,达到时序进度要求。 因此,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4.00分。 2.1.3部门预决算差异率:根据部门年度预决算,预算单位2020年度调整后的预算总额为207.64万元,减去相关预算收入及相关政策调整数,部门预决算收入差异率为-4.11%,部门预决算支出差异率-3.86%。 因此,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满分4.00分。 2.1.4专项资金下达、拨付:根据部门资金批复及下达情况,县大数据局2020年度各专项资金基本及时下达、拨付,未出现较为严重的逾期情况。资金拨付按规定程序报财政局审批,通过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拨付程序基本合规。 因此,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满分2.00分。 2.1.5结转结余:根据预算支出相关信息表,县大数据局2020年度核定结余预算资金2.62万元,2020年初结转结余资金3.26万元,2020年结转结余变动率-19.88%,2020年结转结余率1.26%。 因此,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4.00分。 2.1.6资金使用合规性:为规范资金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县大数据局参照《宾阳县科学技术和大数据发展局预算管理制度》《宾阳县科技和大数据局预算业务管理制度》实施预算管理;在资金拨付使用和财务监控与管理方面,县大数据局主要参照《宾阳县科学技术和大数据发展局收入支出管理制度》实施管理。项目财务管理基本符合相关管理制度,审批流程完整。 现场调研发现,由于县大数据局财务会计人员欠缺,聘请了1名记账公司的会计人员,负责县大数据局财务代理记账工作。但该事项并未通过集体决议或申请上级部门审批。同时代理费用在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中分摊,资金使用合规性不足。 因此,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4.00分。 (2)资产管理 考核该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及资产安全运行情况。各分指标的业绩值和绩效分值如下表3-2-2所示: 表3-2-2 :资产管理类指标评分结果汇总表 指标名称 指标权重 业绩值 绩效值 2.2.1管理制度健全性 1 基本健全 1.00 2.2.2资产管理安全性 5 有待加强 4.50 小计 6 5.50 2.2.1管理制度健全性:县大数据局资产管理工作主要参照《宾阳县科学技术和大数据发展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资产进行管理,相关资产管理制度较为健全。 因此,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1.00分。 2.2.2资产管理安全性:县大数据局资产管理工作主要参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管理范围、职责权限、固定资产配置、固定资产的保管、保养和维修、固定资产的转移、出借和报废、固定资产的清查、固定资产报销流程等细则。以切实对部门资产进行有效管理。但对于固定资产清查,未明确规定清查盘点频次,不利于相关工作的实施。 因此,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4.50分。 (3)预算管理 考核该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及基础信息处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各分指标的业绩值和绩效分值如下表3-2-3所示: 表3-2-3 :预算管理类指标评分结果汇总表 指标名称 指标权重 业绩值 绩效值 2.3.1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2 已公开 2.00 2.3.2基础信息完善性 5 基本完善 5.00 小计 7 7.00 2.3.1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县大数据局预算于2020年6月在宾阳县政府门户网站中公开,同时2019年决算也于2020年12月在县门户网站中公开,2020年决算根据程序暂未公开。 因此,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满分2.00分。 2.3.2基础信息完善性:根据实地核查情况,县大数据局基本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基本真实、准确,能够客观反映部门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支出合规性。 因此,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满分5.00分。 3.履职及效益类 履职及效益类指标包括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2个二级指标,部门职责履行完成情况、产出指标完成情况、社会效益实现情况、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等4个三级指标,权重分45分,实际得分29.00分。 (1) 职责履行 反映该部门职能工作的完成情况及因履行职能而产出的各类公共服务及产品情况。各分指标的业绩值和绩效分值如下表3-3-1所示: 表3-3-1:职责履行类指标评分结果汇总表 指标名称 指标权重 业绩值 绩效值 3.1.1部门职责履行完成情况 10 二等 6.00 3.1.2科学技术发展情况 10 部分完成 8.00 3.1.3大数据发展情况 10 部分完成 8.00 小计 30 22.00 3.1.1部门职责履行完成情况:截至评价日,城区绩效办尚未公布2020年部门评价评级结果,本次评价部门主要职责履行情况,以城区绩效办2019年公布的该部门评价评级情况折算分值。县大数据局2019年部门评价评级等级为二等,总体而言,该部门各项目工作完成较好,但仍有个别重点工作任务未能按计划完成。 因此,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6.00分。 3.1.2科学技术发展情况:根据县大数据局自评报告、现场访谈及查看项目资料,2020年县大数据局在科学技术发展工作方面,计划组织实施各级科技计划项目10项;组织开展大型科普活动1次,培训各类科技人员2000人;科技成果转化任务3项;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年度保有量18家;认定高新技术企业2家;“瞪羚企业”1家;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5家;高层次创新人才引进任务1人;在全县48个贫困村派驻科技特派员26名驻村服务。截至2020年12月底,除高新技术企业年度保有量为17家,未达计划目标外,其余目标均按计划完成。完成情况详见表1-1。 因此,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8.00分。 3.1.3大数据发展情况:根据县大数据局自评报告、现场访谈及查看项目资料,2020年县大数据局在大数据发展工作方面,计划建设“宾阳电子政务办公平台”;开始“宾阳县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开展十四五期间智慧城市项目申报及建设;完成编制“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工作;非涉密专网融合互通率、非涉密信息系统迁云率达到100%;开展数据检查工作约6类。截至2020年12月底,除“十四五”规划编制尚未完成外,企业目标均按计划完成。完成情况详见表1-1。 因此,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8.00分。 (2)履职效益 反映部门履职后所取得的效益绩效,考核相关产出对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及自然环境带来的影响和效果。各分指标的业绩值和绩效分值如下表3-3-2所示: 表3-3-2:履职效益类指标评分结果汇总表 指标名称 指标权重 业绩值 绩效值 3.2.1全国科普示范县建立情况 2.5 未完成 0.00 3.2.2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情况 2.5 较好 2.50 3.2.3智慧城市建设情况 2.5 有待加强 1.50 3.2.4可持续影响 2.5 有待加强 0.00 3.3.1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5 二等 3.00 小计 15 7.00 3.2.1 全国科普示范县建立情况:根据宾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创建2016—2020年全国科普示范县,把宾阳建设成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截至2020年12月底,宾阳未获得科技进步先进县称号,建立全国科普示范县目标尚未达成。 因此,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不得分。 3.2.2 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情况:根据南宁市科学技术局《关于2020年度南宁市各县区、开发区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认定结果的通报》(南科通〔2021〕9号),宾阳县2020年完成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共计5项,落实技术交易额/投资额共计5687万元,对宾阳县经济增长提供助力。 因此,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满分2.50分。 3.2.3智慧城市建设情况:在政务数据服务方面:县大数据局完成了全县452个单位的信息化资产认定工作,完成专网融合以及城市服务管理平台迁云工作,实现了电子政务外网县、镇两级覆盖。在智慧安防方面,政府平台迁云后实现了南宁市范围内城管系统数据的纵横共享交换。在智慧健康方面:结合上级工作部署,完成了智慧健康二期工程,建立了宾阳县区域影像中心和心电中心,实施“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服务模式,解决了乡镇卫生院缺乏影像、心电诊断医师的难题。智慧健康三期工程建设完成后,实现与南宁市级智慧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实现二级公立医院电子就诊卡一卡通、远程会诊、推进不同人群卫生服务信息化动态管理等,提高了宾阳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智慧人社方面:提高“智慧人社”使用率提高,系统经办业务已经实现重点村、社区、乡镇全覆盖,数据信息由社区到各乡镇社保中心再到人社部门实现上下级联通,提高了服务效率。智慧农业方面:指导农业农村局建立了水稻数字化农业大数据平台,在古辣香米核心示范区水稻生产监测点实现了远程设备检测空气温度湿度、土壤、辐射、降雨量等数据。 智慧城市建设涉及普惠金融、城市管理、行政审批、医疗健康、交通出行、文化旅游等领域,目前宾阳县智慧城市覆盖不足。同时县大数据局在2020年10月发布了《关于征集南宁市2021年及“十四五”期间智慧城市建设项目的函》,面向宾阳县各单位征集“十四五”期间的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但就项目申报汇总表统计结果来看,申请的项目仅为2个,各单位对于智慧城市项目申请积极性不足。 因此,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1.50分。 3.2.4可持续影响:县大数据局于2019年组建,不具备部门中长期发展规划。部门可持续发展规划不足,不利于宾阳县科学技术、大数据发展事业总目标的实现。 因此,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不得分。 3.3.1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根据城区绩效办公众评议得分,县大数据局绩效评价综合等级为二等。 因此,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3.00分。 4.自评工作类 自评工作类指标包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等1个二级指标。权重分3分,实际得分2.50分。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考核该部门是否按要求对部门绩效进行绩效管理,根据财政局要求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并及时报送相关自评材料。各分指标的业绩值和绩效分值如下表3-4-1所示: 表3-4-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类指标评分结果汇总表 指标名称 指标权重 业绩值 绩效值 4.1.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3 存在不足 2.50 小计 3 2.50 4.1.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县大数据局提供自评报告、自评表及部分佐证材料,但自评表中未对职能绩效目标细化分解,部门自评价开展情况存在不足。 因此,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2.50分。 四、主要问题及改进建议 (一) 主要问题 1.资金分配程序不完整,资金支出规范性不足。 现场调研发现,一是由于县大数据局财务会计人员欠缺,聘请了1名记账公司的会计人员,负责县大数据局财务代理记账工作。但该事项并未通过集体决议或申请上级部门审批,资金分配程序不符合要求。同时代理费用在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中分摊。二是根据核查“十四五”规划重点研究课题经费项目支出明细表发现,项目经费超范围支出了南宁日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报刊征订费用,资金支出规范性不足。 2.支出时序进度滞后,资产管理有待加强。 一是从部门预算支出进度来看,预算执行均衡性不足,存在下半年集中支付的情况。虽然2020年年末支出进度已达到时序进度要求,但截至9月支出进度不足50%,一方面,项目单位未做好部门预算支出计划的统筹管理与安排,资金支付计划未做好均衡支付安排;另一方面,上半年各项工作进展相对缓慢,从而影响资金支付及时性,造成资金支出时序进度滞后。二是根据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应定期开展资产清查盘点工作,但县大数据局自组建以来,未对资产开展过清查盘点,资产管理有待加强。 3.部门履职产出存在不足,绩效自评工作开展不够充分。 一是部门履职产出数量不足。2020年县大数据局计划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年度保有量18家,截至2020年12月底,保有量为17家,较计划目标减少1家。同时未按计划完成“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二是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工作开展不够充分。项目单位虽然按时提交了自评报告、自评表及部分佐证材料,但是相关工作开展不充分,不利于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一方面,自评表中未将具体职能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部门履职情况分析不够充分;另一方面,年度工作目标安排细化程度不足,各项目实施进度时间节点不明确,不利于项目实施进度的控制以及开展绩效跟踪监控。 4.部门履职效益实现不足,大数据发展差距仍然较大。 在科学技术发展方面,宾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创建2016—2020年全国科普示范县,把宾阳建设成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目前宾阳县尚未获得该项称号。在大数据发展方面,宾阳县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在智慧安防、智慧健康、智慧人社、数据融合方面产生了一定的效益,但智慧城市建设涉及普惠金融、城市管理、行政审批、医疗健康、交通出行、文化旅游等领域,目前宾阳县智慧城市建设覆盖不足。县大数据局面向宾阳县各单位征集“十四五”期间的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但就项目申报汇总表统计结果来看,申请的项目仅为2个,各单位对于智慧城市项目申请积极性不足。 (二) 改进建议 1.加强与主管部门的交流沟通,提高资金资出规范性。 一是针对部门缺乏财务人员无法开展财务管理工作的问题,县大数据局应尽快与相关部门沟通,加快财务人员安排落实,做好财务工作交接,保障财务管理有序衔接。二是针对利用财政资金聘请代理财务开展部门财务记账工作,应通过集体决议或申请上级部门审批通过,做好聘用经费规划,按财务相关规定做好收支出管理,提高资金支出规范性。 2.做好资金支出进度计划,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一方面,建议预算单位在明确部门预算资金量及相关项目内容后,做好资金支出进度计划,对资金支付条件、项目付款要求、付款进度等做好详细的规划,并在具体实施中,按照相关计划认真实施,提高资金执行的均衡性。另一方面,做好各个项目的实施计划,根据当前科学技术发展以及大数据发展工作整体形势及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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