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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广东省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doc

  • 上传人:Fis****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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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时间:202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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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广东省 危险废物 医疗 废物 处置 设施
    资源描述:
    广东省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 普查技术报告 广东省环境保护局 广东省废物管理中心 2005年9月 103 目录 第1章 概述 1 1.1 普查目的 1 1.2 普查意义 1 1.3 普查工作机构与主要工作人员 2 1.3.1 普查工作机构 2 1.3.2 普查主要工作人员 2 1.4 工作过程与进度情况 6 1.5 主要分析结论与建议 7 第2章 普查对象和范围 8 2.1 普查对象 8 2.1.1 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基本信息 8 2.1.2 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基本信息 8 2.2 普查范围 9 第3章 普查内容和技术方法 11 3.1 普查内容 11 3.2 调查方法 11 3.3 数据与技术报告质量控制体系 13 第4章 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产生、处置流向分析 14 4.1 危险废物产生情况 14 4.1.1 危险废物统计产生量偏小,不能真实反映其实际产生情况 14 4.1.2 区域分布不平衡,工业较发达城市(区域)产生量较多 15 4.1.3 行业分布不均,区域差异明显 18 4.1.4 种类分布广泛,各类废物产生量差异较大 19 4.1.5 重点产生源 20 4.2 危险废物的处置流向 20 4.3 医疗废物产生情况 22 4.3.1 医疗卫生机构基本情况 22 4.3.2 医疗废物产生的区域分布 22 4.4 医疗废物的处置流向 23 第5章 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分析 25 5.1 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分析 25 5.1.1 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概述 25 5.1.2 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规模 26 5.1.3 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布局 37 5.1.4 危险废物主要处置种类 40 5.1.5 危险废物处置设施主要工艺类型 41 5.2 医疗废物处置设施 44 5.2.1 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概述 44 5.2.2 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规模 46 5.2.3 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工艺类型 47 第6章 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工艺分析 49 6.1 危险废物处置工艺 49 6.1.1 危险废物处置设施选址 49 6.1.2 处置设施工艺技术路线和水平 53 6.1.3 设施建设投资 57 6.1.4 设施运营状况 59 6.2 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工艺分析 62 6.2.1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选址分析 62 6.2.2 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工艺技术路线和水平分析 64 6.2.3 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投资分析 70 6.2.4 医疗废物设施运营状况分析 71 第7章 污染治理措施分析 74 7.1 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设施污染治理措施分析 74 7.1.1 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设施污染治理措施 74 7.1.2 含铜废物综合利用设施污染治理措施 76 7.1.3 含锌废物综合利用设施污染治理措施 77 7.1.4 含铅废物综合利用设施污染防治措施 78 7.1.5 废有机溶剂综合利用设施污染防治措施 78 7.1.6 含镍废物综合利用设施污染防治措施 78 7.1.7 其它废物综合利用设施污染防治措施 78 7.2 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污染治理措施分析 78 7.2.1 尾气净化处理系统 78 7.2.2 废水治理情况 79 7.2.3 残渣处理情况 79 7.3 危险废物填埋处置设施污染治理措施分析 79 7.4 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污染治理措施分析 79 7.4.1 尾气净化处理措施 80 7.4.2 废水污染控制措施 81 7.4.3 废渣及飞灰处理措施 82 第8章 在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分析 83 8.1 在建或规划建设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现状 83 8.2 在建或规划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现状 84 第9章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制度的执行效果分析 85 9.1 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实施效果分析 85 9.2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效果分析 85 9.3 经营许可证制度执行效果分析 85 第10章 结论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87 10.1 普查结论 87 10.1.1 处置设施建设情况 87 10.1.2 处置设施污染防治情况 87 10.1.3 监督管理情况 88 10.2 存在的主要问题 88 10.2.1 处置设施建设方面 88 10.2.2 处置设施污染防治方面 88 10.2.3 处置设施监督管理方面 88 第11章 推进《规划》实施的建议 89 第1章 概述 1.1 普查目的 开展本次普查工作的目的主要有: (1)摸清底数,全面掌握全省现有、在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处置设施的布局、建设规模、技术路线、技术水平、投资水平、主体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等; (2)掌握处置设施环保措施和达标排放情况; (3)掌握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发放和管理为主要手段的监督管理情况; (4)建立设施管理的动态档案和数据库,为全面加强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监管,顺利推进《规划》实施提供决策依据; (5)培养锻练出一批业务能力强、技术水平高、管理素质过硬的固体废物管理人才。 1.2 普查意义 本次普查的意义在于: (1)通过普查,摸清全省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的家底,有利于对症下药,制定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管理办法; (2)通过普查,了解处理处置设施的布局分布,有利于采取措施控制处理处置设施的重复建设,优化处理处置设施的布局; (3)通过普查,摸清全省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的投资水平、技术水平、工艺路线、主体设施的运行情况等,有利用于制定行业相关环境技术政策,淘汰落后工艺和技术,提高我省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行业的技术水平; (4)通过普查报告的编写以及普查工作的开展,可以在全省范围内锻练和培养出一批熟悉固体废物管理相关业务、具有较强管理能力的专业队伍。 1.3 普查工作机构与主要工作人员 1.3.1 普查工作机构 在接到国家环保总局开展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普查工作的通知后,省环保局及时制定了普查工作方案,成立了省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和普查工作办公室,各地级市成立了相应的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和普查工作办公室。广东省普查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如图 11: 广东省环保局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广东省环保局普查工作办公室 广州市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深圳市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市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肇庆市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广州市普查工作办公室 深圳市普查工作办公室 **市普查工作办公室 肇庆市普查工作办公室 图 11广东省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普查工作机构组织架构 1.3.2 普查主要工作人员 (1) 省环保局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表 11 广东省环保局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姓名 部门 职称/职务 普查任务分工 陈光荣 省环保局 副局长 领导小组组长 陈 英 省环保局污控处 处长 领导小组成员 刘嘉焯 广东省废物管理中心 主任 领导小组成员 吴洪杰 广东省环境监察总队 总队长 领导小组成员 (2) 省环保局普查工作办公室成员 表 12 广东省环保局普查工作办公室成员 姓名 部门 职称/职务 普查任务 分工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辜剑波 省环保局 污控处 高工 普查数据 质量总监 87532051 87531752 gujianbo@ 方益民 广东省废物 管理中心 高工/科长 普查技术报 告质量总监 84538265 87535575 Fangyimin@gdepb.gov.cvn 许冠英 广东省废物 管理中心 工程师/博士 普查技术 报告总编 87538265 87535575 Xuguanying@ 李红萍 广东省环境 监察总队 工程师 普查数据统 计、汇总 Lihongping@ 刘理祥 广东省废物管 理中心 工程师 普查数据分 析、报告编写 87538265 87535575 Liulixiang@ 黄潘贤 广东省废物 管理中心 助理工程师 普查数据分 析、报告编写 87538265 87535575 Huangpanxian@ (3) 各地市主要普查人员基本信息 表 13广东省主要普查人员基本信息 序号 城市 部门 姓名 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 普查任务 分工 1 广州 机固处 王焕章 13501510513、020-83125092 wanghz@ 020-83125090 负责人 固废中心 黄智 13925120670、020-83637936 huangzhi@ 020-83637500 普查员 2 深圳 固废中心 伦锡藩 13902937911 0755-82002438 负责人 赵建华 普查员 3 珠海 固废中心 廖中和 13318983878 0756-2220144 lzhh369@ 0756-2220144 负责人 0756-2256920 固废中心 王 琢 13016362829、0756-2121248 wz@ 0756-2220144 0756-2256920 普查员 固废中心 谭荣 13902876397、0756-2220362 trlcq@ 0756-2220144 0756-2256920 普查员 固废中心 陈晓昊 13318983863、0756-2115886 zh-xiaohao@ 0756-2220144 0756-2256920 普查员 固废中心 刘广立 13318983908、0756-2115886 liuguangli79@ 0756-2220144 0756-2256920 普查员 固废中心 黄惠筠 13926929990、0756-2220362 weyce@ 0756-2220144 0756-2256920 普查员 5 汕头 监督科 吴敏斐 0754-8237571、13825883845 负责人 监督科 林静生 13502731813 hbljs@ 普查员 6 佛山 监督科 林金兰 0757-3354523 负责人 区健 fsoj@ 普查员 4 韶关 环保局 张 彬 0751-8744813、13826346233 sghbzb@ 0751-8741213 负责人 规划与污控科 向建成 0751-8775985、13826370204 sgshx@ 0751-8741213 普查员 规划与污控科 颜 英 0751-8775985、13802811935 sgshx@ 0751-8741213 普查员 规划与污控科 邓 筱 0751-8618677、13509869128 0751-8618677 普查员 环境监察支队 李建梁 0751-8635743、13826369563 0751-8618677 普查员 环境监察支队 谭青山 0751-8622579、13076288868 0751-8618677 普查员 卫生局医政科 卢冬玲 0751-8774734、13826314500 普查员 7 江门 监督科 黄伟强 0750-3530987 13702583234 jmjdk@ 负责人 赖林星 0750-3502030 0750-3502020 普查员 13005859115 8 湛江 环保局 陈刘 13509932286 负责人 污控科 杨伟波 0759-3381660 ywb@ 普查员 蔡永强 13702475858 cyq@ 普查员 周翱 13822524106 za@ 普查员 9 茂名 固废中心 刘建 0668-2901651 ljian75@ 0668-2901655 普查员 普查员 13509923994 mmliujian@ 10 肇庆 固废中心 何桂容 0758-2286587 负责人 王春娟 13824631655 zhqwchj@ 普查员 冯枝颖 13827575128 11 梅州 罗汝峰 13502523126 mzlrf@ 0753-2253816 负责人 12 惠州 环保局 高永志 0752-2167997、13902621606 负责人 程振春 0752-2183913 gfgl2004@ 2183910 普查员 普查员 固废中心 江斯宁 13902627376 0752-2182982 gfgl2004@ 普查员 扬琪山 2183919 0752-2183913 普查员 吴 琼 13 汕尾 蔡振荣 0660-3336744 13828926128@ 负责人 14 河源 环保局 李林光 负责人 固废站 李伟中 13322639777 hyliweizhong@ 0762-3883670 污控科 蓝仕华 0762-3887890 0762-3887891 普查员 曾金兰 0762-3887891 普查员 15 清远 环保局 赖付标 13602946990 qyhb@ 0763-3378560 负责人 环保局 孟繁昌 13380701007、0763-3378042 meng2220@ 0763-3372278 普查员 连州 贺广雄 0763-6661299、13902357988 0763-6623019 普查员 普查员 英德 彭 雄 13509256321、0763-2229967 0763-2225558 清新环保局 江焕娣 0763-5811882 0763-5811154 普查员 佛冈环保局 范德清 0763-4288138转8208 0763-4298310 普查员 阳山环保局 孙燕萍 0763-7805413 0763-7800905 连南环保局 邓红光 0763-8667353 0763-8661567 普查员 连山环保局 黎长龙 0763-8732687 0763-8732578 普查员 16 东莞 污控科 黄斌 13556699345 hbjwk@ 0769-2385493 负责人 普查员 17 中山 污控科 李菊花 13925308663 lijuhuazsepb@ 0760-8336864 负责人 18 潮州 陈锐洪 13623080887 负责人 张禹群 0768-2393352 13192100622 gdczzyq@ 普查员 19 揭阳 污控科 胡水宝 0663-8768742 hushuib@ 负责人 20 云浮 秦士明 0766-8820770 yfhb@ 0766-8861620 负责人 监督科 何建伟 0766-8861620 0766-8861298 普查员 盘铨盛 0766-8861266 普查员 放射科 肖净峰 13609638210 yfhb@ 普查员 22 阳江 污控科 谭国荣 13702678018、3310904 负责人 关天康 13192552155、3311529 guantk@ 普查员 1.4 工作过程与进度情况 1、2005年3月30日~4月10日,由废物管理中心会监察总队制定普查具体工作方案,申请落实工作经费。由污控处转发国家环保总局环办函[2004]631号文(粤环[2005]47号和粤环函〔2005〕496号《关于开展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普查工作的补充通知》)。 2、2005年4月11-12日,在省局三楼会议室由污控处组织召开市级普查员培训班,统一工作方法。 3、2005年4月上旬至5月下旬,市级普查员和处置企业填报人员按照调查表规定的内容和有关说明填写调查表,报所在地级市普查办。 4、2005年5月中下旬,各地级市普查办将审核后的调查表和企业资料上报至省普查办。 5、2005年6月,省普查办对各地级市上报材料和自行填写的调查表进行汇总、整理、核实和综合分析,编制普查技术报告大纲。 6、2005年7月,省普查办对各地级市上报材料经核实、综合后再下发各地市进一步核实、确认,并补充、完善有关数据信息,形成普查基础数据表。 7、2005年8月,组织力量编写普查技术报告。 8、2005年9月,普查技术报告(含调查表)由省普查办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上报至总局普查办公室。 1.5 主要分析结论与建议 (1) 关于危险废物产生量 目前,全省还没有一个普遍可信的危险废物产生量数据,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自报实际处置量几乎是统计危险废物产生量的两倍,说明依据现行排污申报登记制度建立的环境统计数据存在着数据缺失的情况。因此,有必要尽快开展全国至少是全省性的危险废物产生源普查,只有了解清楚家底,才能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 (2) 关于危险废物处置设施 危险废物的集中处置设施建设是国际上危险废物处置的重要方向,建设大型的既有综合利用的、又有焚烧、填埋处置设施的区域性危险废物管理中心是世界各国鼓励的发展方向,大型具有研发能力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对于提高处置技术和污染防治水平都是有益的。因此,就广东目前来说,现有174家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基本可以满足广东危险废物处置的要求,在目前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要求越来越高,选址越来越困难的情况下,关键是要做大做强,努力挖潜,培养广东危险废物处置产业的骨干企业。 调查中发现,许多企业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不能提供较为可信的危险废物处置技术指标和技术参数。因此,建议对于危险废物焚烧和填埋处置设施以及较为大型的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设施,应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总局下发的《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复核报告》的要求重新进行复核,并建立档案数据库。 (3) 关于危险废物管理 我国的危险废物管理无论是在法规体系,还是在管理机构等方面都存在着许多问题。我国在危险废物管理方面也颁布了众多法律法规,但实施效果不佳,主要是执法力度也不够,各方面的干扰严重,部分企业法律意识淡薄。 强有力的管理机构是实施危险废物有效管理的机构保证。国外发达国家中一般都建有功能齐全、分工明确、层次清晰、运转协调、权威性强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管理机构。相比较而言,我省危险废物管理机构层次单薄、管理人员配置少、管理职能不明确,严重影响了固体废物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 (4) 关于危险废物产生源管理 危险废物产生源不应是多头管理,应由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实施,还应该建立废物产生量核算系统。可根据行业或企业的产品特征、生产工艺和产值待因素,确定其废物产生量的基准范围。以此为基础,再对企业申报的废物产生量进行审计,有效控制虚报和瞒报情况的发生。 第2章 普查对象和范围 2.1 普查对象 本次普查主要以全国现有和在建的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处置设施为对象,同时还包括“非典”期间应急建设的医疗废物焚烧炉以及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设施。 2.1.1 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基本信息 全省现建有各类医疗废物处置设施31个,其中地市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13个,县区级处置设施6个,镇级焚烧炉11个(有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的地级市范围内的小型医院用焚烧炉已经大部分停用,未建集中处置设施的地市有揭阳、东莞两市,仅东莞报了镇级医疗废物焚烧炉)。全省现有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基本信息见附表3。 “非典”期间,河源市、湛江市、江门市、肇庆市、汕尾市、惠州市在国家环保总局和省环保局的支持下,建设了医疗废物应急焚烧炉,其基本信息见附表5。 全省在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基本信息见附表7。主要分布在惠州、惠东、中山、清远、汕尾、佛山等地。 2.1.2 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基本信息 全省已经建成并正常运行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不含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共174个,分属136家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其中,危险废物填埋处置设施2个,焚烧处置设施6个,综合利用设施166个。全省现有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设施基本信息见附表3。在建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19个,全省在建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见附表6。 2.2 普查范围 普查行政范围为广东省辖区。 普查过程中危险废物指的是指符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或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认定的废物,医疗废物是指国家《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中确定的废物。 普查的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处置设施包括三种类型,即(1)由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接受委托,处理处置社会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设施;(2)由企事业单位附属的同时还接受社会其他单位委托,处理处置的危险废物设施。(3)利用其他设施处理处置(如水泥窑、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等)处理处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设施。本次普查不包括完全处理处置自身产生的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设施。处理处置是指以实现废物的减量化、无害化为目的的行为。 普查设施的时间范围包括:(1)现有设施是指截止到2005年4月底前完成基本建设、投入试运行或正式运营的设施;(2)在建设施是指现已进入施工阶段并预计能于2005年12月底竣工、投入试运行的设施。投入运营后但长期停运或者废弃的设施不在普查范围内。各地目前正在进行项目前期工作、但是在2005年12月前不能建成的规划项目,不纳入本普查范围。 本次普查的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设施是指由独立法人资格(部分无独立法人资格,属于民营或私营性质,如个人独资企业类)的单位接受委托,对危险废物中可利用的成分以实现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的设施,不包括将废物交换用作原材料的生产设施。一次性医疗器械回收企业也应纳入调查范围。 本次普查范围不限于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设施,也不限于达标排放的设施,对于一些前期工作程序和技术水平并非完善的设施,但符合上述普查范围,为摸清底数,也一并开展普查工作。 第3章 普查内容和技术方法 3.1 普查内容 按照《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普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要求,本次普查内容包括现有和在建的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基本情况、污染治理和排放达标情况以及对设施的环境监督管理情况等三个主要方面。具体包括:地方经济和卫生事业发展水平、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产生数量、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基本情况和达标排放情况、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情况、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发放和管理情况等。 3.2 调查方法 调查方法以填写调查表、典型抽查和重点核查的方式进行。省普查办要求各市在填报调查表的同时,同时要辅以处置企业的说明材料和其他必要的说明材料,并对本市辖区内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产生数量、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基本情况和达标排放情况、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情况、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发放和管理情况等做简要分析评估,分析评估报告格式按照“方案”中对技术报告的要求。 填报的调查表与“方案”中调查表的格式和要求完全一样,先由市级普查办直接发放企业填写,再同各市普查办核实、汇总,统一上报省普查办,省普查办将各市上报的调查表进行核实、汇总、分析。对调查表中的基础数据表,省普查办将各市上报的数据与省级统计资料(《广东省统计年鉴(2005)》、《广东省卫生统计年鉴(2004)》和《广东省环境统计汇编(2004)》)进行核对、分析。 对调查表中的设施基本情况类、污染防治类和监督管理类的数据,由省普查办根据申领《广东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的上报资料进行核对、分析、补充、完善。最后,再由省普查办将各地市汇总后的调查表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各市普查办,要求再次补充、完善、核查、确认。最后,省普查办将各市普查办反馈回来的调查表做为最终数据表,以此为基础开展统计、分析和普查技术报告的编写工作。 工作流程如图3-1所示。 省普查办组织培训,发放调查表 填写市级表 企业填写基层表 上报市级表 填写省级表 核实确认 编制普查技术报告 上报总局普查办 核实确认并验收 环保总局部署工作、组织培训 核实确认 图 31 广东省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普查实施流程图 3.3 数据与技术报告质量控制体系 根据实事求是、力求全面的普查原则,广东省环保局采取以下技术方法和数据质量控制措施保证数据质量。 1、 成立省、市两级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和普查办公室,并开办地级市普查员培训班,统一普查技术方法。 2、 企业填写基层数据表,各地级市核实并汇总上报普查数据,省普查办通过电话访问、走访调查、现场核查、与申报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材料对照等方式,反复核查校准数据,保证数据的科学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3、 聘请国家环保总局华南所、中山大学有经验的固废专家全程参与普查工作的实施、数据的核查以及技术报告的编写工作。 4、 成立普查数据质量控制小组,由省废物管理中心主任亲自担任组长。 第4章 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产生、处置流向分析 4.1 危险废物产生情况 4.1.1 危险废物统计产生量偏小,不能真实反映其实际产生情况 广东省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先行地区,现已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新格局,是我国经济大省。全省总面积17.96万km2,五普人口8522.50万人,2004年末常住人口8303.72万人。2004年GDP 16039.46亿元,工业生产总值29194.50亿元(各地加合值)。 据广东省环境统计资料,2002年至2004年广东省全省危险废物产生总量分别为44.61万吨、61.51万吨和58.47万吨。各市的具体产生情况见附表1。 有关研究表明,工业危险废物的产量与工业总产值具有一定的相关性,通常两者表现为正相关,即随着工业总产值的增长危险废物产量也不断增长。即使在高度工业化的西方国家也还存在这一现象。而广东省工业危险废物的统计量与工业总产值的变化趋势没有相关性(见图 41)。 图 41 2000年以来广东省危险废物产生总量与工业总产值 实际上,广东省目前已经申领了《广东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企业的自报实际处置量(2004年实际处置量为104.49万吨)远超过了统计量(58.47万吨)。 因此,普查报告编制技术组认为,近年来广东省环境统计资料中危险废物产量变化趋势并未反应实际情况。“十五”期间伴随经济结构的调整,广东省工业行业结构的改善,危险废物产生速率可能会略低于同期工业总产值的增长率,但下降速率不可能为负。 造成广东省危险废物产生量偏低的原因有三:一是统计的工业企业个数偏少,2003年广东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4494家,实际统计产生危险废物的工业企业仅6773家,仅占总数的27.49%;二是社会生活源危险废物无法统计,如产生量较大的废矿物油(主要指来源于船舶的含油污水和机动车维修产生的废机油等)和废铅蓄电池、废日光灯管等;三是由于申报登记的最低标准是10kg/a,还有大量产生量小于10kg/a的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未被统计在内。 报告编制组根据多年的调查、收集的资料和管理经验以及其他相关研究的成果,在对广东省各地市工业行业结构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重新对各市2004年危险废物的产量进行估算。工业源危险废物假定已经统计了其实际产生总量80%(可能还达不到),则实际工业源危险废物约为73.09吨。在流通(运输、贮存、销售)、消费等领域产生的社会生活源危险废物如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废日光灯管等估计应在40万吨以上(2004年实际处置的废矿物油已达35万吨以上,废铅蓄电池也在5万吨以上),则2004年广东省危险废物总产量估计应在113.09万吨以上。 4.1.2 区域分布不平衡,工业较发达城市(区域)产生量较多 根据广东省环境统计资料,2004年广东省工业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以珠三角地区最多,粤北和粤西居其次,而粤东最少。珠三角产量占全省比例为77.66%,粤北、粤西地区分别为14.30%和7.34%,而粤东地区仅为0.70%,见图 42。危险废物产量的这一区域分布特点是与广东省工业行业的地域分布基本一致的。 图 42 2004年广东省危险废物产生量区域分布 从危险废物产生的城市分布来看,广州市是全省危险废物产生最大的城市,2004年其危险废物产生量为22.97万吨,占全省危险废物产生总量的39.29%,其次为深圳市,其危险废物产生总量为12.12万吨,占全省危险废物产生总量的20.73%,两市危险废物产生量共约占全省危险废物产生总量的60%以上。云浮、阳江、河源三市危险废物产生量最小,年产生量不足100吨。各市危险废物产生情况见表 41。 表 41 2004年广东省各地区危险废物产生量现状统计结果 项目 区域 产生量 产生比例     项目 区域 产生量 产生比例 (万吨) (%) (万吨) (%) 全省 58.47 100 广州市 22.97 39.29 湛江市 0.08 0.14 深圳市 12.12 20.73 茂名市 4.21 7.2 珠海市 1.42 2.43 阳江市 0 0 佛山市 0.57 0.97 江门市 0.92 1.57 惠州市 3.97 6.79 东莞市 2.35 4.02 中山市 1 1.71 肇庆市 0.09 0.15 珠三角合计 45.41 77.66 粤西合计 4.29 7.34 云浮市 0 0 汕尾市 0.01 0.02 清远市 0.24 0.41 汕头市 0.38 0.65 河源市 0 0 潮州市 0.02 0.03 韶关市 8.11 13.87 揭阳市 0 0 梅州市 0.01 0.02 粤北合计 8.36 14.3 粤东合计 0.41 0.7 从每亿元GDP和每亿元工业生产总值危险废物产生情况来看,冶金、铸造等重工业发达的韶关市每亿元GDP和工业总产值危险废物产生量分别高达249.5吨和334.1吨,分别是全省平均产生量的6.84倍和16.71倍。石化工业城市茂名市也是每亿元GDP和工业总产值危险废物产生量较大的城市。从平均每人每年危险废物产生量来看,也是韶关、茂名等重工业以及珠三角城市产生量较大。其中,广州市以平均每人每年23.1公斤危险废物高居全省首位。 表 42 每亿元GDP/工业总产值危险废物产生量 区域 平均每人每年危险废物产生量(公斤/年·人) 每亿元GDP 危险废物产生量(吨/亿元) 每亿元工业 总产值危险 废物产生量 (吨/亿元) 区域 平均每人每 年危险废物 产生量(公 斤/年·人) 每亿元GDP 危险废物产生量(吨/亿元) 每亿元工业 总产值危险 废物产生量 (吨/亿元) 广州市 23.1 55.8 40.0 韶关市 29.6 深圳市 17.3 35.4 18.6 河源市 0.0 0.0 0.0 佛山市 1.1 3.4 1.4 梅州市 0.8 11.3 10.9 珠海市 11.5 26.0 11.0 清远市 0.8 9.7 10.4 惠州市 12.3 57.9 25.5 云浮市 0.0 0.0 0.0 东莞市 3.6 20.3 7.7 中山市 4.2 16.4 5.0 江门市 2.3 11.0 6.3 肇庆市 0.3 1.6 1.2 珠三角 10.6 33.5 17.2 粤北 6.1 67.9 67.5 湛江市 0.1 1.3 1.3 汕头市 0.8 6.3 3.5 茂名市 8.0 56.1 40.1 潮州市 0.1 0.8 0.4 阳江市 0.0 0.0 0.0 揭阳市 0.0 0.0 0.0 粤西 3.2 26.3 22.2 汕尾市 0.0 0.5 0.4 全省 6.9 36.5 20.0 粤东 0.3 2.5 1.4 4.1.3 行业分布不均,区域差异明显 危险废物的行业分布特点与该区域内部的工业行业结构有密切关系。据统计,2004年广东省拥有工业企业413085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24494家,工业总产值为21513.46亿元,占了当年全省工业总产值的78.59%。按工业总产值论,规模以上主要工业行业包括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专用设备制造、电力蒸汽热水生产供应业、化工业、石油加工及炼焦业、金属制品业、服装及其他纤维制造业、纺织业、塑料制造业以及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等。 (1)全省概况 据2004年环境年鉴统计,按照危险废物产生量大小排名,全省危险废物主要来自以下五大行业,即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金属制品业,以及电器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占危险废物总产生量的比重分别是23.48%、18.81%、14.33 %、5.05%和2.21%。虽然这些数字可能有误差,但基本反映了广东省产生危险废物的工业行业分布特点。 综合来看,广东省主要危险废物产生行业包括:化工业、电子、电气设备制造业、冶金业、金属制品业、机械制造业等。 (2)区域差异 ① 珠三角地区 珠三角地区的主要危险废物产生行业是:化工业、机械、电气、电子设备制造业、金属制品业、石油加工及炼焦业,其中化工业占珠三角地区危险废物产生总量的比例约为65%,机械、电气、电子设备制造业占15%左右,金属制品业约5%。 ② 粤西地区 粤西地区的主要危险废物产生行业是:化工业、石油加工及炼焦业与金属制品业。 ③ 粤东地区 粤东地区的主要危险废物产生行业是:化工业、机械、电气、电子设备制造业与金属制品业。 ④ 粤北地区 粤北地区的主要危险废物产生行业是:金属冶炼与压延业。 4.1.4 种类分布广泛,各类废物产生量差异较大 因为本次普查主要是针对危险废物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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