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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员工孕期、产期、哺乳期三期管理办法(拿来即用)-(1).docx

  • 上传人:可****
  • 文档编号:4772632
  • 上传时间:2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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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工 孕期 产期 哺乳期 管理办法 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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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 员工孕期、产期、哺乳期三期管理办法 第一条 总则 1. 为加强公司女员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管理,保护公司以及员工双方合法权益,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工作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博胜互动全体员工。 第二条 孕期管理 1. 如员工有计划生小孩,需提前3个月告知部门领导以及公司人事部,以便人事部做好相关工作安排。如员工未履行提前告知义务,将不享受本条第3条款福利。 2. 如员工计划外怀孕,应在发现自己怀孕后48小时内及时告知部门领导以及公司人事部,以便人事部做好生育保险申报以及员工工作安排等准备工作。如员工未履行及时告知义务,将不享受本条第3条款福利。 3. 孕期员工上班车程离公司半个小时以内的,可推迟半个小时上班,提前半小时下班;上班车程离公司半小时以上的,可推迟1小时上班,提前半小时下班,算正常劳动时间。(须提交《生育证》至人事部备案) 4. 员工在孕期或产后如因身体原因不能胜任现有工作者,应提前1个月跟部门领导及人事部沟通,共同协商安排工作变动;员工亦可主动提出离职. 5. 孕期员工如决定产后停止工作的,应在产假结束前提前3个月告知部门领导及人事部,并提交离职报告按照公司离职流程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如员工在产假结束后未按时上岗且未做任何说明的情况下,公司将按照员工自动离职处理。 6. 孕期员工例行产检的,产检时间计为正常工作时间;如非例行产检则按照病假计算.(须提交产检报告复印件报人事部备案)。例行产检为:怀孕七个月﹝28周﹞以前,每四周一次; 怀孕八—九个月﹝29—35周﹞,每二周一次;怀孕第十个月﹝36周﹞以后,每一周一次。 7. 公司有孕期员工时,其他员工请勿在公司公共场所吸烟,有怀孕员工出席的会议等各种场所,请勿吸烟。 第三条 产期管理 1. 产假是指在职员工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延长至120天。 2. 女员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24周岁晚育者增加晚育产假30天,难产者(剖宫产以及产程中使用吸宫器、产钳等非正常顺产的平产水术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增加产假30天。 3. 女职工怀孕2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产假15天;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产假30天;怀孕4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产假42天. 4. 男职工配偶生育的可享受护理假3天。配偶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享受护理假15天。 5. 产假及男职工护理假需提供的证件: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 6. 产假、护理假包括双休日、法定节假日。 7.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公司批准,可提前2个半月请产假。 8. 产假期间工资变更为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支付,具体支付标准依据《长沙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长政发[2004]25号),《长沙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长政发[2007]18号)规定发放。生育津贴由公司先行垫付,按月发放。 第四条 哺乳期管理 1. 女职工在小孩出生至满一周岁期间,公司在每个工作日内给予其一小时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按照公司实际情况,哺乳时间为可推迟一小时上班或者提前一小时下班,每多哺乳一个婴儿的,可增加三十分钟。哺乳时间算作劳动时间.(需提交小孩《出生证》报人事部备案。) 2. 女职工享受国家规定产假期满后(产假具体天数见本办法第三条第2条款),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公司批准,最长可请哺乳假2个月.哺乳假包括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在内。哺乳假工资按照基本工资70%发。 第五条 生育保险 1. 怀孕5个月以后至分娩前、或终止妊娠需住院治疗的参加生育保险女职工须提供医保手册、生育证(终止妊娠女职工带结婚证),并指定一家定点医院报人事部,以便人事部为其在社保局办理生育保险登记。 2. 参保女职工产假期满后3个月之内,即最长申领期限为分娩后8个半月;参保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领期限为分娩后6个月内)提供享受待遇人员的以下资料并填写《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领表》报人事部,以便人事部为其申请生育津贴或生育补助金: (1)医保手册;(2)生育证;(3)婴儿出生证;(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5)夫妻双方身份证;(6)结婚证;(7)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加盖医院章);(8)诊断证明书;(9)住院费用明细发票;(10)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无经济收入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村或社区委员会出具);(11)失业女职工的《失业保险金领取证》。 3. 申报生育医疗费用报销需提供人事部如下材料:(1)医保手册;(2)生育证;(3)婴儿出生证;(4)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加盖医院章);(5)诊断证明;(6)住院费用明细发票。 第六条 附则 1. 员工在三期内,因自身原因,无法胜任现有工作的,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员工的工作内容或者岗位进行调整。如调整后员工仍然无法胜任工作者,公司可以与员工共同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2. 本管理办法未尽事宜依据国家、长沙市相关法律法规而定; 3. 如本管理办法与国家、长沙市相关法律法规相冲突,以国家、长沙市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4. 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公司人事部。 5.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生效。 ---------------------------------------------------------精品 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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