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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认定管理.docx

  • 上传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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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责令认定 1.业务概述 对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纳税人(不含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进行责令认定。 2.流程图(人工提请) 暂停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1.业务概述 主管税务机关在税务管理和检查中,发现一般纳税人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的“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应暂停其一般纳税人资格,即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是指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未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未准确核算增值税应纳税额;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2.主表及其附报资料 (1)主表 《暂停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审批表》(ZG11WS070) 3.流程图 商业企业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消费税汇总申报 首次申请: 1.业务概述 本流程适用于在深圳市内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消费税汇总申报业务的申请审批和管理。 未被汇总的非独立法人的二级或三级地区分公司对其下一级分支机构申请增值税、消费税汇总申报适用本规程。 企业可以在申请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申报的同时一并提出总、分支机构消费税汇总申报申请。已经获得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申报资格的企业,符合规定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消费税汇总申报。企业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未实行汇总申报的,不得单独申请消费税汇总申报。 纳税人或税务机关可以单独申请取消总、分支机构消费税汇总申报,但申请取消增值税汇总申报资格时,必须一并取消其消费税汇总申报资格。 商业企业汇总申报增值税、消费税,应同时符合以下规定: (1)总、分支机构实行统一采购、配送商品,统一核算,各分支机构均由总机构全资开设,且在总机构领导下统一经营,总、分支机构不属于特许连锁、自愿连锁类企业、非商业性质的工贸型企业、服务型企业以及不能分别核算的属兼营性质的企业。 (2)总、分支机构为商业性质(增值税税种登记的企业类型为商业企业)。 (3)总机构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4)总机构能够正确划分各分支机构销售比例和各分支机构应分摊的增值税额。 (5)截至申请受理日本次申请汇总申报的总、分支机构不存在以下情形:欠缴税款、滞纳金、罚款;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担任非正常户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结案的税务违法违章案件。 2.主表及其附报资料 (1)主表 《商业企业增值税、消费税汇总申报申请表》 (2)附报资料 无。 3.流程图 (1)总、分支机构跨区局的,由市局终审 纳税申报方式核定 1.业务概述 经税务机关批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采取邮寄方式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 2.主表及其附报资料 《邮寄(电子)申报申请表》(ZG11WS047),一式一份。 3.纳税人办理时限要求 无 4.流程图 汇总申报资格的取消 1.业务概述 已批准汇总申报的纳税人,减少汇总申报的分支机构,或者取消所有总、分支机构汇总申报,应提起取消汇总申报申请。汇总申报资格的取消包括纳税人申请取消和税务机关提请取消两种方式。纳税人或税收管理员填写《取消增值税、消费税汇总申报申请表》, 交办税服务厅文书受理岗录入系统。资格取消与资格申请的审批流程一致。 2.主表及其附报资料 (1)主表 《取消增值税、消费税汇总申报申请表》 (2)附报资料 无。 3.流程图 (1)总、分支机构跨区局的,由市局终审 工业企业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消费税汇总申报管理 首次(变更)审批: 1.业务概述 本流程适用于在深圳市内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消费税汇总申报业务的申请审批和管理。 未被汇总的非独立法人的二级或三级地区分公司对其下一级分支机构申请增值税、消费税汇总申报适用本规程。 工业性质的总机构既有工业性质的分支机构又有商业性质的分支机构,只能选择按工业企业申请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消费税汇总申报。 企业可以在申请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申报的同时一并提出总、分支机构消费税汇总申报申请。已经获得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申报资格的企业,符合规定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消费税汇总申报。企业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未实行汇总申报的,不得单独申请消费税汇总申报。 纳税人或税务机关可以单独申请取消总、分支机构消费税汇总申报,但申请取消增值税汇总申报资格时,必须一并取消其消费税汇总申报资格。 工业企业汇总申报增值税、消费税,应同时符合以下规定: (1)总、分支机构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销售、统一核算,各分支机构在总机构领导下统一生产经营。 (2)总机构为工业性质(增值税税种登记的企业类型为工业企业)。 (3)总机构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4)总机构能够正确提供税款分配比例的计算依据。 (5)截至申请受理日本次申请汇总申报的总、分支机构不存在以下情形:欠缴税款、滞纳金、罚款;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担任非正常户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结案的税务违法违章案件。 2.主表及其附报资料 (1)主表 《工业企业增值税、消费税汇总申报申请表》 (2)附报资料 无。 3.流程图 (1)总、分支机构跨区局的,由市局终审 (2)总、分支机构属宝安、龙岗同一基层分局(或属于宝安、龙岗以外其他区局)的,由基层分局(其他区局)终审 (3)总、分支机构属宝安、龙岗同一区局,但跨基层分局的,由区局终审 个体工商户批量调整定额 1.业务概述 定期定额征收税款适用于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和县以上税务机关(含县级,下同)批准的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的税收征收管理。 为规范和加强个体工商户(含个人独资企业)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提高定额调整效率,公平定额调整标准和税负,税务机关可对定期定额纳税人批量调整定额。 2.流程图 备案制管理资格的取消 1.业务概述 备案制管理资格的取消包括纳税人申请取消和税务机关提请取消两种方式。纳税人或税收管理员填写《增值税汇总申报备案制管理资格审批表》,交文书受理岗录入系统。资格取消与资格申请的审批流程一致。 2.主表及其附报资料 (1)主表 《增值税、消费税汇总申报备案制管理资格申请表》 (2)附报资料 无。 3.流程图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防伪税控系统申请 1.业务概述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按照本规程申请使用防伪税控系统。 2.主表及其附报资料 (1)主表 《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企业情况登记表》 (2)附报资料 无 (3)特定资料 无 3.流程图 取消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 1、业务概述 对于应取消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情形,由税源管理科内部文书受理岗受理,税收管理员提出意见,报税源管理科科长复核、终审后生效。 2、主表及其附报资料 (1)主表 《取消核定征收登记表》(ZG11WS082) (2)附报资料 无 3、流程图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 1、业务概述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作业或提供劳务项目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并在工程项目完工或劳务合同履行完毕后结清税款,也可选择根据付款情况按次进行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申报。 非居民企业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并应按照其实际履行的功能与承担的风险相匹配的原则,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因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准确计算并据实申报其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采取以下方法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1)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于能够正确核算收入或通过合理方法推定收入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成本费用的非居民企业。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 (2)按成本费用核定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于能够正确核算成本费用,但不能正确核算收入总额的非居民企业。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总额/(1-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 (3)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核定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于能够正确核算经费支出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收入总额和成本费用的非居民企业。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经费支出总额/(1-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营业税税率)×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 税务机关可按照以下标准确定非居民企业的利润率: (1)从事承包工程作业、设计和咨询劳务的,利润率为15%-30%; (2)从事管理服务的,利润率为30%-50%; (3)从事其他劳务或劳务以外经营活动的,利润率不低于15%。 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非居民企业的实际利润率明显高于上述标准的,可以按照比上述标准更高的利润率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2、主表及其附报资料 (1)主表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 (2)附报资料 无。 3、流程图   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1.业务概述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1)非企业性单位;(2)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非增值税纳税人企业。 2.主表及其附报资料 (1)主表 《不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 (2)附报资料 无。 3.纳税人办理时限要求 选择按小规模纳税的纳税人,应当在收到《责令认定通知书》后10日内报送《不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 4.流程图 恢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1.业务概述 暂停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需申请恢复资格的,应在经整改后,满足规定条件的当月,重新向主管税务机关文书受理岗递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通用申请书》,申请恢复一般纳税人资格。 2.主表及附报资料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通用申请书》 3.纳税人办理时限要求 暂停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需申请资格继续的,应在经整改后,满足规定条件的当月。 4.流程图 『附件』 ---------------------------------------------------------精品 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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