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围支线滦河镇至韩麻营段公路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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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围支线滦河镇至韩麻营段公路工程 施工监理招标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HBAH104-JL-CWZX 招 标 人:承德市公路工程管理处 招标代理单位:河北安惠招标有限公司 二OO六年十一月 目 录 第1篇 投标邀请书……………………………………………………………………3 第2篇 投标人须知……………………………………………………………………6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9 一、总则………………………………………………………………………11 二、招标文件 ………………………………………………………………12 三、投标文件…………………………………………………………………13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5 五、开标与评标………………………………………………………………17 六、授予合同…………………………………………………………………20 附件1 合同段划分及主要工程监理内容…………………………………23 附件2 工程描述…………………………………………………………24 附件 3 路线地理位置图…………………………………………………26 第3篇 监理合同通用条款……………………………………………………………27 第4篇 监理合同专用条款 ……… …………………………………………………38 第5篇 监理合同附件…………………………………………………………………44 附件A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45 附件B业主提供的监理工作条件……………………………………………50 附件C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52 附件D监理人员资质资历要求………………………………………………55 附件E试验检测设备及交通工具要求………………………………………56 第6篇 投标文件格式…………………………………………………………………57 第一章 投标书及授权书格式………………………………………………61 1、投标书格式 ……………………………………………………………62 2、授权书格式 ……………………………………………………………63 3、缴纳投标担保证明复印件………………………………………………64 第二章 投标人资质和信誉资料 ……………………………………………65 1、资质和信誉资料简介 …………………………………………………66 2、投标人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 …………………………………………67 3、投标人总体情况一览表(表2-1) …………………………………68 4、投标人已完成的监理项目表(表2-2) ……………………………69 5、投标人在监监理项目情况表(表2-3) ……………………………70 6、投标人的信誉及有关反映业绩的证明材料 …………………………71 第三章 监理大纲 ……………………………………………………………73 第一节 工程概述…………………………………………………………74 第二节 监理组织机构和人员情况………………………………………75 第三节 监理工作的目标和范围、监理组织的职责范围、监理人员的职责 80 第四节 监理工作的任务与方法………………………………………81 第五节 拟投入的试验检测设备、交通、通讯工具清单………………82 第六节 本工程监理的重点和难点分析………………………83 第四章 财务报价建议书……………………………………………………89 第五章 投标文件附件………………………………………………………90 第7篇 合同格式 ……………………………………………………………………92 一、监理合同协议书………………………………………………………94 二、中标通知书………………………………………………………………96 三、廉政合同………………………………………………………………97 第1篇 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 致 (投标人全称): 1.承围支线滦河镇至韩麻营段公路工程项目已经由河北省发改委批准立项,已列入省交通厅基本建设计划,资金来源于河北省交通厅补助资金、承德市人民政府筹集资金,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你单位已通过资格预审,现特邀请你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本项目施工监理的投标。 2.本项目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分为一个合同段,为一个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不设驻地办)。 招标内容为上述工程施工内容的工程准备、施工、交工、竣工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监理服务。 3.请凭本邀请书于2006年11月20日至11月24日上午9:30时-11:00时,下午15:30-17:00到承德市乾阳大酒店7201室(地址:承德市环城东路8号;房间电话:)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收成本费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4.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考察。 现场考察集合地点:承德市盛华大酒店门前(承德市武烈路22号);时间:2006年11月21日上午8:00时(北京时间)。 5.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如有疑问,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招标代理,联系方式详见第7款。 6.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12月10日上午10:3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递交至:承德市盛华大酒店三楼会议室(地址:承德市武烈路22号)。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7.请在收到本邀请书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以书面形式回函确认。如果你单位不准备参与投标,亦请尽快通知我们,谢谢合作。 招 标 人:承德市公路工程管理处 招标人地址:承德市桃李西街18号 电 话: 传 真: 邮 政 编 码: 067000 联 系 人: 徐树冠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安惠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中山路126号凯嘉大厦10层 电 话:,, 传 真: 邮 编:050061 联 系 人:张海威,李志军 2006年11月17日 第2篇 投标人须知 目 录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一、总则 1、项目情况 2、资金来源 3、投标人的合格条件 4、投标费用 5、现场考察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内容 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答 8、招标文件的修改 三、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内容 10、投标价 1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2、投标担保 13、投标文件的签署和装订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期 16、迟到的投标文件 17、投标文件的更改与撤回 五、开标与评标 18、开标 19、保密 20、初步评审 21、算术性修正 22、招标人投标报价控制上限 23、细微偏差 24、投标文件澄清 25、评标方法 六、授予合同 26、授予合同 27、接受和拒绝投标的权利 28、中标通知书 29、履约担保 30、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31、纪律与监督 附件1、合同段划分及主要工程监理内容 附件2、工程描述 附件3、路线地理位置图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序号 条款号 内 容 1 1.1 项目法人:承德市公路工程管理处。 2 1.2 项目名称:承围支线滦河镇至韩麻营段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3 1.3 工程概况:详见附件2。 4 1.4 监理服务期:从开工到竣工验收后14天内,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5 2.1 资金来源:河北省交通厅补助资金、承德市人民政府筹集资金。 6 3.1 投标人的合格条件:通过资格预审并收到投标邀请书。 7 5.1(1) 现场考察集合地点:承德市盛华大酒店门前(承德市武烈路22号);时间:2006年11月21日上午8:00时(北京时间)。 8 10.3 合同调价:不调整。 9 11.1 投标文件有效期:投标截止日起90天。 10 12.1 投标担保金额:人民币伍万元; 投标担保形式: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电汇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担保时,必须按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划拨到招标人指定的账号上,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将相应缴纳投标担保的手续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附到投标文件正本中,不按规定办理其投标文件无效。 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行:河北承德农行双桥支行; 开户名称:承德市公路工程管理处; 帐号:9425, 11 13.1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3份,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1个。 12 15.1 投标文件送交地点:承德市盛华大酒店三楼会议室 (地址:承德市武烈路22号);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06年12月10日上午10:30时(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同上。 13 15.2 通知推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期5天前。 14 22.1 本次招标的投标报价控制上限为 元。 15 25 评标定标采用最低价中标的办法。 16 29.1 中标人向业主提供履约担保的期限:业主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及签署合同协议书之前。 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的5%; 履约担保形式:现金,签订合同前交至承德市公路工程管理处指定账号。 17 30 中标人签署合同协议书期限:业主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并在提供履约担保之后。 18 30.2 本项目的合同签约地点为承德市公路工程管理处,签约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签约双方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证书。 19 31.4 监督机构: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督电话:3 承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督电话: 承德市交通局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 20 31.5 招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含在投标报价各细目中,不单独列出。收取标准按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文件下浮20%执行。 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项目情况 1.1项目法人:承德市公路工程管理处; 1.2项目名称:承围支线滦河镇至韩麻营段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1.3工程概况:(详见附件2); 1.4本项目预计监理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资金来源 2.1本项目已经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资金来源河北省交通厅补助资金、承德市人民政府筹集资金。 3、投标人的合格条件 3.1投标人应具有交通部批准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含临时乙级)、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通过资格预审并收到《投标邀请书》的投标人即为合格的投标人。 3.2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改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仍能继续满足资审合格的标准。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符合招标人的要求,否则,招标人对该证明情况将不予考虑。 3.3 本工程项目监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派驻到现场的所有监理人员,应与资格预审文件中的人员一致,如有更新其资质和资历不得低于资格预审文件中对“监理人员资质和资历”的各项强制性要求。投标人中标后,应按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名单组织安排,在特殊情况下投标人可以同等资历的人员替代,但应事先须得到业主的批准。 3.5投标人提供的试验检测设备要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实验仪器配备。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负。 5、现场考察 5.1现场考察 现场考察集合地点和地点详见前附表。 (1)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务或其它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2)现场考察期间的交通、食宿由投标人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3)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入现场考察,招标人将予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内容 6.1本款下述各篇的内容及业主在招标期间发出的补遗书(有正式编号)和其它有效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篇 次 内 容 第1篇 投标邀请书 第2篇 投标人须知 第3篇 监理合同通用条款 第4篇 监理合同专用条款 第5篇 监理合同附件 附件A 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 附件B 业主提供的监理工作条件 附件C 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 附件D 监理人员的资质资历要求 附件E 试验检测设备及交通工具要求 第6篇 投标文件格式 第7篇 合同格式 6.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凡与招标文件的规定有重大偏差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6.3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完整,若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时,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24小时内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答 7.1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解答的投标人,应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至少18天前,将要求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信函)送达招标人。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15天前,将书面答复以编号的补遗书方式送达(以收到日期为准,下同)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书面答复(补遗书)后,应在24小时以内(以发出时间为准)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15天之前,招标人可能会因任何原因以编号的补遗书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8.2补遗书将发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各次补遗书应按时序编号,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都有约束力。投标人每次收到补遗书后,应在24小时以内(以发出时间为准)以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收到通知。 8.3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并反映上述补遗书的内容,必要时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15条的规定,酌情延后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期。 三、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内容 9.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各项内容: 第一章 投标书及授权书格式 第二章 监理单位资质和信誉资料 第三章 监理大纲 第四章 财务报价建议书 第五章 投标文件附件 以上内容都必须使用招标文件第6篇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的格式或大纲,除另有规定者外,投标人不得修改。 10、投标价 10.1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在报送的财务报价建议书中计算确定投标价,该投标价应包括完成所投标段的前期准备、施工期工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连带工作所需的全部相关费用。 10.2投标人应根据工程规模及监理工作难度,按照业主在合同专用条款及合同条款附件中确定的相关原则、要求及提供的协助,制定人员投入计划,核定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的建设投入,并据以计算投标报价。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视为已包括:监理人员费用、现场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试验设备费、测量仪器费及相关费用、公司取费、法定税金、利润、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内容。 10.3在合同实施期间监理费用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不允许投标人对报价进行调整。 10.4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要求与格式,认真编写并及时递交,监理大纲的编制应是建立在对本项目的概况、难点和业务的要求充分了解的基础上。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1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1.1投标文件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资料表所载明的时间内,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1.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可通过传真等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适当延长投标有效期,并同时相应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投标人对此应予以书面确认;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要求,而不会因此被没收投标担保。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应相应地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因此而提出修改投标文件的要求。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12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2、投标担保 12.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必须按前附表要求的数额和形式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担保。 12.2 投标担保有效期应保持到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 12.3 依据本须知第11条,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则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也应相应延长。 12.4 投标文件中必须装有交纳投标担保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足额投标担保的投标书,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2.5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担保。 12.6 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投标担保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或 (2)串通作弊、哄抬标价;或 (3)中标的投标人未能按本须知第29条和30条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书。 13、投标文件的签署和装订 13.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9.1款规定的内容与格式,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份数按资料表规定。其中一份为正本并标记,其余为副本,副本是正本的复印件。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人还应该提供与正本内容格式一致的电子u盘1份,并密封在投标文件正本当中,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13.2 投标文件的正本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逐页签署(全名),不得用签名章代替。 13.3 投标文件的任何一页都不应涂改,不应有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都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改动处签字,并加盖投标人法人章。 13.4 授权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由公证机关公证。公证书原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中,且应由公证机关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公章的真实性作出公证。 13.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胶装并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并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它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4.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包装,包装必须使用内外两层封套,并在内、外封套均应进行密封,加盖密封章,上有“正本”、“副本”标记。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签收。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与正本密封在一起,U盘表面做识别标志。 14.2在外层封套上不应有任何投标人的识别标志,应按下表格式写明: 招 标 人 承德市公路工程管理处 招标人地址 承德市桃李街18号 内 容 承围支线滦河镇至韩麻营段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文件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封 14.3内层封套上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和通讯地址,以便因投标文件迟到或其他原因宣布不能接受该投标文件时,得以将投标文件原封退回。书写方法是: 投标人邮编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招标人名称:承德市公路工程管理处 招标人地址:承德市桃李街18号 邮编:067000 14.4如果因投递地点未写清楚而使投标文件迟到或遗失;或因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造成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招标人概不负责。 15、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期 15.1投标人须按资料表中所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前,将投标文件送至资料表中写明的地址,并予以签收。 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延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至少应在原定的投标截止期5天前,将此决定通知送达所有的投标人。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日。 16、迟到的投标文件 16.1招标人按本须知第15条规定的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以后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7、投标文件的更改与撤回 17.1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以前,投标人可以更改或撤回投标文件,但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经授权的投标文件签字人签署。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投标文件撤回的要求可先以传真通知招标人,但应随即补发一份正式的书面函件予以确认。更改、撤回的确认书必须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以前送达招标人处签收。 17.2更改的投标文件应同样按照投标文件送交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 17.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后,投标文件不得更改。需做澄清时,必须按本须知第24条的规定办理。 17.4投标人若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则按本须知第12.6款的规定,其投标担保将不予退还。 五、开标与评标 18、开标 18.1招标人将按本招标文件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或按15.2款通知延后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对所有收到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委派授权代理人准时出席,在开标时检查投标文件,确认开标结果,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 18.2 开标由招标代理单位主持,并邀请相关部门进行监督。 18.3对已按17.1款规定要求撤回的投标文件,不予开标。 18.4 开标时,由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未按投标人须知第14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标。 18.5只对符合第14条要求的投标文件开标,并由招标人宣读合同段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价以及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它内容。招标人应做好开标记录,存档备查。 18.6若招标人宣读的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督部门当场核查确认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结果。 19、保密 19.1 开标以后,直到签订合同协议书为止,凡有关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和评审工作,都应在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有关信息和资料,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人员泄露。 19.2 投标人在上述工作过程中对招标人施加任何影响的行为,都将会导致取消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定。 19.3 从开标至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3年时间内,业主或招标人均不得将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向任何第三方泄露,除非征得原投标人的书面同意。 20、初步评审 20.1 招标人依法组织的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算数性修正。 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书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价和投标有效期;且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盖有法人章; b.投标书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书附表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d.按规定提供了拟投入的主要人员的证件彩色扫描件,证件清晰可辨、有效; e.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装订。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的签名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整个投标文件的内容必须逐页签字。 (3)法人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与申请资格预审时比较,其资格没有实质性下降: a.通过资审后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彩色扫描件。 b.资格没有实质性下降,指投标文件仍然满足资格预审中的强制性标准(经验、人员、设备、财务等)。 (4)投标人按照招标件文规定的格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 a. 投标担保的受益人名称与招标人规定的受益人一致; b. 投标担保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c. 投标担保有效期为投标文件有效期加30天; e.投标担保的汇款人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其授权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不得用签名章代替;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的公证书;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之后。 (6)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不得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8)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应认为其存有重大偏差,并对该投标文件做废标处理。 21. 算术性修正 21.1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文件的报价进行校核,并对有算术上的和累加运算上的差错给予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 (1)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3)当各细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细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21.2 按以上原则对算术性差错的修正,应取得投标人的同意,并予以确认。如果投标人拒绝确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 22、招标人投标报价控制上限 22.1为防止哄抬标价,招标人将设定投标控制价上限,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15日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投标价超出招标人控制价上限的,视为超出招标人的支付能力,作废标处理。本次招标的投标报价控制上限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3、细微偏差 23.1投标文件在算术性修正时发现的算术性差错为细微偏差,应按本须知第21条规定对算术性差错予以修正。 23.2监理大纲不完善的在合同谈判过程中予以完善。 24、投标文件的澄清 24.1在评标阶段,招标人认为需要时,可书面通知投标人,要求其澄清投标书中的问题,或者要求补充某些资料,但招标人不会提出或允许更改投标书的报价或其它实质性内容。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有关要求澄清的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供。投标人的澄清内容将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4.2投标人拒不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补正的,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并没收其投标担保。 25、评标方法 25.1 评标的主要原则是:通过符合性审查和算术性修正的投标单位,最终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25.2评标程序: A、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符合性审查; B、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原则进行算术性修正,修正后的报价为最终评标价; C、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人的最终评标价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最终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人排名第一,依次类推。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25.3经过评标,该监理合同段不能选择出满足要求的投标人时,则对该项目的监理合同段重新招标。 六、授予合同 26、授予合同 26.1 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通过符合性审查和算术性修正,并且最终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人。 27、接受和拒绝投标的权利 27.1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因不可抗力等其它原因,招标人经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后,可以终止招标,招标人对由此而引起的对投标人的影响不承担责任,但投标担保将退给投标人。 28、中标通知书 28.1 评标结束并经批准后,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前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确认其投标已被接受。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 28.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29、履约担保 29.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30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应按资料表中规定的履约担保形式和额度向业主(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30、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30.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应与业主签订合同协议书。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应按本须知第29条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0.2本项目的合同签约地点为承德市公路工程管理处,签约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签约双方应出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书。 30.3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业主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需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0.4如果中标人未能按本须知第29.1或30.1款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则可宣布其中标无效,并没收其投标担保。在此情况下,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者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 30.5如果中标人不能按规定与业主签署合同协议书,该中标人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同时,业主有权没收投标人的投标担保。 31、纪律与监督 31.1严禁投标人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一切与招标、评标工作有关的信息。在招标、评标期间,不得邀请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到投标人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投标人主办的或赞助的任何活动。 31.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禁互相串通、结盟,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 31.3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31.4招标工作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机构: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督电话:3 承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督电话: 承德市交通局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 31.5招标代理服务费说明:招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含在投标报价各细目中,不单独列出。收取标准按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文件下浮20%执行。 附件1 合同段划分及主要工程监理内容 合同 序号 起 迄 桩 号 招 标 内 容 1 K0+000~K10+000 路基、小桥涵、中桥2座 2 K10+000~K18+000 路基、小桥涵、中桥1座 3 K18+000~K21+200 路基、小桥涵、中桥1座 4 K21+200~K31+000 路基、小桥涵、中桥3座 5 K31+000~K44+875 路基、小桥涵、中桥2座 6 大桥2座 7 隧道、路基 8 路面 9 水保环保 10 交通工程 附件2 工程描述 一、建设条件 1、相关区域路网现状及规划: 现有承围支线滦河镇至韩麻营段公路是连接双滦区与隆化县的一条重要线路,起终点为滦河镇和韩麻营.北接省道承围公路、下韩线,南连国道112线、京承线、京承高速公路。该公路是河北省公路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道路沿线自然环境复杂,技术标准低、路面损坏严重等原因,无法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和交通量迅速增长的需求。 本项目的实施极大改善了承围支线交通现状,提高公路等级,消除了双滦区至隆化县的交通瓶颈,完善了承德市路网结构;缓解区域交通压力,合理分流市区及承围公路车辆,缩短旅游行程、节省行车时间;促进沿线矿业发展、加速矿产资源开发;提高公路等级、改善行车条件、保证行车安全;改善旅游区交通条件,吸引旅客,提高旅游效率和舒适性;对改善地区投资环境,加快资源的开发利用也起到重要作用, 对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 2、地形地貌: 双滦区境内大部分为山地,山峦起伏,沟谷交错,地势北高南低,北部大庙镇东北的大黑山海拔1375米,南部滦河南谷地海拔仅300米左右;牦牛河谷地纵贯南北,北部山高谷深、谷地狭窄,向南谷地逐渐加宽,在牦牛河汇入滦河处,谷地广阔与滦河谷地连成一片,形成宽阔的河谷小平原;南部偏桥子乡,除滦河沿岸有河川平地外,其余大部为山地。滦河从西部流入,滦河重要支流伊逊河在滦河镇东北汇入滦河,大量显著增大。 隆化处在冀北山区,山地古老,近似丘陵,河谷平川,尤以伊逊河两岸河谷较为宽阔。地面平坦,土质肥沃。该县除河谷、狭窄平川外大部为低山丘陵,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燕山余脉在该县自西北向东南斜向延伸,形成西北高东南低的地势。全县平均海拔750米。境内主要有燕山及其余脉,七老图山脉绵延在东部县境,成为该县与内蒙古喀喇沁旗的分界领。最高峰位于北部和围场县交界处的敖包山,海拔 1852米。 3、水文、气象: 双滦区属滦河水系,境内主要有滦河和牦牛河两条主要河流。滦河由西向东,经三镇十四个村,流长24公里,牦牛河与隆化县接壤,由北向南经大庙镇在双塔山汇入滦河,流经十个村,流长24公里。该区年隆水量350-550毫米,多集中在7-9月份。地下水灌溉面积1.8万亩,灌渠总长2万米,此外该区还有许多山泉溪流,水源丰富。 隆化县主要河流都由北向南平行分布。从西向东依次有滦河、伊马吐河、伊逊河、鹦鹉河。伊马吐河在隆化镇西南汇入伊逊河,鹦鹉河在该县中关附近汇入武烈河,成为滦河镇另一支流。该县最南界在北纬41度6分,最北界在北纬41度30分,纬度较高。南部处在暖温带、半湿润区内,北部在中温带半干旱区内。受季风的影响,冬季寒冷干燥,多风沙,夏季高温多雨,多冰雹。年平均气温7.3度。一月平均气温零下11度,七月平均气温23度,无霜期约130天。本县年平均隆水量为564毫米,集中在6、7、8三个月。占全年降水量的70%,并且多暴雨、冰雹。 二、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 1.建设规模:承围支线是我市省级干线公路,途经三岔口、中营子、燕窝铺、上营子、小三岔口、陈营子、凤凰咀、大庙、金厂梁、龙王庙、九神庙,终点为韩麻营镇。全长43.7公里,路基宽11.4+2×0.3米路肩石。 2.技术标准:全段拟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改建,路基宽12米,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具体标准见下表。 序号 项目 技术标准 1 公路等级 二级公路 2 设计速度 60km/h 3 路基宽度 12m 4 路面宽度 11.4m 5 路肩宽度 0.3m 6 圆曲线一般最小半径 200m 7 平曲线间最短直线长度 同向曲线360m,反向曲线120m 8 最小停车视距 75m 9 最大纵坡 6% 10 最短坡长 120m 11 竖曲线极限最小半径 凸形1400m,凹形1000m 12 设计洪水频率 路基、小桥涵1/50,大中桥1/100 13 设计车辆荷载 公路-二级 附件3 路线地理位置图 第3篇 监理合同通用条款 目 录 1.定义与解释 2.监理单位的义务 3.业主的义务 4.责任和保障 5.监理合同的生效、终止、变更、暂停与中止 6.监理服务费用与支付 7.其它 8.争端的解决 1、定义与解释 1.1 定义 下列名词或用语,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一般应具有如下含义。 1.1.1 项目 业主建造工程和委托监理单位提供监理服务的对象,具体情况在专用条款中指明。 1.1.2 工程 为完成项目所实施的一项或若干项永久工程(包括向业主提供的物资和设备),其概况在专用条款中说明。 1.1.3 服务 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所承担的工作,包展开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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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围支线滦河镇至韩麻营段公路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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