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分销 收藏 举报 申诉 / 8
播放页_导航下方通栏广告

类型佛山市农业龙头企业考核认定暂行制度.doc

  • 上传人:精***
  • 文档编号:4681171
  • 上传时间:2024-10-09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27KB
  • 下载积分:6 金币
  • 播放页_非在线预览资源立即下载上方广告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关 键  词:
    佛山市 农业龙头企业 考核 认定 暂行 制度
    资源描述:
    佛山市农业龙头企业考核认定暂行制度 8 2020年5月29日 文档仅供参考 佛山市农业龙头企业考核认定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市农业龙头企业考核认定工作,根据<佛山市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奖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企业指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的农业企业和社团法人资格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第三条 市农业龙头企业的考核认定实行评议评分制。 第四条 按照优胜劣汰竞争准则,对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实行动态管理。 第五条 凡申报企业和已被认定的农业龙头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申 报 第六条 凡符合<试行办法>认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报市农业龙头企业。 第七条 申报企业原则上应是区级农业龙头企业。 第八条 申报市农业龙头企业须按下列要求提供申报材料: 1、申报佛山市农业龙头企业的请示; 2、佛山市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表; 3、区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文件; 4、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社团法人资格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供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即可); 5、企业上一年度生产经营情况总结和发展农业产业化情况介绍; 6、企业上一年度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及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企业的主营销售收入、产品销售率、资产负债率和工资、税收、保险金、盈亏等情况); 7、企业贷款额最大的开户银行出具的企业信用状况证明; 8、农产品生产企业生产用地承包、租赁合同或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9、企业与农户签订合同、订单、协议等契约的复印件(提供契约的数量要占企业与农户所签订契约总和的10%以上,并附上签约农户的姓名、地址、联系电话); 10、区农业局出具的企业带动农户和农户增收情况,以及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情况证明; 11、企业上一年度缴纳各项社会劳动保险费证明; 12、介绍企业发展农业产业化、带动农户增产增收、企业生产规模、代表企业面貌、档次(厂容、厂貌、生产线、产品等均可)的多媒体光盘。 第九条 申报程序: (一)企业向所在地的区农业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按本办法第八条第2、4、5、6、7、8、9、10、11、12项的要求提供申报材料; (二)区农业局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三)由区农业局正式行文向市农业局申报,并附上区财政局出具的区级配套奖励资金承诺函。 申报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每年10月底前由区农业局将申报材料(一式八份,用A4纸打印装订)统一报市农业局。 第三章 考核和监测 第十条 考核工作由市农业局组织,市农业龙头企业考核评审小组具体负责,每年进行一次。 第十一条 考核实行100分制,具体计分标准为: (一)农产品生产企业有 亩以上固定的生产基地,或年自繁自育出栏肉猪2万头以上,或出栏禽苗 万只以上,或自养出栏肉禽100万只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固定资产 万元以上,主要加工原材料产自本市,且年加工销售额1亿元以上或年出口创汇额500万美元以上;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物流中心年农产品交易额5亿元以上,符合以上其中一项标准的计40分,低于标准的计0分。 (二)企业带动本市农户500户的计12分,每增加50户,加计1分,最高18分;低于500户的计0分。 (三)企业所带动的农户户均年增加纯收入800元的计8分,每增加100元,加计1分,最高12;低于800元的计0分。 (四)企业主营产品销售率在95%以上的计5分,低于95%的计0分。 (五)企业资产负债率在60%以下的计5分,高于60%的计0分。 (六)企业不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违法经营、不欠税、不欠工资、不欠社会保险金、不亏损(特殊情况除外),银行信用较好的计20分,以上其中一项不符合的计0分。 种源农业和高新技术开发的农业龙头企业,能够在本条规定的基础上适当放宽。 第十二条 区农业局是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的具体管理单位,负责对本辖区内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的跟踪监测和管理工作,每年1月底前须向市农业局报送辖区内农业龙头企业上一年度生产经营情况报告。 第十三条 被认定的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须接受区农业部门的跟踪监测和管理,每年年底按规定要求向所在区农业局报送年度生产经营情况统计报表和总结材料。 第四章 认 定 第十四条 市农业龙头企业的认定工作由市农业局负责,报市政府批准。 第十五条 申报企业经考核,综合分达到80分以上的,根据市政府当年安排的农业龙头企业奖励资金额度,由高至低择优认定为市农业龙头企业,报市政府批准后授予”佛山市农业龙头企业”称号,并颁发牌匾;已被认定的农业龙头企业,经考核综合分在80分以下的,取消其”佛山市农业龙头企业”称号,收回牌匾,不再享受奖励政策和其它优惠政策(如是省级或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建议上级有关部门取消其农业龙头企业称号)。 第十六条 企业被认定为”佛山市农业龙头企业”,才有资格申报省级和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 第十七条 已经获得省和国家农业龙头企业称号的企业,自然享受佛山市农业龙头企业奖励政策。 第五章 奖 励 第十八条 被认定的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将按<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奖励。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除特别注明的之外,本办法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二十条 申报企业及已被认定的农业龙头企业应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对存在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正在考核、评审和认定的,终止考核、评审和认定;已被认定的农业龙头企业取消市农业龙头企业资格。凡舞弊的企业,3年内不受理其申报。   第二十一条 市农业龙头企业名称、法人代表的变更,要在变更登记后1个月内报市、区农业局备案。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市农业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  咨信网温馨提示: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自信AI创作助手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佛山市农业龙头企业考核认定暂行制度.doc
    链接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4681171.html
    页脚通栏广告

    Copyright ©2010-2026   All Rights Reserved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微信客服:咨信网客服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help@zixin.com.cn    文档合作和网站合作邮箱:fuwu@zixin.com.cn    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   | 证照中心

    12321jubao.png12321网络举报中心 电话:010-12321  jubao.png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电话:12377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自信网络  |  ZixinNetwo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