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分销 收藏 举报 申诉 / 4
播放页_导航下方通栏广告

类型安徽省农机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docx

  • 上传人:可****
  • 文档编号:4614769
  • 上传时间:2024-10-07
  • 格式:DOCX
  • 页数:4
  • 大小:10.66KB
  • 下载积分:8 金币
  • 播放页_非在线预览资源立即下载上方广告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关 键  词:
    安徽省 农机 产业 发展 专项资金 管理办法
    资源描述:
    安徽省农机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快我省农业机械化发展,推进农业现代化,规范省级农机化产业发展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0〕109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机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是指由省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农业机械化发展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  农机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行项目管理,坚持科学规范、公正透明、综合平衡、注重效益的原则。     第四条  省财政厅和省农机局共同对农机化产业发展项目进行管理,市、县(市、区)农机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落实专项资金预算,按规定拨付项目资金,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农机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制定专项资金使用规划、编制年度项目立项指南、组织项目申报、指导项目实施和检查验收等。 第二章  资金支持范围     第五条  农机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以下方面:    (一)农机化技术集成示范推广。支持集中连片、集成示范推广主要农作物关键机械化技术、山区特色农机化和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等,重点是农机农艺融合新技术示范推广.     (二)设施农业装备与技术示范建设。支持推广高效、生态、安全的设施农业机械化生产新模式。     (三)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发展以农机大户、专业合作社、农机维修为重点的农机服务组织建设。     (四)农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支持农机化安全生产、农机化教育培训体系、农机化信息平台建设和农机化绩效管理等。     第六条  农机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不得用于改善办公条件、购置办公设备、会议费、人员补贴等支出,不得用于与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内容无关的支出。 第三章  资金分配及申报     第七条  农机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遵循科学合理、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绩效评价的原则。     第八条  省农机局会同省财政厅,根据年度工作重点,综合考虑各市、县(市、区)耕地面积、农作物总播种面积、农机总动力、绩效评价结果等因素,研究确定参与专项资金分配的因素指标与权重,按因素法测算,切块下达资金到相关县(市、区).     第九条  各县(市、区)农机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年度立项指南和资金计划组织项目,结合当地农机化发展的实际,选择不超过两个环节给予重点支持,项目建设方案以农业财政标准文本形式报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备案。     第十条  农机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期限不超过一年.项目市、县(市、区)农机、财政部门要按照项目建设方案,加快组织项目实施,严格资金管理。 第四章  资金管理和监督     第十一条  农机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按照预算管理程序和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拨付,严格执行县级财政报账制。     第十二条  项目资金中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应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  项目市、县(市、区)农机和财政部门要加强配合,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农机化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对违纪违规使用农机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并经查实的项目单位,下一年度不再纳入农机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扶持范围。对弄虚作假,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滞留财政资金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  绩效评价     第十五条  农机化产业发展项目实行动态管理,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单位要按本管理办法和绩效评价办法规定,组织开展绩效自评,按时上报自评报告和自评材料。     第十六条  省农机局会同省财政厅对县(市、区)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绩效评价,绩效考评结果作为今后年度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省财政厅、省农机局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  咨信网温馨提示: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自信AI创作助手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安徽省农机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docx
    链接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4614769.html
    页脚通栏广告

    Copyright ©2010-2026   All Rights Reserved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微信客服:咨信网客服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help@zixin.com.cn    文档合作和网站合作邮箱:fuwu@zixin.com.cn    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   | 证照中心

    12321jubao.png12321网络举报中心 电话:010-12321  jubao.png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电话:12377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自信网络  |  ZixinNetwo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