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和测量装置自检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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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和测量装置自检规定 (技—04) 1 总则 1.1本规定所列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均属一般检测和试验设备,国家计量检定规程中无该类设备的检定规定。为此,公司为该类设备制定自检规程,以满足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自检工作的需要。 1.2本规程由各项目部计量员具体实施,应认真作好自检记录。公司技质部计量管理员负责监督检查。 2 10m以下钢卷尺自检规程 2.1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1.0、2.0、3.0、5.0、10m的自检。 2.2检查项目 2.2.1外观完好,无明显损坏,收卷灵活。 2.2.2分度线纹均匀明晰,全长允许误差不超标。 2.3检查方法 2.3.1外观和分度线纹通过目力观察,确定其是否合格。 2.3.2各项目部应将一把卷尺,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后作为标准尺用于对比自检查。 2.3.2把需要自检的钢卷尺和标准尺放在平台上进行比较,全长允许误差应符合下列要求: 标称长度(m) 全长允许误差(mm) 1.0 ±0.8 2.0 ±1.2 3.0 ±2.0 3.5 ±2.0 5.0 ±2.5 10 ±3.5 2.4检查结果的处理 2.4.1经自检符合本规程要求的钢卷尺为合格,贴合格标识。 2.4.2不符合要求的钢卷尺应予报废。 2.5检定周期 2.5.1钢卷尺检定周期为12个月。 2.5.2项目部计量员应作好自检记录,并在设备台帐上登记。 3 水平尺自检规程 3.1 本规程适用于分度值为0.1、1.0、2.0、5.0和10mm/m的水平尺自检。 3.2 检查项目 3.2.1外观不得有裂纹、碰伤等缺陷。 3.2.3水准器的分划线应均、刻度清晰 。 3.2.4工作面应平整光滑。 3.2.5水平尺的零位误差不应超过1/4分度或0.5 mm。 3.3检查方法 3.3.1外观和水准器的分划线、填充液用目力观察。 3.3.2工作面的平整度用塞尺检定。 3.3.3各项目部应将一把水平尺,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后作为标准尺用于对 比自检。 3.3.4把需要自检的水平尺和标准尺平放在平台上,测定其零位误差,然后将其旋转180°后,与标准尺比对,误差应不大于0.5MM。 3.4检查结果的处理 3.4.1经自检符合本规程要求的水平尺为合格,贴合格标识。 3.4.2不符合要求的水平尺应予报废。 3.5检定周期 3.5.1水平尺检定周期为12个月。 3.5.2项目部计量员应作好自检记录,并在设备台帐上登记。 4.靠尺、角尺自检规程 4.1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外自制的各种靠尺、角尺的自检。 4.2检查项目 4.2.1对靠尺、角尺的外观检查是否平直、方正或扭曲。 4.2.2检查靠尺的两个小面的上、中、下是否在一个水平面上,允许误差1MM。 4.2.3检查角尺的角度是否为90°。 4.3检查方法 4.3.1靠尺、角尺的外观靠目测检查,出现变形或不垂直即为不合格。 4.3.2角尺用勾、股、弦定理划线的方法进行。 4.4检查结果的处理 4.4.1在检查的项目中有一条不合格,应停止使用,经修理、调整,达到合格后方可使用。 4.4.2无法修理的靠尺、角尺应予报废。 4.5检定周期 4.5.1靠尺在使用中应随时进行外观目测检查,检定周期为3个月,角尺检定周期为12个月。 4.5.2项目部计量员应作好自检记录,并在设备台帐上登记。 5塔尺自检规程 5.1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施工测量用木制和铝合金制塔尺的自检。 5.2检查项目 5.2.1外观完好,尺身伸缩灵活,尺底磨损轻微。 5.2.2刻度清晰,尺身平直。 5.3检查方法 5.3.1塔尺的外观靠目测检查。 5.3.2伸缩塔尺检查其拉结部位是否固定到位,有无松动。 5.4检查结果的处理 5.4.1经自检符合本规程要求的踏池为合格,贴合格标识。 5.4.2不 要求的塔尺应及时送计量检修单位检修,合格后方可使用。 5.4.3无法修理的踏尺应予报废。 5.5检定周期 5.5.1塔尺检定周期为12个月。 5.5.2项目部计量员应作好自检记录,并在设备台帐上登记。 6钢板尺自检规程 6.1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钢制平板尺的自检。 6.2检查项目 6.2.1外观检查钢板是否平直,刻度字迹是否清晰。 6.2.2检查钢板尺的长度是否与实际标长相符。 6.3检查方法 6.3.1钢板尺的外观进行目测检查。 6.3.2各项目部应将一把钢板尺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后作为标准尺用于对比自检。 6.3.3把需要自检的钢板尺和标准尺放在平台上与标准尺进行比对,允许误差范围在±1%。 6.4检查结果的处理 6.4.1经自检符合本规程要求的钢板尺为合格,贴合格标识。 6.4.2在检查的项目中有一条不合格的钢板尺应停止使用。 6.5检定周期 6.5.1塔尺检定周期为12个月。 6.5.2项目部计量员应作好自检记录,并在设备台帐上登记。 7搅拌机用水量装置自检规程 7.1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中、小型搅拌机供水系统用水量装置的自检。 7.2检查项目 凡项目部工地用中、小型搅拌机供水系统(水泵、节流阀、清洗装置、喷水装置、时间继电器等)用水量装置,检测单位不予检测的,项目部应进行自检。 7.3检查方法 7.3.1将时间继电器调到40S,用大桶口与水泵出水口相接,按下排水钮接受水泵排水,用合格的计量秤进行重量计量,算出水泵流量Q(KG/S),计算公式Q=W(KG)/S(S) 7.3.2根据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计算每盘混凝土的供水时间,调节时间继电器。 7.3.3混凝土坍落度试验,根据实测结果对时间继电器细调,直至坍落度符合要求为止,再进行混凝土入模。 7.4检定周期 7.4.1搅拌机供水系统用水量装置检定周期为1个月。 7.4.2项目部计量员应作好自检记录,并在设备台帐上登记。 8电焊机电流指示装置自检规程 8.1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各种电焊机仪表的自检。 8.2检查项目 8.2.1检查电流表指针是否处于零位。 8.2.2检查电流表的量限范围。 8.3检查方法 8.3.1用手转动手轮,观察表针是否能够回零。 8.3.2转动手轮达到某一指示值时,用钳型电流表测量该指示值的电流,检测值与指示值的误差应在±2%范围内。 8.4检定周期 8.4.1电焊机电流指示装置的检定周期为12个月。 8.4.2项目部计量员应作好自检记录,并应在设备台帐上登记。 9冬施用测温表自检规程 9.1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玻璃制测温表的自检。 9.2检查项目 8.2.1检查测温表外观刻度是否清晰,有无裂纹。 8.2.2检查测温表与标准温度温度计进行比对。误差是否在允许范围。 9.3检查方法 9.3.1外观进行目测检查。 9.3.2各项目部应将一支温度计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后作为标准温度计用于比对自检。 9.3.3把需要自检的测温表和标准温度计进行比对,允许误差范围在±1°。 9.4检查结果的处理 9.4.1经自检符合本规程要求的测温表为合格。 9.4.2在检查的项目中有一条不合格的测温表应停止使用,剔出废掉。 9.5检定周期 9.5.1测温表检定周期为12个月。 9.5.2项目部计量员应作好自检记录,并在设备台帐上登记。 10试模自检规程 10.1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铸铁或钢制混凝土试模,沙浆试模的自检。 10.2检查项目 10.2.1外观检查试模有无破损、变形、零件是否齐全。 10.2.2检查试模内表面不平度。 10.2.3检查试模组装后各相邻面的垂直度。 10.2.4检查试模组装后的尺寸。 10.3检查方法 10.3.1试模外观进行目测检查。 10.3.2试模内表面不平度,使用钢板尺和塞尺进行检查。将钢板尺立起来,横放于试模内表面,慢慢旋转360°后,用0.05MM塞尺充塞钢板尺与试模内表面之间的缝隙,充塞不进则该试模不平度合格;充塞进去则该试模不平度不合格。 10.3.3试模组装后各相邻面的垂直度,用万能角度尺进行检查。将试模组装后用万能角度尺测量各相邻面的平角,测量值在90±1°以内,则该试模相邻面垂直度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10.3.4试模组装后的尺寸,用游标卡尺进行检查,将试模组装后用游标卡尺测量各边的长、宽、高、混凝土和砂浆试模的测量值在标准值±1MM以内时,该试模尺寸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10.4检查结果的处理 10.4.1经自检符合本规程要求的试模为合格,贴合格标志。 10.4.2在检查的项目中有一条不合格的试模,余下项目停止检查。该试模贴不合格标识,停止使用。 10.5检定周期 10.5.1试模每次使用前,都应进行外观检查。 10.5.2试模其它检查项目的检定周期为12个月。 10.5.3项目部计量员应作好自检记录,并在设备台帐上登记。 11坍落度筒自检规程 11.1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金属材料制成的圆台坍落度筒的自检。 11.2检查项目 11.2.1外观检查坍落度筒是否变形和内壁光滑程度。 11.2.2底面和平面平行度及与锥体轴线的垂直度。 11.21.3检查坍落度筒的内部尺寸,包括底部直径、顶部直径、高度。 11.3检查方法 11.3.1坍落度筒外观是否变形及内壁光滑程度用目测检查。 11.3.2底面和顶面平行度用水平尺找出一水平台面,将坍落度筒放在上面,标出底面圆心,然后把水平尺放在顶面上,检查水泡偏心位置,水平尺转动90°角,在检查水泡,水泡偏出中心≦1MM,其平行度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11.3.3坍落度筒锥体轴线的垂直度用线坠和钢板尺进行检查。将线坠从坍落度筒顶面圆心垂下,线坠指向底面圆心,偏离圆心≦5MM,其垂直度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11.3.4用游标卡尺和钢板尺检查坍落度筒的内部尺寸。底面和顶面的直径各测量两次,取平均值;高度沿轴线测量一次。当测量值符合下列限值要求时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底面直径:200±2MM 顶面直径:100±2MM 高度: 300±2MM 11.4检查结果的处理 11.4.1坍落度筒每次使用前都应进行外观检查,发现变形应进行修复整形。 11.4.2修复后的坍落度筒应进行平行度、垂直度和筒内尺寸检查,合格后方能使用。 11.5检定周期 11.5. 坍落度筒每次使用前,都应进行外观检查。 11.5.2在外形不变形的情况下,坍落度筒的检定周期为12个月。 11.5.3项目部计量员应作好自检记录,并在设备台帐上登记。 12容量筒自检规程 12.1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金属材料制成的、有足够刚度的圆柱形容量筒筒的自检。 12.2检查项目 12.2.1外观检查。 12.2.2容积检查。 12.3检查方法 12.3.1容量筒外观是否变形用目测检查。 12.3.2容积检查方法一:用游标卡尺测量其内部直径D和高度H。按D*H/4算出容积,测量精确到0.1MM,容积精确到1MM3。 12.3.3容积检查方法二:先称出容器筒的重量,然后将容器筒装满清水,称其总重量。用总重量减去筒的重量,计算出清水的重量,按1G重清水体积为1MM3,,折合出容量筒的体积值,精确到1MM3。 12.4检查结果的处理 12.4.1容量筒进行外观检查,发现变形应进行修复整形,修复合格后方能使用。 12.4.2容量筒的容量计算值与其标准值的偏差,应≦±1%。 12.4.3修复后的饿容量计算值如仍不能满足要求后,该容量筒停止使用。 12.5检定周期 12.5.1 容量筒每次使用前,都应进行外观检查。 12.5.2在外形不变形的情况下,容量筒的检定周期为12个月。 12.5.3项目部计量员应作好自检记录,并在设备台帐上登记。展开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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