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常识第一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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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马克思主义哲学 第一节哲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 一、哲学 (一)哲学、世界观和方法论 哲学是和人们的世界观联系在一起的。哲学就是理论化、系统化的世界观,或者说,哲学是世界观的理论系统。世界观是人们对整个世界的总体看法和根本观点。世界观人人都有,而哲学则是自觉的、系统化的世界观。世界观是哲学的朴素形态,哲学是世界观的系统理论。方法论是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一般方法的理论。世界观和方法论是统一的,有什么样的世界观就有什么样的方法论。世界观决定方法论,一定的方法论表达着一定的世界观。哲学既是世界观的理论,又是方法论的学说。 (二)哲学的根本问题 1、思维和存在〔或物质与意识〕的关系问题是哲学的根本问题 (1)思维与存在〔或物质与意识〕谁是第一性的问题 但凡认为世界的本原是物质,坚持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物质决定意识,就是唯物主义。唯物主义的根本观点就是物质第一性,精神是第二性的。但凡认为世界的本原是意识的,坚持意识第一性,物质第二性的,意识决定物质,就是唯心主义。 (2)思维与存在同一性的问题 思维与存在同一性的问题,即人们的思维能不能认识和反映现实世界的问题,依然对这个问题做出肯定和否认的不同答复,划分为可知论和不可知论。 2、哲学根本问题的意义 哲学根本问题决定着哲学的方向路线,是解决其他哲学问题的前提,是划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可知论和不可知论的标准。恩格斯明确提出的有关哲学根本问题的概括,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开展史上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它不仅告诉我们依据什么样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而且为我们在复杂的哲学斗争中鉴别各种哲学派别提供唯一的科学标准和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哲学根本问题的论述,是反对唯心主义和不可知论的思想武器,是党的路线的理论根底,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立的指导思想。 3、辩证法与形而上学 辩证法是关于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运动、开展最一般规律的科学。它认为。世界是相互联系、变化、开展的。事物内部矛盾是事物开展的动力、源泉。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对立具体表现是:辩证法用联系、开展、全面的观点看世界,形而上学用孤立的、静止的、片面的观点对待世界。辩证法成认矛盾,并认为矛盾是事物开展的根本动力。形而上学则否认矛盾,并把事物开展的根本原因归结为外力的作用。这是辩证法和形而上学根本对立的焦点。 4、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斗争同辩证法与形而上学斗争的关系 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斗争同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斗争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区别主要表现在: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答复的是世界的本质“是什么,而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答复的事世界状况“怎么样。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对立同唯 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对立不是平行的,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对立附属于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对立。 二、马克思主哲学 (一)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是哲学史上的伟大变革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以实践为根底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学说的重要组成局部和理论根底,是无产阶级及其政党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科学体系。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有其社会历史条件和思想渊源: (1)社会历史条件:19世纪欧洲资本主义的高度开展,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准备了社会历史条件;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的阶级根底。 (2)自然科学条件:19世纪自然科学的开展,特别是三大发现〔细胞学说、能量守恒和转化定律、达尔文生物进化论〕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奠定了自然科学的根底。 (3)理论来源:英国古典经济学家,法国空想社会主义所提供的思想材料,特别是德国古典哲学中黑格尔辩证法和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思想成果,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直接理论来源。 (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特征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特征是它的实践性,是实践根底上科学性和革命性的统一。实践性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区别于其他哲学的最主要特征。马克思、恩格斯第一次引入并科学地论证了实践的观点,说明了在实践根底上主观与客观、认识与实践的统一;强调人们认识世界的目的在于改造时间,强调要将马克思主义哲学付诸实践、指导实践,变为无产阶级和劳动群众认识和改造世界的认识工具和思想武器。 第二节物质和意识 一、世界的物质同一性 (一)物质 列宁依据马克思、恩格斯对物质范畴的分析,给物质下了完整而准确的定义“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列宁的物质概念,具有以下三方面的内容:〔1〕物质是不依赖人的意识的客观实在。〔2〕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客观实在性是物质的唯一特征。〔3〕物质能为人的意识所反映。 (二)物质的存在形式 1、运动是物质的固有属性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运动是物质的固有属性和存在方式。世界上不存在一成不变的事物,只存在永恒运动着的物质。运动是标志宇宙间一切事物、现象和过程变化的哲学范畴。运动和物质是不可分割的。物质是运动的物质,运动是物质的运动。世界上没有脱离运动的物质,也没有脱离物质的运动。没有运动的物质和没。没有物质的运动是同样不可想象的。 2、物质运动的根本形式 物质运动可分为五种根本形式,即机械运动、物理运动、化学运动、生物运动和社会运动。每一种根本运动形式又可划分为许多具体的运动形式。各种物质运动形式之间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 3、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 物质运动有一种特殊状态,就是静止。静止主要指:事物的空间位置相对不变;事物处于量变阶段,保持质的稳定性,呈现出相对静止的状态。静止是有条件的、暂时的和相对的,而运动则是绝对的和无条件的。静止是一种特殊的运动状态。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是统一的,是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的。 4、物质运动的规律性 物质运动有其自身的规律性。规律就是事物运动过程中自身所固有的本质的必然联系。规律具有如下的共同特点:〔1〕规律具有稳定性;〔2〕规律具有普遍性; 〔3〕规律具有可重复性。 (三)世界的物质统一性 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运动的,物质运动是又规律的。这一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观和运动观,深刻地阐述了世界的物质统一性。世界的物质统一性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石,也是我们从事一切实际工作的立足点。 二、意识的起源、本质和作用 (一)意识的起源 意识的产生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这一过程大体经历了三个决定性环节:从无生命的物质到低等生物的刺激感应性,从低等生物的刺激感应性到高等动物的感觉和心理,从动物的心理到人类的意识。 意识是自然界长期进化的产物,更是社会劳动的产物。首先是劳动,然后是语言与劳动一起,成为意识产生的决定力量。意识产生之后,它的开展既依赖于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也依赖于它自身的自我开展和自我完善。意识起源的自然性和社会性,进一步证明了世界的物质统一性。 (二)意识的本质和能动的作用 从本质上看,意识是人脑的机能,是客观存在的反映。意识的这一本质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1〕意识是人脑的机能。人的一切意识活动都是以人脑为载体的,是以人脑神经细胞活动的生理过程为根底的。〔2〕意识是客观世界的主观映象。人脑虽然具有意识的机能,但人脑本身不能凭空产生意识。只有当客观事物的信息通过感觉器官传递到人脑中来,经过人脑的加工改造以后,才会产生意识。可见意识是以人脑为中心的神经系统与客观物质世界相互作用的过程及其结果。 意识的能动作用有:〔1〕能动地认识世界。意识对客观存在的反映,是一个积极能动的过程。人的意识按照一定的目的性和选择性,在实践的根底上,对大量感性材料进展分析综合、抽象判断,从认识事物的外表现象进而提醒事物的内在本质和规律,遇见事物的开展趋势。〔2〕能动地改造世界。人的意识在能动地认识世界的根底上,按照客观实际和客观规律,提出一定目的、方案、方法等,知道人们进展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能动地认识世界,是一个从物质到思想的过程;能动地改造世界,是一个从思想到物质的过程。 (三)意识与人工智能 人工智能是指用机械或电子计算机来模拟和代替人脑的*些智能。它是现代科学信息论、控制论、电子计算机、神经生理学、脑科学和仿生学等开展的产物。电脑之所以不可能在整体上超过人脑,不可能完全取代人脑,也不能产生意识,是由二者之间的本质区别决定的:〔1〕人脑和电脑的活动机制根本不同;〔2〕人的意识具有社刽性而人工智能没有社会性;〔3〕意识活动具有能动的创造性, 人工智能不具有这种创造性 第三节世界的联系、开展及其规律 一、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开展 (一)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 联系是指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联系的客观性是指:联系是客观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联系的普遍性是指: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不能孤立地存在,都同周围的其他事物联系着,每一事物内部的各个要素也不能孤立地存在,都同其他要素联系着;整个世界是一个万事万物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而不是各种孤立的事物的机械堆积、凑合。 事物的联系是客观的、普遍的,又是复杂多样的,这个多样的性是由物质运动形式及其相互关系的多样性所决定的。联系的多样性与联系的条件性相关,从事物联系的普遍性和多样性中可以看出,一个事物产生、存在和开展都依赖于周围的其他事物,其他事物就是这一事物产生、存在和开展的条件。条件是指*一事物相互联系的、对它的存在和开展发生作用的诸要因素的总和。 (二)物质世界的永恒开展 1、开展是事物相互联系产生的运动、变化 普遍联系的观点与事物运动、变化和开展密不可分。现实事物存在的相互联系,总是通过事物及其内部的相互作用表现出来的,从而引起运动。运动是指“一般的变化,包括世界上发生的一切变化和过程,既包括量变,也包括质变,但运动、变化不一定就是开展。同一事物的简单重复,事物在数量上的增减和位置的移动,不是开展。开展是一种特殊的运动变化,是新事物战胜旧事物的过程。 2、开展是旧事物的灭亡和新事物的产生 所谓新事物是指符合客观规律和历史前进方向,具有强大生命力和远大开展前途的东西;旧事物是指丧失了存在的必要性而日趋灭亡的东西。区分新事物的根本标准在于,它们是否同历史开展的必然趋势相符合。由事物相互联系引起的事物运动、变化和开展,不是事物在原有状态下的简单重复,也不是一个一个变化过程的简单相加,而是一个新陈代谢的过程。其实质是旧事物的死亡、新事物的产生,是质变、是飞跃。 二、世界永恒开展的一般规律 (一)质量互变规律 1、质、量、度 质是指事物成为它自身并区别于另一事物的内在规定性,质和事物的存在是直接同一的。这包含两方面含义:其一,事物总是具有一定质的事物,不具有一定质的事物是不存在的。其二,质总是一定事物的质,脱离了一定事物的质也是不存在的。事物的质的规定性是多样的。质和属性不可分。质通过属性表现出来;属性则是一物与他物在相互联系中表现出来的质。 量是事物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构成要素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质和量是事物固有的两种不同的规定性。质和事物直接同一的,而量与事物的存在并不直接同一,一样事物可以有量的不同。 度是指事物保持自己质的数量界限。度的极限叫关节点,超出了关节点,事物就形成了新的质量统一体,成为另一事物。 2、量变、质变和质量互变 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变化开展的两种根本状态。量变是事物存在和开展的数量上的增减变化。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在量变阶段,事物保持质的稳定性,处于相对静止状态。在质变发生时,事物的稳定性被破坏,处于剧烈的变化中, 事物的性质发生变化,转化为其他事物。量变和质变既相互区别,又是相互联系、相互转化的。一方面,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根底,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另一方面,质变又为新的量变创造了条件。这就是事物质量互变的辩证图景,也就是唯物辩证法所提醒的事物变化开展的质量互变规律。 3、事物开展的渐进性和飞跃性 事物的运动变化呈现出量变和质变两种状态。量变是事物连续的、渐进的变化。质变则是渐进过程的中断,是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量变引起质变,质变又引起新的量变,循环往复以至无穷,构成事物无限多样的开展过程。事物开展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也是渐进性和飞跃性的统一。 (二)对立统一规律 1、矛盾及其根本属性 矛盾即对立统一,是指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既相对又统一的关系。斗争性和同一性是矛盾的根本属性。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互相排斥、互相对立的属性,是绝对的、无条件的。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互相依存、互相转化的属性,是相对的、有条件的。 2、矛盾在事物开展中的作用 矛盾双方即对立又统一,使矛盾双方的力量不断变化,导致双方地位发生相互转化,引起事物的开展。矛盾是事物开展的源泉和动力。 事物的矛盾有内、外之分。内部矛盾,即内因,是事物内部的对立统一关系。外部矛盾,即外因,是事物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内因是事物开展的根本动力,外因是事物开展的外部动力。内因是第一位的,外因是第二位的;内因是开展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开展的必要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3、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并且贯穿于事物开展过程的始终。简单地说,即“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矛盾的特殊性是指不同的事物及其各个侧面,在不同开展阶段上,其矛盾各有其特点: (1)不同质的事物的矛盾各不一样; (2)同一事物在不同开展阶段上的矛盾各不一样; (3)同一事物矛盾的各个侧面在不同的开展阶段各不一样。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是共性和个性的关系,二者既相互联系,又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矛盾的普遍性存在于特殊性之中,共性寓于个性之中;矛盾的特殊性包含普遍性,个性包含共性。二者的转化必须依据时间、地点、条件,在一定条件下为特殊性的东西,在另一条件下则为普遍性的东西,反之亦然。 4、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 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是矛盾特殊性的两种情形。主要矛盾是指在事物诸矛盾中处于支配地位的矛盾,对事物的开展起决定作用。矛盾的主要方面是指事物矛盾双方中处于支配地位的一方,对事物的性质起主导作用。 5、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 在复杂事物的矛盾体系中,往往有这样一种矛盾,它的存在和开展规定和影响着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开展。这种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的开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就是主要矛盾,而其他处于附属地位、对事物开展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则是次要矛盾。事物的性质是由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无论是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还是矛盾的主要方面与次要方面,二者的关系都是辩证的,矛盾双方处于相互作用之中,在一定的条件下,矛盾双方的地位会发生转化。 6、“两点论和“重点论 把矛盾的观点、矛盾的共性与个性的辩证关系运用到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上,就形成了 “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结合的方法“两点论是矛盾分析方法的通俗表述。“两点论方法要求在分析任何事物、任何矛盾的时候,不仅要看到矛盾双方的对立,而且要看到矛盾双方的统一;不仅要看到矛盾体系中存在的根本矛盾、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也要看到非根本矛盾、次要矛盾、矛盾的次要方面;既要在诸多矛盾关系的对立中把握它们的统一、渗透、转化,又要在复杂的矛盾群众把握它们的差异、排斥甚至对立,全面地研究矛盾的复杂关系。辩证法的“两点论不是均衡论,而是有重点的两点论,它要求抓住根本矛盾、主要矛盾以及矛盾的主要方面,并把它们作为解决其他矛盾的出发点。 (三)否认之否认规律 否认之否认规律提醒了事物由肯定到否认,再到否认之否认的开展过程,它是事物完善自己、开展自己的一个有规律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事物的开展表现出周期性,即每一事物的开展都是从肯定到否认,再由否认到新的否认,否认之否认就是肯定,似乎又回到了原来的起点,即完成了一个周期。在这一周期中,事物的开展经历了两次否认,每一次否认都不是简单地抛弃,而是一个前进和上升的开展过程。事物开展的周期包括三个阶段,即肯定阶段、否认阶段、否认之否认即新的肯定阶段,反映了事物开展道路的起伏性与曲折性。 (四)坚持唯物辩证法,反对形而上学 1、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和实质 唯物辩证法是以联系和反战的观点为根本特征、由一系列规律和范畴构成的科学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对立统一规律是核心和实质。这是因为:〔1〕对立统一学说提醒了唯物辩证法的根本内容。〔2〕对立统一学说说明了事物开展的动力和源泉。〔3〕对立统一学说贯穿于唯物辩证法的其他规律之中。 2、坚持辩证法,反对形而上学 唯物辩证法提醒并科学地论证了物质世界的客观辩证性质,它是和形而上学根本对立的。坚持唯物辩证法,反对形而上学,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根本要求,也是做好实际工作的需要。 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是根本对立的:第一,辩证法用联系的观点看世界,而形而上学用孤立的观点看世界;第二,辩证法用开展的观点看世界,而形而上学用静止不变的观点看世界;第三,辩证法成认矛盾是事物开展的动力,而形而上学否认矛盾的存在。 第四节实践、认识、真理 一、认识和实践 (一)马克思主义认识论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论,坚持思维与存在、意识与物质的同一性,是可知论;坚持认识是客观存在的主观映象,是唯物主义的反映论。可知论和反映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论的根本立场。在这个立场的根底上,马克思主义哲学说明了认识的本质,解决了怎样才能认识世界的问题,从而消除了旧唯物主义反映论的根本缺陷,实现了认识论的根本性革命。 (二)实践及其根本形式 实践,是人类能动地改造世界的客观物质活动。实践具有以下三个根本特点:〔1〕客观物质性;〔2〕主观能动性;〔3〕社会历史性。实践有三种根本形式:〔1〕生 产实践;(2)社会实践;〔3〕科学实践。在现代社会,科学技术的独立性和重要性,越来越突出。 (三)认识的主体和客体 认识活动包括认识者〔主体〕、认识对象〔客体〕、认识活动三个要素。认识主体是指处于一定社会条件下,有感知和思维能力的从事社会实践活动的现实的人。认识客体是指进入主体认识和实践范围的客观事物。主体和客体都离不开社会实践,二者在实践活动中相互作用、相互制约,推动了认识的产生和开展。由于实践因素的介入,认识活动在本质上就成为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 (四)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 在认识和实践中,实践是认识的根底,对认识起着决定作用。 第一,实践是认识的来源;第二,实践是认识开展的动力;第三,实践是认识的最终目的;第四,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五)认识对实践具有反作用 认识对实践的反作用主要表现在认识和理论对实践具有指导作用。认识在实践的根底上产生,但是认识一经产生就具有相对独立性,可以对实践进展指导。认识对实践的反作用具有两重性,正确的认识对实践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可以指导主体采取正确的方法,自觉地按照客观规律改造世界,从而取得成功;错误的认识则对实践起消极的阻碍作用,甚至导致实践的失败。 (六)认识的过程 1、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是认识过程的第一次飞跃 感性认识是认识的初级阶段,是主体在实践过程中通过感官直接接触客体而产生的,是人们关于事物的现象、各个片面和外部联系的认识,其特点是直接性、形象性、外表性和生动具体性。 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是主体对感性认识材料的抽象和概括而形成的关于事物的本质、全体、内部联系的认识,具有间接性、抽象性和深刻性等特点。二者的辩证关系表现在: (1)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 (2)感性认识有待于上升到理性认识; (3)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相互渗透。 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是认识过程从现象到本质、从局部到整体的质变和飞跃。实现这一飞跃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第一,必须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大量的、丰富具体的感性材料,这是实现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飞跃的根本前提;第二,所掌握的感性材料必须是真实可靠的而不能是虚假的;第三,必须掌握和运用科学的思维方法,对感性材料进展正确有效的加工制作。 2、从理性认识到实践是认识过程的第二次飞跃 理性认识形成之后,还要将获得的理性认识回到实践中,实现从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这是认识过程的第二次飞跃。这次飞跃更为重要,意义更为重大。这是因为,理性认识只有回到实践中,才能发挥认识对实践的能动作用,转化为改造世界的物质力量,实现认识的目的;也只有将理性认识回到实践中,才能使认识得到检验、完善、丰富和开展。要实现从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也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第一,用来指导实践的理性认识必须是正确的。第二,必须把理性认识即理论同具体实践相结合,实现理论与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这是一个一般认识与具体实际相结合的过程。第三,要将理性认识转化为指导人们实践的 方案、方案、方法。第四,要将理论、方案、方案等交给群众,转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3、认识的辩证开展过程 人们从一次实践中获得的认识是有限的,要想认识一个复杂的事物,必须经过由实践到认识、由认识到实践的屡次反复才能完成;同时,物质世界处于永恒的运动开展过程之中,这决定了人们的实践和认识必然是一个不断开展和深化的过程;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这就是人类认识的辩证开展和总规律。 二、真理 (一)真理及其客观性 所谓真理就是同客观对象相一致的认识,是人的意识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任何真理都是客观的,这就是说,任何认识的对象也只能是、也必然是客观的存在,从根本上说是客观物质世界认识的内容,归根到底也来自客观的物质世界,真理只能是、也必然是认识和客观对象的一致。 (二)真理和谬误 真理,是客观事物的本质与规律在人们头脑中的正确反映。谬误,是对客观事物的歪曲反映。真理和谬误是对立统一的。 (1)谬误与认识对象不一致的认识,是主体对客体歪曲的反映。 (2)真理和谬误的对立统一。对立表现在:在一定范围内,在一定条件下,真理就是真理,谬误就是谬误,二者绝不可混淆。真理和谬误的这种对立具有一定的绝对性。真理与谬误的统一表现在真理与谬误相互依赖,互为存在前提,并且在一定条件下可互相转化。 (3)懂得真理与谬误的辩证关系,在实践中既要勇于坚持真理,为真理而斗争,又要勇于修正错误,要勇于和蔼于同谬误作斗争。 (三)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 1、真理的绝对性 真理的绝对性是指真理的客观性和无限性,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1〕任何真理都具有不依赖主体的、符合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客观内容,是对客观事物的正确反映。因而,在它适用的范围和限度内永远不会被推翻,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2〕真理的开展是无限的、绝对的。真理,无论在广度上还是深度上,都是无限开展。每一个真理性的认识,都在无限开展的认识之路上前进,可以无限接近对整个物质世界的正确反映,这也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2、真理的相对性 真理的相对性,是指真理的有限性和条件性,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1〕真理在广度上是有限的。〔2〕真理在深度上也是有限的。 3、坚持真理观上的辩证法,反对真理观上的绝对主义和相对主义 任何真理既是绝对的、又是相对的,是绝对和相对的辩证统一。主要表现在:二者相互依存,并处于一个统一体中,没有脱离真理绝对性的真理相对性,反之亦然。二者相互渗透,相互包含,相对真理中包含绝对真理的成分和颗粒,绝对真理则是由无数相对真理所构成的。相对真理不断向绝对真理转化、真理的开展过程是一个不断由相对走向绝对的过程。 (四)真理与价值 所谓价值是指人们在认识事物时,不仅要判断对象是什么问题,还要解决有用无用,是好是坏、是善是恶等问题。真理与价值从根本上讲是一致的,即但凡真理 必有价值,但凡有价值的东西应不与真理相。但真理与价值是有区别的:真理是指人的认识与客观对象的一致;而价值是指事物满足主体需要的特性。只有追求真理即通过正确地反映对象并能动地改造对象以满足人的科学需要才是最有意义的价值,甚至是最高的价值,才能实现真理与价值的统一。 (五)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只有实践才能充当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标准这是因为实践具有直接现实性的特点,人们通过实践可将理论或主观认识与现实的客观的东西加以对照相符的即真理,不相符的即为谬误。社会实践作为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是绝对的又是相对的,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1〕从社会实践本身的性质和开展来看,实践标准是绝对的和确定的。〔2〕从实践检验真理的具体过程来看,一定条件下实践的检验作用又是有限的和相对的。 第五节唯物主义的社会历史观 一、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 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是社会历史观的根本问题。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关系问题作为社会历史观的根本问题,与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作为哲学的根本问题,是一脉相承的。 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是划分历史观上的历史唯物主义和历史唯心主义两种对立的历史观的根本依据。马克思主义哲学坚持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坚持社会开展的决定力量是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特别是生产力的开展。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这个观点,完毕了历史观上的唯心主义,坚持了真正辩证和彻底的唯物主义。 (一)社会存在 社会存在是指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总和。它包括地理环境、人因素和生产方式,它们在社会的存在和开展中具有不同的作用。 地理环境是指与人类社会相联系的各种自然条件的总和,包括气候、土壤、山脉、河流、森林、矿藏、动植物等等。地理环境是社会存在和开展的根本条件,对社会开展有不容无视的重要作用。但是地理环境不能决定一个国家社会制度的性质,不能决定社会制度的更替和历史开展的方向。 人因素是指一定历史时期和地域中人的数量、质量、分布、密度、构成及人的生产等方面的总和。人因素也是社会存在和开展的前提。同时,人及人的生产能够加速或延缓社会的开展,但是人并不是社会开展的决定性因素。 生产方式是指人类生存和开展必需的物质生活资料的谋取方式。生产方式是一定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统一,它在人类社会开展中起决定作用:〔1〕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开展的前提和根底。〔2〕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决定着整个社会的根本型质和面貌。〔3〕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方式的开展和变革决定着社会制度的更替和变革。 (二)社会意识 社会意识是社会精神生活的总和,是社会存在的总体的反映,它是由各种复杂的意识和观念形态按一定关系和方式组成的,包括人们的政治、法律思想、哲学、艺术、**等意识形态和人们的风俗习惯、社会心理等等。 二、社会根本矛盾运动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根底和上层建筑的矛盾,存在于一切社会形 态之中,贯穿于每一种社会形态始终,是人类社会的根本矛盾。这两对矛盾及其运动制约着其他各种社会矛盾的开展,决定着社会的进程、性质和面貌,推动着人类不断向前开展。 (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 生产力是人们利用自然条件获取物质生活资料与生产资料的能力。生产力包括三个根本要素:具有一定生产经历和技能的劳动者、以生产工具为主的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其中,劳动者起主导作用。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的重要因素,对生产力的开展起着推动作用。 生产关系是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结成的社会关系。生产关系是一个复杂的构造,包括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关系、各社会集团在生产过程中的地位与相互关系、产品的分配方式。其中,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是根底,决定着整个生产关系的性质。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存在着辩证统一关系。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辩证关系,集中表现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具有反作用。 1、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性质。生产力的开展水平决定了生产关系的不同形式。生产力的开展决定了生产关系的变革。 2、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反作用 生产关系的反作用,表达在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相对独立性和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能动作用两个主要方面。 (1)生产关系的相对独立性即生产关系有其自身相对独立的活“领域和独特的表现“形式。 (2)生产关系对生产力有能动作用。当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的开展要求时,生产关系就会促进生产力的开展;当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的开展要求时,生产关系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开展。 3、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 生产力的决定作用和生产关系的反作用,是不同性质、不同层次的“作用。生产力决定作用是第一性的,生产关系的反作用是第二性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相互作用,生产力的决定作用和生产关系的反作用,构成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社会开展根本规律。 (二)经济根底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 经济根底是指一定社会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总和。并不是所有的生产关系都是经济根底。只有那些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才构成经济根底。上层建筑是表示社会与其自身精神关系的哲学范畴。上层建筑是建立在一定经济根底上的社会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政治法律制度,它包括政治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两个局部。国家政权是上层建筑的核心。上层建筑的性质,直接地受经济根底的决定,间接地受生产力的制约。 1、经济根底和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 经济根底和上层建筑是对立统一的。在经济根底和上层建筑的矛盾统一体中,经济根底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对上层建筑起着决定作用:经济根底的状况决定上层建筑的性质,经济根底的开展引起上层建筑的变化。同时,上层建筑对经济根底又具有反作用:当上层建筑适合经济根底的开展要求时,对经济根底起保护作用;当上层建筑不适合经济根底时,对经济根底起阻碍作用。 2、经济根底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 经济根底和上层建筑的相互作用,表现为经济根底对上层建筑的决定作用和上层建筑对经济根底的反作用。经济根底的决定作用是第一性的,上层建筑的反作用是第二性的。经济根底的决定作用是根本性的,上层建筑的反作用是派生和附属的。经济根底的决定作用与上层建筑的反作用,构成二者之间的矛盾作用,表达为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根底状况的社会开展根本规律。 三、阶级、国家和革命 (一)阶级和阶级斗争 阶级,是一个历史范畴。阶级的存在紧紧同生产开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阶级,是生产力有了一定开展、但是没有得到充分开展这种历史阶段的必然产物。 阶级斗争是经济利益不同的各对抗阶级或对抗势力之间的斗争。在阶级社会中,社会根本矛盾集中表现为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开展的直接动力。 (二)国家与革命 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统治阶级为了维持自己的统治地位,防止和镇压被压迫阶级的对抗,必须借助于一种暴力机关,国家便应运而生。 国家在本质上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进展阶级统治的工具,军队是国家政权的主要成分,法庭、监狱、警察是国家不可缺少的组成局部。 社会革命是革命阶级推翻反动阶级的统治,用先进社会制度代替腐朽社会制度的根本变革。社会革命的根源在于社会根本矛盾的锋利化,社会革命的根本问题是国家政权问题,社会革命的发生必须具备一定的客观形势和主观条件。 (三)我国现阶段的两类社会矛盾和人民**专政 1、正确区分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 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正确处理一定范围内的阶级斗争,就必须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这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 敌我矛盾是矛盾双方在根本利益对立和冲突的根底上的对抗性矛盾。广阔人民同反对社会主义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之间的矛盾,构成敌我矛盾,成为社会主义条件下阶级斗争的主要表现。人民内部矛盾是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根本一致根底上的非对抗性的矛盾 不同性质的矛盾必须用不同的方法去解决。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在一定条件下是相互转化的。在解决敌我矛盾时,要努力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在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时,要耐心说服,因势利导,及时解决,防止使人民内部矛盾开展为对抗和冲突。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我过政治生活的一个主题。 2、人民**专政 我国的人民**专政是无产阶级专政的一种类型,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无产阶级专政。人民**专政是新型**和新型专政的国家制度。它同以往一切类型的国家制度有着本质的区别,它对全体无产阶级和人民群众实行**,对极少数敌人实行专政,并使其中的绝大多数人通过改造转化到人民方面来。人民**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这种**是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劳动者所共同享有的**,是历史上最广泛的**。 四、群众、个人在社会开展中的历史作用 (一)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 人民群众是一个历史的范畴,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决定作用主要表现在:〔1〕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2〕人民群众是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 〔3〕人民群众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 (二)个人的历史作用 历史唯物主义强调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决定作用,同时成认和肯定出色人物在历史上的重要作用,两者是辩证的统一。历史人物,特别是出色人物的历史作用,主要表现在:〔1〕先进阶级的政治代表所提出的进步是思想主张,成为社会变革的先导。他们是实现*种历史任务的“发起者。〔2〕先进阶级的政治代表是广阔人民群众和先进阶级进展革命斗争的“领导者和“组着者。〔3〕*些剥削阶级的政治代表在特定社会历史条件下所采取的*些措施,顺应了历史开展的要求,对历史的开展起着*种推动作用。〔4〕出色的思想家、科学家、艺术家的创造性活动,促进了科学文化开展,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水平,也推动了历史的开展,社会的进步。 (三)人的本质和人类解放 社会是人的社会,社会历史是通过实践不断实现人的价值和自由的过程。因此,必须对人的本质和价值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从而找到实现人的价值和人类解放的正确道路。 人的本质就是人区别于物、特别是区别于动物的根本性质。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即社会属性是人的本质属性。离开了社会关系,人就不能存在和开展。社会在开展,人性也在开展,人的本质属性也在开展。 人生价值是社会价值和个人价值的统一。人的社会价值是指个人对满足社会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所作的奉献;人的个人价值是指社会对个人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满足程度。没有个人需要的满足,即没有索取,则个人不可能对社会作出奉献,一个人不对社会他人作出奉献,社会便不能存在和开展,因此社会价值是人生价值的主要方面。 社会进步和人类解放是历史的必然。这种必然性根源于贯穿人类社会始终的社会根本矛盾。正是由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根底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运动,人类社会由野蛮进入文明,在阶级社会中,又通过阶级斗争和社会革命的杠杆,推动社会由低级向高级开展。最终,将以公有制代替私有制,实现生产力的社会性质,使生产力获得极大的解放和空前的开展,人类自身也获得改造、开展与进步,从而克制种种异己力量,从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到那时,人类不但成为自然界的主人,而且成为自己的主人,人类社会进入共产主义。展开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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