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环境保护局行政许可项目及程序.docx
《灌南县环境保护局行政许可项目及程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灌南县环境保护局行政许可项目及程序.docx(27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7页 共27页灌南县环境保护局行政许可项目及程序序号1许可事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审批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许可对象:拟从事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的单位许可数量:无数量限制许可条件: 一、建设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产业政策;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编制完成,并通过专家审查。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申请审查的报告;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但铁路、交通等项目,经省环保局同意,可在初
2、步设计完成前报批;按照国家规定,无需进行可行性研究的项目,项目开工前报批,其中需要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在办理前报批。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申请批复的报告; 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 四、有行业主管部门的,须出具行业主管部门的预审意见。许可费用:不收费许可时限:环境影响报告书60个工作日;环境影响报告表30个工作日;环境影响登记表15个工作日。许可程序: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县环保局窗口受理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
3、,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6、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三)时限:即时二、审查 A、
4、初审 (一)岗位责任人:县环保局计划管理股初审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许可条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合法性和真实性审查: 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分类名录、有关政策要求,书面确定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和适应的标准,类别分为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 审查建设项目的选址是否合理、工艺路线和所采用的技术设备是否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建设过程中和建成投产后对环境的影响和需要采取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是否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参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大纲、环评报告书或者报告表的专家审查,对于环境评估中心提交的该项目书面专家审查意见进行审核。 2、该建设项目涉及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
5、关系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3、提出书面的初审意见,报股室负责人复审。 (三)时限:报告书40个工作日;报告表20个工作日;登记表10个工作日。 B、复审 (一)岗位责任人:县环保局计划管理股负责人 (二)岗位职责和权限: 1、审查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要求。 2、审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和登记表等资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完备,预测和评价是否科学可行,并达到了环境保护要求。 3、审查初审人员的意见是否客观、公正、合法。 4、对符合条件的,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报主管局领导审定;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不同意的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 (三)时限:报告
6、书10个工作日;报告表5个工作日;登记表2个工作日。三、决定 (一)岗位责任人:县环保局领导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对审查和复审意见等有关材料进行最终审定。 2、对符合条件的,签署同意的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签署不同意的意见,并书面说明理由。 (三)时限:报告书5个工作日;报告表3个工作日;登记表2个工作日。四、送达与告知 (一)岗位责任人:县环保局窗口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对准予许可的,制作许可文书,通知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 2、对不予许可的,书面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时限:报告书5个工作日;报告表2个工作日;登记表1
7、个工作日。责任追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章规定执行。监督检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章规定执行。 灌南县环境保护局宣教法制股 监督举报电话:0518-83223053 序号2许可事项: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重新审核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许可对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单位许可条件: 一、建设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产业政策;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编制完成,并通过专家审 查;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单位。许可数量:无数量限制
8、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复核申请报告书;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复核报告; 三、有行业主管部门的,还须出具行业主管部门的预审意见。许可费用:不收费许可时限:10个工作日许可程序: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县环保局窗口受理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9、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6、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三)时限:即时二、审查 A、初审 (一)岗位责任人:县环保局计划管理股初审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许可条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合法性和真实性审查。 审查建设项目的选址是否合理; 工艺路线和所采用的技术设备是否符合
10、环境保护要求; 建设过程中和建成投产后对环境的影响和需要采取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是否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2、必要时察看现场或者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 3、建设项目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4、提出书面的初审意见,报股室负责人复审。 (三)时限:5个工作日 B、复审 (一)岗位责任人:县环保局计划管理股负责人 (二)岗位职责和权限: 1、审查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要求。 2、审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和登记表的资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完备,预测和评价是否科学可行,并达到了环境保护要求。 3、审查初审人员的
11、意见是否客观、公正、合法。 4、对于符合条件的,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报主管局领导审定;对于不符合条件的,提出不同意的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 (三)时限:2个工作日三、决定 (一)岗位责任人:县环保局领导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对审查和复审意见等有关材料进行最终审定。 2、对符合条件的,签署同意的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签署不予许可的意见,并书面说明理由。 (三)时限:2个工作日四、送达与告知 (一)岗位责任人:县环保局窗口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对准予许可的,制作许可文书,通知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 2、对不予许可的,书面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12、的权利。 (三)时限:1个工作日责任追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章规定执行。监督检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章规定执行。 灌南县环境保护局宣教法制股 监督举报电话:0518-83223053 序号3许可事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许可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许可对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县环保局审批的单位许可条件: 一、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完工; 二、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向县环保局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三、需要进行试生产的
13、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县环保局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分期验收; 四、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进行现场监测和调查,并向县环保局提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调查报告; 五、外排污染物达标排放和生态保护措施落实; 六、落实环评报告书及批复的有关要求。许可数量:无数量限制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书面申请报告; 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 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
14、护验收监测报告; 四、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工作总结。许可费用:不收费许可时限:30个工作日许可程序: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县环保局窗口受理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和权限: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
15、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6、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三)时限:即时二、审查 A、初审 (一)岗位责任人:县环保局计划管理股初审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督促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竣工的同时或者需要试生产的须在试生产三个月内,向县环保局申请竣工验收,并领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 2、审查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有关申请材料。 3、检查、督促申请人落实环评文件和批复的
16、要求,对于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措施。 4、组织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等成立验收组,验收组进行现场检查和审议,形成验收意见。 5、提出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和验收会议纪要一并报股室负责人复审。 (三)时限:20个工作日 B、复审 (一)岗位责任人:县环保局计划管理股负责人 (二)岗位职责和权限: 1、审查建设项目是否达到环评文件和批复要求。 2、审查建设项目是否实现达标排放污染物。 3、审查初审人员的意见是否客观、公正、合法。 4、对符合条件的,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报主管局领导审定;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不同意的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 (三)时限:3个工作日三、决
17、定 (一)岗位责任人:县环保局领导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对审查和复审意见等有关材料进行最终审定。 2、对符合条件的,签署同意的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签署不予许可的意见,并书面说明理由。 (三)时限:3个工作日四、送达与告知 (一)岗位责任人:县环保局窗口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对准予许可的,制作许可文书,通知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 2、对不予许可的,书面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时限:4个工作日责任追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章规定执行。监督检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章规定执行。 灌南县环境保护局宣教法制
18、股 监督举报电话:0518-83223053 序号4许可事项:防治污染设施的拆除或闲置许可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许可对象:拟需要拆除或者闲置污染防治设施的单位许可条件: 一、申请人为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确需拆除或闲置污染防治设施。许可数量:无数量限制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污染防治设施拆除或闲置申请报告;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三、排污许可证; 四、环境监测报告; 五、污染防治设施拆除或闲置风险评估报告(关停拆迁单位的); 六、污染防治设施拆除或闲置后的污染控制措施及突发污染事故(关停拆迁单位除外)应急预案; 七、提出申请确需拆除或闲置污
19、染防治设施理由及相关证明。许可费用:不收费许可时限:20个工作日许可程序: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县环保局窗口受理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
20、之日起即为受理; 5、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6、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三)时限:即时二、审查 A、初审 (一)岗位责任人: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局初审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许可条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合法性和真实性审查。 审查申请事项是否合理; 是否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拆除或者装置后可能对环境的影响和需要采取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是否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2、必要时到现场调查或者检查。 3、提出书面的初审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灌南县 环境保护 行政许可 项目 程序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Fis****915】。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Fis****915】,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